《華陽國志卷三.蜀志十一至二十四》


蜀志·十一》
其太守著德垂績者, 前漢莫聞。文翁, 已前述。建武以來, 有「弟」〔第〕廖本作弟。五倫, 廉范叔度, 特垂惠愛。百姓歌之曰:「廉叔度, 來何暮。來時我單衣, 去時重當作有。五。」其後, 漢中趙瑤, 自扶風太守來之郡, 司空張溫謂曰:「「弟」〔第〕五伯魚從蜀郡為司空。今掃吾第以待足下。」瑤換張、吳、何、王本作與。廣漢。陳留高亦播文教。太尉趙公, 初為九卿, 適子甯還蜀, 命為文學, 撰《鄉俗記》。「亦」〔其〕各舊本作亦。茲改。能屈士如此。廣漢王商, 犍為楊洪, 皆見詠懷。及晉建西夷府, 太守多遷為西夷校尉。亦遷益州刺史。

蜀志·十二》
成都縣郡治。有十二鄉, 五部尉。漢戶七萬, 《前漢志》, 「戶七萬六千二百五十六」。晉三萬七千。名難治。〔順帝〕時, 原脫時上字。據《後漢書‧邛都夷傳》「順桓間為越嶲太守」, 則作成都令當在遷太守前。順帝在位十九年, 則作成都令在順帝初, 據補二字。廣漢馮顥為令。「而」當衍。太守京兆劉宣不奉法。顥奏免之。劉、錢、《函》本有免字, 在句首。張、吳、何、王、浙本字作令。廖本移免至奏下。茲從廖本。立文學, 學徒八百人。實戶口萬八千。開稻田百頃。治「有」〔績〕劉、錢、《函》、廖本作有。張、吳、何、王、浙本作蹟。茲作績, 謂考績語也。尤異。後有廣漢劉龐劉、錢、《函》本作庬, 下亦作龐, 《先賢志》訛作寵。為令, 大姓恣縱, 諸趙倚公, 故多犯法, 濮陽太守趙子真, 父子強橫, 龐治其罪, 莫不震肅。承上大姓為句。郫民楊張、吳、何、王、浙本作楊、劉、錢、《函》、廖本作陽。伯侯奢侈, 大起塚營。因龐為郫令, 伯侯遂徙占成都。龐復為成都, 此下當有脫文。疑脫「召伯侯教而宥之」七字。不召無以稱其明。不教, 無以稱其職。不宥, 無以稱其德。豪右敬服。有蜀侯祠。「大」〔四〕姓宋刻與劉、錢、《函》本作四姓。張、吳、何、王、廖本作大姓。浙本剜改作四。有柳、杜、張、趙、郭、楊氏。此下錢、《函》本有空位。《函海》注雲:「吳、何本空作豪字。」蓋元豐本黑巴, 張本補。富, 先有「程、鄭」〔羅裒〕、程、鄭在臨邛。羅裒乃在成都。均見《貨殖傳》。公, 後有郭子平。奢豪, 楊伯侯兄弟。劉、錢、《函》、廖本此亦作楊字。
郫縣郡西北六十里。冠冕大姓何、羅、郭氏。
繁縣郡北九十里。有泉水, 稻田。三張為甲族。
江原縣郡西, 渡大江, 濱文井江, 去郡一百二十里。有青城山, 稱江祠。此下, 錢寫本有空位, 劉、《函》二本直空至行末。疑有脫文。張、吳、何、王、廖、浙諸本連繕。安漢, 上、下朱邑出好麻, 黃潤細布, 有羌筒李本作銅盛。小亭, 有好稻田。此下, 劉、錢、《函》本有空位。他各本連。東方, 常氏為大姓。文井〔江〕舊脫江字。廖本注雲「當有江字」。茲依《水經注》補。上有「守捉」〔常堤〕元豐本作「守堤」。嘉泰改「守捉」。按唐制, 邊徼有守捉, 為兵站, 以防蕃夷混入與漢族人奸出。江原腹縣, 不當有。《水經注》雲:「文井江又東, 逕江原縣。縣濱文井江。江上有常氏堤, 跨四十里。」明是引用《常志》。節引, 故常下增「氏」字。常氏本文承上「常氏」為言, 固可省雲「常堤」二字。傳寫者訛常為守。李塈誤緣《唐書》文改作「守捉」耳。茲改還。三十里, 上劉、錢、《函》本作「土」。他各本作上。應是土字為訛。有天馬祠。
臨邛舊各本作邛, 廖本作邛。縣郡西南二百里。本有邛民。秦始皇徙此字, 錢寫本作空格。張、吳、何、王、浙本作從。《函海》同, 而注雲:「劉李本作徙。」上郡〔民〕原脫民字。實之。有布濮水, 從布濮來合「文」〔火〕井江。廖本訛作文井江。有火井, 夜時光映上昭。民欲其火「先」〔光〕, 元豐本與廖本作先, 屬下句。非。他各本作光。以家火投之, 頃許, 如雷聲, 火焰出, 通耀數十錢寫作千里。以竹筒盛其光當作氣。藏當作然。之, 可拽行終日不滅也。井有二水, 廖本注「二」下雲「當有誤」。今按:二水, 當作齊水。謂鹽水也。已詳6章之注。蓋火井之民, 習於省寫齊字, 但用字頭, 常氏用之, 傳訛為二也。取井火煮之, 一斛水得五鹽。家火煮之, 得無幾也。有古石山, 有石礦, 大如蒜子。火燒合之, 成流支鐵, 元豐本作鐵。下同。甚剛。因置鐵官。有鐵祖廟祠。漢文帝時, 以鐵、銅當有山字。賜侍郎鄧通。通假民卓王孫, 歲取千匹。故王孫貨當作貲。累巨萬億, 鄧通錢亦盡按《佞倖傳》當作布。天下。王孫女文君, 能鼓琴。時有司馬長卿者, 臨邛令王吉與之游王孫家, 文君因奔長卿。漢世, 縣民陳立, 歷巴郡、牂柯、天水太守, 有異政。陳氏、劉當是「鄭」字訛。氏為大姓冠蓋也。按《士女目錄》, 臨邛仕宦, 唯陳立, 鄭廑。劉氏無聞。故疑劉字訛。
廣都縣郡西三十里。元朔二年置。疑原是「本治樊鄉。元朔二年徙」九字。傳鈔中脫訛。《蜀王本紀》雲:「蜀王本治廣都之樊鄉。後徙成都。」本書亦謂成都、新都、廣都為蜀之三都。又李冰穿廣都鹽井諸陂池。則秦時應已置廣都縣矣。或緣漢初曾廢併, 武帝復置而徙其城, 世遂傳為新置。常氏誤援之耶?有鹽井、漁田之饒。大豪馮氏, 有魚池、鹽井。「縣凡有小井十數所及漁田之饒」《函海》注:漁「何本作魚」, 田「應作井」。按此十三字是後人批註語, 宋槧誤入正文。大井、小井之名, 出於五代之世, 晉無有也。江有魚錢、《函》本作魯。劉、李、張、吳、廖本皆作魚。魚、魯, 古文每混。漕梁。山有鐵礦。江西有安廖本注雲「當有誤」。審不誤。稻田, 穿山崖過水二十里。漢時, 縣民當作人。朱辰, 字元燕, 為巴郡太守, 甚著德惠。辰卒官, 郡獽民北送及墓。獽蜑鼓刀辟踴, 感動路人。於是葬所草木頃許皆倣之曲折。迄今蜀人, 莫不歎辰之德靈, 為之感應。今朱氏為首族也。
成都市官, 本有長, 建武元豐本作建安。十八年省。
蜀郡, 太康初按《晉書‧武帝紀》及《成都王穎傳》初當作末。屬王國, 改號曰成都內史。王改封, 乃復舊。

蜀志·十三》
廣漢郡, 高帝六年置。屬縣八。漢戶十七萬, 晉四萬。去洛三千里。南去成都百二十里。西接汶山。北接梓潼。元豐本作橦。東接巴郡。〔南接蜀犍為〕。原脫南接一句。蓋以南去成都句代蜀郡也。然廣漢西南接犍為之牛鞞、資中界。此不當省。本治繩鄉。《水經注》引作乘鄉。又作沈鄉, 雲姜詩居。實一地。安帝永「和」〔初〕中陰平、漢中羌反, 羌亂發於安帝永初元年。漢中羌亂發生於永初四年。永和為順帝年號, 上距永初三十餘年。羌亂已平矣。故改一字。元初二年移涪。《水經注》引作「永初二年」, 亦誤。後治雒元豐本作。下同。城。王莽改曰〔新〕「就」都。劉、李本作新都。他各本皆同《漢志》作就都。公孫述名曰子同。益州以蜀郡、廣漢、犍為為「三蜀」。舊各本不重為字。廖本加。當有。土地沃美, 人士俊乂, 此下舊各本皆有為字。顧廣圻校稿批雲, 「上為字錯壓下」。廖本刪。當刪移。一州稱望。「然」似為贅文。漢選此下浙本有為字。並擠刻下蜀郡字。蜀郡、廣漢太守, 每重德劉本作得。他各本作德。疑重德上脫一字。高俊。故前〔有〕廖本脫有字。他本具。趙護、疑當作「樓護」。見《遊俠傳》。趙護徒以平鄭躬亂入史。常氏未言鄭躬事, 即不當列趙護。「弟」〔第〕五伯魚, 見《蜀郡》。後有蔡、陳, 表章禮物, 殊於諸郡。其太守著功德者, 有劉「感」〔鹹〕據《後漢書‧獨行‧李業傳》改。孫「賓」〔寶〕依《漢書》七十七改。蔡〔茂〕原脫。顧廣圻校稿雲:「蔡茂, 在《大同志》, 又《士女贊》。陳寵。四部備要本陳下空二格奪「寵伯」二字。「伯魚」此廣漢太守。淺人妄緣上文奪茂、寵填「伯魚」字也。〔茂〕自郡逕遷司徒。寵亦至三公。而「」〔●〕廖本從衣作。諷、尹睦、鮮於定、《四部備要》本奪定字, 只空位。趙瑤皆公望也。薛鴻, 疑當作漢。說在注。輩, 卿佐也。「而」許靖亦為上公。「及」何祇、常閎劉、錢、吳、何、《函》、王諸本作閤。李本作闡。廖本改作閎。皆有稱。此下, 張、吳、何、王、浙本皆有一望字。並下連。於其上空格。劉、李、錢、《函》、廖本但空格, 無望字, 茲從。以處州中, 益州恆明各本缺筆。治此郡。
初平中, 益州牧劉焉自綿竹移雒縣城。築闕門, 雲其地不王。雲上當有占字。乃留孫脩《三國志》作循。吳、何本作修。據之。建安十八年, 劉先主自涪攻圍, 且一年。軍師龐統中流矢死。先主痛惜, 言則涕泣。廣漢太守南「楊」〔陽〕廖本南陽作南楊, , 茲據錢本等改回。張存曰:「統雖可惜, 違大雅之體。」先主怒曰:「統殺身成仁, 非仁〔者〕廖本無者字, 茲依錢本等補。乎。」即免存官。十九年夏, 雒城拔。何本作牧, 與他舊本並有「雒城援」三字連。廖本無。茲從廖本, 刪三字(援, 李本作接)。襄陽馬良書詒劉、李本作詔, 吳、何本作詣。《三國志‧馬良傳》作與。詒同貽。諸葛亮曰:「承雒城何、王本作縣。已下, 尊兄配業光舊各本作先。《函海》雲「應作光」。廖本改作光。良本作固作光。國, 魄兆見矣。」時州或治成都, 時復治雒。為蜀淵府。

蜀志·十四》
雒縣郡治。「汎」〔沈〕舊各本訛作汎。廖本注「當作沈」。鄉舊各本「汎鄉」上連, 下乃空格, 甚至提行。以「郡治汎鄉」為句。茲移正。有孝子姜詩田「地」宅, 姓族。〔大姓〕有鐔、李、郭、翟氏。
綿竹縣劉焉初所治。綿與雒, 各出稻稼, 畝收三十斛, 有至五十斛。舊各本皆作「十五斛」。廖本改作「五十斛」。是。漢時, 任定祖舊各本此下有安字。廖本刪。是。以儒學教, 號侔洙泗。有多士, 秦、杜為首族也。
什「仿」〔邡〕廖本作仿。縣山出好茶。楊氏為大姓。美田。有鹽井。
新都縣蜀以成都、廣都、新都為三都, 號名城。有金堂山。當作峽。水通於巴。漢時五倉, 名萬安倉。有棗, 魚梁。多名士, 有楊厚、當作序。董扶。當有誤。又有四姓馬、史、汝、鄭者也。
五城縣郡東南。有水通於巴。漢時置五倉, 發五縣民, 尉部主之。「尉部」當倒。後因以為縣。〔玄武山, 一名三隅山, 在縣東二里。其山六屈六起。山〕此處原有脫。用《寰宇記》引文補二十字, 當舊寫本一行。出龍骨。雲龍升其山, 值天門閉, 不達, 墮死於此。後沒地中。錢寫本脫中字。故掘取得龍骨。
郪縣有山原田, 富國鹽井, 濮疑當重濮字。出好棗。宜君山出麋, 顧觀光校作麈。尾特好, 入貢。大姓, 王、李氏。又有高、馬家, 世掌舊各本作常。廖本改作掌。部曲。蜀時, 高勝、馬秦舊本皆作泰。廖本依《李嚴傳》改作秦。皆叛, 伏誅。
廣漢縣有山原田。蜀時, 彭「義」〔羕〕廖本注雲「當作羕」。《三國志》傳文不誤。有俊才。晉世「改」舊各本皆只此改字。廖本注雲:「當作段。下當有容字。段容見《後賢志》。」〔段容〕號令德;故二姓為甲族也。
德陽縣有青石祠。山原肥沃, 有澤漁之利。士女貞孝。唐百川校雲:《禦覽》五百五十六引, 作「山原沃美, 有澤原之利。士女多貞孝。」望山樂水, 土地易為生事。車騎將軍鄧芝此下, 顧觀光依《禦覽》補「方之鄧林」四字。雅有終焉之思, 後遂葬其山。太守夏侯慕《三國志‧秦宓傳》作纂。未定孰是。時, 古濮為功曹。康、古、袁氏為四姓, 大族之甲者也。錢寫本無也字。
劉氏延熙中, 分廣漢四縣置東廣漢郡。咸熙初省。泰始末, 《晉書》作泰始二年。又分置新都郡。太康省。末年, 又置「蜀」〔新都〕王國晉世無「蜀王國」。按《後賢志‧常騫傳》當作「新都王國」。蜀郡常騫為內史。永嘉末省。按《晉書‧成都王穎傳》:「永嘉中, 立東萊王蕤子遵為穎嗣, 封華容縣王。」是穎初封成都王, 失權後降封新都王。至永嘉繼絕世, 乃立遵為縣王。然則新都王國已除廢。當在永嘉五年, 穎敗死時國除也。

蜀志·十五》
犍為郡, 孝武晉代人當稱漢武。蓋李壽國號漢, 故凡漢帝皆不加漢字。建元六年置。時治鄨。此下廖本注雲「當有屬」字。今按《漢志》十二縣無鄨。若治鄨時即不是屬十二縣。應是下脫「其後」二字。謂鄨屬牂柯後, 乃為十二縣也。〔其後〕縣十二, 「漢」戶十萬。鄨, 故犍為地「是」也。鄨有犍山, 見《保乾圖》。元豐本此下空五格。劉、張本提行。武帝初, 欲開南中, 令蜀通僰、青衣道。建元「年」〔中〕, 舊各本皆作「是元年」。廖本改作「建元年」, 又注「年」「當作中」, 茲從廖本。僰道令通之, 費功無成, 百姓愁怨。司馬相如諷諭之。司上當有「帝使」二字。使者唐蒙將南入, 以道不通, 執令, 將斬之。令廖本無令, 此據錢本等補。嘆曰:「忝官益土, 恨不見成都市。」蒙即令送成都市而殺之。蒙乃斬石通閣道。故世為諺曰「思都郵, 斬令頭」雲。後蒙為都尉, 治南夷道。元光五年, 郡移治南廣。太初二字舊脫, 廖本據《水經注》補。四年, 益州刺史任安城武陽。孝昭元年, 郡治僰道, 後遂徙武陽。至晉, 屬縣五, 戶二萬。去洛三千二百七十里。東接江陽。南接朱提。北接蜀郡。西接「廣」漢〔嘉〕。舊各本俱作「廣漢」。顧廣圻校稿, 圈「廣漢」, 改「漢嘉」。批「癸酉校定」字。廖本不改, 注雲「當作漢嘉」。茲逕改。王「橋」〔喬〕浙、廖本作橋。升其北山。彭祖家其彭濛。元豐本作濛, 他各本作蒙。廖本於家字下注雲「當有誤」。此字下雲「當作塚」。查顧廣圻校稿雲:「蒙當作塚。彭塚見《水經注》。」今按, 彭蒙, 山名。《岑彭傳》作彭亡。《桓溫傳》作彭模。劉昭引《南中志》作彭望。《元和志》雲「亦曰平無」。《寰宇記》作「彭女山」, 「又名彭亡山, 亦雲平模山。」《水經注》:「江水自武陽東至彭亡聚, ……謂之平模。」下雲:「此地有彭塚, 言彭祖塚焉。」非謂山名「彭塚」也。濛、蒙、模、亡、無、汝音近, 蜀人山名不當混為塚字。白虎仁於廣德。寶鼎見於江溉。劉、李本作江流。綏吳、何、王本誤作緩。和「五」〔元〕年, 綏和只二年, 成帝崩。五字當是元字之訛。又上寶磬十六。劉向以為美化所降, 用立辟雍。此下, 舊本皆有而字, 綴其下八字承上為句。大謬。茲刪而字, 以士、女八字屬下。說在注。「而」士多仁孝, 女性貞專。王莽改曰西順, 郡人不會。更始都南陽, 遠奉貢職。及公孫述有蜀, 郡拒守。述伐之。顧觀光校雲:「《書鈔》百十八, 伐作攻。與《禦覽》合。」郡功曹朱遵逆戰, 眾寡不敵。遵絆馬死戰。當倒作戰死。遂為述所並。而任君業閉戶, 費貽素隱。光武帝嘉之曰:「士大夫之郡也。」
郡去成都百五十里, 渡大江。昔人作大橋, 曰漢安橋。顧廣圻校稿批「安漢。《水經注》」五字。今按:安漢, 巴西縣名, 犍為不至襲用。他彙書亦未見作安漢橋者, 《水經注》亦誤倒耳。廣當作長。一里半。每秋夏水盛, 斷絕。歲歲脩理, 百姓苦之。建安二十一年, 太守南陽李嚴, 乃鑿天社錢寫本誤作柱。山, 尋江通車道, 車字, 元豐本作東。顧廣圻校稿批雲「《水經》州三無」。廖本注雲「當衍」。今按:車字不誤。後漢末, 成都平原與彭眉平原間已行鹿車也。省橋「梁」, 〔渡〕三津, 舊本皆作「省橋梁三津」。廖本刪梁字。皆與地理實際不合。審舊本梁字為渡字訛。謂省漢安橋, 改由天社山下渡三津以通車道。說詳注與圖。吏民悅之。嚴因更造起府寺, 觀〔樓〕壯麗, 舊脫樓字。觀樓、射蘭, 見本卷第五章。為一州勝宇。二十四年, 黃龍見武陽, 錢寫本武下衍功字。赤水九日, 蜀以〔為〕劉氏瑞應。其太守, 漢興以來, 鮮有顯者。

蜀志·十六》
武陽縣郡治。有王「橋」〔喬〕、浙、廖本作橋, 錢本等作喬, 茲據改。彭祖祠。蒲元豐本作藉。廖本注雲「當作藉」。江此下廖本又注雲:「當有為字, 見《水經注》。」大堰灌郡下。六〔水〕門水字用《水經注》補。有朱遵祠。山出鐵及白玉。疑當作土。特多大姓, 有七楊、劉、錢、《函》本作陽。五李諸姓十二也。疑「大姓」下有脫文。
南安縣郡東四百里。治青衣江會。縣溉, 縣字《水經注》作懸。古字通。有名灘, 一曰雷垣, 二曰鹽溉。李冰所平也。《水經注》引此作「懸溉有漢名壘坻。亦曰鹽溉, 李冰所平也」。顧廣圻校稿據以反改本書。廖本亦據以入注。茲不取。有柑橘官社。柑字當衍。漢有鹽井。(南安、武陽皆出名茶, 多陂池。)此十一字, 係常氏自注語。原當是雙行小字, 不害正文。茲加括弧。西有熊耳〔峽〕。舊脫一字。廖本注雲:「當有峽字。《續漢志》引不誤。」南有峨眉山, 山去縣八十里。《孔子地圖》言, 有仙藥。漢武帝遣使者祭之, 欲致其藥, 不能得。此二十三字, 疑後人竄入。有四姓, 能、宣、謝、審、五。大族:楊、費。「有四姓」至此句疑有脫誤。又有信士呂孟真, 紀至行也。
僰道縣在南安東四百里。距舊各本作拒。廖本改作距。二字古通用。郡〔八〕百里。按南安縣文推當有八字。高後六年城之, 治馬湖江會。水通越嶲, 本有僰人, 故《秦紀》言僰童之富。漢民多, 漸斥徙之。有荔芰、張、何、《函海》本作支。劉、錢本同廖本。薑、蒟。濱江有兵蘭, 劉、錢、《函》本作欄。張、吳、何、王本有注雲:「《後漢書》注引本志雲:「有玉兵蘭」, 疑「兵欄」誤。」今按:欄、蘭古通用。蜀王兵欄, 已見前本卷6章之注。李冰所燒之崖有五色, 赤白映水玄黃。魚從楚廖本注雲:「當作僰, 見《水經注》。」來, 至此而止, 畏崖映水也。《函海》注雲「何本少「所」字。」又空此字。張、吳本已然。有韓原素祠。又有孝子隗通, 為母汲江「裔」〔膂〕舊皆作裔, 廖本注雲:「當作膂, 見《水經注》。」是。水, 天為出平石生元豐本作至。江中。廖本注江字下雲「當有膂字。」今石在馬湖江。而孝子吳順「奉」〔養〕廖本作奉。母, 赤烏巢其門。崩容江, 浙本無容字, 作空位。出好磨石。「崩」江廖本刪崩字。是。多魚害。張、吳、何、王、浙本俱無害字。張誤刪也。民失在徵巫, 好鬼妖。大姓吳、隗。又有楚、石、薛、相者。
牛鞞縣受新都江。去郡三百里。元鼎《水經注》作元封。二年置。「相」〔有〕舊皆作相, 應是有字之訛。廖本注雲:「當作有。下屬。」陽明鹽井。程、韓氏為冠蓋之族。此下, 劉、張、吳、何本接寫資中縣, 不提行。《函海》本有小注隔之。錢寫本與廖本提行。
資中縣受牛鞞江也。此下, 宋、明舊本有「江陽郡」三字, 提行。《函海》本、廖本乃逕接「先有」以下三十六字。先有王延世著勳河平。後有董鈞為漢定禮。王、董、張、趙為四族。二縣在中〔水〕, 舊各本脫水字, 即不成文。茲補。中水, 即沱江。此雲牛鞞江者也。多山田, 少種稻之地。廖本此下注雲:「以上三十六字, 舊錯簡入《江陽郡》下, 今移正。」未知《函海》本已先移正矣。

蜀志·十七》
江陽郡, 舊刻本此下錯入資中縣「先有王延世」至「種稻之地」三十六字。《函海》本與廖本先已移正。本犍為枝江都尉, 建安「十」八年置郡。原衍「十」字。漢安程〔徵〕、石謙白州牧劉璋求立郡。璋聽之, 以都尉、廣漢成存為太守。屬縣四。戶五千。去洛四千八「百」〔十〕廖本十作百, 非。里。東接巴郡。南接張、吳、何、王本作牂。下同。柯。李本作。西接「廣漢」犍為。錢、《函》及張、吳、何、王、廖本皆作「西接廣漢、犍為」。《函海》注雲「劉、李本無「廣漢」二字。」廖本注「當衍廣漢二字」。查郡西界亦不當與廣漢接。逕省之。北接廣漢。有荔芰、巴菽、桃枝、蒟、給橙。廖本注雲:「當有客字。」俗好文刻, 廖本注雲:「當作刺。」少儒學, 多樸野, 蓋天性也。
江陽縣郡治。治舊各本不重。廖本有。江、雒會。有方山蘭祠。劉昭《郡國志》注引此文, 無方字。江中有大闕、小闕。季春, 黃龍堆沒, 闕即平。昔雲, 世祖微時, 過江陽, 有一子。望氣者曰:「江陽有貴兒氣。」王莽求之, 縣人殺之。後世祖為子立祠, 謫江陽民不使冠帶者數世。有富「義」〔世〕鹽井。本名富世鹽井, 後周因之置富世縣。唐人避諱作「富義」。又郡下百二十里者, 當是有字訛。曰當衍伯塗魚梁, 雲舊各本皆作六。廖本改作雲。當作雲。伯氏女為塗氏婦, 造此梁。張、吳、何、王本無「造此」二字。他各本有。浙本擠刻有。四姓, 王、孫、程、鄭。八族, 又有魏、趙、先、周也。錢寫本此下有小注雲:「有荔支、巴菽、桃枝、蒟、給橙字, 與上文《巴志序》所稱果蔓名大同小異。」蓋元豐本已有之校批語。嘉泰本存之。張本移郡序下。李本在書頭。《函海》本注雲:「李本, 小注在上段書頭。是本江陽縣云云接上段為一, 故置小注於「魏趙先周」句下。」
漢安縣郡東元豐本作西。五百里。顧廣圻校稿據《一統志》改此句為「在郡西五十里」。廖本於東字、百字下並注雲「當有誤」。今按, 當作「郡東三百里」。土地雖迫, 山水特美好。宜蠶桑, 有鹽井。魚池以百數, 家家有焉。一郡豐沃。四姓, 程、姚、郭、石。八族張、季、李、趙輩。而程、石傑立, 郡常秉議論選之。
符錢寫作苻。縣郡東二百里。元鼎二年置。治安樂水會。此下廖本注雲「當有水字」。東接巴「蜀」顧廣圻硃改蜀作郡字。又批「癸酉」字。廖本注雲「當衍」。樂城。南「水」廖本注雲「當衍」。通平夷、舊皆作羌。廖本改作夷。是。鄨縣。永建元年十二顧廣圻校稿改作一。批雲「據《水經注》州三」。按朱、趙本作「十一」, 官本仍作「十二」。茲不改。月, 縣長趙祉遣吏先尼和《搜神記》作「叔先泥和」。《後漢書‧列女傳》作「孝女叔先雄」。《水經注》作「先尼和女絡」。疑當作「先尼叔和」。先為姓, 名尼字叔和。拜檄巴「蜀」〔郡〕顧廣圻校稿改蜀字作郡。廖本注雲「當衍」。守, 過成「瑞」〔湍〕灘, 《水經注》官本作成湍, 朱、趙本作「成濡」。《范史》作「乘船墮湍水物故」。皆足證原是水旁字。死。子賢求喪, 不得。女絡《范史》作雄。年二十五, 〔有二子並數歲。〕依《水經注》與《范史》補。迺分金珠, 作二錦囊繫兒頭下。至二年二月十五日, 女絡乃乘小船, 至父沒所, 哀哭自沈。見夢告賢曰:「至二十一日與父屍張、吳、何本作屍。俱出。」至日, 父子浮出。縣言郡, 太守蕭登高之, 上尚書, 遣戶曹掾為之立碑。人為語曰:「符有先絡。下當有脫。僰道張帛, 求其夫, 天下無有其偶者矣。」此下張本有小注雲:「按僰道黃帛, 張貞妻也。沈身求貞, 事頗類此。語乃雲。」吳、何、王、浙本並有, 劉、李、錢、《函》、廖本無。黃帛事具《先賢志》。《水經注》引《益部耆舊傳》亦作「張帛」, 從夫姓也。顧廣圻校稿批雲:「《士女讚》無張字。又無「者矣」二字。」又注雲:「廣圻按:當雲「符有先絡, 僰道帛, 求其夫、父無有偶」。洛、帛為韻, 父、偶為韻也。」今按, 不如雲「符有先絡求其父, 僰道張帛求其夫, 天下無偶」亦韻。各書無刪「天下」字者。
新樂縣郡西二百八十里。元康五年置。西「楚」〔接〕僰道。舊各本作「西楚」。元豐本小注:「「西楚僰道」四字未詳。」嘉泰本注:「「西楚僰道」四字疑誤。」並在文末。李本在書頭。張本刪此注。吳、何、王本並無。顧廣圻改楚為近字。廖本注雲:「當作通。」意謂水道相通。茲按符縣「東接樂城」例改。有鹽井。大姓魏、呂氏。

蜀志·十八》
汶山郡, 本蜀郡北部冉、駹都尉, 孝武元封四年置。廖本封四下注雲:「當作鼎六。《漢書‧武帝紀》、《後漢書‧冉駹夷傳》皆有明文。郡立於元鼎六年庚午, 省於地節三年甲寅, 故凡四十五年也。」今按:常氏非不見《漢書》, 此特與之立異者, 必有所據。帝紀就決策時言之, 方志就實成郡時言之, 地方史與正史記年不同者, 往往由此。遲四年者, 或是吏民反對立郡, 都尉已改太守, 仍只行都尉職以慰撫其人, 更閱四年綏輯而後成郡。故《帝紀》汶山郡敘在新立五郡之最後也。舊屬縣八。當作五。戶二十五萬。去洛三千四百六十三里。東接蜀郡。當雲「東接廣漢」。對北部言, 蜀郡當在南。南接漢嘉。當作「南接蜀郡漢嘉」。西接涼廖本注雲:舊誤梁, 今改正。州「酒泉」〔生羌〕。漢魏涼州洮、湟內外皆羌民。洮、湟內者, 與齊民同供賦役。洮、湟外者為生羌, 北至祁連, 南盡賜支, 不隸郡縣, 稱為徼外。酒泉郡又在祁連山北, 與汶山隔絕。《常志》誤與陰平同。茲改酒泉為生羌, 俾符實際。北接陰平。有六、為樓薄族之省稱。用陳宗祥先生說。夷、羌、胡、「羌」〔貲〕虜、原作羌虜。茲用《吐穀渾傳》改貲虜。即陰平郡之紫羌也。白蘭、〔蚌〕峒錢、廖本作峒, 他各本作●。《大同志》作「蚌●羌」。九種之戎。上七種合冉氐與駹為九也。《後漢書‧冉駹傳》作「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 各有部落」。是範氏因六夷、九氐語誤湊為七羌之字。牛、馬、〔旄〕、氈、班罽、劉、張、吳、何、王本作斑。錢、《函》、廖本作班。義同。青頓、毞毲、錢、《函》、廖本作毞。他各本作●毲。羊、「羖」〔羧〕廖本注雲:「《後漢書》羖作羧。」茲據改。之屬。《後漢書》以羊羧比旄氈、班罽、青頓、毞毲為工藝品。是誤。當以羊、羧為家畜。特多雜藥, 名香。土地剛鹵, 不宜五穀, 唯種〔稞〕麥。原脫稞字。《范史》同。當補。「而」此字衍。多冰寒, 盛夏凝凍不釋。「故」此後人緣《范史》文衍。夷人冬則避寒入蜀, 庸李本作傭。賃自食, 夏則避暑反落, 歲以為常, 故蜀人謂之作「五」〔氐〕舊皆作五。茲據《寰宇記》引文改。百石子也。
宣帝地節「元」〔三〕年, 舊各本皆作元年。廖本注雲:「當作三。《漢書‧宣帝紀》、《後漢書‧冉駹夷傳》皆有明文。又前雲「孝宣地節三年罷汶山郡」者, 即此事, 亦可證。《太平寰宇記》引作元年, 所見本已訛耳。」用本書證, 固應作三年。武都白馬羌反。使者駱武平之。因舊刻此下接「拜越嶲太守, 迎者如雲」句, 屬《越嶲郡序》張璊事。中脫汶山、漢嘉、越嶲三郡文字, 約宋刻六頁之多。明清校刻諸家, 未有覺者。顧廣圻校稿開始指出, 並輯有各書引文數條。廖本有長注六百十五字說明, 並續有輯句。茲更蒐討《史》、《漢》、《三國》、《晉志》、《宋志》, 及各方志、地理書與彙書所記三郡文之可能出於《常志》及常氏所引據者, 進行補綴。力遵常氏格局、語調、纂組方法, 俾成《蜀志》全文。〔慰勞汶山郡。吏及百姓詣武自訟:「一歲再役, 更賦至重。邊人貧苦, 無以供給。求省郡。」郡建以來四十五年矣。武以狀上, 遂省郡, 復置北部都尉。〕以上依金陵刻本, 《寰宇記》卷七十八引《華陽國志》文補, 原誤詣作謂, 役作度, 郡作部, 並據他本改正。又都尉上脫「北部」字, 用《後漢書‧冉駹夷傳》補。〔孝安延光三年, 復立之以為郡。〕十二字用《後漢‧郡國志》劉昭注引《華陽國志》補。〔已仍為蜀郡北部都尉。靈帝時再為郡。〕此據《後漢書‧ 冉駹傳》意補。原傳雲「靈帝時復分蜀郡北部為汶山郡。」則延光後曾復為都尉也。〔尋復為都尉。先主定蜀, 陳震為都尉, 因易郡名為汶山太守。〕據《三國志‧ 陳震傳》文補。〔後主延熙十年, 平康夷反。衛將軍姜維討平之。維資此郡, 屢出兵狄道。〕此據《三國志‧後主紀》及《薑維傳》補。〔晉平蜀, 郡人不附。泰始七年, 諸屯兵殺其督將以叛。十年, 白馬胡叛。刺史皇甫晏討之, 至都安, 軍叛被殺。後刺史王濬討平之。〕此據《大同志》補。〔於時屬縣八, 戶一萬六千。〕此用《晉書‧地理志》補。〔元康八年, 西夷校尉麴炳討興樂亂羌, 大為羌胡所破。群羌皆叛, 太守但保都安。永寧元年, 刺史羅尚遣牙門將王敦討之。為羌所殺。李雄入成都, 汶山太守蘭維隨尚東走。雄棄其地, 以都安屬蜀郡。〕依本書《大同志》補。

蜀志·十九》
〔汶山縣郡治。〕此用《晉書‧地理志》補。原作「文山」。〔本汶江道, 〕依《後漢‧郡國志》。〔蜀改。〕據《三國志‧廖立傳》。〔汶山在西, 有玉輪阪。〕用《水經注》文綴。原作「山」, 字古通。〔濊水、駹水出焉。〕六字, 劉昭《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濊, 《前漢志》作渽, 《水經》作涐。〔故冉駹界邑也。〕依《後漢書‧冉駹傳》意補。說在注。〔其王侯頗知文書。而法嚴重。貴婦人, 黨母族。死, 則燒其屍。〕用《冉駹傳》文補。〔山巖間多石室, 深者十餘丈。〕用《寰宇記》卷七十八「汶川縣」文割補。〔有鹽溪。山出鹹石, 煎之得鹽。〕此據《太平禦覽》卷五十二引《華陽國志》文, 參《寰宇記》卷七十八文補。
〔都安縣本湔氐道。〕據《前漢‧地理志》。〔李冰作堰處。〕據《蜀志序》文。〔蜀曰湔縣。有觀阪, 後主登之, 看汶水之流。〕據《三國志‧後主紀》建興十四年文補。〔縣東南皆沃野, 〕此用《史記‧貨殖傳》文意補綴。〔有大芋如蹲鴟也。〕七字據顏師古《貨殖傳》注引《華陽國志》文補。張守節《史記正義》同引, 「都安」誤作「安上」。蹲作踆。
〔廣陽縣郡北一百里。〕此據《元和志》。《水經注》文為「百二十里」。〔本綿虒道。〕依《郡國志》。前漢無道字。〔北部都尉治。太康初更名。〕據《水經注》文推定。〔有玉壘山, 出璧玉, 湔水所出。〕《郡國志》注「綿虒道」引《華陽國志》文。〔連嶺九峰, 通曰岷山。夏含霜雪, 昆侖之仲也。〕此用《寰宇記》引王羲之《與謝安書》, 論岷山文, 並《一統志》綴九峰句補。〔一曰沃焦。安鄉山, 直上六里, 岷嶺之最高者。遇大雪開泮, 望見成都。〕二十六字為《寰宇記》卷七十八引《華陽國志》文、《四川通志》作「其高直上六十里, 山有九峰四時積雪」。〔山出青珠。〕此為《初學記》卷二十七引《華陽國志》文。
〔廣柔縣郡西百里。〕依《元和志》推定。〔有石紐鄉, 禹所生也。〕據《水經注》卷三十六文補。〔夷人共營其地, 方百里, 不敢居牧。有過, 逃其中, 不敢追, 〕《水經注》作「捕之者不逼」。〔雲畏禹神;能藏三年, 為人所得, 則共原之, 雲禹神靈祐之。〕此二十三字, 為《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末句《水經注》作「大禹之神所佑也」。
〔蠶陵縣郡北二百二十里。〕此據《水經注》:「蠶陵至北部一百二十里」計算補。〔本蠶叢邑也。漢武帝元鼎中開為縣。〕此依《元和志‧翼州》文補。〔莽曰步昌。〕《前漢‧地理志》文。〔有蠶陵山。〕據《舊唐書‧地理志》補。
〔升遷縣在廣陽西百里。〕此定晉升遷縣為今黑水位置推定。說詳注。〔蜀漢立。〕依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補, 下三縣同。
〔平康縣在郡北三百里。〕意推補。〔有岷阜, 江水所出之處也。〕此為《北堂書鈔》卷一百五十七引《華陽國志》文。岷原訛作●。《水經注》雲:「汶阜山在徼外, 江水所導也。」亦當是引《常志》, 岷、汶字古通, 《禹貢》作岷。《漢書》作, 又作岷。《史記》作汶。《三國志‧秦宓傳》:「蜀有汶阜之山, 江出其腹。」疑常氏原語為「有汶阜之山」, 《書鈔》奪二字。〔江初出, 未可濫觴。至北部, 始百許步。又西百二十餘里至汶山, 乃廣二百餘步矣。〕此用《水經注‧江水》文補。原引《益州記》, 疑亦出於《常志》。
〔興樂縣在郡東北五百里。〕依南坪位置推算。〔蜀開, 為白馬縣。晉平蜀, 更名。〕此據《宋書‧州郡志》引《太康地記》補。雲「元年更名, 本曰白馬」。

蜀志·二十》
〔漢嘉郡, 本筰都夷也。〕五字用《後漢書‧南蠻‧筰都夷傳》文借補。原有都字, 當衍, 說在注〔一〕。〔自嶲以東北, 君長以什數, 徙、筰都最大。自筰以東北, 君長以什數, 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 或移徙, 在蜀之西, 〕上四十一字, 借用《史記‧西南夷傳》補。〔是謂西夷。〕用《西南夷傳》意補。〔秦時嘗通為郡縣, 至漢興而罷。〕十二字, 用《司馬相如傳》文。〔元鼎六年通南夷道, 邛、筰君長聞南夷與漢通, 得賞賜多, 多願為內臣妾, 請吏比南夷。〕《西南夷傳》。〔乃拜司馬相如為中郎將, 建節往使, 副使王然於、壺充國、呂越人, 馳四乘之傳, 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 便略定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 皆請為內臣。除邊關, 關益斥。西至沫、若水, 南至牂柯為徼。〕此節取《史記‧司馬相如傳》文。〔及漢誅且蘭、邛君, 並殺筰侯, 冉、駹皆請臣、置吏。乃以邛都為越嶲郡, 筰都為沈犁郡, 冉、駹為汶山郡。〕此用《史記‧西南夷傳》文。《漢書》同。〔沈犁郡, 治筰都, 去長安三千三百三十五里。領縣二十一。〕此據《漢書‧武帝本紀》顏注引《茂陵書》文。〔天漢四年, 並蜀郡為西部, 置兩都尉。一居旄牛, 主徼外夷;一居青衣, 主漢人。〕此用《後漢書‧莋都夷傳》文補。〔邛來山本名邛筰, 邛人、筰人所由來也。〕此依劉昭《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改三字。來字原作崍, 依李賢《後漢書》注引文改。筰下句, 原作「故邛人、莋人界也」, 兩注同。攷其山為今大相嶺, 在漢為旄牛、嚴道兩縣界, 非邛人、莋人界, 邛國尤遠不及此。但邛人莋人入蜀, 則必須由此山。當是原釋邛來之義, 作「邛人、莋人所由來也。」劉昭或據誤本, 或誤「本名邛莋」之義為界山, 改由來為界字, 李賢又緣核對劉注而從其誤, 茲訂正。〔有九折阪, 〕意補四字, 以啟下文。〔巖阻峻迴, 曲九折乃至山上。凝冰夏結, 冬則劇寒。〕此續用劉昭注引文。李賢注引迴作回。又重山上二字。〔宣帝時, 琅邪王吉子陽〕此據《漢書》卷七十五《王吉傳》文, 以郡、姓名, 字聯稱之常氏語格綴補劉注引文。劉注有「王陽行部至此退」句。〔為益州刺史, 行部至此歎曰:「奉先人遺體, 奈〕何數乘此險。」後以病去。及元帝時, 涿郡〔王尊子贛為刺史, 至此阪, 問吏曰:「此非王陽所畏道邪?」吏對曰:「是。」尊叱其馭曰:「驅之!王陽為孝子。王尊為忠臣。」尊居部二歲, 懷來徼外, 蠻夷歸附其威信。〕此用《漢書》卷七十六《王尊傳》文補。微有加字。〔公孫述據蜀, 青衣人不附。世祖嘉之, 建武十九年以為漢嘉郡。〕據《水經注》卷三十六文補。〔已, 復為都尉。〕此據《郡國志》蜀郡屬國注推定。〔永平中, 益州刺史梁國朱輔好立功名, 在州數歲, 宣示漢德, 威懷遠夷。自汶山以西, 前世所不至, 正朔所未加, 白狼、槃木、唐菆等百餘國, 戶百三十萬, 口六百萬以上, 舉種奉貢, 稱為臣僕。輔上疏曰:「臣聞詩雲:「彼徂者岐, 有夷之行。」傳曰:「岐道雖僻而人不遠。」詩人誦詠, 以為符〕〔驗。今白狼王唐菆等慕化歸義, 作詩三章。路經邛來大山, 零高阪, 峭危峻險, 百倍岐道。繈負老幼, 若歸慈母。遠夷之語, 辭意難正。草木異種, 鳥獸殊類。有犍為郡掾田恭與之習狎, 頗曉其言。臣輒令訊其風俗, 譯其辭語。今遣從事史李陵與恭護送詣闕, 並上其樂詩。昔在聖帝, 舞四夷之樂。今之所上, 庶備其一。」明帝嘉之。事下史官錄其歌焉。〕此全用《莋都夷傳》文補。《常志》既志邛來山, 必綴有此三故事。《東觀記》有《朱酺傳》, 今存殘文雲:「朱酺, 梁國寧陵人, 明帝時為益州刺史, 移書屬郡, 喻以聖德。白狼王等百餘國重譯來庭。獻詩三章。」〔時部尉府舍, 以部禦雜夷, 宜炫燿之。乃雕飾城墻, 華畫府寺及諸門, 作神仙、海靈、窮奇、鑿齒。夷人出入恐懼。騾馬或憚而趄。〕此用《太平禦覽》卷七百五十引《華陽國志》文補。禦原作禦。恐下原無懼字。《後漢書》作「畫山神、海靈、奇禽、怪獸以眩耀之。」〔延光二年, 旄牛夷叛攻零關, 殺長吏。益州刺史張喬與西部都尉擊破之。於是分置蜀郡屬國都尉, 領四縣, 如太守。〕此用《後漢‧莋都夷傳》文。〔靈帝時, 復以蜀郡屬國為漢嘉郡。〕此用《莋都夷傳》文。加復字以照上文。〔四縣戶十一萬。〕依《郡國志》蜀郡屬國戶數。〔太康戶一萬三千。〕據《晉書‧地理志》。

蜀志·二十一》
〔漢嘉縣郡治。〕據《晉書‧地理志》, 是用《太康地志》文。〔故青衣羌國也。〕此用《水經注》卷三六原語。〔高後六年開為青衣縣。〕此據《蜀志總序》與《漢書‧地理志》〔有蒙山。〕此用《後漢‧郡國志》漢嘉縣文。《前漢志》合。〔青衣水所發。東逕縣, 南與沫水會。〕此用《水經注》文。刪縣上其字與會字下「於越嶲郡之靈關道」八字謬文。〔沫水從岷山, 西來, 出靈山下。其山上合下開, 水出其間, 至縣東與青衣水合, 東入於江。〕此用《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 參合《水經注》文整補。劉昭此注引《華陽國志》, 文殊謬亂, 不可句讀。蓋據誤本又自行竄亂。故與地理實際刺謬。《水經注》文亦多竄亂, 故用今地文參合訂之。〔土地多山。〕此劉昭注引《華陽國志》原語。〔產名茶。〕此用《寰宇記》引《九州記》及《茶譜》補。說詳注釋。〔靈山下有靈關, 在縣北六十里。有峽, 口闊三丈, 長二百步。關外即夷邑。〕此借《元和志》文。〔安帝永初二年, 青衣道夷邑長令西, 與徼外三種夷三十一萬口, 齎黃金、旄牛毦舉土內屬。安帝增令田爵, 號為奉通邑君。〕據《莋都夷傳》文。〔延光二年, 為屬國都尉治。陽嘉二年, 改縣名漢嘉。〕節取《莋都夷傳》文。〔用建武時郡名也。〕意補。〔自時厥後, 人文蔚興。王元泰州里無繼。〕據《三國志‧楊戲傳‧季漢輔臣贊注》補。〔樊叔達號為吏師。〕用《樊敏碑》文補。〔向舉為一時表率。〕據《三國志‧先主傳》, 勸進表名列第二。〔張休、王暉並俊彥稱也。〕並據今存墓銘等文獻補。
〔嚴道縣邛來山, 邛水所出, 東入青衣。有木官。〕十四字用《漢書‧地理志》班固本注文。〔秦開邛來道, 置郵傳, 屬臨邛。〕右十一字依《司馬相如傳》與《淮南王傳》合參意補。〔始皇二十五年滅楚, 徙嚴王之族以實於此地, 漢為縣, 故曰嚴道, 屬蜀郡。至文帝, 又徙淮〕〔南王之族於此。〕此四十字, 用《寰宇記》卷七十七文。倒「漢為縣」三字在「故曰」上, 以明「嚴道」取義。秦與前漢皆不諱莊為嚴。常氏不當有此說。然《讀史方輿紀要》及《清一統志》皆有與此相同之文, 雲出《華陽國志》。是唐宋人書引《華陽國志》以存此說者尚有他種。樂史亦實轉引可知。固當錄補。〔道通邛筰, 至險。有長嶺、若棟、八渡之難, 楊母閣之峻。昔楊氏倡造作閣, 故名焉。〕此《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原無「通邛筰」三字, 據《水經注》卷三十三再增補。〔有銅山, 文帝賜鄧通鑄錢處也。〕取《史‧漢‧佞倖‧鄧通傳》補。〔其人士, 則李磐圖像府庭, 〕見《先賢志》, 前漢時屬蜀郡。〔高頤樹闕錦里。〕據現存雅安姚橋之《高君碑》, 與石闕。雅安, 漢嚴道縣地也。〔衛繼仕蜀, 至奉車都尉、大尚書。〕《三國志》附《楊戲傳》。
〔徙陽縣本斯榆邑。漢武略斯, 以為徙縣。〕據《司馬相如傳》及《漢書‧地理志》, 顏注:「徙音斯。」〔晉改曰徙陽也。〕據《晉書‧地理志》。〔山出丹砂, 雄、雌黃、空青、青碧。〕據《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增山字。
〔旄牛縣在邛來山表, 本旄牛王地。邛人筰人入蜀必度此山, 甚險難, 南人毒之, 恆止市於此。〕此用《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 改「旄地也」為「本旄牛王地」, 改「邛人自蜀入」為「邛人筰人入蜀必」七字, 增「恆止市於此」五字, 補全文義。昔人引文多意為奪衍, 故失之也。〔有鮮水、若水〕五字據《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出徼外, 南至大莋入繩。〕九字用《前漢志》旄牛縣注補足。〔濊水一名洲江, 合沫水, 自南安入江。〕《郡國志》注原引脫濊水字, 遂失《常志》本旨。茲用《前漢志》青衣縣注, 更補後八字。而易渽字為「濊水」, 俾與「汶山縣」引文符合。
〔晉樂縣〕此據《宋書‧州郡志》補。說在注釋。

蜀志·二十二》
〔越嶲郡, 〕「拜越嶲太守, 迎者如雲。後蜀郡趙溫, 亦著治績」十八字當後移。〔故邛都夷國也。〕此用《後漢書‧南蠻‧邛都夷傳》(以下省稱《邛傳》)文意。〔秦時嘗通為郡縣。〕此用《史記‧司馬相如傳》語插補。〔漢武帝復開, 〕用《邛傳》文, 加漢字與復字。〔以為邛都縣。無幾而地陷為汙澤, 因名為邛池, 南人以為陷河, 〕《邛傳》文作邛河。茲依劉昭注引李膺《益州記》改作陷河。李膺後於常璩, 當據《常志》, 《范史》字訛。〔後復反叛。元鼎六年, 漢兵誅邛君, 以為越嶲郡。〕《邛傳》漢兵下「自越嶲水伐之」六字, 係用應劭說改《常志》語, 其說無足取。茲用《史記‧西南夷傳》「誅邛君」三字易之, 參看注釋。〔其土地, 平原有稻田。〕以上並用《邛傳》文。〔其人椎髻、耕田, 有邑聚。〕用《西南夷傳》文補。〔俗多遊蕩, 而喜謳歌, 略與牂柯相類。豪帥放縱, 難得而制。〕用《邛傳》文。
〔王莽時, 郡守枚根調邛人任貴以為軍候。〕《邛傳》文本作「長貴」。茲依宋槧殘文改作「任貴」, 下同。〔更始元年, 任貴率種人攻殺枚根, 自立為邛穀王。〕用《邛傳》文。改「更始二年」為元年。說在注釋。「故」王莽「遣」以任貴為鎮戍大尹守之。此十二字為宋元豐刻本所謂「略加整理刻之」所保存舊本訛亂中的殘文。原作「遣任貴」改用以字。〔又降於公孫述。述敗, 光武封任貴為邛王, 建武十四年, 任貴遣使上三年計, 天子即授越嶲太守印綬。十九年, 武威將軍劉尚擊益州夷, 路由越嶲。任貴聞之, 疑尚既定南邊, 威法必行, 己不得自放縱, 即聚兵, 起營臺, 招呼諸君長, 多釀毒酒, 欲先以勞軍, 因襲擊尚。尚知其謀, 即分軍先據邛都, 遂掩任貴, 誅之, 徙其家屬於成都。〕以上《邛傳》文。
自建武後, 數叛。此六字亦宋槧所保存舊本訛亂中的殘文。〔永平元年, 姑復夷叛, 益州刺史發兵討破之, 斬其渠帥, 傳首京師。後太守巴郡張翕, 政化清平, 得夷人和。在郡十七年卒, 夷人愛慕, 如喪父母, 蘇祈叟二百餘人, 齎牛羊送喪至翕本縣安漢, 起墳、祭祀。詔書嘉美, 為立祠堂。〕此用《邛傳》文。《太平禦覽》卷六十引《華陽國志‧張翕傳》作「在官十九年」, 別詳《補巴郡士女軼文》。〔安帝元初三年, 郡徼外夷大羊等八種, 戶三萬一千, 口十六萬七千六百二十, 慕義內屬。時郡縣賦歛煩數。五年, 卷夷大牛種封離等反畔, 殺遂久令。明年, 永昌、益州及蜀郡夷皆叛應之, 眾遂十餘萬, 破壞二十餘縣, 殺長吏, 燔燒邑郭, 剽略百姓, 骸骨委積, 千里無人。詔益州刺史張喬選堪能從事討之。從事楊竦將兵至楪榆, 大破之。封離等惶怖, 斬其同謀渠帥, 詣竦乞降, 竦厚加慰納。其餘三十六種皆來降附, 諸郡皆平。州中論功, 未及上, 會竦病創卒, 張喬深痛惜之, 乃刻石勒銘, 圖畫其像。〕以上用《邛傳》文。刪省與《南中志》從同者及戰略部署七十二字。存常氏刺守令不良, 激成夷亂與表彰楊竦功勛之意。〔天子以張翕有遺愛, 〕此用《邛傳》文截綴《禦覽》引文。〔翕子璊, 方察孝廉, 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迎者如雲。〕此二十字, 用《太平禦覽》卷二百六十二引《華陽國志》文。璊原作端, 《范史‧邛傳》作「湍」, 本書《士女目錄》又作張璊, 《巴志》同, 茲改從本書。後九字亦保存於宋槧訛亂殘文中。足見《禦覽》引文原在此處。原所謂「略加整頓」者妄以上接於汶山郡駱武事因字之下, 時次列王莽前, 謬甚, 茲移正於此。〔曰:「郎君儀貌類我府君。」後璊頗失其心, 有欲叛者, 諸夷耆老相曉語曰:「當為先府君故。」遂以得安。〕此《邛傳》文。曰上原有「夷人懽喜, 奉迎道路」八字, 刪去。〔後順桓間, 廣漢馮顥為太守, 〕十字用《邛都傳》文。〔亦著治績。〕《邛傳》文作「政化尤多異跡雲。」本書宋刻本有訛舛略加整頓殘文作「後蜀郡趙溫, 亦著治績」。當是妄人用殘亂之後字, 與亦著治績字, 及湍殘存字妄用趙溫綴成。亦足證《常志》此處本有此後四字, 範曄改其文耳。馮顥見12章之注。
章武三年, 越嶲此下廖本有高字, 他各本無。「高」叟大帥張、吳、何、王浙本作師。高定元《三國志‧張嶷傳》作高定。稱王恣睢, 錢寫本訛作睚。遣都督李承之《張嶷傳》作李求承。煞《函》、廖二本作煞。他各本作殺。《函海》注雲:「亦作殺之。」當非。將軍梓潼焦璜, 破沒郡土。丞相亮遣越嶲太守龔祿住安上縣, 遙領太守。安上去郡八百里《張嶷傳》作「八百餘里」。今按:八當衍, 常氏緣《陳志》文誤也。有名當作「徒有郡名。」而已。建興三年, 〔丞相亮南征, 復郡治。〕此依《三國志‧後主紀》及《楊戲傳‧輔臣贊》「龔德緒贊」注文補。「蜀安南將軍馬忠討越嶲郡夷」舊刻此上混亂, 不成文理, 考與史事殆全不合。除已校訂上文, 存其殘字, 更還常志原貌外, 審此十字, 與馬忠與張嶷兩傳皆不合, 又下文疊出而不銜接, 當是宋槧依妄人竄亂殘字所為, 故刪去另補。郡夷剛狠廖本作很。皆鴟視。〔軍去後, 復殺太守祿叛。延熙初以安南將軍馬忠率將張嶷為〕越嶲太守。「張」嶷將所領之郡。以上舊刻訛亂依《三國志》馬忠、張嶷傳及本書《南中志》改補。移上「安南將軍馬忠率」七字於此。誘殺蘇祈、顧廣圻校稿注「即蘇示」。邑君冬逢及其弟隗渠等, 懷集種落, 威信允著, 諸種漸服。又斬斯都耆帥李承之首, 乃吳、何、王本作及。浙本剜改作乃。手煞焦璜、龔祿者也。又討叛鄙, 降夷人, 安種落, 蠻夷率服。嶷始以郡郛宇頹, 更築小居之。延熙二二當作五。年乃還舊郡。《嶷傳》雲:「在官三年, 徙還故郡。」更城郡城, 夷人男女莫不致力。興復七縣。嶷遷後, 復頗奸軌, 舊各本後復二字倒。茲從廖本。雖有四部斯兒, 廖本注雲「當作叟。下同。」及七營軍, 不足固守。乃置赤甲、北軍元豐本作都。二牙門, 及斯兒督軍中堅, 衛夷徼。此下劉、張、李本連繕, 誤。
舊本記此段, 訛舛不重敘, 姑考事之本末, 略加整頓刻之。記字, 《函海》本作紀。並注雲:「李本此注在書頭。劉、李本作記。劉、吳、何本亦有此注。似呂氏語。」按, 此二十三字, 各本皆有, 在「更築小塢居之」句下, 大字、提行, 低一格排, 作二行。其下「延熙二年」, 乃提行作正文。此明是呂大防付刻時, 因前脫頁下, 存文蠹壞, 漫不成理, 妄以所可辨識殘字纂合為之。廖本刻作雙行夾注, 在「小塢居之」句下。循此以求原文, 參合歷史文獻, 本易得其大致, 而竟將「拜越嶲太守」句上接汶山郡駱武事下之「因」字, 而又將殘頁末行「更築小塢居之, 延熙二年乃還舊治」的不可分割之句割離為兩段。茲將其移於章末, 存其原形, 以助瞭解校補移易之義。

蜀志·二十三》
邛都縣郡治, 因邛邑名也。邛, 邛二字古通用。《史》、《漢》及宋、明各本皆作邛。《函海》與廖本作邛。邛之初有七部, 後為七部營軍。又有四部斯兒。顧觀光校勘記引上文廖本注。並於此注雲:「《史記‧司馬相如傳》索隱引作叟。不誤。」今案:是誤。南山出銅, 此下, 廖本注雲:「《續漢書‧志》注引「邛都河有唪嶲山。」疑此有脫文。」〔邛河有唪嶲山, 又〕有溫泉穴, 冬夏〔常〕熱, 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補上八字。其溫《初學記》卷七, 《太平禦覽》卷七十一引作源。可湯《水經注》卷三十六引作燖。雞、豚。下流《初學記》作湯。〔澡洗〕治疾病。《初學記》作「下湯澡洗療宿疾」。《禦覽》引作「下流澡洗治宿病。」餘多惡水, 水神護之, 不可汙穢及沈亂髮, 照●《函海》注雲:「元本作●, 古●字也。吳、何本誤回。」則使人被惡疾, 一郡通雲然。
臺登縣有孫水, 一曰白沙江, 入馬湖水。山有砮石, 火燒成鐵, 剛利。《禹貢》「厥賦砮」是也。又有漆, 漢末, 夷皆有之, 〔張〕嶷取焉。宋槧元有小注「嶷, 張嶷也」。錢寫本只「張嶷」二字。《函海》注雲:「劉本無也字。李本小注在書頭, 亦無也字。」茲逕補張字。
「闡」〔闌〕縣舊皆同誤本《郡國志》作「闡縣」。茲依《前漢志》改。故邛人邑, 李本作也。〔治〕邛「都」〔部城〕。舊本皆只「邛都」二字。茲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補治, 城兩字。茲依《元和志》改「邛都」為「邛部」字。〔地〕接「寒」〔零〕關。舊各本皆作「接寒關」三字。寒為零字訛甚明。依《司馬相如傳》改, 並補地字。
〔零關道〕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補。〔有銅山, 又有利慈渚。太始九年, 黃龍〕〔見於利慈, 縣令董玄之率吏民觀之, 以白刺史王濬。濬表上之, 改名護龍縣。〕前七字, 用《郡國志》注引文。並援《水經注》卷三十六補渚字及其下三十五字。今省。此二字存宋槧舊文, 元接「闌縣」條。
蘇示縣錢寫本作「漢示縣。」《張嶷傳》作「蘇祁」。漢末, 夷王〔冬逢〕依《張嶷傳》補此二字。及弟隗渠數偝劉、李本作背。吳、何、王本作偕。錢、函、廖本作偝。浙本剜改作偝。叛。以服諸種, 張嶷先殺王。「弟」隗渠又叛, 遁入西徼, 遣親信二人使嶷。《張嶷傳》雲「詐降嶷。實取消息」。嶷知奸計, 以重賂使, 使殺渠。《嶷傳》雲:「許以重賞, 使為反間。二人遂合謀殺渠。」渠死, 夷徼肅清。「縣晉省」此三字, 當是後人批註, 呂刻收入正文, 說在注釋。
會無縣「路通寧州。渡瀘得住狼縣」廖本注:住, 「當作堂。」狼, 「當作蜋。《南中志》作螂」。今按:此十字, 當倒在末, 以故濮人邑句上承縣。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塚, 塚不閉戶, 閉字宋明舊本皆作開。清刻本皆同《郡國志》注引作閉。其穴多有碧珠, 人不可取, 取之不祥。有天馬河, 天馬《郡國志》注引訛作「元馬」。下文同。〔天〕馬日千里, 依《郡國志》注引文補天字。後死於蜀, 葬江原小亭, 今天馬塚是也。「縣」〔山〕有天馬祠。「山有」是常氏文例「縣有」非例。《郡國志》注所引文, 固多改字, 不足全遵。茲還縣字為山字, 與下文山下字相應。山, 謂天馬河側之天馬山也。「初」舊本皆有此字, 於文不適。《郡國志》注引亦無。民家馬牧山下, 或產駿駒, 雲天馬子也。今有錢、《函》本作其, 廖本作有。天馬「徑」〔逕〕, 劉、《函》、廖本作徑。不取。厥跡存焉。河中有銅胎, 錢、《函》、廖本作胎, 《郡國志》注引作船, 張、吳、何、王本同作船, 《水經注》作「具子銅胎」, 顧廣圻校雲:「當依《水經注》。」今以羊祀之, 可取, 河中見存。土地「時」〔特〕產〔好〕犀牛, 犀當作兕。〔東〕山「色」〔出〕青碧。依《郡國志》註所引《華陽國志》文補好字與東字, 改時作特, 色作出。顧廣圻顧觀光二校稿已先見及。
大筰縣舊各本作笮、廖本作筰。漢末省也。劉、李本無也字。
定筰縣《函海》注雲, 「前後《漢書》、《晉書》作莋。」筰, 笮夷也。笮字, 廖本注雲「當衍」。汶山曰夷, 南中曰昆明, 漢嘉、越嶲曰筰, 蜀曰邛, 皆夷種也。縣在郡西。渡瀘水, 賓剛徼, 「白」〔曰〕舊皆作白, 茲改作曰。摩沙夷。有鹽池, 《郡國志》注引此文, 作「鹽坑」。積薪, 以齊水灌而「後」焚之, 《郡國志》注引作「而後焚之」。其後字當衍。成鹽。漢末, 夷皆錮之, 張嶷往爭, 夷帥狼舊無此狼字, 廖本補, 並注。岑, 槃木王舅, 舊各本作「槃木明。」廖本依《張嶷傳》改, 有注。不肯服, 嶷禽, 撻殺之。厚賞賜, 餘類皆安, 官迄〔今〕有之。「北沙河是」四字可疑當衍, 說在注釋。
三縫縣《前漢志》作三絳。一曰小會無, 音三播。舊本此下皆有小注雲「音三播字疑誤。」唯劉本多注「縫音播」三字。通道寧州。渡瀘, 「得」〔接〕蜻蛉縣。得當作接, 謂縣境越瀘水, 接蜻蛉縣界處有長穀。蜻蛉在雲南郡。有長谷石劉李本作古。「時」〔豬〕舊各本皆作「石時坪。」顧廣圻校稿依《水經注》改。坪, 張、吳、何、王本作平, 依元豐本也。劉、李、錢、《函》、廖本作坪, 依嘉泰本也。中有石豬, 子母數千頭。長老傳言:夷昔牧豬於此, 一朝豬化為石, 迄今夷不敢牧於此。張、吳、何、王本作「不敢往牧」。
卑水縣去郡三百里。水流通馬湖。《郡國志》注引作「水通馬湖」四字, 當是「水通馬湖江」五字被削, 詳注釋。
潛街縣《函海》注雲:「劉、吳、何、李本作溪。《漢志》作灊。」漢「末」置, 《前漢志》已有此縣, 末字衍。晉初省。《後漢志》已無此縣, 則當雲「後漢省」。而雲「晉初省」者, 蓋蜀漢時曾復置。
安上縣
馬湖縣水通僰道入江。晉初省。劉、李本無初字。

蜀志·二十四》
右益州, 漢初統郡五。按, 謂巴、漢中、蜀、廣漢、犍為, 皆高祖王漢中時故地, 截至武帝建元六年止, 不計武帝新開諸郡也。後漸分建, 蜀郡及巴「郡」, 又分為五郡。為, 當作出。謂蜀郡分出漢嘉、江陽二郡, 巴郡分出巴東、巴西、涪陵三郡, 合為五郡, 皆在建安以前。不計汶山郡, 非漢王故地也。〔劉二主時, 又自〕廣漢、漢中、犍為、〔巴西分出六〕「為四」郡。謂自廣漢分出梓潼、陰平, 漢中分出西城、上庸、房陵, 巴西分出宕渠, 犍為分出朱提, 亦皆故漢中王故境。〔武帝〕「又」開益州五郡, 此謂武都、汶山、越嶲、柯、益州五郡, 沈黎旋廢不計, 益州後改晉寧。〔明帝開永昌郡, 丞相亮分置建寧、興古、雲南郡〕, 合二十五郡。蜀漢世有此二十五郡不誤, 但上文奪去字多, 即不可合, 各郡文固在, 可按補也。南中平樂、南廣二郡亦蜀漢置。平樂旋廢, 南廣丞相亮後所置, 故不當計入。舊刻各本怪其數不合, 莫知攷補, 廖本注雲「以上舛駮, 所未詳矣。」及寧、「州」〔荊〕、梁州建, 復增七郡, 蜀於是有「三」州四, 及字《函海》注雲「何本誤又」。顧觀光校雲「原誤又」。蓋元豐與張、吳、何本皆作又, 劉、李、錢、《函》、廖本作及也。又「於是有」下州四上, 各本皆無三字。廖本有, 並注雲:「舊脫此字, 今補正。」今按:李雄曾置荊州, 見《大同志》, 常氏原本有荊, 為州四。降江左後, 嫌荊州與晉牴牾, 刪去, 改荊為州以掩之, 而「州四」二字未及改。後之傳抄者遂自州斷句, 以四下屬。茲改還荊字, 從四斷句。〔凡三〕十二郡, 舊刻誤以四字下屬代三字。茲補「凡三」二字。三十二郡者, 上二十五郡, 加李雄與王遜所增立之平夷、夜郎、平樂、南廣(李雄復置), 河陽、梁水、西平七郡及荊州之建平郡。由常氏去荊字刪建平郡, 故從來抄傳與鐫刻者不能得三十二數而作四十二, 並上各數字疑昧不解, 聽其舛駮, 甚至於改四州為三州, 三十二郡為四十二也。一百九十六縣。各本此文並同。查本書所列郡縣, 共只百七十四縣, 尚差二十二縣, 疑皆在原荊州郡縣中, 合省並之縣計, 非常氏原文有誤, 不盡詳攷。州分後, 《函海》作為。益州凡新舊郡「九」〔七〕, 舊刻皆作九, 當是七字之訛, 說詳注釋。縣四十八, 戶夷、晉二十「二」〔四〕萬。廖本作「二十二萬」。

譔曰蜀之為邦, 天文, 〔則〕井絡輝其上。地理, 〔則〕岷、嶓鎮其域。五嶽, 則廖本有則字, 他本無。華山表其陽。四瀆, 則舊各本有。汶江出其徼。故上聖, 則大禹生其鄉。媾姻, 則黃帝婚其女。顯族, 吳、何本無女、顯二字, 吳作墨巴, 何本空格。疑是張佳胤刪, 以族代女字, 意實勝於嘉泰本, 然竊疑顯族下有脫文, 當是原有表揚諸大族字被刪。大賢, 彭祖育其山。列仙, 王喬升其岡。而寶鼎輝光於中流。離張、吳、何、王本作驪。龍、仁虎躍當脫有一字。乎淵陵。開闢及漢, 國富民殷。府腐穀帛, 家蘊畜積。《雅》、《頌》之聲, 充塞天衢, 中「林」〔穆〕舊本皆作穆。廖本作林。之詠, 侔乎《二南》。蕃衍三州, 土廣萬里。方之九區, 於斯為盛。固乾坤之靈囿, 先王之所經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