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志·十一》
其太守著德垂績者, 前漢莫聞。文翁, 已前述。建武以來,
有「弟」〔第〕廖本作弟。五倫, 廉范叔度, 特垂惠愛。百姓歌之曰:「廉叔度, 來何暮。來時我單衣, 去時重當作有。五。」其後, 漢中趙瑤, 自扶風太守來之郡, 司空張溫謂曰:「「弟」〔第〕五伯魚從蜀郡為司空。今掃吾第以待足下。」瑤換張、吳、何、王本作與。廣漢。陳留高亦播文教。太尉趙公, 初為九卿, 適子甯還蜀, 命為文學, 撰《鄉俗記》。「亦」〔其〕各舊本作亦。茲改。能屈士如此。廣漢王商, 犍為楊洪, 皆見詠懷。及晉建西夷府, 太守多遷為西夷校尉。亦遷益州刺史。
《蜀志·十二》
成都縣郡治。有十二鄉, 五部尉。漢戶七萬, 《前漢志》, 「戶七萬六千二百五十六」。晉三萬七千。名難治。〔順帝〕時, 原脫時上字。據《後漢書‧邛都夷傳》「順桓間為越嶲太守」, 則作成都令當在遷太守前。順帝在位十九年, 則作成都令在順帝初, 據補二字。廣漢馮顥為令。「而」當衍。太守京兆劉宣不奉法。顥奏免之。劉、錢、《函》本有免字, 在句首。張、吳、何、王、浙本字作令。廖本移免至奏下。茲從廖本。立文學, 學徒八百人。實戶口萬八千。開稻田百頃。治「有」〔績〕劉、錢、《函》、廖本作有。張、吳、何、王、浙本作蹟。茲作績, 謂考績語也。尤異。後有廣漢劉龐劉、錢、《函》本作庬, 下亦作龐, 《先賢志》訛作寵。為令, 大姓恣縱,
諸趙倚公, 故多犯法, 濮陽太守趙子真, 父子強橫, 龐治其罪, 莫不震肅。承上大姓為句。郫民楊張、吳、何、王、浙本作楊、劉、錢、《函》、廖本作陽。伯侯奢侈, 大起塚營。因龐為郫令, 伯侯遂徙占成都。龐復為成都, 此下當有脫文。疑脫「召伯侯教而宥之」七字。不召無以稱其明。不教, 無以稱其職。不宥, 無以稱其德。豪右敬服。有蜀侯祠。「大」〔四〕姓宋刻與劉、錢、《函》本作四姓。張、吳、何、王、廖本作大姓。浙本剜改作四。有柳、杜、張、趙、郭、楊氏。此下錢、《函》本有空位。《函海》注雲:「吳、何本空作豪字。」蓋元豐本黑巴, 張本補。富, 先有「程、鄭」〔羅裒〕、程、鄭在臨邛。羅裒乃在成都。均見《貨殖傳》。公, 後有郭子平。奢豪, 楊伯侯兄弟。劉、錢、《函》、廖本此亦作楊字。
郫縣郡西北六十里。冠冕大姓何、羅、郭氏。
繁縣郡北九十里。有泉水, 稻田。三張為甲族。
江原縣郡西, 渡大江, 濱文井江, 去郡一百二十里。有青城山, 稱江祠。此下, 錢寫本有空位, 劉、《函》二本直空至行末。疑有脫文。張、吳、何、王、廖、浙諸本連繕。安漢, 上、下朱邑出好麻, 黃潤細布, 有羌筒李本作銅盛。小亭, 有好稻田。此下, 劉、錢、《函》本有空位。他各本連。東方, 常氏為大姓。文井〔江〕舊脫江字。廖本注雲「當有江字」。茲依《水經注》補。上有「守捉」〔常堤〕元豐本作「守堤」。嘉泰改「守捉」。按唐制, 邊徼有守捉, 為兵站, 以防蕃夷混入與漢族人奸出。江原腹縣, 不當有。《水經注》雲:「文井江又東, 逕江原縣。縣濱文井江。江上有常氏堤, 跨四十里。」明是引用《常志》。節引, 故常下增「氏」字。常氏本文承上「常氏」為言, 固可省雲「常堤」二字。傳寫者訛常為守。李塈誤緣《唐書》文改作「守捉」耳。茲改還。三十里, 上劉、錢、《函》本作「土」。他各本作上。應是土字為訛。有天馬祠。
臨邛舊各本作邛, 廖本作邛。縣郡西南二百里。本有邛民。秦始皇徙此字, 錢寫本作空格。張、吳、何、王、浙本作從。《函海》同, 而注雲:「劉李本作徙。」上郡〔民〕原脫民字。實之。有布濮水, 從布濮來合「文」〔火〕井江。廖本訛作文井江。有火井, 夜時光映上昭。民欲其火「先」〔光〕, 元豐本與廖本作先, 屬下句。非。他各本作光。以家火投之, 頃許, 如雷聲, 火焰出, 通耀數十錢寫作千里。以竹筒盛其光當作氣。藏當作然。之, 可拽行終日不滅也。井有二水, 廖本注「二」下雲「當有誤」。今按:二水, 當作齊水。謂鹽水也。已詳6章之注。蓋火井之民, 習於省寫齊字, 但用字頭, 常氏用之, 傳訛為二也。取井火煮之, 一斛水得五鹽。家火煮之, 得無幾也。有古石山, 有石礦, 大如蒜子。火燒合之, 成流支鐵, 元豐本作鐵。下同。甚剛。因置鐵官。有鐵祖廟祠。漢文帝時, 以鐵、銅當有山字。賜侍郎鄧通。通假民卓王孫, 歲取千匹。故王孫貨當作貲。累巨萬億, 鄧通錢亦盡按《佞倖傳》當作布。天下。王孫女文君, 能鼓琴。時有司馬長卿者, 臨邛令王吉與之游王孫家, 文君因奔長卿。漢世, 縣民陳立, 歷巴郡、牂柯、天水太守, 有異政。陳氏、劉當是「鄭」字訛。氏為大姓冠蓋也。按《士女目錄》, 臨邛仕宦, 唯陳立, 鄭廑。劉氏無聞。故疑劉字訛。
廣都縣郡西三十里。元朔二年置。疑原是「本治樊鄉。元朔二年徙」九字。傳鈔中脫訛。《蜀王本紀》雲:「蜀王本治廣都之樊鄉。後徙成都。」本書亦謂成都、新都、廣都為蜀之三都。又李冰穿廣都鹽井諸陂池。則秦時應已置廣都縣矣。或緣漢初曾廢併, 武帝復置而徙其城, 世遂傳為新置。常氏誤援之耶?有鹽井、漁田之饒。大豪馮氏, 有魚池、鹽井。「縣凡有小井十數所及漁田之饒」《函海》注:漁「何本作魚」, 田「應作井」。按此十三字是後人批註語, 宋槧誤入正文。大井、小井之名, 出於五代之世, 晉無有也。江有魚錢、《函》本作魯。劉、李、張、吳、廖本皆作魚。魚、魯, 古文每混。漕梁。山有鐵礦。江西有安廖本注雲「當有誤」。審不誤。稻田, 穿山崖過水二十里。漢時, 縣民當作人。朱辰, 字元燕, 為巴郡太守, 甚著德惠。辰卒官, 郡獽民北送及墓。獽蜑鼓刀辟踴, 感動路人。於是葬所草木頃許皆倣之曲折。迄今蜀人, 莫不歎辰之德靈, 為之感應。今朱氏為首族也。
成都市官,
本有長, 建武元豐本作建安。十八年省。
蜀郡, 太康初按《晉書‧武帝紀》及《成都王穎傳》初當作末。屬王國, 改號曰成都內史。王改封, 乃復舊。
《蜀志·十三》
廣漢郡,
高帝六年置。屬縣八。漢戶十七萬, 晉四萬。去洛三千里。南去成都百二十里。西接汶山。北接梓潼。元豐本作橦。東接巴郡。〔南接蜀犍為〕。原脫南接一句。蓋以南去成都句代蜀郡也。然廣漢西南接犍為之牛鞞、資中界。此不當省。本治繩鄉。《水經注》引作乘鄉。又作沈鄉, 雲姜詩居。實一地。安帝永「和」〔初〕中陰平、漢中羌反, 羌亂發於安帝永初元年。漢中羌亂發生於永初四年。永和為順帝年號, 上距永初三十餘年。羌亂已平矣。故改一字。元初二年移涪。《水經注》引作「永初二年」, 亦誤。後治雒元豐本作。下同。城。王莽改曰〔新〕「就」都。劉、李本作新都。他各本皆同《漢志》作就都。公孫述名曰子同。益州以蜀郡、廣漢、犍為為「三蜀」。舊各本不重為字。廖本加。當有。土地沃美, 人士俊乂, 此下舊各本皆有為字。顧廣圻校稿批雲, 「上為字錯壓下」。廖本刪。當刪移。一州稱望。「然」似為贅文。漢選此下浙本有為字。並擠刻下蜀郡字。蜀郡、廣漢太守, 每重德劉本作得。他各本作德。疑重德上脫一字。高俊。故前〔有〕廖本脫有字。他本具。趙護、疑當作「樓護」。見《遊俠傳》。趙護徒以平鄭躬亂入史。常氏未言鄭躬事, 即不當列趙護。「弟」〔第〕五伯魚, 見《蜀郡》。後有蔡、陳, 表章禮物, 殊於諸郡。其太守著功德者,
有劉「感」〔鹹〕據《後漢書‧獨行‧李業傳》改。孫「賓」〔寶〕依《漢書》七十七改。蔡〔茂〕原脫。顧廣圻校稿雲:「蔡茂, 在《大同志》, 又《士女贊》。陳寵。四部備要本陳下空二格奪「寵伯」二字。「伯魚」此廣漢太守。淺人妄緣上文奪茂、寵填「伯魚」字也。〔茂〕自郡逕遷司徒。寵亦至三公。而「」〔●〕廖本從衣作。諷、尹睦、鮮於定、《四部備要》本奪定字, 只空位。趙瑤皆公望也。薛鴻, 疑當作漢。說在注。輩, 卿佐也。「而」許靖亦為上公。「及」何祇、常閎劉、錢、吳、何、《函》、王諸本作閤。李本作闡。廖本改作閎。皆有稱。此下, 張、吳、何、王、浙本皆有一望字。並下連。於其上空格。劉、李、錢、《函》、廖本但空格,
無望字, 茲從。以處州中, 益州恆明各本缺筆。治此郡。
初平中,
益州牧劉焉自綿竹移雒縣城。築闕門, 雲其地不王。雲上當有占字。乃留孫脩《三國志》作循。吳、何本作修。據之。建安十八年, 劉先主自涪攻圍, 且一年。軍師龐統中流矢死。先主痛惜, 言則涕泣。廣漢太守南「楊」〔陽〕廖本南陽作南楊, 誤, 茲據錢本等改回。張存曰:「統雖可惜, 違大雅之體。」先主怒曰:「統殺身成仁, 非仁〔者〕廖本無者字, 茲依錢本等補。乎。」即免存官。十九年夏, 雒城拔。何本作牧, 與他舊本並有「雒城援」三字連。廖本無。茲從廖本, 刪三字(援, 李本作接)。襄陽馬良書詒劉、李本作詔, 吳、何本作詣。《三國志‧馬良傳》作與。詒同貽。諸葛亮曰:「承雒城何、王本作縣。已下,
尊兄配業光舊各本作先。《函海》雲「應作光」。廖本改作光。良本作固作光。國, 魄兆見矣。」時州或治成都, 時復治雒。為蜀淵府。
《蜀志·十四》
雒縣郡治。「汎」〔沈〕舊各本訛作汎。廖本注「當作沈」。鄉舊各本「汎鄉」上連, 下乃空格, 甚至提行。以「郡治汎鄉」為句。茲移正。有孝子姜詩田「地」宅, 姓族。〔大姓〕有鐔、李、郭、翟氏。
綿竹縣劉焉初所治。綿與雒, 各出稻稼, 畝收三十斛, 有至五十斛。舊各本皆作「十五斛」。廖本改作「五十斛」。是。漢時, 任定祖舊各本此下有安字。廖本刪。是。以儒學教, 號侔洙泗。有多士, 秦、杜為首族也。
什「仿」〔邡〕廖本作仿。縣山出好茶。楊氏為大姓。美田。有鹽井。
新都縣蜀以成都、廣都、新都為三都, 號名城。有金堂山。當作峽。水通於巴。漢時五倉, 名萬安倉。有棗, 魚梁。多名士, 有楊厚、當作序。董扶。當有誤。又有四姓馬、史、汝、鄭者也。
五城縣郡東南。有水通於巴。漢時置五倉, 發五縣民, 尉部主之。「尉部」當倒。後因以為縣。〔玄武山, 一名三隅山, 在縣東二里。其山六屈六起。山〕此處原有脫。用《寰宇記》引文補二十字, 當舊寫本一行。出龍骨。雲龍升其山, 值天門閉, 不達, 墮死於此。後沒地中。錢寫本脫中字。故掘取得龍骨。
郪縣有山原田, 富國鹽井, 濮疑當重濮字。出好棗。宜君山出麋, 顧觀光校作麈。尾特好, 入貢。大姓,
王、李氏。又有高、馬家, 世掌舊各本作常。廖本改作掌。部曲。蜀時, 高勝、馬秦舊本皆作泰。廖本依《李嚴傳》改作秦。皆叛, 伏誅。
廣漢縣有山原田。蜀時, 彭「義」〔羕〕廖本注雲「當作羕」。《三國志》傳文不誤。有俊才。晉世「改」舊各本皆只此改字。廖本注雲:「當作段。下當有容字。段容見《後賢志》。」〔段容〕號令德;故二姓為甲族也。
德陽縣有青石祠。山原肥沃, 有澤漁之利。士女貞孝。唐百川校雲:《禦覽》五百五十六引, 作「山原沃美, 有澤原之利。士女多貞孝。」望山樂水, 土地易為生事。車騎將軍鄧芝此下, 顧觀光依《禦覽》補「方之鄧林」四字。雅有終焉之思, 後遂葬其山。太守夏侯慕《三國志‧秦宓傳》作纂。未定孰是。時, 古濮為功曹。康、古、袁氏為四姓, 大族之甲者也。錢寫本無也字。
劉氏延熙中, 分廣漢四縣置東廣漢郡。咸熙初省。泰始末, 《晉書》作泰始二年。又分置新都郡。太康省。末年, 又置「蜀」〔新都〕王國晉世無「蜀王國」。按《後賢志‧常騫傳》當作「新都王國」。蜀郡常騫為內史。永嘉末省。按《晉書‧成都王穎傳》:「永嘉中, 立東萊王蕤子遵為穎嗣, 封華容縣王。」是穎初封成都王, 失權後降封新都王。至永嘉繼絕世, 乃立遵為縣王。然則新都王國已除廢。當在永嘉五年, 穎敗死時國除也。
《蜀志·十五》
犍為郡,
孝武晉代人當稱漢武。蓋李壽國號漢, 故凡漢帝皆不加漢字。建元六年置。時治鄨。此下廖本注雲「當有屬」字。今按《漢志》十二縣無鄨。若治鄨時即不是屬十二縣。應是下脫「其後」二字。謂鄨屬牂柯後, 乃為十二縣也。〔其後〕縣十二, 「漢」戶十萬。鄨, 故犍為地「是」也。鄨有犍山, 見《保乾圖》。元豐本此下空五格。劉、張本提行。武帝初, 欲開南中, 令蜀通僰、青衣道。建元「年」〔中〕, 舊各本皆作「是元年」。廖本改作「建元年」, 又注「年」「當作中」, 茲從廖本。僰道令通之, 費功無成, 百姓愁怨。司馬相如諷諭之。司上當有「帝使」二字。使者唐蒙將南入, 以道不通, 執令, 將斬之。令廖本無令, 此據錢本等補。嘆曰:「忝官益土, 恨不見成都市。」蒙即令送成都市而殺之。蒙乃斬石通閣道。故世為諺曰「思都郵, 斬令頭」雲。後蒙為都尉, 治南夷道。元光五年, 郡移治南廣。太初二字舊脫, 廖本據《水經注》補。四年, 益州刺史任安城武陽。孝昭元年, 郡治僰道, 後遂徙武陽。至晉, 屬縣五, 戶二萬。去洛三千二百七十里。東接江陽。南接朱提。北接蜀郡。西接「廣」漢〔嘉〕。舊各本俱作「廣漢」。顧廣圻校稿, 圈「廣漢」, 改「漢嘉」。批「癸酉校定」字。廖本不改, 注雲「當作漢嘉」。茲逕改。王「橋」〔喬〕浙、廖本作橋。升其北山。彭祖家其彭濛。元豐本作濛, 他各本作蒙。廖本於家字下注雲「當有誤」。此字下雲「當作塚」。查顧廣圻校稿雲:「蒙當作塚。彭塚見《水經注》。」今按, 彭蒙, 山名。《岑彭傳》作彭亡。《桓溫傳》作彭模。劉昭引《南中志》作彭望。《元和志》雲「亦曰平無」。《寰宇記》作「彭女山」, 「又名彭亡山, 亦雲平模山。」《水經注》:「江水自武陽東至彭亡聚, ……謂之平模。」下雲:「此地有彭塚, 言彭祖塚焉。」非謂山名「彭塚」也。濛、蒙、模、亡、無、汝音近, 蜀人山名不當混為塚字。白虎仁於廣德。寶鼎見於江溉。劉、李本作江流。綏吳、何、王本誤作緩。和「五」〔元〕年, 綏和只二年, 成帝崩。五字當是元字之訛。又上寶磬十六。劉向以為美化所降, 用立辟雍。此下, 舊本皆有而字, 綴其下八字承上為句。大謬。茲刪而字, 以士、女八字屬下。說在注。「而」士多仁孝, 女性貞專。王莽改曰西順, 郡人不會。更始都南陽, 遠奉貢職。及公孫述有蜀, 郡拒守。述伐之。顧觀光校雲:「《書鈔》百十八, 伐作攻。與《禦覽》合。」郡功曹朱遵逆戰, 眾寡不敵。遵絆馬死戰。當倒作戰死。遂為述所並。而任君業閉戶, 費貽素隱。光武帝嘉之曰:「士大夫之郡也。」
郡去成都百五十里, 渡大江。昔人作大橋, 曰漢安橋。顧廣圻校稿批「安漢。《水經注》」五字。今按:安漢, 巴西縣名, 犍為不至襲用。他彙書亦未見作安漢橋者, 《水經注》亦誤倒耳。廣當作長。一里半。每秋夏水盛, 斷絕。歲歲脩理, 百姓苦之。建安二十一年, 太守南陽李嚴, 乃鑿天社錢寫本誤作柱。山, 尋江通車道, 車字, 元豐本作東。顧廣圻校稿批雲「《水經》州三無」。廖本注雲「當衍」。今按:車字不誤。後漢末, 成都平原與彭眉平原間已行鹿車也。省橋「梁」, 〔渡〕三津, 舊本皆作「省橋梁三津」。廖本刪梁字。皆與地理實際不合。審舊本梁字為渡字訛。謂省漢安橋,
改由天社山下渡三津以通車道。說詳注與圖。吏民悅之。嚴因更造起府寺, 觀〔樓〕壯麗, 舊脫樓字。觀樓、射蘭, 見本卷第五章。為一州勝宇。二十四年, 黃龍見武陽, 錢寫本武下衍功字。赤水九日, 蜀以〔為〕劉氏瑞應。其太守, 漢興以來, 鮮有顯者。
《蜀志·十六》
武陽縣郡治。有王「橋」〔喬〕、浙、廖本作橋, 錢本等作喬, 茲據改。彭祖祠。蒲元豐本作藉。廖本注雲「當作藉」。江此下廖本又注雲:「當有為字, 見《水經注》。」大堰灌郡下。六〔水〕門水字用《水經注》補。有朱遵祠。山出鐵及白玉。疑當作土。特多大姓, 有七楊、劉、錢、《函》本作陽。五李諸姓十二也。疑「大姓」下有脫文。
南安縣郡東四百里。治青衣江會。縣溉, 縣字《水經注》作懸。古字通。有名灘, 一曰雷垣, 二曰鹽溉。李冰所平也。《水經注》引此作「懸溉有漢名壘坻。亦曰鹽溉, 李冰所平也」。顧廣圻校稿據以反改本書。廖本亦據以入注。茲不取。有柑橘官社。柑字當衍。漢有鹽井。(南安、武陽皆出名茶, 多陂池。)此十一字, 係常氏自注語。原當是雙行小字, 不害正文。茲加括弧。西有熊耳〔峽〕。舊脫一字。廖本注雲:「當有峽字。《續漢志》引不誤。」南有峨眉山, 山去縣八十里。《孔子地圖》言, 有仙藥。漢武帝遣使者祭之, 欲致其藥, 不能得。此二十三字, 疑後人竄入。有四姓, 能、宣、謝、審、五。大族:楊、費。「有四姓」至此句疑有脫誤。又有信士呂孟真, 紀至行也。
僰道縣在南安東四百里。距舊各本作拒。廖本改作距。二字古通用。郡〔八〕百里。按南安縣文推當有八字。高後六年城之, 治馬湖江會。水通越嶲, 本有僰人, 故《秦紀》言僰童之富。漢民多, 漸斥徙之。有荔芰、張、何、《函海》本作支。劉、錢本同廖本。薑、蒟。濱江有兵蘭, 劉、錢、《函》本作欄。張、吳、何、王本有注雲:「《後漢書》注引本志雲:「有玉兵蘭」, 疑「兵欄」誤。」今按:欄、蘭古通用。蜀王兵欄, 已見前本卷6章之注。李冰所燒之崖有五色, 赤白映水玄黃。魚從楚廖本注雲:「當作僰, 見《水經注》。」來, 至此而止, 畏崖映水也。《函海》注雲「何本少「所」字。」又空此字。張、吳本已然。有韓原素祠。又有孝子隗通, 為母汲江「裔」〔膂〕舊皆作裔, 廖本注雲:「當作膂, 見《水經注》。」是。水, 天為出平石生元豐本作至。江中。廖本注江字下雲「當有膂字。」今石在馬湖江。而孝子吳順「奉」〔養〕廖本作奉。母, 赤烏巢其門。崩容江, 浙本無容字, 作空位。出好磨石。「崩」江廖本刪崩字。是。多魚害。張、吳、何、王、浙本俱無害字。張誤刪也。民失在徵巫, 好鬼妖。大姓吳、隗。又有楚、石、薛、相者。
牛鞞縣受新都江。去郡三百里。元鼎《水經注》作元封。二年置。「相」〔有〕舊皆作相, 應是有字之訛。廖本注雲:「當作有。下屬。」陽明鹽井。程、韓氏為冠蓋之族。此下, 劉、張、吳、何本接寫資中縣, 不提行。《函海》本有小注隔之。錢寫本與廖本提行。
資中縣受牛鞞江也。此下, 宋、明舊本有「江陽郡」三字, 提行。《函海》本、廖本乃逕接「先有」以下三十六字。先有王延世著勳河平。後有董鈞為漢定禮。王、董、張、趙為四族。二縣在中〔水〕, 舊各本脫水字, 即不成文。茲補。中水,
即沱江。此雲牛鞞江者也。多山田, 少種稻之地。廖本此下注雲:「以上三十六字, 舊錯簡入《江陽郡》下, 今移正。」未知《函海》本已先移正矣。
《蜀志·十七》
江陽郡,
舊刻本此下錯入資中縣「先有王延世」至「種稻之地」三十六字。《函海》本與廖本先已移正。本犍為枝江都尉, 建安「十」八年置郡。原衍「十」字。漢安程〔徵〕、石謙白州牧劉璋求立郡。璋聽之, 以都尉、廣漢成存為太守。屬縣四。戶五千。去洛四千八「百」〔十〕廖本十作百, 非。里。東接巴郡。南接張、吳、何、王本作牂。下同。柯。李本作。西接「廣漢」犍為。錢、《函》及張、吳、何、王、廖本皆作「西接廣漢、犍為」。《函海》注雲「劉、李本無「廣漢」二字。」廖本注「當衍廣漢二字」。查郡西界亦不當與廣漢接。逕省之。北接廣漢。有荔芰、巴菽、桃枝、蒟、給橙。廖本注雲:「當有客字。」俗好文刻, 廖本注雲:「當作刺。」少儒學, 多樸野, 蓋天性也。
江陽縣郡治。治舊各本不重。廖本有。江、雒會。有方山蘭祠。劉昭《郡國志》注引此文, 無方字。江中有大闕、小闕。季春, 黃龍堆沒, 闕即平。昔雲, 世祖微時, 過江陽, 有一子。望氣者曰:「江陽有貴兒氣。」王莽求之, 縣人殺之。後世祖為子立祠, 謫江陽民不使冠帶者數世。有富「義」〔世〕鹽井。本名富世鹽井, 後周因之置富世縣。唐人避諱作「富義」。又郡下百二十里者, 當是有字訛。曰當衍伯塗魚梁, 雲舊各本皆作六。廖本改作雲。當作雲。伯氏女為塗氏婦, 造此梁。張、吳、何、王本無「造此」二字。他各本有。浙本擠刻有。四姓, 王、孫、程、鄭。八族, 又有魏、趙、先、周也。錢寫本此下有小注雲:「有荔支、巴菽、桃枝、蒟、給橙字, 與上文《巴志序》所稱果蔓名大同小異。」蓋元豐本已有之校批語。嘉泰本存之。張本移郡序下。李本在書頭。《函海》本注雲:「李本, 小注在上段書頭。是本江陽縣云云接上段為一, 故置小注於「魏趙先周」句下。」
漢安縣郡東元豐本作西。五百里。顧廣圻校稿據《一統志》改此句為「在郡西五十里」。廖本於東字、百字下並注雲「當有誤」。今按, 當作「郡東三百里」。土地雖迫, 山水特美好。宜蠶桑, 有鹽井。魚池以百數, 家家有焉。一郡豐沃。四姓, 程、姚、郭、石。八族張、季、李、趙輩。而程、石傑立, 郡常秉議論選之。
符錢寫作苻。縣郡東二百里。元鼎二年置。治安樂水會。此下廖本注雲「當有水字」。東接巴「蜀」顧廣圻硃改蜀作郡字。又批「癸酉」字。廖本注雲「當衍」。樂城。南「水」廖本注雲「當衍」。通平夷、舊皆作羌。廖本改作夷。是。鄨縣。永建元年十二顧廣圻校稿改作一。批雲「據《水經注》州三」。按朱、趙本作「十一」, 官本仍作「十二」。茲不改。月, 縣長趙祉遣吏先尼和《搜神記》作「叔先泥和」。《後漢書‧列女傳》作「孝女叔先雄」。《水經注》作「先尼和女絡」。疑當作「先尼叔和」。先為姓, 名尼字叔和。拜檄巴「蜀」〔郡〕顧廣圻校稿改蜀字作郡。廖本注雲「當衍」。守, 過成「瑞」〔湍〕灘, 《水經注》官本作成湍, 朱、趙本作「成濡」。《范史》作「乘船墮湍水物故」。皆足證原是水旁字。死。子賢求喪, 不得。女絡《范史》作雄。年二十五, 〔有二子並數歲。〕依《水經注》與《范史》補。迺分金珠, 作二錦囊繫兒頭下。至二年二月十五日, 女絡乃乘小船, 至父沒所, 哀哭自沈。見夢告賢曰:「至二十一日與父屍張、吳、何本作屍。俱出。」至日, 父子浮出。縣言郡, 太守蕭登高之, 上尚書, 遣戶曹掾為之立碑。人為語曰:「符有先絡。下當有脫。僰道張帛, 求其夫, 天下無有其偶者矣。」此下張本有小注雲:「按僰道黃帛, 張貞妻也。沈身求貞, 事頗類此。語乃雲。」吳、何、王、浙本並有, 劉、李、錢、《函》、廖本無。黃帛事具《先賢志》。《水經注》引《益部耆舊傳》亦作「張帛」, 從夫姓也。顧廣圻校稿批雲:「《士女讚》無張字。又無「者矣」二字。」又注雲:「廣圻按:當雲「符有先絡, 僰道帛, 求其夫、父無有偶」。洛、帛為韻, 父、偶為韻也。」今按, 不如雲「符有先絡求其父, 僰道張帛求其夫, 天下無偶」亦韻。各書無刪「天下」字者。
新樂縣郡西二百八十里。元康五年置。西「楚」〔接〕僰道。舊各本作「西楚」。元豐本小注:「「西楚僰道」四字未詳。」嘉泰本注:「「西楚僰道」四字疑誤。」並在文末。李本在書頭。張本刪此注。吳、何、王本並無。顧廣圻改楚為近字。廖本注雲:「當作通。」意謂水道相通。茲按符縣「東接樂城」例改。有鹽井。大姓魏、呂氏。
《蜀志·十八》
汶山郡,
本蜀郡北部冉、駹都尉, 孝武元封四年置。廖本封四下注雲:「當作鼎六。《漢書‧武帝紀》、《後漢書‧冉駹夷傳》皆有明文。郡立於元鼎六年庚午, 省於地節三年甲寅, 故凡四十五年也。」今按:常氏非不見《漢書》, 此特與之立異者, 必有所據。帝紀就決策時言之, 方志就實成郡時言之, 地方史與正史記年不同者, 往往由此。遲四年者, 或是吏民反對立郡, 都尉已改太守, 仍只行都尉職以慰撫其人, 更閱四年綏輯而後成郡。故《帝紀》汶山郡敘在新立五郡之最後也。舊屬縣八。當作五。戶二十五萬。去洛三千四百六十三里。東接蜀郡。當雲「東接廣漢」。對北部言, 蜀郡當在南。南接漢嘉。當作「南接蜀郡漢嘉」。西接涼廖本注雲:舊誤梁, 今改正。州「酒泉」〔生羌〕。漢魏涼州洮、湟內外皆羌民。洮、湟內者, 與齊民同供賦役。洮、湟外者為生羌, 北至祁連, 南盡賜支, 不隸郡縣, 稱為徼外。酒泉郡又在祁連山北, 與汶山隔絕。《常志》誤與陰平同。茲改酒泉為生羌, 俾符實際。北接陰平。有六、為樓薄族之省稱。用陳宗祥先生說。夷、羌、胡、「羌」〔貲〕虜、原作羌虜。茲用《吐穀渾傳》改貲虜。即陰平郡之紫羌也。白蘭、〔蚌〕峒錢、廖本作峒, 他各本作●。《大同志》作「蚌●羌」。九種之戎。上七種合冉氐與駹為九也。《後漢書‧冉駹傳》作「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 各有部落」。是範氏因六夷、九氐語誤湊為七羌之字。牛、馬、〔旄〕、氈、班罽、劉、張、吳、何、王本作斑。錢、《函》、廖本作班。義同。青頓、毞毲、錢、《函》、廖本作毞。他各本作●毲。羊、「羖」〔羧〕廖本注雲:「《後漢書》羖作羧。」茲據改。之屬。《後漢書》以羊羧比旄氈、班罽、青頓、毞毲為工藝品。是誤。當以羊、羧為家畜。特多雜藥, 名香。土地剛鹵, 不宜五穀, 唯種〔稞〕麥。原脫稞字。《范史》同。當補。「而」此字衍。多冰寒, 盛夏凝凍不釋。「故」此後人緣《范史》文衍。夷人冬則避寒入蜀, 庸李本作傭。賃自食, 夏則避暑反落, 歲以為常, 故蜀人謂之作「五」〔氐〕舊皆作五。茲據《寰宇記》引文改。百石子也。
宣帝地節「元」〔三〕年, 舊各本皆作元年。廖本注雲:「當作三。《漢書‧宣帝紀》、《後漢書‧冉駹夷傳》皆有明文。又前雲「孝宣地節三年罷汶山郡」者, 即此事, 亦可證。《太平寰宇記》引作元年, 所見本已訛耳。」用本書證, 固應作三年。武都白馬羌反。使者駱武平之。因舊刻此下接「拜越嶲太守, 迎者如雲」句, 屬《越嶲郡序》張璊事。中脫汶山、漢嘉、越嶲三郡文字, 約宋刻六頁之多。明清校刻諸家, 未有覺者。顧廣圻校稿開始指出, 並輯有各書引文數條。廖本有長注六百十五字說明, 並續有輯句。茲更蒐討《史》、《漢》、《三國》、《晉志》、《宋志》, 及各方志、地理書與彙書所記三郡文之可能出於《常志》及常氏所引據者, 進行補綴。力遵常氏格局、語調、纂組方法, 俾成《蜀志》全文。〔慰勞汶山郡。吏及百姓詣武自訟:「一歲再役, 更賦至重。邊人貧苦, 無以供給。求省郡。」郡建以來四十五年矣。武以狀上, 遂省郡, 復置北部都尉。〕以上依金陵刻本, 《寰宇記》卷七十八引《華陽國志》文補, 原誤詣作謂, 役作度, 郡作部, 並據他本改正。又都尉上脫「北部」字, 用《後漢書‧冉駹夷傳》補。〔孝安延光三年, 復立之以為郡。〕十二字用《後漢‧郡國志》劉昭注引《華陽國志》補。〔已仍為蜀郡北部都尉。靈帝時再為郡。〕此據《後漢書‧ 冉駹傳》意補。原傳雲「靈帝時復分蜀郡北部為汶山郡。」則延光後曾復為都尉也。〔尋復為都尉。先主定蜀, 陳震為都尉, 因易郡名為汶山太守。〕據《三國志‧ 陳震傳》文補。〔後主延熙十年, 平康夷反。衛將軍姜維討平之。維資此郡, 屢出兵狄道。〕此據《三國志‧後主紀》及《薑維傳》補。〔晉平蜀, 郡人不附。泰始七年, 諸屯兵殺其督將以叛。十年, 白馬胡叛。刺史皇甫晏討之, 至都安,
軍叛被殺。後刺史王濬討平之。〕此據《大同志》補。〔於時屬縣八, 戶一萬六千。〕此用《晉書‧地理志》補。〔元康八年, 西夷校尉麴炳討興樂亂羌, 大為羌胡所破。群羌皆叛, 太守但保都安。永寧元年, 刺史羅尚遣牙門將王敦討之。為羌所殺。李雄入成都, 汶山太守蘭維隨尚東走。雄棄其地, 以都安屬蜀郡。〕依本書《大同志》補。
《蜀志·十九》
〔汶山縣郡治。〕此用《晉書‧地理志》補。原作「文山」。〔本汶江道, 〕依《後漢‧郡國志》。〔蜀改。〕據《三國志‧廖立傳》。〔汶山在西, 有玉輪阪。〕用《水經注》文綴。原作「山」, 字古通。〔濊水、駹水出焉。〕六字, 劉昭《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濊, 《前漢志》作渽, 《水經》作涐。〔故冉駹界邑也。〕依《後漢書‧冉駹傳》意補。說在注。〔其王侯頗知文書。而法嚴重。貴婦人, 黨母族。死, 則燒其屍。〕用《冉駹傳》文補。〔山巖間多石室, 深者十餘丈。〕用《寰宇記》卷七十八「汶川縣」文割補。〔有鹽溪。山出鹹石, 煎之得鹽。〕此據《太平禦覽》卷五十二引《華陽國志》文, 參《寰宇記》卷七十八文補。
〔都安縣本湔氐道。〕據《前漢‧地理志》。〔李冰作堰處。〕據《蜀志序》文。〔蜀曰湔縣。有觀阪, 後主登之, 看汶水之流。〕據《三國志‧後主紀》建興十四年文補。〔縣東南皆沃野, 〕此用《史記‧貨殖傳》文意補綴。〔有大芋如蹲鴟也。〕七字據顏師古《貨殖傳》注引《華陽國志》文補。張守節《史記正義》同引, 「都安」誤作「安上」。蹲作踆。
〔廣陽縣郡北一百里。〕此據《元和志》。《水經注》文為「百二十里」。〔本綿虒道。〕依《郡國志》。前漢無道字。〔北部都尉治。太康初更名。〕據《水經注》文推定。〔有玉壘山, 出璧玉, 湔水所出。〕《郡國志》注「綿虒道」引《華陽國志》文。〔連嶺九峰, 通曰岷山。夏含霜雪, 昆侖之仲也。〕此用《寰宇記》引王羲之《與謝安書》, 論岷山文, 並《一統志》綴九峰句補。〔一曰沃焦。安鄉山, 直上六里, 岷嶺之最高者。遇大雪開泮,
望見成都。〕二十六字為《寰宇記》卷七十八引《華陽國志》文、《四川通志》作「其高直上六十里, 山有九峰四時積雪」。〔山出青珠。〕此為《初學記》卷二十七引《華陽國志》文。
〔廣柔縣郡西百里。〕依《元和志》推定。〔有石紐鄉, 禹所生也。〕據《水經注》卷三十六文補。〔夷人共營其地, 方百里, 不敢居牧。有過, 逃其中, 不敢追, 〕《水經注》作「捕之者不逼」。〔雲畏禹神;能藏三年, 為人所得, 則共原之, 雲禹神靈祐之。〕此二十三字, 為《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末句《水經注》作「大禹之神所佑也」。
〔蠶陵縣郡北二百二十里。〕此據《水經注》:「蠶陵至北部一百二十里」計算補。〔本蠶叢邑也。漢武帝元鼎中開為縣。〕此依《元和志‧翼州》文補。〔莽曰步昌。〕《前漢‧地理志》文。〔有蠶陵山。〕據《舊唐書‧地理志》補。
〔升遷縣在廣陽西百里。〕此定晉升遷縣為今黑水位置推定。說詳注。〔蜀漢立。〕依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補, 下三縣同。
〔平康縣在郡北三百里。〕意推補。〔有岷阜, 江水所出之處也。〕此為《北堂書鈔》卷一百五十七引《華陽國志》文。岷原訛作●。《水經注》雲:「汶阜山在徼外, 江水所導也。」亦當是引《常志》, 岷、汶字古通, 《禹貢》作岷。《漢書》作, 又作岷。《史記》作汶。《三國志‧秦宓傳》:「蜀有汶阜之山, 江出其腹。」疑常氏原語為「有汶阜之山」, 《書鈔》奪二字。〔江初出, 未可濫觴。至北部, 始百許步。又西百二十餘里至汶山, 乃廣二百餘步矣。〕此用《水經注‧江水》文補。原引《益州記》, 疑亦出於《常志》。
〔興樂縣在郡東北五百里。〕依南坪位置推算。〔蜀開, 為白馬縣。晉平蜀, 更名。〕此據《宋書‧州郡志》引《太康地記》補。雲「元年更名, 本曰白馬」。
《蜀志·二十》
〔漢嘉郡,
本筰都夷也。〕五字用《後漢書‧南蠻‧筰都夷傳》文借補。原有都字, 當衍, 說在注〔一〕。〔自嶲以東北, 君長以什數, 徙、筰都最大。自筰以東北, 君長以什數, 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 或移徙, 在蜀之西, 〕上四十一字, 借用《史記‧西南夷傳》補。〔是謂西夷。〕用《西南夷傳》意補。〔秦時嘗通為郡縣, 至漢興而罷。〕十二字, 用《司馬相如傳》文。〔元鼎六年通南夷道, 邛、筰君長聞南夷與漢通, 得賞賜多,
多願為內臣妾, 請吏比南夷。〕《西南夷傳》。〔乃拜司馬相如為中郎將, 建節往使, 副使王然於、壺充國、呂越人, 馳四乘之傳, 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
便略定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 皆請為內臣。除邊關, 關益斥。西至沫、若水, 南至牂柯為徼。〕此節取《史記‧司馬相如傳》文。〔及漢誅且蘭、邛君, 並殺筰侯, 冉、駹皆請臣、置吏。乃以邛都為越嶲郡, 筰都為沈犁郡, 冉、駹為汶山郡。〕此用《史記‧西南夷傳》文。《漢書》同。〔沈犁郡, 治筰都, 去長安三千三百三十五里。領縣二十一。〕此據《漢書‧武帝本紀》顏注引《茂陵書》文。〔天漢四年, 並蜀郡為西部, 置兩都尉。一居旄牛,
主徼外夷;一居青衣, 主漢人。〕此用《後漢書‧莋都夷傳》文補。〔邛來山本名邛筰, 邛人、筰人所由來也。〕此依劉昭《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改三字。來字原作崍, 依李賢《後漢書》注引文改。筰下句, 原作「故邛人、莋人界也」, 兩注同。攷其山為今大相嶺, 在漢為旄牛、嚴道兩縣界, 非邛人、莋人界, 邛國尤遠不及此。但邛人莋人入蜀, 則必須由此山。當是原釋邛來之義, 作「邛人、莋人所由來也。」劉昭或據誤本, 或誤「本名邛莋」之義為界山, 改由來為界字, 李賢又緣核對劉注而從其誤, 茲訂正。〔有九折阪, 〕意補四字, 以啟下文。〔巖阻峻迴, 曲九折乃至山上。凝冰夏結, 冬則劇寒。〕此續用劉昭注引文。李賢注引迴作回。又重山上二字。〔宣帝時, 琅邪王吉子陽〕此據《漢書》卷七十五《王吉傳》文, 以郡、姓名, 字聯稱之常氏語格綴補劉注引文。劉注有「王陽行部至此退」句。〔為益州刺史, 行部至此歎曰:「奉先人遺體, 奈〕何數乘此險。」後以病去。及元帝時, 涿郡〔王尊子贛為刺史, 至此阪, 問吏曰:「此非王陽所畏道邪?」吏對曰:「是。」尊叱其馭曰:「驅之!王陽為孝子。王尊為忠臣。」尊居部二歲, 懷來徼外, 蠻夷歸附其威信。〕此用《漢書》卷七十六《王尊傳》文補。微有加字。〔公孫述據蜀, 青衣人不附。世祖嘉之, 建武十九年以為漢嘉郡。〕據《水經注》卷三十六文補。〔已, 復為都尉。〕此據《郡國志》蜀郡屬國注推定。〔永平中, 益州刺史梁國朱輔好立功名, 在州數歲, 宣示漢德, 威懷遠夷。自汶山以西, 前世所不至, 正朔所未加, 白狼、槃木、唐菆等百餘國, 戶百三十萬, 口六百萬以上, 舉種奉貢, 稱為臣僕。輔上疏曰:「臣聞詩雲:「彼徂者岐, 有夷之行。」傳曰:「岐道雖僻而人不遠。」詩人誦詠, 以為符〕〔驗。今白狼王唐菆等慕化歸義, 作詩三章。路經邛來大山, 零高阪, 峭危峻險, 百倍岐道。繈負老幼, 若歸慈母。遠夷之語, 辭意難正。草木異種, 鳥獸殊類。有犍為郡掾田恭與之習狎, 頗曉其言。臣輒令訊其風俗, 譯其辭語。今遣從事史李陵與恭護送詣闕, 並上其樂詩。昔在聖帝, 舞四夷之樂。今之所上, 庶備其一。」明帝嘉之。事下史官錄其歌焉。〕此全用《莋都夷傳》文補。《常志》既志邛來山, 必綴有此三故事。《東觀記》有《朱酺傳》, 今存殘文雲:「朱酺, 梁國寧陵人, 明帝時為益州刺史, 移書屬郡, 喻以聖德。白狼王等百餘國重譯來庭。獻詩三章。」〔時部尉府舍, 以部禦雜夷, 宜炫燿之。乃雕飾城墻, 華畫府寺及諸門, 作神仙、海靈、窮奇、鑿齒。夷人出入恐懼。騾馬或憚而趄。〕此用《太平禦覽》卷七百五十引《華陽國志》文補。禦原作禦。恐下原無懼字。《後漢書》作「畫山神、海靈、奇禽、怪獸以眩耀之。」〔延光二年, 旄牛夷叛攻零關, 殺長吏。益州刺史張喬與西部都尉擊破之。於是分置蜀郡屬國都尉, 領四縣, 如太守。〕此用《後漢‧莋都夷傳》文。〔靈帝時, 復以蜀郡屬國為漢嘉郡。〕此用《莋都夷傳》文。加復字以照上文。〔四縣戶十一萬。〕依《郡國志》蜀郡屬國戶數。〔太康戶一萬三千。〕據《晉書‧地理志》。
《蜀志·二十一》
〔漢嘉縣郡治。〕據《晉書‧地理志》, 是用《太康地志》文。〔故青衣羌國也。〕此用《水經注》卷三六原語。〔高後六年開為青衣縣。〕此據《蜀志總序》與《漢書‧地理志》〔有蒙山。〕此用《後漢‧郡國志》漢嘉縣文。《前漢志》合。〔青衣水所發。東逕縣, 南與沫水會。〕此用《水經注》文。刪縣上其字與會字下「於越嶲郡之靈關道」八字謬文。〔沫水從岷山, 西來, 出靈山下。其山上合下開, 水出其間, 至縣東與青衣水合, 東入於江。〕此用《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 參合《水經注》文整補。劉昭此注引《華陽國志》, 文殊謬亂, 不可句讀。蓋據誤本又自行竄亂。故與地理實際刺謬。《水經注》文亦多竄亂, 故用今地文參合訂之。〔土地多山。〕此劉昭注引《華陽國志》原語。〔產名茶。〕此用《寰宇記》引《九州記》及《茶譜》補。說詳注釋。〔靈山下有靈關, 在縣北六十里。有峽, 口闊三丈, 長二百步。關外即夷邑。〕此借《元和志》文。〔安帝永初二年, 青衣道夷邑長令西, 與徼外三種夷三十一萬口, 齎黃金、旄牛毦舉土內屬。安帝增令田爵, 號為奉通邑君。〕據《莋都夷傳》文。〔延光二年, 為屬國都尉治。陽嘉二年, 改縣名漢嘉。〕節取《莋都夷傳》文。〔用建武時郡名也。〕意補。〔自時厥後, 人文蔚興。王元泰州里無繼。〕據《三國志‧楊戲傳‧季漢輔臣贊注》補。〔樊叔達號為吏師。〕用《樊敏碑》文補。〔向舉為一時表率。〕據《三國志‧先主傳》, 勸進表名列第二。〔張休、王暉並俊彥稱也。〕並據今存墓銘等文獻補。
〔嚴道縣邛來山, 邛水所出, 東入青衣。有木官。〕十四字用《漢書‧地理志》班固本注文。〔秦開邛來道, 置郵傳, 屬臨邛。〕右十一字依《司馬相如傳》與《淮南王傳》合參意補。〔始皇二十五年滅楚, 徙嚴王之族以實於此地, 漢為縣, 故曰嚴道, 屬蜀郡。至文帝, 又徙淮〕〔南王之族於此。〕此四十字, 用《寰宇記》卷七十七文。倒「漢為縣」三字在「故曰」上, 以明「嚴道」取義。秦與前漢皆不諱莊為嚴。常氏不當有此說。然《讀史方輿紀要》及《清一統志》皆有與此相同之文, 雲出《華陽國志》。是唐宋人書引《華陽國志》以存此說者尚有他種。樂史亦實轉引可知。固當錄補。〔道通邛筰, 至險。有長嶺、若棟、八渡之難, 楊母閣之峻。昔楊氏倡造作閣, 故名焉。〕此《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原無「通邛筰」三字, 據《水經注》卷三十三再增補。〔有銅山, 文帝賜鄧通鑄錢處也。〕取《史‧漢‧佞倖‧鄧通傳》補。〔其人士, 則李磐圖像府庭, 〕見《先賢志》, 前漢時屬蜀郡。〔高頤樹闕錦里。〕據現存雅安姚橋之《高君碑》, 與石闕。雅安, 漢嚴道縣地也。〔衛繼仕蜀, 至奉車都尉、大尚書。〕《三國志》附《楊戲傳》。
〔徙陽縣本斯榆邑。漢武略斯, 以為徙縣。〕據《司馬相如傳》及《漢書‧地理志》, 顏注:「徙音斯。」〔晉改曰徙陽也。〕據《晉書‧地理志》。〔山出丹砂, 雄、雌黃、空青、青碧。〕據《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增山字。
〔旄牛縣在邛來山表, 本旄牛王地。邛人筰人入蜀必度此山, 甚險難, 南人毒之, 恆止市於此。〕此用《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 改「旄地也」為「本旄牛王地」, 改「邛人自蜀入」為「邛人筰人入蜀必」七字, 增「恆止市於此」五字, 補全文義。昔人引文多意為奪衍, 故失之也。〔有鮮水、若水〕五字據《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出徼外, 南至大莋入繩。〕九字用《前漢志》旄牛縣注補足。〔濊水一名洲江, 合沫水, 自南安入江。〕《郡國志》注原引脫濊水字, 遂失《常志》本旨。茲用《前漢志》青衣縣注, 更補後八字。而易渽字為「濊水」, 俾與「汶山縣」引文符合。
〔晉樂縣〕此據《宋書‧州郡志》補。說在注釋。
《蜀志·二十二》
〔越嶲郡,
〕「拜越嶲太守, 迎者如雲。後蜀郡趙溫, 亦著治績」十八字當後移。〔故邛都夷國也。〕此用《後漢書‧南蠻‧邛都夷傳》(以下省稱《邛傳》)文意。〔秦時嘗通為郡縣。〕此用《史記‧司馬相如傳》語插補。〔漢武帝復開, 〕用《邛傳》文, 加漢字與復字。〔以為邛都縣。無幾而地陷為汙澤, 因名為邛池, 南人以為陷河, 〕《邛傳》文作邛河。茲依劉昭注引李膺《益州記》改作陷河。李膺後於常璩, 當據《常志》, 《范史》字訛。〔後復反叛。元鼎六年, 漢兵誅邛君, 以為越嶲郡。〕《邛傳》漢兵下「自越嶲水伐之」六字, 係用應劭說改《常志》語, 其說無足取。茲用《史記‧西南夷傳》「誅邛君」三字易之, 參看注釋。〔其土地, 平原有稻田。〕以上並用《邛傳》文。〔其人椎髻、耕田, 有邑聚。〕用《西南夷傳》文補。〔俗多遊蕩, 而喜謳歌, 略與牂柯相類。豪帥放縱, 難得而制。〕用《邛傳》文。
〔王莽時,
郡守枚根調邛人任貴以為軍候。〕《邛傳》文本作「長貴」。茲依宋槧殘文改作「任貴」, 下同。〔更始元年, 任貴率種人攻殺枚根, 自立為邛穀王。〕用《邛傳》文。改「更始二年」為元年。說在注釋。「故」王莽「遣」以任貴為鎮戍大尹守之。此十二字為宋元豐刻本所謂「略加整理刻之」所保存舊本訛亂中的殘文。原作「遣任貴」改用以字。〔又降於公孫述。述敗, 光武封任貴為邛王, 建武十四年, 任貴遣使上三年計, 天子即授越嶲太守印綬。十九年, 武威將軍劉尚擊益州夷, 路由越嶲。任貴聞之, 疑尚既定南邊,
威法必行, 己不得自放縱, 即聚兵, 起營臺, 招呼諸君長, 多釀毒酒, 欲先以勞軍, 因襲擊尚。尚知其謀, 即分軍先據邛都, 遂掩任貴, 誅之, 徙其家屬於成都。〕以上《邛傳》文。
自建武後,
數叛。此六字亦宋槧所保存舊本訛亂中的殘文。〔永平元年, 姑復夷叛, 益州刺史發兵討破之, 斬其渠帥, 傳首京師。後太守巴郡張翕, 政化清平, 得夷人和。在郡十七年卒,
夷人愛慕, 如喪父母, 蘇祈叟二百餘人, 齎牛羊送喪至翕本縣安漢, 起墳、祭祀。詔書嘉美, 為立祠堂。〕此用《邛傳》文。《太平禦覽》卷六十引《華陽國志‧張翕傳》作「在官十九年」,
別詳《補巴郡士女軼文》。〔安帝元初三年, 郡徼外夷大羊等八種,
戶三萬一千, 口十六萬七千六百二十, 慕義內屬。時郡縣賦歛煩數。五年, 卷夷大牛種封離等反畔, 殺遂久令。明年, 永昌、益州及蜀郡夷皆叛應之, 眾遂十餘萬, 破壞二十餘縣, 殺長吏, 燔燒邑郭, 剽略百姓, 骸骨委積, 千里無人。詔益州刺史張喬選堪能從事討之。從事楊竦將兵至楪榆, 大破之。封離等惶怖, 斬其同謀渠帥,
詣竦乞降, 竦厚加慰納。其餘三十六種皆來降附, 諸郡皆平。州中論功, 未及上, 會竦病創卒, 張喬深痛惜之, 乃刻石勒銘, 圖畫其像。〕以上用《邛傳》文。刪省與《南中志》從同者及戰略部署七十二字。存常氏刺守令不良, 激成夷亂與表彰楊竦功勛之意。〔天子以張翕有遺愛, 〕此用《邛傳》文截綴《禦覽》引文。〔翕子璊, 方察孝廉, 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迎者如雲。〕此二十字, 用《太平禦覽》卷二百六十二引《華陽國志》文。璊原作端, 《范史‧邛傳》作「湍」, 本書《士女目錄》又作張璊, 《巴志》同, 茲改從本書。後九字亦保存於宋槧訛亂殘文中。足見《禦覽》引文原在此處。原所謂「略加整頓」者妄以上接於汶山郡駱武事因字之下, 時次列王莽前, 謬甚, 茲移正於此。〔曰:「郎君儀貌類我府君。」後璊頗失其心, 有欲叛者, 諸夷耆老相曉語曰:「當為先府君故。」遂以得安。〕此《邛傳》文。曰上原有「夷人懽喜, 奉迎道路」八字, 刪去。〔後順桓間,
廣漢馮顥為太守, 〕十字用《邛都傳》文。〔亦著治績。〕《邛傳》文作「政化尤多異跡雲。」本書宋刻本有訛舛略加整頓殘文作「後蜀郡趙溫, 亦著治績」。當是妄人用殘亂之後字, 與亦著治績字, 及湍殘存字妄用趙溫綴成。亦足證《常志》此處本有此後四字, 範曄改其文耳。馮顥見12章之注。
章武三年,
越嶲此下廖本有高字, 他各本無。「高」叟大帥張、吳、何、王浙本作師。高定元《三國志‧張嶷傳》作高定。稱王恣睢, 錢寫本訛作睚。遣都督李承之《張嶷傳》作李求承。煞《函》、廖二本作煞。他各本作殺。《函海》注雲:「亦作殺之。」當非。將軍梓潼焦璜, 破沒郡土。丞相亮遣越嶲太守龔祿住安上縣, 遙領太守。安上去郡八百里《張嶷傳》作「八百餘里」。今按:八當衍, 常氏緣《陳志》文誤也。有名當作「徒有郡名。」而已。建興三年, 〔丞相亮南征, 復郡治。〕此依《三國志‧後主紀》及《楊戲傳‧輔臣贊》「龔德緒贊」注文補。「蜀安南將軍馬忠討越嶲郡夷」舊刻此上混亂, 不成文理, 考與史事殆全不合。除已校訂上文, 存其殘字, 更還常志原貌外, 審此十字, 與馬忠與張嶷兩傳皆不合, 又下文疊出而不銜接, 當是宋槧依妄人竄亂殘字所為, 故刪去另補。郡夷剛狠廖本作很。皆鴟視。〔軍去後, 復殺太守祿叛。延熙初以安南將軍馬忠率將張嶷為〕越嶲太守。「張」嶷將所領之郡。以上舊刻訛亂依《三國志》馬忠、張嶷傳及本書《南中志》改補。移上「安南將軍馬忠率」七字於此。誘殺蘇祈、顧廣圻校稿注「即蘇示」。邑君冬逢及其弟隗渠等, 懷集種落, 威信允著, 諸種漸服。又斬斯都耆帥李承之首, 乃吳、何、王本作及。浙本剜改作乃。手煞焦璜、龔祿者也。又討叛鄙, 降夷人, 安種落, 蠻夷率服。嶷始以郡郛宇頹,
更築小居之。延熙二二當作五。年乃還舊郡。《嶷傳》雲:「在官三年, 徙還故郡。」更城郡城, 夷人男女莫不致力。興復七縣。嶷遷後, 復頗奸軌, 舊各本後復二字倒。茲從廖本。雖有四部斯兒, 廖本注雲「當作叟。下同。」及七營軍, 不足固守。乃置赤甲、北軍元豐本作都。二牙門, 及斯兒督軍中堅, 衛夷徼。此下劉、張、李本連繕, 誤。
舊本記此段, 訛舛不重敘, 姑考事之本末, 略加整頓刻之。記字, 《函海》本作紀。並注雲:「李本此注在書頭。劉、李本作記。劉、吳、何本亦有此注。似呂氏語。」按, 此二十三字, 各本皆有, 在「更築小塢居之」句下, 大字、提行, 低一格排, 作二行。其下「延熙二年」, 乃提行作正文。此明是呂大防付刻時, 因前脫頁下, 存文蠹壞, 漫不成理, 妄以所可辨識殘字纂合為之。廖本刻作雙行夾注, 在「小塢居之」句下。循此以求原文, 參合歷史文獻, 本易得其大致, 而竟將「拜越嶲太守」句上接汶山郡駱武事下之「因」字, 而又將殘頁末行「更築小塢居之, 延熙二年乃還舊治」的不可分割之句割離為兩段。茲將其移於章末, 存其原形, 以助瞭解校補移易之義。
《蜀志·二十三》
邛都縣郡治, 因邛邑名也。邛, 邛二字古通用。《史》、《漢》及宋、明各本皆作邛。《函海》與廖本作邛。邛之初有七部, 後為七部營軍。又有四部斯兒。顧觀光校勘記引上文廖本注。並於此注雲:「《史記‧司馬相如傳》索隱引作叟。不誤。」今案:是誤。南山出銅, 此下, 廖本注雲:「《續漢書‧志》注引「邛都河有唪嶲山。」疑此有脫文。」〔邛河有唪嶲山, 又〕有溫泉穴, 冬夏〔常〕熱, 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補上八字。其溫《初學記》卷七, 《太平禦覽》卷七十一引作源。可湯《水經注》卷三十六引作燖。雞、豚。下流《初學記》作湯。〔澡洗〕治疾病。《初學記》作「下湯澡洗療宿疾」。《禦覽》引作「下流澡洗治宿病。」餘多惡水, 水神護之, 不可汙穢及沈亂髮, 照●《函海》注雲:「元本作●, 古●字也。吳、何本誤回。」則使人被惡疾, 一郡通雲然。
臺登縣有孫水, 一曰白沙江, 入馬湖水。山有砮石, 火燒成鐵, 剛利。《禹貢》「厥賦砮」是也。又有漆, 漢末, 夷皆有之, 〔張〕嶷取焉。宋槧元有小注「嶷, 張嶷也」。錢寫本只「張嶷」二字。《函海》注雲:「劉本無也字。李本小注在書頭, 亦無也字。」茲逕補張字。
「闡」〔闌〕縣舊皆同誤本《郡國志》作「闡縣」。茲依《前漢志》改。故邛人邑, 李本作也。〔治〕邛「都」〔部城〕。舊本皆只「邛都」二字。茲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文補治, 城兩字。茲依《元和志》改「邛都」為「邛部」字。〔地〕接「寒」〔零〕關。舊各本皆作「接寒關」三字。寒為零字訛甚明。依《司馬相如傳》改, 並補地字。
〔零關道〕依《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補。〔有銅山, 又有利慈渚。太始九年, 黃龍〕〔見於利慈, 縣令董玄之率吏民觀之, 以白刺史王濬。濬表上之, 改名護龍縣。〕前七字, 用《郡國志》注引文。並援《水經注》卷三十六補渚字及其下三十五字。今省。此二字存宋槧舊文, 元接「闌縣」條。
蘇示縣錢寫本作「漢示縣。」《張嶷傳》作「蘇祁」。漢末, 夷王〔冬逢〕依《張嶷傳》補此二字。及弟隗渠數偝劉、李本作背。吳、何、王本作偕。錢、函、廖本作偝。浙本剜改作偝。叛。以服諸種, 張嶷先殺王。「弟」隗渠又叛, 遁入西徼, 遣親信二人使嶷。《張嶷傳》雲「詐降嶷。實取消息」。嶷知奸計, 以重賂使, 使殺渠。《嶷傳》雲:「許以重賞, 使為反間。二人遂合謀殺渠。」渠死, 夷徼肅清。「縣晉省」此三字, 當是後人批註, 呂刻收入正文, 說在注釋。
會無縣「路通寧州。渡瀘得住狼縣」廖本注:住, 「當作堂。」狼, 「當作蜋。《南中志》作螂」。今按:此十字, 當倒在末, 以故濮人邑句上承縣。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塚, 塚不閉戶, 閉字宋明舊本皆作開。清刻本皆同《郡國志》注引作閉。其穴多有碧珠, 人不可取, 取之不祥。有天馬河, 天馬《郡國志》注引訛作「元馬」。下文同。〔天〕馬日千里, 依《郡國志》注引文補天字。後死於蜀, 葬江原小亭, 今天馬塚是也。「縣」〔山〕有天馬祠。「山有」是常氏文例「縣有」非例。《郡國志》注所引文, 固多改字, 不足全遵。茲還縣字為山字,
與下文山下字相應。山, 謂天馬河側之天馬山也。「初」舊本皆有此字, 於文不適。《郡國志》注引亦無。民家馬牧山下, 或產駿駒, 雲天馬子也。今有錢、《函》本作其, 廖本作有。天馬「徑」〔逕〕, 劉、《函》、廖本作徑。不取。厥跡存焉。河中有銅胎, 錢、《函》、廖本作胎, 《郡國志》注引作船, 張、吳、何、王本同作船, 《水經注》作「具子銅胎」, 顧廣圻校雲:「當依《水經注》。」今以羊祀之, 可取, 河中見存。土地「時」〔特〕產〔好〕犀牛, 犀當作兕。〔東〕山「色」〔出〕青碧。依《郡國志》註所引《華陽國志》文補好字與東字, 改時作特, 色作出。顧廣圻顧觀光二校稿已先見及。
大筰縣舊各本作笮、廖本作筰。漢末省也。劉、李本無也字。
定筰縣《函海》注雲, 「前後《漢書》、《晉書》作莋。」筰, 笮夷也。笮字, 廖本注雲「當衍」。汶山曰夷, 南中曰昆明, 漢嘉、越嶲曰筰, 蜀曰邛, 皆夷種也。縣在郡西。渡瀘水, 賓剛徼, 「白」〔曰〕舊皆作白, 茲改作曰。摩沙夷。有鹽池, 《郡國志》注引此文, 作「鹽坑」。積薪, 以齊水灌而「後」焚之, 《郡國志》注引作「而後焚之」。其後字當衍。成鹽。漢末, 夷皆錮之, 張嶷往爭, 夷帥狼舊無此狼字, 廖本補, 並注。岑, 槃木王舅, 舊各本作「槃木明。」廖本依《張嶷傳》改, 有注。不肯服, 嶷禽, 撻殺之。厚賞賜, 餘類皆安, 官迄〔今〕有之。「北沙河是」四字可疑當衍, 說在注釋。
三縫縣《前漢志》作三絳。一曰小會無, 音三播。舊本此下皆有小注雲「音三播字疑誤。」唯劉本多注「縫音播」三字。通道寧州。渡瀘,
「得」〔接〕蜻蛉縣。得當作接, 謂縣境越瀘水, 接蜻蛉縣界處有長穀。蜻蛉在雲南郡。有長谷石劉李本作古。「時」〔豬〕舊各本皆作「石時坪。」顧廣圻校稿依《水經注》改。坪, 張、吳、何、王本作平, 依元豐本也。劉、李、錢、《函》、廖本作坪, 依嘉泰本也。中有石豬, 子母數千頭。長老傳言:夷昔牧豬於此, 一朝豬化為石, 迄今夷不敢牧於此。張、吳、何、王本作「不敢往牧」。
卑水縣去郡三百里。水流通馬湖。《郡國志》注引作「水通馬湖」四字, 當是「水通馬湖江」五字被削, 詳注釋。
潛街縣《函海》注雲:「劉、吳、何、李本作溪。《漢志》作灊。」漢「末」置, 《前漢志》已有此縣, 末字衍。晉初省。《後漢志》已無此縣, 則當雲「後漢省」。而雲「晉初省」者, 蓋蜀漢時曾復置。
安上縣
馬湖縣水通僰道入江。晉初省。劉、李本無初字。
《蜀志·二十四》
右益州,
漢初統郡五。按, 謂巴、漢中、蜀、廣漢、犍為, 皆高祖王漢中時故地, 截至武帝建元六年止, 不計武帝新開諸郡也。後漸分建, 蜀郡及巴「郡」, 又分為五郡。為, 當作出。謂蜀郡分出漢嘉、江陽二郡, 巴郡分出巴東、巴西、涪陵三郡, 合為五郡, 皆在建安以前。不計汶山郡, 非漢王故地也。〔劉二主時, 又自〕廣漢、漢中、犍為、〔巴西分出六〕「為四」郡。謂自廣漢分出梓潼、陰平, 漢中分出西城、上庸、房陵, 巴西分出宕渠, 犍為分出朱提, 亦皆故漢中王故境。〔武帝〕「又」開益州五郡, 此謂武都、汶山、越嶲、柯、益州五郡, 沈黎旋廢不計, 益州後改晉寧。〔明帝開永昌郡, 丞相亮分置建寧、興古、雲南郡〕, 合二十五郡。蜀漢世有此二十五郡不誤, 但上文奪去字多, 即不可合, 各郡文固在, 可按補也。南中平樂、南廣二郡亦蜀漢置。平樂旋廢, 南廣丞相亮後所置, 故不當計入。舊刻各本怪其數不合, 莫知攷補, 廖本注雲「以上舛駮, 所未詳矣。」及寧、「州」〔荊〕、梁州建, 復增七郡, 蜀於是有「三」州四, 及字《函海》注雲「何本誤又」。顧觀光校雲「原誤又」。蓋元豐與張、吳、何本皆作又, 劉、李、錢、《函》、廖本作及也。又「於是有」下州四上, 各本皆無三字。廖本有, 並注雲:「舊脫此字, 今補正。」今按:李雄曾置荊州, 見《大同志》, 常氏原本有荊, 為州四。降江左後, 嫌荊州與晉牴牾, 刪去, 改荊為州以掩之, 而「州四」二字未及改。後之傳抄者遂自州斷句, 以四下屬。茲改還荊字, 從四斷句。〔凡三〕十二郡, 舊刻誤以四字下屬代三字。茲補「凡三」二字。三十二郡者, 上二十五郡, 加李雄與王遜所增立之平夷、夜郎、平樂、南廣(李雄復置), 河陽、梁水、西平七郡及荊州之建平郡。由常氏去荊字刪建平郡, 故從來抄傳與鐫刻者不能得三十二數而作四十二, 並上各數字疑昧不解, 聽其舛駮, 甚至於改四州為三州, 三十二郡為四十二也。一百九十六縣。各本此文並同。查本書所列郡縣, 共只百七十四縣, 尚差二十二縣, 疑皆在原荊州郡縣中,
合省並之縣計, 非常氏原文有誤, 不盡詳攷。州分後, 《函海》作為。益州凡新舊郡「九」〔七〕, 舊刻皆作九, 當是七字之訛, 說詳注釋。縣四十八,
戶夷、晉二十「二」〔四〕萬。廖本作「二十二萬」。
譔曰蜀之為邦, 天文, 〔則〕井絡輝其上。地理, 〔則〕岷、嶓鎮其域。五嶽, 則廖本有則字, 他本無。華山表其陽。四瀆, 則舊各本有。汶江出其徼。故上聖, 則大禹生其鄉。媾姻, 則黃帝婚其女。顯族, 吳、何本無女、顯二字, 吳作墨巴, 何本空格。疑是張佳胤刪,
以族代女字, 意實勝於嘉泰本, 然竊疑顯族下有脫文, 當是原有表揚諸大族字被刪。大賢, 彭祖育其山。列仙, 王喬升其岡。而寶鼎輝光於中流。離張、吳、何、王本作驪。龍、仁虎躍當脫有一字。乎淵陵。開闢及漢, 國富民殷。府腐穀帛, 家蘊畜積。《雅》、《頌》之聲, 充塞天衢, 中「林」〔穆〕舊本皆作穆。廖本作林。之詠, 侔乎《二南》。蕃衍三州, 土廣萬里。方之九區, 於斯為盛。固乾坤之靈囿, 先王之所經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