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國志卷十一.後賢志十二至二十二》

《華陽國志卷十一後賢志

《王長文》
十二
王長文, 字德俊錢、《函》二本作雋。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雲「按本傳, 字德叡。」《太平禦覽》五百三引王隱《晉書》作「字德鬱」。, 廣漢郪人也。父顒廖本原刻缺筆, 用宋避諱字, 蓋其所據。季振宜氏藏本如此。故意作遵宋槧態耳。茲仍作顒。, 字伯元, 犍為太守。長文天姿聰警, 高暢敏識;治《五經》, 博綜群籍。弱冠, 州三辟書佐。丁時興衰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興衰。張、吳、何、王、浙、石本作衰亂。茲不改。, 託疾歸家。大同後, 郡功曹。察孝廉, 不就, 遂陽愚。嘗此下, 錢、張、吳、何、李、《函》、王、浙、石本皆有著字。劉本作著。惟元豐與廖本無之。絳衣絳帽, 牽豬過市中「訖」〔乞〕元豐與廖本作訖, 他各本皆作乞。乞字訓售, 先見《何隨傳》。。人與語, 偽不聞。常騎牛周旋。《太平禦覽》四百九十九及八百二十七引, 並作遊。郡守初至, 錢、劉、李、《函》本無守字, 有初字。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守字, 無初字。元豐本與廖本並有之。詣門脩敬, 至閭。走出, 原省長文二字。, 終不還。刺史淮南胡羆辟從事祭酒, 臥在治。羆出板舉秀才, 長文陽發狂疾, 步擔走出門。羆累遣教請還, 終不顧。還家養母。獨講學。著《無名子》十「三」〔二〕篇, 舊各本皆作十二篇, 惟廖本作十三篇。依則《論語》。又著《通經》《晉書》作《通玄經》。四篇, 亦有卦名, 擬《易》、「元」〔《玄》〕。以為《春秋三傳》, 傳經不同, 每生訟議, 乃據經摭傳, 著《春秋三傳》十二篇。錢、《函》二本作十三篇。他各本作十二篇。又撰《約禮「已」〔記〕》, 元豐與廖本作已。廖本注雲:「當作以, 讀下屬。」他各本皆作記。元豐本字誤耳。除煩舉要, 凡十篇, 皆行於時。
長文才鑒清妙, 元豐本倒作妙清。汎愛廣納, 放蕩闊達, 不以細宜廉「介」〔分〕元豐與廖本作介, 他各本皆作分。為意, 亦不好臧否人物, 故時人愛而敬之。以母欲祿養, 鹹寧中, 領蜀郡太守。郫有孝子羅偶, 《太平禦覽》八百六十三引作狼偶, 當誤。事親至孝。二親將亡時, 病不能食肉。〔偶〕終身不食肉。原無偶字。《太平禦覽》八百六十三引有。茲據補。郡察孝廉。長文追為立表以旌之。宰府辟, 三司及撫軍大將軍王濬累辟, 不詣。濬薨, 以故州將「軍」, 軍字當衍, 說在註釋。弔祭。元康初, 試守江原令。縣收得盜賊, 《藝文類聚》卷五《事類賦》注五, 《太平禦覽》三十三, 又二百六十八引此, 皆作「縣收得盜馬賊及發塚賊」。長文引見誘慰。時適臘晦, 皆遣歸家。獄先有繫囚, 亦遣之。謂曰:「教化不厚, 使汝等如此, 長吏元豐本作史。之過也。蠟節慶祈, 元豐與廖、浙本作祈。錢、劉、李、《函》本作析。張、吳、何、王、盧、石各本作賞。顧觀光雲。「原誤賞。《藝文》、《禦覽》、《事類賦》注並作祚。」歸就汝上下, 張、吳、何、王、石本作「宜就汝歸」, 浙本作「歸就汝歸」。仍存「上下」字。善相懽樂。過節來還。當為思他理。」《事類賦》卷五, 《禦覽》二六八引此文, 為下有汝字。群吏惶遽爭請, 不許。尋有赦令, 無不感恩。所宥人輟不為惡, 曰:「不敢負王君。」將喪元豐本作相。去官, 民思其政。大將軍梁王肜及諸府並辟, 長文曰:「吾元豐本作無。從其先命者。」遂應肜招, 為從事中書郎。諸王公卿慕其名, 鹹與之交。賈氏之誅, 從肜有功, 封關內侯。再為中書郎。湣懷太子死於許下, 博士、中書論虞祔之禮。長文議:「虞祭宜還東宮, 以繼太子者為主, 配食於潁川府君。」皆施行。除洛陽令。長文見肜曰:「主者不庶幾, 奏長文為洛陽令?」肜笑答曰:「卿乃不庶幾, 非主者也。」固辭, 不拜。聞益州亂, 以《通經》筮, 得老蠶緣枯桑之卦。嘆曰:「桑無葉, 蠶以卒也。吾蜀人殄於是矣。」拜蜀郡太守, 暴疾卒。時年六十四。
長文時人蜀郡柳竺、任興, 亦博學著聞, 俱為州別駕。竺在右職, 公亮蹇蹇。刺史盛怒欲殺人, 群下請, 不聽。竺乃懷縛徑入, 頓幾上, 乃極陳其刑理。刺史從謝, 還縛。此下, 舊各本皆有小闕字。錢、劉二本闕字下更空四格, 《函海》本更空一格。他各本無空位。今按:闕任興事也。可能是原脫一行。今無可據補矣。皆早亡。此下, 元豐本有「不作長久」, 錢、劉、李、《函》四本作「下作長久」皆小字, 單行側寫。張、吳、何、王諸本無之, 張佳胤所刪也。廖本注雲:「舊校雲:一作長久。按, 《晉書》長文有傳, 不得作久。舊校甚非。」今按:舊校本雲「不作長久」矣。下, , 字誤。

《壽良》
十三
壽良, 字文淑, 蜀郡成都人也。父祖二世犍為太守。良少與犍為張「徵」〔微〕前《大同志》作張微, 《三國志》裴注引此文亦作張微。《晉書‧惠帝紀》太安元年亦作微。、費緝並知名, 治《春秋三傳》, 貫通《五經》, 澡身貞素。州從事, 散騎、黃門侍郎。大同元豐本作通。〔後〕, 舊本皆脫。茲補。說在注釋。郡主簿, 上計「吏」〔史〕舊各本作吏。當作史, 說在注釋。。察孝〔廉〕元豐與廖本無廉字。他各本皆有。, 不就。州辟主簿, 治中、別駕, 舉才行。刺史皇甫晏貢之三司, 遂辟太宰。除霸城令, 始平太守, 治政著稱。從扶風轉秦國內史。文立卒後, 溫令李宓表武帝, 言:「二州人士零頹, 才彥淩遲, 無復廁豫綱紀後進、慰寧遐外者, 良公〔在〕朝「在」時元豐、錢、《函》、廖、浙本作「公朝在時」。劉、李本作「在公朝時」。李所改也。張、吳、何、王、石本作「公朝英特」, 張佳胤所改也。茲從劉、李本。, 二州之望, 宜見超「子」〔升〕舊各本作子。廖本注雲:「當作升。」顧觀光校勘記作予, 並注雲:「宋本誤作子。廖雲當作升, 亦誤。」茲從廖本改作升。, 紹繼立後。」帝徵為黃門侍郎, 兼二州都給事中, 梁州刺史。遷散騎常侍, 按《陳壽傳》, 當作散騎侍郎。大長秋, 卒。葬洛北芒山。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芒。張、吳、何、王、石本作邙。今按:洛陽城北, 荒塚重疊處曰北邙山, 古雲北芒山。又有芒山、北山諸稱。唐人有北邙行, 邙始成為定字。常氏原文固當是芒字。
「徵」〔微〕字建興, 張翼子也。篤志好學, 官至廣漢太守。緝字文平, 清檢有治幹, 舉秀才, 歷城令, 涪陵太守。遷譙內史。此下舊校有「良公朝, 疑誤」五字。元豐、錢、劉、李、《函》皆單行側下。廖、浙本雙行。張、吳、何、王、石本無之。張佳胤所刪也。今按:「公」, 謂安樂公。蜀亡國大夫謂後主朝為公朝也。

《何攀》
十四
何攀, 字惠興, 蜀郡郫人, 漢司空汜鄉侯武弟潁川太守顯後也。父包, 字休楊, 元豐、《函》、廖三本作楊。他各本皆作揚。察舉秀、孝, 皆不行;除瑯琊王中尉, 不就。攀兄弟五人, 皆知名。攀少夙成, 奇姿卓逸。弱冠, 郡主簿, 上計吏。州辟從事。刺史皇甫晏, 稱攀:「王佐才也。」以為主簿。泰始十年, 養母歸家。晏為牙門張弘等所害, 攀操「喪」〔表〕元豐與廖本作喪, 他各本皆作表。徑詣洛訟釋, 事得清。元豐本作請。刺史王濬復辟主簿, 別駕。
鹹寧三年, 濬被詔罷屯田兵, 作船, 張、劉、李本作舡。下同。為伐吳調。元豐、錢、劉、李、《函》本作調。張、吳、何、王、浙、石本作計。《大同志》文同。調, 義亦通。攀進曰:「今見佃兵但六百人, 計作船六七年財可勝萬人。後者未成, 前者已腐, 無以輔成國意。宜輒召回元豐與廖本作回, 他各本皆作四。守休兵, 及諸武吏, 並萬餘人造作, 歲終可辨。」濬及綱紀張、吳、何、王、石本無此三字。張佳胤所刪也。他各本有。浙本擠補作綱已。疑輒召萬元豐本作萬。, 欲先上, 須報。攀曰:「官家雖欲伐吳, 疑者尚多, 張、吳、何、王四本作率。石本作幸。聞召萬兵, 必不見聽。以佃兵作船, 船不時成。當輒召, 以速為機。設當見卻, 功夫已成, 元豐本作報。不得止。」濬善之。議欲入山裁船, 動數百里, 艱難。攀曰:「今塚墓多種松柏, 當什四市取。以速為機。」濬悅之, 任攀典舟船器「杖」〔仗〕各舊本皆作仗。廖本作杖。當改依舊本。杖, 扶行具, 呈兩切。仗, 劍戟總稱, 直亮切。
, 遣攀使洛。攀曰:「聖人之功可成。使人信之, 不可必也。夫高祖之大略, 猶未察於韓信、婁敬, 因蕭何、子房而後用之。今建張、吳、何、王、石本作進。非常之功, 或莫之信。羊公, 使君同盟, 國家所重。加曩日失策江陵, 元豐本作「江臨」。他各本作「江陵」。顧廣圻校稿批書頭雲:「當作西陵。謂祜救西陵督步闡, 為陸抗所敗也。癸酉五月得此。」廖本注語因之。增「事具《三國志》《晉書》」七字。今按江陵二字不誤。說在注釋。思有夙駕, 宜與相聞。此一助也。」濬曰:「何但羊叔子, 亦宗元豐與廖、浙本作宗。他各本作宋。下同。元亮之憂。張、吳、何、王、石本改作「為優」。謬。君至洛, 官家未有舉意, 便前至元豐、錢、劉、李、《函》本無至字。張、吳諸本有。襄陽, 與羊、宗論之。」攀既至洛, 拜表獻策, 因至荊州, 與刺史宗浙本此字作宋。元豐與廖本作廷。他本皆作庭。論。宗未許, 乃見羊祜。累日, 共畫用兵之要。攀曰:「若令〔青徐〕循「清」海廖本注雲:「當作青徐循海。」遵改。以趣京下, 元豐、錢、劉、李、《函》、廖、浙本作京下。張、吳、何、王、石本作京口。張佳胤改也。壽春、「楊」〔揚〕元豐、《函》、廖本作楊。他各本作揚, 是。州直指秣元豐本作抹。, 兗、豫踰「海」〔淮〕廖本註雲:「按海當作淮。」顧廣圻校稿未及。當是顧槐三意。於地理形勢甚合。故遵改。並據桑浦, 則武昌以東、會稽以西, 必然駭困。元豐、浙本作「必然駭因」。錢、張、劉、吳、何、李、《函》、王、石各本並作「騷然駭矣」。廖本作「必然駭困」。元豐本作寒。他各本作荊。李改也。州、平南徑造夏口, 巴東諸軍「固」〔圍〕舊刻誤固。當改。說在分註。守西陵, 益、梁之眾此下元豐、錢、劉、李、《函》、浙本有乘字。張、吳、何、王、石作身字。浮江東下, 元豐本作夏。封樂鄉, 要巴丘, 則武陵、零、桂、長沙、湘東從風而靡矣。但明信賞, 首尾俱會, 旌旗耀天, 四面雲合, 乘勝席捲, 傳檄南極, 吳會不盡平者未之有也。」羊祜大悅, 遂表請伐吳。尋徵濬大司農, 至晉壽, 詔以濬為龍驤將軍, 除攀郎中, 參濬軍事。攀頻奉使詣洛, 時未婚, 司空裴公奇其才, 以女妻之。
五年秋, 攀使在洛。安東將軍王渾表孫皓欲北上, 邊戍警戒。朝議征, 此下, 張、吳、何、王、浙、石本有伐字。元豐、錢、劉、李、《函》、廖本無。又下文卻字, 張、吳、何、王、石本作必。卻須六年。攀上疏:「策皓必不敢出。宜因今戒嚴掩取, 甚易。」中書令張華命宿下舍, 設諸難, 攀皆通之。又〔言〕舊各本脫, 當有。:「濬性在忠烈, 受命必果, 宜重其位號。」詔書遷濬平東將軍, 督二州事。
吳平, 封關內侯。濬入拜輔國, 攀為司馬。上《論時務》五篇, 除滎陽令。進廷尉「平」〔評〕各舊本皆作「評」, 廖本依《晉書‧攀傳》改作平, 大謬, 茲還作評。斷句。說在注釋。。有盜開城門下關者, 法據大辟。攀駁之曰:「上關, 執信之主。下關, 儲備之物。設有開上關, 何以加刑?」遂減死。多所議讞。遷散騎侍郎。
太傅楊駿謀逆, 請眾官。攀與侍中傅祗、侍郎王愷等往。惠帝從楚王瑋、殿中中郎孟觀策, 戒嚴, 誅駿。駿外已匆匆, 元豐、劉、李、《函海》作。錢、廖本作匆匆。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匆匆。攀與祗踰牆, 得出侍天子。天子以為翊軍校尉, 領熊渠兵, 一戰此下錢本有一空位。斬駿, 社稷用安。封西城公, 邑萬戶。策曰:「於戲!在昔先王, 光濟厥世, 罔不開國列土, 建德表功也。故逆臣楊駿, 謀危社稷, 構兵, 飛矢集於殿庭, 白刃交於宮闈。攀受命奮討, 凶逆速殄。忠烈果毅, 朕甚嘉焉。今以魏興之西城為攀封國。錫茲玄社, 苴以白茅, 元豐本作以。為晉藩輔。往欽哉!敬乃有土, 惠康黎元, 無或以隳爾顯烈。」又賞絹萬匹。攀固辭, 受五千疋。錢寫本上下皆作匹。他各本上下皆作疋。廖本上匹, 下疋。又錫元豐與廖本作錫。他各本皆作賜。拜弟逢平鄉侯, 兄子夔《晉書‧攀傳》作逵。關內侯。遷宣〔城〕舊各本並有小闕字。依《晉書》當作宣城。內史, 當作「太守」。不就。轉東羌校尉。西虜寇邊, 遣長史楊威討之, 違攀指授, 失利。徵還, 領越騎校尉。武庫, 元豐、張、劉、《函》、廖本作。他各本作災。百官皆「救」〔赴〕元豐於廖本作救。他各本皆作赴。火。攀獨以兵衛宮。復賞絹五百匹。錢本同, 作匹。他各本作疋。領河南尹, 遷揚元豐、《函海》本作楊。州刺史, 假節。在職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官。數年, 《晉書》作三年。德教敷宣。征虜將軍石崇表東南有兵氣, 不宜用遠人。徵拜大司農。兼三州都。自表以被疾錯忘, 不堪銓量人物。讓都職於任熙、費緝。不聽。遷兗州刺史, 錫寶劍、赤舄。固辭, 不之官。時帝室政衰, 多害忠直。又諸王迭起, 好結黨徒。攀闔門治疾, 不與世務。朝元豐本脫。議欲以為公, 會薨。時年五十七。天子湣悼, 追贈司農疑當作空, 說在註。印綬, 謚曰桓公。遺令他各舊本皆作敕。世子務行恭儉, 引荀公曾、元豐本作從。諸葛德林為模範。子璋嗣。

《李毅》
十五
李毅, 字允剛, 廣漢郪人也。祖父朝, 字「偉」〔永〕南《先賢志‧廣漢士女讚注》作永南, 不誤。參看卷十案。, 州別駕從事。父旦, 字欽宗, 光祿郎中、主事。毅少散達, 不治素檢。年二十餘, 乃詣郡文學受業, 通《詩》、《禮》訓詁。為學主事。太守弘農王濬臨學講試, 問祭酒姬豔舊各本作艷。曰:「學中有可成進幾百人?」豔對曰:「可有百人。」濬怒「言」〔曰〕舊各本並作曰。廖本獨作言。:「童冠八百, 而成者百人。教少元豐本作小。何為?」毅對曰:「如豔之言, 明府之教盛於孔氏, 不為少也。」濬奇之, 命為主簿。濬嘗錢、劉、李、《函》、廖本作嘗。元豐、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常。夢得三口元豐本作雲。, 「雲」元豐、張、吳、何、王、浙、石本無此字。當衍。人以禾益之, 手持, 不得。以問郡丞與掾吏, 錢、張、吳、何、王、石本作史。莫能知。毅對曰:「吉祥也。三刀者, 州字, 而益之。禾持不得, 禾旁失者秩字。明府秩當至益州。」濬笑曰:「如卿言, 當相以為秀才。」
張弘殺益州刺史皇甫晏, 誣表晏反。毅白濬曰:「皇甫侯起自諸生, 位極方州, 「又」〔反〕元豐、錢、廖本作又。劉、李本作反。張、吳、何、《函》、王、浙、石本作久。依《通鑑》引文當作反。當何求?且廣漢與成都密邇, 而統〔於〕依《通鑑》引文補。梁州者, 張、吳、何、王、石本作矜。益州之領, 須防若張、吳、何、王、石本作在。今日也。益州有禍, 乃此郡之憂。加張弘小豎, 眾所不與, 宜時赴討。」濬欲先上後行。毅曰:「大夫出疆, 元豐本作。苟利社稷, 專之為賢, 何況殺主賊。急, 當不拘常宜。」濬從之, 發兵, 元豐本此衍門字。牙門滿泰等共討弘, 斬之。詔書遷濬益州刺史, 〔毅〕元豐與廖本無毅字, 他各本有。復為州主簿, 別駕, 舉秀才。及濬伐吳, 與何攀並為參軍。吳平, 封關內侯。除隴西護軍, 以疾去官。徙繁令。遷雲南太守。濬臨薨上表, 此下當脫有「言攀、毅功」等字句。後武帝思濬〔勳〕元豐與廖本無勳字, 他各本並有。, 問毅所在。徙犍為, 使持節、南夷校尉。
久之, 「犍為」〔建寧〕舊刻此二字誤。按《南中志》, 當作建寧。《通鑑》卷八十四, 亦作「建寧大姓李叡、毛詵」。民毛詵、李叡元豐本作督, 下同。與朱提民李猛元豐本作孟, 下同。共逐太守杜俊、雍元豐本作擁。約以叛, 眾數萬, 毅討破之。斬詵、猛首。叡走依五「茶」〔苓〕元豐、錢、張、劉、吳、何、李、《函》、王、浙、石本皆作荼。廖本作茶。《通鑑》卷八十五作苓。茲依《通鑑》改。參看《大同志》注。夷。此下廖本小注雲:「當重有夷字。」今按《大同志》, 當是舊衍下文「亦叛」二字。不重夷字。「亦叛」。晉朝復置寧州, 以毅為刺史, 加龍驤將軍, 封成都縣侯。元豐、錢、劉、李、《函》、廖、浙本作縣侯。張、吳、何、王、石本作內侯, 誤。夷遂大反, 夷上當脫有「毅誘誅叡」字。否則遂字當衍。參看《大同志》文。破沒郡縣, 攻圍州城。中原亂而李雄寇蜀, 救援不至。疾病, 薨於窮城。懷帝嘉其忠節, 追贈少府, 謚曰威侯。毅性通博, 居情雅厚, 賑卹寒貧, 篤於故舊, 人鹹愛歸之。但好談調, 德重猶少。張、吳、何、王、石本調作論, 重作量, 張佳胤所改也。調, 調侃。重, 威重。宋槧不誤。
從弟苾, 字叔平, 修身, 砥礪名行。數諫毅宜〔自〕廖本脫自字。他各本並有。矜嚴。毅笑應之曰:「吾小來不治名素, 終杖旄節。故可至九卿。卿清儉廖本注雲:「當作檢。」茲不取。履道, 卒不失成都令也。」時毅始受南夷, 而苾為元豐本無而字, 有為字。錢、張、劉、吳、何、李、《函》、王、浙、石本有而字, 無為字。廖本並有之。歷城令。果作成都。遷犍為太守, 位官不及毅。
毅子釗, 世秉儒學, 有格望。以父任為謁者。除壽林侯相, 不就。為尚書外兵郎。自表赴難。至柯錢本作牂柯。張、吳、何、王、浙、石本牂。元豐、《函》、廖本作柯。, 夷斷道, 不得進, 經年。以寧州城中無穀, 父疾病未知吉凶, 不食穀, 惟茹草, 迄至「奔」奔字當衍。喪。〔官〕元豐、廖本無官字, 他各本有。至朱提、越巂太守, 西夷校尉。毅女秀, 適漢嘉太守新都王載, 有才智。父亡後, 州文武推領州三年。
二州當太字當作泰。清中位, 至方州節將者, 壽良、何攀及毅。永嘉中, 巴〔西〕依《目錄》補。張弈希祖, 為荊州刺史, 南蠻、長水校尉。蜀郡張峻《目錄》作岐。紹茂, 為監南中八「部」〔郡〕「事」〔軍〕, 西夷校尉, 〔使〕依《目錄》補。持節「事」。

《楊邠》
十六
楊邠, 字岐之, 犍為武陽人也。少好學志古,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藻, 不誤。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澡。勵名行。州辟主簿、別駕。刺史王濬舉秀才, 安漢、雒令, 王國中尉。以選為尚書郎。遷汶山太守。值夷復讎, 元豐本作仇。失殊張、吳本作誅。俗和, 徙授巴東, 轉廣漢。永嘉初, 進衡陽內史。遇流民叛亂, 攻沒長沙、湘東, 邠輒救助。賊眾浸張、吳、何、王、石本作侵。, 遂破郡城, 獲邠。欲以為主, 邠不許。賊晝夜持舊各本作執, 廖本獨作持。守。邠候其小怠, 夜急走。比覺, 已去遠。收餘眾, 軍重安, 欲投湘州刺史荀眺, 共圖進取。會眺降賊。邠孤軍固城, 此下張、吳、何、王、浙、石本有攻字。圍之。誓死不移, 遂卒城中。時年六十九。〔元〕舊脫謚, 當有。帝為鎮東大將軍, 嘉其忠節死義, 遣使弔贈, 策曰:「惟永嘉七年四月己未, 使持節都督江、「陽」〔揚〕舊各本作陽, , 當改作揚。諸軍事鎮東大將軍瑯琊王睿, 舊刻本誤作濬, 顧廣圻校改睿, 廖本與顧觀光照改。謹遣張、吳、何、王、石本作遺。, 命前衡陽內史楊君, 忠肅貞固, 守正不移, 雖當脫在字。危逼, 何、王、石本作迫。節義可嘉。不幸殞卒孤城, 甚悼之。今列上尚書, 贈君淮南內史。魂而有靈, 嘉茲寵榮。嗚呼哀哉!」此下《楊稷傳》, 元豐本作正文, 張、吳、何、王、廖、浙、石本亦作正文, 劉、李、錢、《函》本作小字注, 李本在書頭。
邠同郡楊稷文曹, 泰始初為交阯太守, 平九真、鬱林、日南四郡, 斬吳交州刺史劉悛、錢、劉、李本作俊。大將軍脩則。武帝方授交州, 會孫皓遣大將劉、張、吳、何、王、浙、石本有軍字。薛珝、陶璜十萬人攻稷劉、李本重稷字。。被攻八月, 救援不至, 眾寡不敵, 遂為珝、璜所獲。囚稷, 欲以張、吳、何、王、浙、石本無以字。送皓。稷毆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歐。血死。帝嘉其忠烈歿命, 追贈交州刺史「也」。劉、李本無也字。他各本有。當衍。

《費立》
十七
費立, 字建熙, 犍為南安人也。父揖,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楫。字君讓, 巴西太守。立學義沖邃, 玄靜沈嘿。察孝廉, 王國中尉。王年少, 好輕行遊觀。立常正色匡諫, 及上疏風李本作諷。, 辭義劘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劘。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剴。, 合箴規之體。出為成都令, 縣名難治, 立蒞張、吳、何、王、浙、石本作蒞。之垂績。以性公亮, 入為州大中正。除巴西太守, 不就。轉梁益寧三州都督, 兼尚書。值大駕西幸長安, 常與大臣居守在洛, 加員外散騎常侍, 封關內侯。每準正三州人物, 品格褒貶, 帥意方劉、李本作分。, 無復疏親, 莫不畏敬。然委曲者多恨其繩墨。數辭諸郡, 意在河、泰元豐、廖本作泰。他各本作秦。、汝、潁。久之, 朝議欲以為荊州。永嘉六當作五。, 與子並沒於胡寇。
立時, 漢國呂淑, 字偉德舊各本皆作「呂毅叔、偉德」。廖本依《目錄》改。茲依廖本。, 以清彥辟, 「別」〔州〕字當作州, 說詳注釋。舉秀才。尚書郎, 秦國內史, 長水校尉, 員外此下當有散騎二字, 原省。常侍, 梁州都督。與立同沒胡寇。

《常騫》
十八
常騫, 字季慎, 蜀郡江原人也。祖父竺, 字代文, 南廣太守, 侍中。父偉, 字公然, 閬中令。騫治《毛詩》、《三禮》, 以清尚知名。州辟部從事, 主簿。郡請功曹。察孝廉。萍鄉令。以選為王國侍郎。出為綿竹令。國王歸之, 復入為郎中令。從王起義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兵字。他舊本無。有功, 封關內侯。遷魏郡太守, 加材官將軍。以晉政衰, 睹中原不靜, 固辭去官。拜新都內史。時蜀亂, 民皆流在荊湘, 徙湘東太守。疾病, 未拜卒。年六十八。騫性汎元豐、錢、廖本作汎, 他各本作泛。愛敦敬廖本注雲:「當衍」意謂敦屬下句。茲以敦敬屬上句。, 友宗族。當官脩理, 恕以撫物, 好咨問, 動必謙讓。州、鄉以為儀範。
二州清官見述者, 先有宜都太守犍為唐定義業, 隴西太守巴西馮山、休翊, 而後騫雲。

《常寬》
十九
常寬, 字泰恭, 騫族弟郫令勗弟子也。父廓, 字敬業, 以明經著稱, 早亡。〔寬〕依上各傳例當有。闔門廣學, 治《毛詩》、《三禮》、《春秋》、《尚書》, 尤耽意《大易》。博涉《史》、《漢》, 彊識多聞, 而謙虛清素, 與俗殊務。郡命功曹及察孝廉, 不就。州辟主簿, 別駕。舉刺史羅尚秀才, 為侍御史。除繁令, 隨民此下, 錢、張、劉、吳、何、李、《函》、王、浙、石本並有安字。元豐與廖本無。無者是。縣零陵。以舉, 將喪去官。湘州叛亂, 乃南入交州。「及」〔交〕元豐與廖本作及。其他各本作交。作交是。州刺史陶咸表為長史, 固辭, 不之職。雖流離交城, 衣「敝」〔弊〕元豐以來各舊本皆作弊。廖本改敝。今按:弊、敝古通, 當依舊本。褞袍, 冠皮冠, 乘牛往來, 疑當作猶。鳩合經籍, 研精著述。依元豐本作亦。其他各本作依。孟「陽」〔楊〕各舊本作楊。廖本獨作陽。未詳所據。當依舊本。宗、盧師矩著《典言》五篇, 撰《蜀後志》, 及《後賢傳》。續陳壽《耆舊》, 作《梁益篇》。王謨本與清人讀《常志》者, 率於《蜀後志》、《後賢傳》與《梁益篇》三處點斷。今考不然。別於注釋說明。元帝踐祚, 嘉其德行潔白, 拜武平太守。民悅其政。元豐本此下空十四字位。以榮貴非志, 在官三年, 去職。尋梁碩作亂, 得免難。卒於交州。凡所著述, 詩、賦、論、議二十餘篇。
子長生, 字彭祖, 亦有學行。州主簿, 資中令, 治中從事。早亡。
元豐本作事。蜀郡太守巴西黃容, 亦好述作, 著《家元豐本作加。訓》, 《梁州巴紀》, 《姓族》, 《左傳鈔》, 凡數十篇。漢嘉太守蜀郡杜龔敬脩, 亦著《蜀後志》「及」此及字當衍。志趙廞、李特叛亂之事及喪紀禮式, 後生有取焉。

《譙登》
二十
譙登, 字慎明, 巴西西充國人, 譙周孫也。「仲」〔伯〕各舊本均作伯, 茲依《三國志》改。父熙, 察孝廉, 本部舊各本皆作郡, 廖本獨作部。部字是。大中正, 沔陽令。叔父同, 字彥紹, 少知名, 拒州郡之命。梁元豐本作嚴。州刺史壽良與東羌校尉何攀貢之三司及大將軍幕府。為尚書郎, 除錫令。亦有為作傳者。
登少以公亮義烈聞。郡命功曹, 州辟主簿, 別駕從事。領陰平太守。郡五官, 素大姓, 豪擅, 侵淩羌、晉, 登誅之, 郡中皆肅。後以李特作亂, 本郡沒寇, 父〔賢〕依《三國志‧譙周傳》補。為李雄巴西太守馬脫張、吳、何、王、石本作晚。下同。所殺。乃東詣鎮南劉公請兵。時中原亂, 守公三年, 不能得兵。表拜揚烈將軍、梓潼元豐本作橦。下同。內史, 使合義募。「登凡」于文, 二字當衍。錢寫本脫此三字。巴蜀流士, 得二千人。「鎮」〔平〕當作平, 前屢見。下文亦作平。西此下, 錢、張、劉、吳、何、李、《函》、王、浙、石本有將軍二字。元豐與廖本無。蓋李所加。羅尚以已字通。退住巴郡, 登從尚索益軍討雄, 不得。乃往元豐本作住。攻宕渠, 斬脫, 食其肝。巴西賊破, 復詣尚求軍。尚參佐多以必無利;登憤恚, 數淩折之。又加責於尚, 尚但下之而已。會羅羕殺雄太尉李離, 舉梓潼來降, 登逕進涪城。雄自攻登, 為登所破。而尚將張羅進屯犍為之合水, 文碩殺雄太宰李國, 以巴西降。羅遣軍掠廣漢, 破雄叔父驤, 虜其妻子, 募人斫雄頭, 賊以向元豐本作尚。困。而尚本參佐恨登之見矜侮, 不供其軍食。益州刺史皮素至巴東, 敕平西送故遣將張順、楊顯救登。至墊江, 素遇害, 張、吳、何、王、浙、石本無順字。、顯還。雄知登乏食, 遣驤致攻。兵窮士餓, 誓死不退。眾亦餓死而無去者。永嘉「三」〔五〕《大同志》作五年, 是。, 為驤所生得, 輿錢、廖本作輿。他各本作與。登字當衍。致雄。言辭慷慨, 涕泣歔欷, 無服降臣折情, 雄乃殺之。囚其軍士, 皆以為奴虜, 畀兵士。而連陰雨百餘日, 雄中以登為枉, 而所領無辜, 怒氣感天。〔雄〕當有雄字。下赦, 出登軍士湮沒者。
, 尚之在成都也, 與雄攻戰, 郫令犍為張昕欽明, 每摧破雄。雄眾《函海》本無眾字。張、吳、何、王、石本作戰。之。而救助不能並心, 為雄所殺。雄常言:「羅尚將均如張昕輩, 吾族早無遺矣。」時牙門左汜元豐本作記。下三字同。亦有戰功, 尚不能益其兵穀, 汜恚恨, 以母喪歸。尚累召, 不往。尚怒曰:「微左汜, 當不滅賊乎?」遂殺之。雄聞汜死, 大小相賀。登同郡縣李高, 亦有武幹, 平吳時, 與牙門將處前, 獲孫皓, 封縣侯, 官至金城、鴈門太守。

《侯馥》
二十一
侯馥, 字世明, 江陽人也。察孝廉, 平西參軍元豐本此下空五字位。無闕字。他各本皆有小闕字。錢、李本闕字下更空七格。劉、《函》本更空四格。張、吳、何、王、浙、石本闕字下不空格。廖本注雲:「舊空四字, 校雲闕。」今按元豐格補四字。。〔從至巴, 尚〕薨後此下, 廖本有注雲:「按, 薨上當有李毅二字。」顧觀光校勘記遂作「李毅薨後」, 並注雲:「原脫李毅二字。依廖校補。」今按:下文「薨後巴郡亂」, 則明指羅尚也。與上文「平西」義連。言平西, 則指羅尚也。羅尚死後, 巴郡乃亂, 馥避地入牂柯。受王遜參軍職與李毅之死無關。茲別補四字。, 巴郡亂, 廖本作辟, 他舊本皆作避。義通。地入柯各本牂柯字異, 已前注。。寧州刺史王遜領張、吳、何、王、浙、石本作鎮。平西將軍, 復取為參軍。遜議欲遷柯太守謝恕為涪陵太守, 出屯巴郡之把口。表馥為江陽太守, 往江陽之沘元豐本作泚。劉、李本同。他各本皆作沘。, 撫卹蠻獠, 「克」〔規〕舊各本作克, 茲改作規。復江「陵」〔陽〕元豐本作陽, 是。廖及他各本皆作陵, 謬。說詳注釋。, 「請」〔清〕廖本注雲:「當作清。」茲逕改。通長江。雄征東大將軍李恭已在江陽。馥元豐本無馥字, 他各本並有。招降夷獠, 脩繕舟艦, 為進取調張、吳、何、王、浙、石本作計, 與《何攀傳》同。。預白遜請軍, 移恕俱出涪陵, 「不能自前」四字, 請軍乃移文中語也。。恭舉眾攻馥。眾寡不敵, 為恭所破「獲」獲字舊有, 當衍。, 生虜馥, 送雄。雄下廷尉責。此下廖本注雲:「當有脫。」今按, 但當斷句。下省馥字也。曰:「事君, 有死無貳, 其次, 破家與此與字動詞, 非介詞。國。今縱不死, 又無益國, 灰沒其分。守心而已, 無他「願」〔顧〕元豐與廖、浙本作願, 錢、張、劉、吳、何、函、王本作顧。李本作碩。石印本空位。當作顧。望。」雄必欲屈之, 使馥同郡人張迎曉元豐與廖本此下無喻字。他各本有。〔喻〕之。馥怒罵迎曰:「「吾」〔卿〕於文, 當作卿。等國亡不能存, 大難不能死, 低眉海內, 何面目相見也。且王寧州, 治亂才也, 以吾有桑梓之恥, 故遠上尚書, 遣吾討賊。受命之日, 實忘劉本作亡。寢食。但裁船未辨, 請軍未至, 牽揣不及, 為他所先。當滅身隕碎, 以謝不及, 冀上不負日月, 下不愧王侯。指遜。吾豈苟生, 如卿兒女之人乎?」迎還白雄。雄義而赦之。時雄眾寇所獲犍為太守建寧魏紀, 漢國太守梓潼文「●」〔琰〕廖本有諱闕筆, 他各本無。, 巴郡太守巴西黃龕, 涪陵太守巴西趙弼, 永昌謝俊, 柯文猛, 皆區區稽顙, 無如馥者。數年卒。

《撰曰》
二十二
元豐、《函海》本作讚。曰:文王多士, 才不同用。孔門七十, 此下, 張、吳、何、王、浙、石本有「行相」二字。張本「科行相揆」四字作雙行小字。吳、何諸本皆大字。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並無。廖本注雲:「舊闕二字。」蓋所據季振宜家本科下有二空位也。顧觀光校勘記作「科行相揆」, 又復注雲:「宋本行相二字空格。此以意補, 不可從。」今按, 何義門過錄之元豐本, 原無二字。自張佳胤始疑其脫並補二字。廖本雖斥張補為非, 而仍疑有脫。皆謬。揆百行。殊塗貴於一致茲依宋槧舊文句讀。說在注釋。。若斯諸子, 或挺珪璋之質, 或苞舊各本作苞。乾隆翻刻何允中本作抱。顧觀光「校勘記」亦作抱。瑚璉之器, 或耽儒墨之業, 或韜王佐之略, 潛則泥蟠, 躍則龍飛, 揮翮揚芳, 流光遐紀, 實西土之珍彥, 聖晉之多士也;徒以生處限外, 服膺日淺, 負荷榮顯, 未充其能;假使植幹華宇, 振條神區, 德行自有長短。然三趙、兩李、張、何之軌, 其有及之者乎?譙登、侯馥, 忠規奮烈, 美志不遂, 哀哉!

「五公」各本皆有此下三行。此二字, 元豐、張、吳、何、王、浙、石本頂格。錢寫本低三格。劉、李、《函》本低四格。石本三行並為一行。:「司空何武、司空趙戒、太尉趙謙、司徒趙溫、司空張皓。」元豐、錢、劉、李本作浩。他各本作皓。以上二十二字, 各舊本皆有。在此, 不倫不類。蓋晉宋以後傳鈔者利用卷末空地摘諸前傳以備忘。非《常志》固有。常氏自造《目錄》, 作「公七人」, 非五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