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國志卷二.漢中志》

《華陽國志卷二.漢中志》
漢中志·一》
漢中郡, 本【附】舊本並衍此字, 茲刪。庸國〔地。周匡王二年, 巴、秦、楚滅庸, 其地分〕屬〔秦、巴。〕舊本此頁脫亂, 不成文理。蓋元豐本所據首葉爛脫, 殘字零亂, 呂刻黏接失考所致。茲依《左傳》補滅庸事。又殘存屬字下補秦巴二字。說詳注。〔六國時, 楚強盛, 略有其地。後為蜀。〕蜀字元豐本接在首句「庸國」下。考當在此。嘉泰本以下, 皆作「後為秦」。非也。〔恆成爭地。〕此上十七字, 宋刻誤接在「略侔三蜀」句下。夫秦惠文王滅蜀巴後乃置漢中郡。豈能以六國時楚得漢中敍列置郡之後?雲「恆成爭地」者, 謂秦、巴、楚、蜀互爭漢中, 歷三百年而後秦終定之以為郡也。舊刻為脫簡誤接甚明。茲移正。並詳注釋。周赧王【二】〔三〕年舊各本皆作二年。按《秦本紀》、《六國表》, 皆當作三。當是舊刻脫一畫耳。秦惠文王置郡。因水名也。
漢有二源:東源出武都氐道漾山, 因名漾。《水經注》卷二十引此作「為漾水」三字。古時引文不必全遵原字也。《禹貢》「流漾為漢」是也。《水經注》引作「導漾東流為漢是也」。西源出隴西〔西縣〕舊本脫此二字。《水經注》引, 趙本、官本、王氏合校本並有。朱本亦脫。當有。嶓塚山, 會白水, 經葭萌, 入漢。始源曰沔, 《水經注》引至此止。經作逕。故曰「漢沔。」常氏此上四十九字, 幾於無句不謬。又非如上文脫亂可比。按之《水經注》引, 則是常氏原誤也。另於注釋辨訂之。在《詩》曰:「滔滔江漢, 南國之紀。」其應上【照】〔昭〕廖本作照於天。又曰:「惟天有漢。」其分野, 與巴、蜀同占。其地東接南郡。南接【廣漢】〔於巴〕。舊本四至被傳鈔誤改者甚多。如此「南接廣漢」, 以本書校, 廣漢郡不言接漢中, 而《巴志》雲「北接漢中」。實際亦是巴西郡北接漢中, 廣漢郡只葭萌驛道一線通聯漢中而已。茲仿《蜀志》「南接于越」文, 作「接于巴」。庶還常氏原語。西接【隴西、陰平】〔武都〕。隴西、陰平二郡, 從未與漢中接。就秦世言, 無陰平郡。就漢初言, 漢中西界為廣漢西部都尉治。就武帝以後言, 則已置武都郡矣。本書武都東接下脫文, 是脫漢中二字可定。故推常氏此文為「西接武都」亦可定。北接秦川。此指渭水平原, 即所謂「三輔」郡縣。與上「漢沔」皆用《隆中對》文。厥壤沃美。賦貢所出, 略侔三蜀。【六國時楚強盛, 略有其地。後為秦。恆成爭地。】十七字, 舊刻全皆誤綴在此。時敍謬亂, 義無可通。夫秦滅巴蜀而後置此郡, 時楚削弱已瀕於亡。則誰更與秦爭此地乎(參看注)?其為秦惠文王置郡前脫簡誤綴甚明。茲上移。並改秦為蜀字。
漢高帝既克秦, 獲子嬰, 〔當王關中〕。舊本脫此四字, 於史法, 文意皆有未合。應是寫本首頁蠹蝕。茲用《史記》文補。項羽封高帝為漢王。王巴、蜀、〔漢中四〕【三】十一縣。舊脫漢中二字, 又作「三十一縣」。茲依《漢書‧高帝紀》文改補。常氏所據正是《漢書》。後人因《巴志》有「三十二縣」文誤改之也。帝不悅。丞相蕭何謀曰:「雖王漢【中】之惡, 《漢書》漢下有中字。廖本據補。舊各本無。常氏奪之也。于文義稱「王漢」實勝「王漢中」。不猶愈於死乎?《漢書》下文雲:「漢王曰:『何為乃死也?』何曰:『今眾弗如, 百戰百敗, 不死何為。』」《周書》曰「天予不取, 反受其咎」。下接「語曰天漢」。常氏刪之。且語曰「天漢」, 其稱甚美。夫能屈《漢書》作詘。於一人之下, 《漢書》作而《漢書》作信。亦讀如伸。古二字通。於萬乘之上者, 湯、武是也。願大王王漢中, 《漢書》作養。其民以致賢人。收用巴蜀, 還定三秦, 天下可圖也。」帝從之。都南鄭。及【項籍弒義帝】高帝東伐, 漢高東伐, 在羽弒義帝前。且上文稱羽此乃稱籍。明是後人贅入五字。于文亦當刪。蕭何【常】當衍。居守漢中, 足食足兵。既定三秦, 蕭何鎮關中。資其眾, 卒平天下。〔高帝九年, 〕以田叔為漢中守。〔治西城〕。屬縣十二。元豐本作十弍。它各本作十一。廖本作十二。今按《前漢志》漢中郡十二縣, 治西城。後分西城、錫、安陽、旬陽、長利為西城郡。上庸、武陵二縣為上庸郡, 房陵縣地立房陵郡漢中郡只四舊縣。蜀漢時置西鄉縣。晉置蒲池縣。合成為本書漢中六縣。元豐本作「十二縣」, 是《班志》舊文。郡治西城, 亦班氏舊文也。又考《班志》十二縣中, 武陵、上庸、長利三縣, 皆漢代新置, 故後列。秦代漢中郡只九縣。迨滅巴、蜀, 新置三十二縣, 合漢中九縣為四十一縣。與《高帝紀》合。【去洛一千九十一里】。舊衍此句。上下文皆田叔事。其時洛陽非國都, 何得插敍去洛道里?若如《前漢志》郡治西城, 則西城「去洛千七百里」明著於魏興郡, 何得於此又雲「千九十一里」。若如《後漢志》郡治南鄭, 則在「洛陽西千九百里」亦有明文。再如本書所記上庸、房陵去洛道里, 皆在千六百里以上。則不能更有漢中屬縣近至千一百里以內者可知。然則所指郡治究何在乎?此必後之淺人嫌此郡屬縣數下獨無去洛道里, 妄以其時圖籍所傳橫竄之入。遂致腰斷常文, 而與魏興郡復出立異。故刪除之。叔既饋以軍饟, 又致名材, 立宮室。帝嘉之。【後為魯相】。此四字亦後人旁注被寫入正文。非常文固有。田叔事多, 無關漢中者例不當收。漢中守轉魯相非優遷, 亦與「帝嘉之」之義無所補, 又礙下文氣勢。然以帝業所興, 不封藩王。此承上文「立宮室」言之。謂南鄭城內雖立宮室, 不建藩封。非謂蜀巴漢無封國也。

漢中志·二》
自叔之後, 此句原連1章末句, 誤。茲提作此章首句。世脩文教, 有俶儻之士, 異人並挺:鄧公抗言於孝景之朝, 以明忠枉之情。張騫特以蒙險遠, 為孝武帝帝字當衍。開緣邊之地, 賓沙越之國, 致大宛之馬, 入南海之象, 而車渠、瑪瑙、珊瑚、琳《函海》作林。碧、罽寶、明珠、玳瑁、虎魄、劉本作虎𤽾。張、吳、何、王本作琥珀。浙本剜改作魄。水晶、劉、李、錢、《函》本作水精。琉璃、火浣之布、蒲桃之酒、笻竹、蒟醬, 殊方奇玩, 盈於市朝。振揚威靈, 被於幽裔。遂登九列, 杖節、繡衣, 剖符博望。穀口子真, 秉箕潁之操, 湛然嶽立, 不營不求, 德聲錢寫作望。邁流。楊王孫應至人之概。自建武以後, 羣儒脩業。開按圖緯, 漢之宰相, 當出坤鄉。於是司徒李公, 屢登七政。太傅子堅, 弈世論道。其珪璋、瑚璉之器, 則陳伯臺、此下廖本注雲「當有脫」。李季子、〔陳〕申伯廖本注雲:「當脫陳字。」之徒, 文秀瑋劉、錢、《函》本作暐。他本作瑋。曄。其州牧、郡守, 冠蓋相繼, 於西州為盛。蓋濟濟焉。

漢中志·三》
莽時, 公孫述據蜀, 跨有漢中。當秦隴之徑, 每罹於元豐、劉、李、錢、《函》、廖本有於字。浙本剜補。他本無。其害。安帝永初二年, 陰平武都羌反, 元豐本作於漢中, 張、吳、何、王本作殺。他本作煞。太守董炳, 沒略吏民。四年, 羌復來。太守鄭廑《後漢書‧安帝紀》作勤。出屯褒中, 欲與羌戰。主簿段崇陳諫, 舊各本皆訛作禪。廖本改作諫。是。以為:「但可堅守。來虜乘勝, 其鋒不可當。」廑不從。戰, 敗績。崇與門下史張、吳、何、王本改作吏。非。王宗、原展、及崇子勃、兄子伯生, 力戰捍廑, 並命。功曹程信素居守, 馳來赴難, 冒寇殯殮廑。虜遂大劉、張、吳本作太。盛。天子乃拜巴郡陳禪為漢中太守。虜素憚禪, 更來盤結。禪知攻守未可卒【下】〔平〕, 舊各本作下。茲改作平。而年荒民困, 乃矯詔赦之。大小鹹服。既, 誅其亂首。天子善之, 徙禪左馮翊太守。程信怨恥, 乃結故吏、冠蓋子弟嚴孳、李容、薑濟、陳巴、吳、何、王本作已。他各本作巴。曹廉、勾矩、劉旌等二十五人, 誓志報羌;各募壯士, 豫結同死以待寇。太守鄧成, 命信為五官〔掾〕, 孳等門下官屬。元【和】〔初〕廖本注雲「當作初」。查《西羌傳》正作元初。二年《陰平郡》作五年。羌復來。巴郡板楯捄之。張、吳、何本作救。信等將其士卒, 力奮討。大破之。信被八創, 二十五人戰死。自是後, 羌不敢南向。五年, 天子下詔, 褒嘆信、崇等, 賜其家穀各千斛, 宗、展、孳等家穀各五百斛。列畫東觀。每新太守到, 必先存問其家。以羌畏服陳禪, 拜禪子澄劉本作登。漢中太守。

漢中志·四》
漢末, 沛國張陵, 學道於蜀鶴鳴山, 造作道書, 自稱太清玄元, 以惑百姓。陵死, 子衡傳其業。衡死, 子魯傳其業。魯字公祺, 以鬼道見信於益州牧劉焉。魯母有少容, 往來焉家。初平中, 以魯為督義司馬, 張、吳、何本作往。漢中, 斷穀道。魯既至, 行寬惠, 以鬼道教。立義舍, 置義米、義肉其中;行者取之, 量腹而已, 不得過。廖本刪一過字。以多為句。他各本有。當斷句。過多, 雲鬼病之。其市肆賈張、吳、何、王本作價。古今字。, 亦然。犯法者, 三原而後行刑。學道【未】〔永〕劉、李本作永。信者, 謂之鬼卒。後乃為祭酒。巴、漢夷民當倒作民、夷。謂漢民與賨、夷、羌、氐人。多便之。其供, 【道】〔通〕舊各本作通。廖本改作道。無取。限出五斗米。故世謂之「米道」。扶風蘇固為漢中太守。魯遣其黨張脩攻固。成張、吳、何、王本作城。固人陳調, 素遊俠, 學兵法, 固以為門下掾, 說固守捍禦寇之術。固不能用。〔寇至, 〕踰墻走, 投南鄭趙嵩。嵩將攜取也。俱逃。賊盛。固遣嵩求隱避處。嵩未還, 固又令【鈴】〔鈐〕舊各本作鈴。茲改。下偵賊。賊得鈐下, 錢寫本此字作鈐, 足知宋本作鈐下。真書鈐易寫作鈴。各本上鈴字俱訛。鈐下, 謂家僕親隨者。遂得煞張本作殺, 通俗。他各本作煞, 義同。固。嵩痛憤, 張、吳、何、王本作仗。他各本作杖。劍直入, 〔死之。〕舊脫此二字。就事理言, 如此必死。就文理言, 下文陳調戰死, 有亦字。嵩為蘇固死。故補二字。調亦聚其賓客百餘人攻脩, 戰死。舊各本此下連「魯遂有漢中」句, 大謬。張魯之有漢中, 不因此二人之死。上文已言「魯既至, 行寬惠」矣。此不過帶述郡中封建人物, 表揚忠義。至「戰死」結束。下文敍魯叛劉焉。當另起矣。
魯【遂】〔既〕有漢中, 舊作「遂有漢中」, 係舊鈔本誤連上文成句所妄改。當另起, 作既有。數害漢使。焉上書言「米賊斷道。」此下, 舊本空格。《函海》注雲「李本無空位」。至劉焉子璋為牧時, 魯益驕恣。璋怒, 廖本無「璋怒」二字。他各本有。又皆於其下空格, 示分段、斷句。茲不空, 亦不斷句。以協文理。建安五年殺魯母、弟。魯【說】〔率〕舊各本作率, 廖本不知三夷王附屬於魯也。巴夷〔王〕依《三國志‧魏武紀》文補王字。杜濩、朴胡、袁約等叛, 為讎敵。魯時使使漢朝, 亦慢【驕】〔憍〕。廖本改作驕。帝室以亂, 不能征, 就拜【鎮民】中郎將、漢寧太守。舊各本無鎮民二字, 廖本有。係依《三國志‧魯傳》文補入, 非常文所固有。「鎮民」成何語?縱補, 亦當依《范史》作「鎮夷」。不置長吏, 皆以祭酒【為】治〔民〕。舊本皆有為字。廖本刪民字。茲刪為字, 存民字。璋數遣龐羲、李思疑是異字訛。李異與龐樂等叛殺趙韙, 降璋, 見裴注。等討之, 不能克, 而巴夷日叛;乃以羲為巴西太守〔禦魯〕。依《二牧志》文補。又遣楊懷、高沛守關頭。請劉先主討魯。先主此下, 元豐本與浙本有討魯二字。劉、李本並脫上「先主討魯」四字。茲依錢、《函》、廖與張、吳本。更襲取璋。此下舊張、吳、何本連。錢、《函》、廖本空格。茲提行另起。並補年上「建安」字。
〔建安〕二十年, 魏武帝西征魯。魯走巴中。先主將迎之。而魯功曹巴西閻圃吳、何、王本訛作團。說魯北降, 歸魏武, 贊以大事。宜附託〔杜濩、朴胡委質〕。依《三國志‧張魯傳》補六字。說詳注。不然, 西結劉備以歸之。魯勃然曰:「寧為曹公作奴, 不為劉備上客。」遂委質魏武。武帝拜魯鎮南將軍, 封襄平侯。又封其五子, 皆列侯。時先主東【下】〔取〕江【安】〔州〕, 漢無江安地名。茲依《張飛傳》、《趙雲傳》改江州。巴、漢當作巴人。稽服。魏武以巴夷王杜濩、朴胡、袁《通鑑》卷六十七作任。約為三巴太守。留征西將軍夏侯淵, 及張郃、原脫銜。當時郃是將軍, 見《郃傳》。益州刺史趙顒等守漢中。遷其民於關隴。

漢中志·五》
二十四年春, 先主進軍攻漢中。至定軍, 淵、郃、顒來戰, 大為先主所破。將軍黃忠斬淵、顒首。魏武帝復西征先主。先主曰:「孟德雖來, 無能為也。我必有漢川矣。」〔乃歛眾拒險, 終不交鋒。魏武積月不能拔, 果引軍還。〕原脫一行, 依《陳志‧先主紀》與《魏武紀》補二十字, 還足一行之數。先主遂為漢中王。將還成都, 當得重將以鎮漢中。眾皆以必張飛。張飛心亦自許。先主乃以牙門延本傳下有「將軍」字。義陽魏延為鎮遠將軍、漢中太守。先主大會羣臣, 問延曰:「今委卿以漢中。卿居之若何?」延本傳作「欲雲何」。對曰:「若曹操舉天下而來, 請為大王拒之。若偏將十萬而來, 請為大王吞之。」眾壯其言。初, 魏武之留淵、郃也, 以雞肋示外。外人莫察。惟主簿楊脩知之, 故曰:「夫雞肋, 棄之如可惜, 食之無所得, 以比漢中也。」裴注引《九州春秋》, 為建安二十四年, 將棄漢中時事。此以為征張魯年事, 當是常氏誤筆。是後, 處蜀、魏界, 固險重守。自丞相〔亮〕、大司馬〔琬〕、大將軍〔禕〕, 皆鎮漢中。蜀大將軍薑維即不鎮漢中。按常氏行文規律, 補三字。

漢中志·六》
蜀平, 梁州治沔陽。太康中, 【晉】武帝【子】〔孫〕依《晉書‧武十三王傳》改。漢王迪受封, 更曰漢國。舊各本皆下連「郡」字。茲斷句。〔李雄時〕郡但六縣。《晉志》「漢國領八縣」。李雄得漢中, 失黃金、興道, 乃為六縣。
南鄭縣  郡治。周貞王十【六】〔八〕年, 原作十六年。《史記‧六國表》秦「左庶長城南鄭」在「定王十八年」。凡複謚可單用一字, 皆謂貞定王也。秦厲公《六國表》作厲共公。《秦本紀》作厲公。城之。有池水, 從旱山來入沔。大姓李、鄭、元豐本作鄭。他舊本皆作程。《函海》注雲「應作鄭」。廖本逕改作鄭。趙氏。錢、《函》二本氏作公。《函海》注雲:「劉、吳、何、李本並作氏。」
沔陽縣  州治。有鐵官。【又】有度水。水有二源:一曰清檢, 二曰濁檢, 〔並〕有魚穴。清水出𩼈, 李本作鱮。濁水出鮒, 常以二月八月錢寫本訛作日。取。蜀丞相諸葛亮葬定軍山。
褒中縣  孝昭帝元鳳六年置。本都尉治也。山名扶木。何本誤作水。有唐公房祠也。
成固縣各舊本皆作城固。下同。《函海》注雲:「前、後《漢》、《晉書》並作成。」廖本作成。  蜀時, 以沔陽為漢城, 成固為樂城。張、吳、何、王、浙本下連「蒲池縣」。他本下二縣提行或空格。
蒲池縣
西鄉縣

漢中志·七》
魏興郡, 本漢中西城縣。哀平之世, 縣民錫李、錢、《函》本作鍚。, 字長沖, 為交州刺史。徙交阯張、吳、何、王、浙本作趾。太守。王莽篡位, 【據】〔拒〕依舊本作拒。郡不附。莽方有事海內, 未以為意。尋值所在兵起, 遂自守。張、吳本起、遂二字倒。更始即位, 舊本作祚。《函海》注雲:「應作位。」廖本改作位。正其本官。世祖嘉其忠節, 徵拜為大將軍朝侯祭酒, 封鹽水侯。後漢中數寇亂, 縣土獨存。漢季世別為郡。建安二十四年, 劉先主命宜都太守孟達從【姊】秭依舊本作秭。歸北伐房陵、上庸。自漢中, 又遣副軍中郎將劉封錢寫本脫封字。乘沔水會達上庸。以申躭弟儀為建信將軍、西城太守。達、躭降魏。黃初二年, 〔魏〕文帝舊本但文帝二字, 非例。茲仿下文補。轉儀為魏興太守, 封鄖鄉侯。〔住洵口。〕依《劉封傳》補三字。蜀平, 【遂】〔還〕治西城。舊失「洵口」句, 故訛還為遂。茲補正。說在註。屬縣六。戶萬。去洛一千七百里。元豐本有里字, 李本、廖本亦有, 劉本有小里字與小字擠刻, 錢、張、吳、《函》本無。土地險隘。其人半楚。風俗略與荊州、沔中【郡】同。
西城縣  郡治。元康元年, 封越騎校尉蜀郡何攀為公國也。
錢、《函》作鍚。他本作錫。縣  〔有錫穴。〕依《後漢志》補。
安康縣  〔本安陽縣, 太康中改。〕說在註。
興晉縣  晉置。當雲魏置平陽縣, 晉改名。
劉、李、錢作員。下同。鄉縣  本名長利縣。縣有鄖〔關〕【鄉】。廖本注雲:「當作鄖關。見《漢書‧地理志》。」
洵陽縣  〔北山〕洵水所出。依《漢書》補「北山」字。

漢中志·八》
上庸郡, 故庸國, 楚與巴秦所共滅者也。秦時屬蜀。元豐本作屬縣。後屬漢中。漢末為上庸郡。建安二十四年, 孟達、劉封征上庸。上庸太守申躭《三國志》作耽。稽服, 遣子弟及宗族詣成都。先主拜躭征北將軍, 封鄖鄉侯, 當作「領」。郡如故。黃初中, 降魏。文帝拜躭懷集將軍, 徙居南陽。錢寫本此下有一「帝」字。省上庸, 並新城。孟達誅後, 復為郡。屬縣五。戶七千。去洛一千七百里。
上庸縣  郡治。
北巫縣  安樂鄉, 劉、李本作鄉。他各本皆作「縣」, 並作郡屬縣款式, 提行或空格。成六縣。當非。咸熙元年為公國, 封劉後主也。廖本此下注雲:「按當有誤也。上文言屬縣五, 而今有六縣。或不數公國耳。但考《晉書‧地理志》幽州燕國有「安樂國相。蜀主劉禪封此縣公」, 明不得屬上庸。此之雲然, 所未詳矣。」廖刻不考板本, 未見劉本與《函海》注, 自迷惘。
武陵縣
安富縣
微陽縣

漢中志·九》
新城郡, 本漢中房陵縣也。秦始皇徙呂不韋舍人萬家於房陵, 以其隘地也。漢時宗族、大臣有罪, 亦多徙此縣。漢末, 以為房陵郡。建安二十四年, 孟達征房陵, 錢、《函》本作煞, 他本作殺。太守蒯祺, 進平三郡。與劉封不和, 封奪達鼓吹。關羽圍樊城, 求助於封、達。封、達以新據山郡, 未可擾動為辭。羽為吳所破殺。達既忿封, 又懼先主見責, 遂拜書先主告叛, 降魏。魏文帝善達姿才容觀, 以為散騎常侍、建武將軍, 〔使〕襲劉封。封敗走, 達據房陵。文帝合三郡為新城〔郡〕, 以達為太守。【後】蜀丞相諸葛亮將北伐, 招達為外援, 故貽書曰:「嗟乎, 孟子度!邇者, 劉封侵淩足下, 以傷先帝待士之望。慨然永嘆!每存足下吳、何、王本皆誤作「天下」。平素之志, 豈虛託名載策者哉!」都護李嚴亦與書曰:「吾與孔明, 並受遺詔, 思得良伴。」吳王孫權亦招之。達遂背魏, 通吳、蜀。表請馬、弩於文帝, 撫軍司馬宣王以為不可許。帝曰:「吾為天下主, 義不先負人。當使吳、蜀知吾心。」乃多與之, 過其所求。明帝太和初, 達叛魏歸蜀。時宣王屯宛, 知其情, 乃以書喻之曰:「將軍昔棄劉備, 託身國家。〔國家〕委將軍以疆場音邑。錢、《函》本從易。他各本作場, 從昜。之任, 任將軍〔以〕廖本刪此以字。圖蜀之事, 可謂心貫白日。蜀人愚智莫不切齒於將軍。諸葛亮欲相破, 惟苦劉、錢本作恐。無路耳。模之所言, 宋槧舊注雲「郭模, 亮遣詐降洩孟達謀者」。非小事也, 亮豈輕之而令宣露, 此殆易知耳。」達【乃】以書與亮曰:「宛去洛八百, 去此千二百里, 聞吾舉事, 當表上天子。比相反覆, 一月閒也;則吾城已固, 諸軍劉本誤作「將軍」。足辨。【則】李本無。吾所在深險, 司馬公必不自來。諸將來, 吾無患矣。」及兵到, 達又告亮曰:「吾起事八日, 而兵至城下, 何其神速也!」亮以其數反覆, 亦不捄。遂為宣王所誅滅。宣王分為三郡。新城屬縣四, 戶二萬。去洛一千六百里。
房陵縣  郡治。舊各本無此二字。廖本有。有維山, 維水所出, 東入【瀘】〔沔〕。此下, 宋槧已有小注雲:「瀘字疑誤。當作漢。」張、吳、何、王本又有加注雲:「又按《巴漢志》新城郡有維水所出, 亦雲入瀘。」蓋張佳胤所注。廖本於舊校下雲「今按當依《漢書‧地理志》, 作『東至中廬入沔』。又《水經‧沔水篇》雲, 『又東過中廬縣東, 維水自房陵縣維山東流注之。』亦其明證。舊校非也。」今按:常氏亦用《漢志》為文。非有他據。則依《漢志》正為入沔可也。固不當取「中廬」字。〔築水, 北入沔。〕依《漢志》補。
沶鄉縣劉李本作沴鄉。錢、《函》本作濔鄉。他各本作沶。
昌魏縣
綏陽縣劉、李、錢、《函》本作「綬陽」。張、吳、何、王、浙本作「緩陽」。廖本作「綏陽」。茲依《晉志》、《宋志》、《齊志》定。

漢中志·十》
右三郡, 漢中所分也。在漢【中】中字各本無。之東, 故蜀漢謂之「東三郡」。蜀時為魏, 屬荊州。晉元康六年, 始還梁州。山水艱阻, 有黃金、子午, 馬【聰】〔騣〕李本與《函海》本作騣。他各本作聰。顧祖禹引《元和志》亦作騣。今本《元和志》、《寰宇記》並作鬣。益足知舊本聰字是音訛。建鼓之阻。又有作道, 九君摶土作人處。而其記及, 《漢中記》不載。又不為李雄所據。璩識其大梗概, 未能詳其小委曲也。

漢中志·十一》
梓【橦】〔潼〕廖本作橦。下同。, 本廣漢屬縣也。建安十八年, 劉先主自葭萌南攻州牧劉璋, 留中郎將南郡霍峻守葭萌城。張魯遣將楊帛誘峻, 求共城守。峻曰:「小人頭可得, 城不可得也。」帛退。劉璋將向存、扶禁由巴閬水攻峻。歲餘, 不能克。峻眾才八百人。存眾萬計, 更為峻所破敗, 退走。成都既定, 先主嘉峻功, 此下, 劉本提行, 錢、《函》、廖本空格。句猶未結。茲連寫。二十二張、吳、何、王本作「二十三」。應訛。, 分廣漢置梓潼郡, 以峻為太守。屬縣六。廖本註雲「當作五」。戶萬。去洛二千八百三十八里。東接巴西。南接廣漢。西接陰平。北接漢中。土地出金、銀、丹、漆、藥、蜜也。世有雋劉、錢、本作儁, 人侔於巴蜀。
梓【橦】〔潼〕縣  郡治。有五婦山, 故蜀五丁士所拽虵崩山處也。有善板祠, 一曰惡子。民歲上雷杼錢寫作杵。十枚。元豐本作枝。錢寫作牧。歲盡, 不復見, 雲雷取去。四姓, 文、景、雍、鄧者也。此下錢寫本有單行小字雲「一本作梓」。劉李本同有, 字作「㳯」。應是李𡉙注。錢寫誤。《函海》注雲:「梓潼, 一本作梓, 劉李本作㳯」。廖本注:「舊校雲, 一本作梓橦。按當作潼。」張、吳、何、王、浙本無注。
涪縣  去成都三百五十里。水通於巴。劉、李本此下衍蜀字。【於】〔為, 錢、《函》、廖本作於。劉、張、吳、何、王本作為。蜀【為】廖本此下有為字。東北之要。蜀時, 大將軍鎮之。有【岩】〔宕〕田、【本】〔平〕稻田。廖本作「岩田本稻田」大謬, 據錢本等改。孱水, 出孱山。其源【出】〔有〕據錢本等改。金、銀礦;洗取, 火融合之, 為金銀。陽泉, 出石丹, 大司馬蔣琬葬此。大姓楊、杜、李。人士多見《耆舊傳》也。元豐本、廖本有傳字。他各本無。當有。也字當衍。
晉壽縣  本葭萌城。劉氏更曰漢壽。水通於巴西, 又入漢川。有金銀礦, 民今此下錢寫本有一空位。如有闕字。他各本連。歲歲取洗原倒作「洗取」。之。蜀亦大將軍鎮之。漆、藥、蜜所出也。大將軍費禕葬【此】〔北〕山。舊各本皆作「此山」。茲改正。大姓葬此者多。
白水縣  有關尉, 故州牧劉錢、廖、劉本有劉字。他各本無。璋將楊懷、高沛守也。
〔昭歡縣〕舊各本作廣漢縣。查本書《蜀志》自有廣漢郡與廣漢縣。本郡序亦雲「分廣漢置」與「南接廣漢」。則不得自有廣漢縣明矣。廖本徑行刪去作五縣, 亦不合。今考《晉志》、《宋志》晉壽郡皆有邵歡縣。沈雲「疑是蜀立, 曰昭歡, 晉改也。」茲依吳增僅《三國郡縣表》改為昭歡縣。(說詳注。)
漢德縣舊各本皆作「德陽縣」。顧廣圻校稿雲, 「必漢德一縣誤分」。廖本徑改作「漢德縣」。並注雲:「舊作「廣漢縣, 德陽縣」。今刪正。漢德縣, 沈約以為「疑劉氏所立」。廣漢郡之廣漢縣、德陽縣, 自在《蜀志》中, 不得屬梓潼也。」查《晉書‧地理志》明言「劉備據蜀, 又分廣漢之葭萌、涪城、梓潼、白水四縣, 改葭萌曰「漢壽」, 又立漢德縣, 以為梓潼郡」。則此為漢德縣明矣。  有劍閣道三十里, 至險。有閣尉, 〔領〕桑下兵民也。廖本此下注雲, 「當有誤」。今按:非有誤。閣尉所領只桑下兵民也。又, 張、吳、何、王本, 各縣文皆連繕, 惟縣名上空格。獨此「德陽縣」與「有劍閣」間有空位, 蓋作為一縣名也。顧廣圻校稿雲:「依《晉志》, 有劍閣縣, 桓溫所置。此不得有。」廖本所注「有誤」、似即指此。

漢中志·十二》
武都郡, 本廣漢西部都尉治也。元鼎六年, 別為郡。屬縣九。〔戶五萬餘。今〕戶萬。去洛一千八百七十八里。東接廖本注雲, 「當有脫」。〔漢中。〕顧廣圻校批雲:「脫南至。」〔南接〕梓潼。西接天水。北接始平。李本訛作陰平。土地險阻錢本等作嶮岨。有麻田氐傁, 多羌戎之民。其人半秦, 多勇戇。出名馬, 牛、羊、漆、蜜。廖本此下有注雲:「《水經注‧漾水篇》引常璩雲『郡居河池, 一名仇池。池方百頃』, 疑此有脫文。」今按:是范曄引常氏語變其文。非本語。有瞿堆百頃險勢, 氐傁常依之為叛。漢世數征討之。分徙其羌, 遠至酒泉、敦煌, 其攻戰壘、戍處所亦多。建安二十【四】〔二〕年, 依《三國志‧魏武帝紀》當作二十二年。《通鑑》同。先主遣將軍雷同、吳蘭平之。為魏將曹洪所破殺。魏益州刺史、天水楊阜治此郡。阜以濱蜀境, 移其氐傁於汧、雍及天水、略陽。建興七年, 丞相諸葛亮遣護軍陳戒《三國志》作式。伐之, 遂平武都、陰平二郡。還屬益州。魏將夏侯淵、張郃、徐晃征伐, 常由此郡;而蜀丞相亮及魏延、薑維等多從此出秦川;遂荒無留民。舊各本作「晉民」。是緣下文「晉民」訛。此漢世, 不得雲「晉民」。茲從廖本, 作「留民」。其氐傁、楊濮屬魏, 魏遙置其郡。此下廖本注雲:「當重有郡字。」茲補作下二字。〔惟地〕屬蜀。蜀平, 屬雍州, 此下各本有空位, 示分節。茲連。太康六年還梁州。〔元康六〕【八】年, 氐傁齊萬年反。舊本脫年號, 承上為太康八年, 大誤。茲依《晉書》與《通鑑》改正。郡罹其寇, 晉民流徙入蜀及梁州。
永嘉初, 天水氐傁楊茂搜率種人為寇;保據其郡, 貢獻長安。湣帝以胡寇方盛, 欲懷來戎翟, 拜〔茂搜〕驃騎將軍、此下舊各本皆空格, 斷「左賢王」字連劉曜, 大謬。茲據《宋書‧氏胡傳》正。左賢王。劉曜破長安, 丞相平昌公上隴, 據天水。茂搜數饋〔獻〕。舊各本脫獻字, 作饋平昌公斷句。茲用《晉書》補。平昌公拜茂搜長子難敵征南將軍, 少子堅頭龍驤將軍。種眾彊劉、李、錢、《函》本均誤為疆。《函海》有注雲「劉、李本亦誤疆」。未改。茲依廖本。盛。東破梁州。南連李雄。威服羌戎。此下舊各本衍時字。句連。茲刪正。【時】平昌公為劉曜所破, 陳安作賊。于時, 並氐傁如一國。此下, 舊各本連。劉、錢、《函》本於「數歲」下空格。茲正。茂搜死, 敵、堅代為主。數歲, 劉曜自攻武都。敵、堅南奔雄, 至晉壽, 遣子為質。又厚賂雄兄晉壽守將稚。曜不獲敵、堅, 引還。舊各本此下逕連「武都」字。廖本於「引還」上注雲「當重有敵、堅字」。茲另補三字。〔敵、堅還〕武都。恃險驕慢, 攻走雄陰平太守羅演。演, 稚舅也。稚忿恚, 白兄含與雄, 求征之。雄使含、稚將宋明舊本作含將稚。數千人攻之。時敵妻死, 葬於陰平。含、稚徑張、吳、何、王本誤作征。至下辨, 入武街城。以深入無繼, 盡為氐傁所破煞。《函海》雲:「李本作殺。」敵、堅死, 子【盤】〔磐〕廖本作盤。毅復代為王。此下, 張、吳、何、王本有小註雲:「按下辨縣名有赤亭。」他本無。又, 劉本此下提行, 張、吳、何、王、廖本連。咸康四年, 敵、錢寫本此下有堅字。從弟此下錢、函本有一空位。示宋槧原闕一字。, 煞磐、一作殺盤。音義同。毅兄弟, 代為主, 迄今。自茂搜父子之結據也, 通晉李本作貢。, 及李雄、劉曜、石勒、石虎、張駿, 皆稱臣奉貢, 受其官號;所向用其官及其年號。

漢中志·十三》
下辨縣  郡治。一曰武街。何、王本此行上連郡序。
武都縣  【東】漢水所出。「東漢水」係常氏沿《前漢志》誤文。《水經注》只稱漢水或漾水。有天池澤。張、吳、何、王本作「天地澤」, 並注雲「一本作天池澤。」劉、李、錢、《函》、廖本作池, 無注。《後漢‧郡國志》注引《華陽國志》作「大池澤」。《三秦記》雲「百頃池」是也。
上祿縣舊各本脫縣字, 與「故道縣」連。廖本另行, 並補縣字。當從。
故道縣
河池縣  泉街此下, 各舊本衍縣字。《函海》注雲:「《漢志》注無縣字。」謂顏師古引《華陽國志》文也。廖本刪去並注雲「舊衍縣字。茲刪正。」, 入沮, 合漢也。錢寫本以此上三縣為一行。
沮縣  河池水《函海》注雲:「《漢志》作沮水。《後漢志》作沔水。」廖本亦有注, 意同。所出東狼穀也。
平樂縣
脩城縣元豐本作脩武縣。張、吳、何、王、浙本同。嘉泰本作脩成縣。廖本同。劉、錢、《函》本作脩城縣。《函海》注雲:「《漢志》作循城。」今按, 隸書脩、循二字常互訛。
嘉陵縣《漢志》下辨、嘉陵、循城三縣皆作道。

漢中志·十四》
陰平郡, 本廣漢北部都尉〔治〕。依武都郡文例當有治字。永平後, 羌虜數反, 遂置為郡。《太平禦覽》引作「遂立為郡以遏之」。屬縣四。戶萬。去洛二千三百四十四里。東接【漢中】〔武都〕。南接梓潼。西接【隴西】〔汶山〕。北接【酒泉】〔隴西〕。舊本四至不合, 尤在酒泉去武都殆千里, 中隔張掖、武威、金城、隴西四郡。武都為最密邇而脫之。汶山為武都同時開郡, 亦脫之。漢中間隔一郡而接之。茲改正。土地山險。人民剛勇。多氐傁。有黑、白水羌, 紫羌, 胡虜。風俗、所出, 與武都略同。
漢安帝永初二年, 羌反, 燒郡城。郡人退住白水。會漢陽諸羌反, 溢入漢, 煞太守。漢陽杜琦, 自稱將軍, 叛亂。廣漢郡屯葭萌。漢使御史大夫唐喜討琦, 進討羌。經年不下。詔賜死。更遣中郎將尹就討羌, 亦無功。諸郡太守皆屯涪。元初五年, 巴郡板楯軍救漢中。漢中《函海》注雲:「李本二字不重出。」大破羌。羌乃退。郡復治。置助郡都尉。
劉先主之入漢中也, 爭二郡不得。建興七年, 諸葛亮始命陳戒平之。魏亦遙置其郡, 屬雍州。自景谷有步道, 徑江油舊各本皆作由。廖本改作油。左儋行出涪。鄧艾從之伐蜀。元康六年, 還屬梁州。永嘉末, 太守王鑒粗暴, 郡民毛深、左騰等逐出之, 相率降李雄。晉民盡出蜀, 氐羌為楊茂搜所佔有。
陰平縣  郡治。漢曰陰平道也。〔有白水出徼外, 入羌水。〕依《水經注》補正此九字。
甸氐縣  有【白】〔羌〕水出徼外, 入漢。依《水經注》與《漢書》顏注改白水為羌水。
平武縣錢、《函》本作武平縣。  有關尉。【自景谷有步道, 徑江油左儋出涪, 鄧艾伐蜀道也】劉主時置義守。【號關尉】以上二十八字有昔人批註語, 被傳鈔成正文。宋明以來各本皆有。與上文重疊者十九字。謬解者四字, 並當刪。惟六字是常氏原有, 當存。
剛氐縣  涪水所出。有金銀礦。

漢中志·十五》
右梁州。
譔曰:漢沔彪炳, 靈光上照。在天鑒為雲漢。於地畫為梁州。而皇劉應之, 洪祚悠長。蕭公之雲, 不亦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