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國志卷七.劉後主志》

《華陽國志卷七.劉後主志》
後主諱禪, 字公嗣。先主太子。甘夫人所生也。襲位時年十七。
建興元年夏五月, 後主即位。尊皇后〔吳氏〕曰皇太后。大赦, 改元。於〔歲〕, 舊本並只於字。依《三國志》當有歲字。茲補。魏黃初四年, 吳黃武二年也。
立皇后張氏, 車騎將軍此下各舊本並有張字。廖本無。飛女也。封丞相亮武鄉侯。中護軍李嚴假節, 加光祿勳, 封都鄉侯, 督永安事。中軍師、衛尉、魯國劉琰亦都鄉侯。中護軍趙雲〔為征南將軍, 封永昌亭侯。〕江州都督費觀, 屯騎校尉、丞相長史王連, 中部督襄陽向寵, 及魏延、吳懿皆封都亭侯。楊洪、王謀等關內侯。南中諸郡並叛亂。亮以新遭大喪, 未便加兵。遣尚書何焯過錄元豐本, 此下有方圈;示字不明。蓋《後主傳》作「尚書郎」。《芝傳》作「尚書」。昔人疑之也。今按, 蜀時有尚書令, 任總機衡。其下有尚書郎, 亦得省稱「尚書」。非有脫也。南陽鄧芝固好於吳。吳主孫權曰:「吾誠願與蜀和親。但主幼國小, 慮不自存。」芝對曰:「吳蜀二國, 〔四州〕舊本並脫此「四州」二字。依《芝傳》補。之地。吳有三江之阻, 蜀有重險之固。大王命世之英, 諸葛元豐及劉、李、錢、《函》本有亮字。張、吳、何、王、浙、石本無。一時之「桀」〔傑〕。元豐、廖本作桀, 他各本皆作傑。合此二長, 共為唇齒, 進可兼併天下, 退可鼎足而峙。劉、張、吳、何、《函》、王、浙、石作跱。李、廖本作峙。大王如臣服於魏, 魏則上望大王入朝, 其次求太子入侍。若其不從, 則奉辭伐叛。蜀必順流, 見可而進。如此, 江南之地非復大王之有也。」吳主大悅, 與蜀和報,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報。吳、何、王、浙、石本作親。張佳胤所改也。使聘歲通。芝後累往。權曰:「若滅魏之後, 二主分治, 不亦樂乎。」芝對曰:「滅魏之後, 大王未深識天命者, 戰爭方始耳。」權曰:《芝傳》作「權大笑曰」。「君之誠懇, 乃至於此。」書與亮曰:「丁宏《芝傳》與錢寫本作。則讀如肱。掞張, 元豐本此二字不明。錢寫本倒作「丁掞張。」張佳胤加小注雲:「《蜀志》宏作。孫權謂宏言多浮豔。」吳、何、王、浙、石本並有此注。他各本無。陰化元豐本作險。他各本同《芝傳》俱作化, 李所改, 各本遵也。不「實」〔盡〕, 《芝傳》作盡。和合二國, 惟有鄧芝。」
二年, 丞相亮開府, 領益州牧。事無巨細, 鹹決於亮。亮乃撫百姓, 示儀軌, 約官職, 從權制。《三國志‧亮傳》陳壽評語此下有「開誠心, 布公道」六字。盡忠益時者, 雖仇元豐與廖本作仇。他各本作讎。必賞;犯法怠慢者, 雖親必罰;服罪輸情吳、何、王、浙、石本作「辭」。者, 雖重必釋;遊辭巧飾者, 雖親必戮。善無微而不賞, 惡無纖而不貶。庶事精練, 物究《三國志》作理。其本。循名責實, 虛偽不齒。終乎《三國志》作於。封域之內, 此下《三國志》有鹹字。畏而愛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 以其用心平、勸戒明也。辟尚書郎蔣琬及廣漢李邵、巴西馬「勳」〔齊〕舊各本並作勳。茲據《三國志‧楊戲傳》改作齊。為掾, 南陽宗預為主簿, 皆德舉也。秦宓為別駕, 犍為五元豐與劉、李本作王。他各本作五。梁顧廣圻校注雲:「《贊》、《目錄》作伍梁。」謂常氏《先賢志》及《士女目錄》。為功曹, 梓潼杜微為主簿, 皆州俊彥也。而江夏費禕、南郡董允、郭攸之始為侍郎, 贊揚日月。吳遣中郎將張溫來聘, 報鄧芝也。將返, 命百官餞焉。惟秦廖本外各本皆無秦字。宓未往, 亮累催之。溫問曰:「彼何人也?」亮曰:「益州學士各舊本此下有者字。廖本無。也。」及至, 溫問宓曰:「君學乎?」答曰:「五尺童子皆學, 何況小人?」溫曰:「天有頭乎, 在何方也?」宓曰:此下吳、何、王、浙、石本有「在西」二字。係張佳胤妄增。《三國志‧宓傳》文作:「溫復問曰:天有頭乎?宓曰:有之。溫曰:在何方也。宓曰:在西。」常氏併作一問, 省其答語也。「《詩》雲:乃眷西顧。知其在西。」又曰:「天有耳乎?」宓曰:「《詩》不雲乎:鶴鳴九皋, 聲聞於天。若無其耳, 何以聽之?」又曰:「天有足乎?」曰:「《詩》不雲乎:元豐本及錢、劉、李、《函》本作「《詩》不雲乎」, 張、吳、何、王本作「《詩》雲」二字。天步艱難, 之子不猶。若其無足, 何以步之?」又曰:「天有姓乎?」曰:「姓劉。」「何以知之?」曰:「其子姓劉。」本傳作「天子姓劉」。又曰:「日生於東乎?」曰:「雖生於東, 終本傳作而。沒於西。」答問如響之應聲, 溫大敬服。宓亦尋遷右中郎將, 長水校尉, 大司農。
三年春, 長水校尉廖立坐謗訕朝廷, 〔廢為民〕, 「改」徙汶山。各舊本並作「改汶山」。按《三國志‧立傳》雲:「廢立為民, 徙汶山郡。」當是舊有脫文, 又訛民為改也。立自荊州, 與龐統錢寫本脫統字。並見知, 而性傲侮。後更冗散怨望, 故致黜廢。三月, 亮南征四郡, 以元豐本無以字。弘農太守楊儀為參軍, 從行, 〔署府事〕。步兵校尉襄陽向朗為長史, 統留府事。秋, 南中平。軍資所出, 國以富饒。冬, 亮還, 至漢陽, 與魏降人李鴻相見, 說新城太守孟達委仰於亮無已。亮方北圖, 欲招何、王、盧、石本作推。達為外援, 謂參軍蔣琬、從事費詩曰:「歸, 當有書與子度相聞。」「對」〔詩〕各舊本作對。誤也。當作詩一人。曰:「孟達小子, 昔事振威, 不忠;後奉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奉。張、吳本作命, 何本作事。《詩傳》雲:「後又背叛先帝。」先帝, 背叛;反覆之人, 何足與書。」亮不答。詩數率意而言, 故淩遲於世。吳、何、王、浙、盧、石本有小注雲:「率意、淩遲語在《蜀書》傳中。」謂陳壽評語中字也。十有二月, 亮至, 群元豐與錢、劉、李、《函》、浙、廖本作群。張、吳、何、王、石本作郡。官皆道迎, 而亮命侍郎費禕錢寫本誤作諱。參乘。禕官小年幼, 眾士於是莫不易觀。
四年, 永安都護李嚴還督江州, 城巴「部」〔郡〕劉、李本作都。大城。元豐本作「城巴郡大城」。張、吳、何、王、石本作「還督江州巴郡」, 無「大城」字。張佳胤所妄改也。李嚴更作大城, 見《巴志》。以征西將軍汝南陳到督永安, 封亭侯。是歲, 魏文帝崩。明帝立。
五年, 魏太和元年也。春, 丞相亮將北伐, 上疏曰:「今天下三分, 益州疲弊, 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 忠志之士忘元豐與錢、張、吳、何、《函》、王、浙、石本並作亡。劉、李、廖本同《三國志》作忘。亡字訛。身於外者, 鹹《三國志》原表作蓋。追先帝之遇, 《陳志》原表文作「殊遇」, 《常志》舊本同《文選》無「殊」字。欲報之原表有於字。陛下也。此下節刪原表三百六十八字。先帝以臣謹慎, 故臨崩寄臣以大事。原表有也字。受命以來, 夙夜憂歎。原表有「恐託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句。故五月渡瀘, 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元豐及錢、張、吳、何、王、浙、石本皆作以, 劉、李、廖本同《三國志》作已。下句同。以, 已故通。定, 兵甲已足, 當帥獎元豐與廖本作「帥獎」。劉、李、錢、《函》本作「率將」。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三國志》作「獎率」。三軍, 北平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浙本作平。張、吳、何、王、石本同《三國志》作定。中原。庶竭駑鈍, 攘除姦元豐及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作奸。劉、錢、《函》本作。廖本作姦。字通。凶。錢寫作●。吳、王、浙本作●。劉、李、何、《函》本作凶。字通。克《三國志》作興。《常志》各本均作克。復漢室, 還於元豐本及浙本作於。錢、劉、李、《函》及張、吳、何、王、石本並作乎。廖本作於。舊都。此臣所以吳、何、王、石本無以字。元豐本有。浙本擠刻有。報先帝而忠於陛下。原表有「之職分也」為句。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原表有「之效」字為句。不效, 則治臣之罪, 以告先帝之靈。陛下亦宜自謀, 原表文有以字諮諏善道, 察納雅言。不宜引喻失誼, 元豐及廖、浙本作誼。劉、李本同《三國志》作義。張、錢、吳、何、《函》、王、石本作所。以塞忠諫之路也。」不宜以下句, 原表在「欲報之於陛下」, , 作「誠宜開張聖聽, 以光先帝遺德, 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 引喻失誼」云云。又曰:「親賢臣, 遠小人, 先漢所以興隆。昵小人, 疏君子, 後漢所以傾覆。原表此語在前節文中。作「親賢臣, 遠小人, 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 遠賢臣, 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先帝在時, 每與臣論此事, 未嘗不嘆息痛恨於桓靈也」。侍中郭攸之、費禕, 侍郎董允, 原表作「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禕、董允等, 此皆良實, 志慮忠純」。先帝簡拔以遺陛下。斟酌規益, 《三國志》與《武侯集》作「損益」。進盡忠言, 則其任也。「斟酌」以下句, 原表在「忠於陛下之職分也」句下。作「至於斟酌損益, 進盡忠言, 則攸之、禕、允之任也」。常氏割移如此。宮省之事, 悉以諮之, 必能裨補闕漏, 有所廣益也。」原表此句上接「以遺陛下」句。作「愚以為宮中之事, 事無大小, 悉以咨之, 然後施行。必能裨補闕漏, 有所廣益。」常氏改竄如此。可見依《三國志》以回改《常志》者非是。以尚書南陽陳震為「中」〔尚〕舊刻誤作中。茲改, 說詳注。書令, 治中張裔為留府長史, 與參軍蔣廖本注雲:「當有琬字。」〔琬〕「公琰」知居府事。二月, 亮出屯漢中, 營沔北、陽平「石」〔白〕馬。舊刻各本同《三國志‧後主傳》作「石馬」。劉、李本石作右。茲改白馬, 說詳注。以鎮北將軍魏延為司馬。
六年春, 丞相亮揚聲言由斜穀道取郿, 使鎮東將軍趙雲、中監軍鄧芝據箕穀為疑軍。魏大將軍曹真舉眾當之。亮身率大眾攻祁山。賞罰肅而號令明。天水、南安、安定三郡叛魏應亮, 關中響震。魏明帝西鎮長安, 命張郃拒亮。亮使參軍襄陽馬謖、裨將軍巴西王平及張「休」〔沐〕、元豐及錢、劉、李、《函》本作沐。張、吳、何、王、浙、石與廖本均作休。蓋張佳胤據《王平傳》妄改。李盛、黃襲等在前, 違亮節度, 為郃所破。平獨斂眾為殿。而雲、芝亦不利。亮拔將西縣千餘家還漢中, 戮謖及「休」〔沐〕盛以謝眾, 奪襲兵, 貶雲元豐本作雲秩。長史向朗以不時臧否, 免罷。超遷平參軍, 進位討寇《函海》作●。將軍, 封亭侯, 統「軍」五「年」〔部軍〕。舊刻各本均作「五年」。劉、李本提行, 《函海》本空格。皆以「統軍」斷句。李本並改「五年」字為「六年」。惟元豐與張、吳、何、王、浙本「五年」字上下連, 足助判斷舊本字訛。顧廣圻校稿, 此上初有眉批「當衍軍字」四字, 意謂當讀為「統軍五」, 又復泐抹, 別批雲「按當作部。《三國志‧王平傳》雲:加拜參軍, 統五部, 兼當營事。進位討寇將軍, 封亭侯。」署雲「澗濱校定」。再復批雲:「又考《南中志》雲:移南中勁卒青羌萬餘家於蜀, 為五部。平所統者謂此也。裴松之不注, 故讀者不知其解。」署「又記」二字。廣圻別號澗濱老人也。廖寅刻本, 於此仍舊文, 小註雲:「按當衍軍字, 年當作部。《三國志‧平傳》雲……可證也。五部, ……即此五部矣。」全用澗濱說, 仍堅持「衍軍字」。今按, 軍字非衍。但舊鈔誤倒耳。原當作「統五部軍」。茲改正。亮上疏曰:「臣以弱才, 叨竊非據, 親秉旄鉞以厲三軍, 不能訓章明法, 臨事而懼, 至有街亭違令之闕, 箕穀不戒之失, 咎皆在臣。臣授任無方。春秋責帥, 職臣元豐、錢、劉、李、《函》、廖、浙本均作「職臣」。張、吳、何、王、石本同《三國志》作「臣職」。是當。請自貶三等, 以督厥咎。」於是以亮為右將軍, 行丞相事。辟天水姜維為倉曹掾, 加奉義將軍, 封當陽亭侯。亮元豐本無亮字。書與長史張裔、參軍蔣琬, 稱維曰:「姜伯約西州上士, 馬季常、李永南不如也。」冬, 亮復出散關, 圍陳倉。糧盡還。魏將王雙追亮。亮合戰, 斬雙。
七年春, 丞相亮遣護軍陳式元豐與廖、浙本同《三國志‧後主傳》作式。他各本並作戒。下同。宋版《三國志‧諸葛亮傳》亦作戒, 《後主傳》作式。疑戒字訛。攻武都、陰平。魏雍州刺史郭淮出將擊式。亮自至建威, 淮退, 遂平二郡。後主詔策亮曰:「街亭之敗, 《三國志》載原詔作役。咎由馬謖, 而君引愆, 深自抑損。原詔作「貶抑」。重違君意, 聽順所守。前年耀師, 馘斬王雙。今歲爰《函海》本作授。征, 郭淮遯走。降集氐羌, 興復二郡。威震兇暴, 功勳赫然。原詔有「方今天下騷擾, 元惡未梟。君受大任, 幹國之重, 而久自挹損, 非所以光揚洪烈矣」句。又下文有今字。復君丞相, 君其無原詔作勿。辭。」夏四月, 吳主孫權稱尊, 遣衛尉陳震慶問。吳張、吳、何、王、浙、石本無此吳字。與蜀約分天下。冬, 城漢、樂。
八年春, 丞相亮以參軍楊儀為長史, 加綏遠將軍。遷薑維護軍, 征西將軍。秋, 魏大將軍司馬宣王由西城, 征西車騎將軍張郃由子午, 大司馬曹真由斜穀, 三道將攻漢中。丞相亮軍成固元豐本與廖本作成固。他各本作「城固」, 唐以來地書訛成為城, 李因俗改也。〔赤阪〕。此依《後主傳》補。表進江州都護李嚴驃騎將軍, 將二萬人赴漢中。嚴初求以五郡為巴州。書告錢寫作先。亮, 言魏大臣陳群、司馬懿並開府。亮乃加嚴中都護。此上三十一字, 應是常氏本注, 寫成正文。以嚴子豐《巴志》作農。為江州都督。大雨, 道絕, 真等還。丞相亮以當西「北」〔出〕征, 上西字, 錢、《函》二本作先。廖本同。元豐以來各他本並作西, 而注雲「當作出」謂全句當作「丞相亮以當出北征」也。茲依《李嚴傳》, 仍定為西, 改為「西出征」。下文「復出祁山」, 對行府言, 在西也。亮核李嚴表亦雲「臣欲西征」。因留嚴漢中, 署留府事。嚴改名平。丞相司馬魏延、將軍吳懿西入羌中, 大破魏後將軍費曜、元豐與《函》、廖本作曜。錢寫作擢。他各本作耀。《三國志‧ 延傳》與《輔臣贊注》作瑤, 《曹真傳》作「耀」。《晉書》與《通鑑》作曜。雍州刺史郭淮於陽溪。錢寫作谿。今本《三國志‧魏延傳》同。延遷前軍師、鎮西將軍, 封南鄭侯。懿左將軍、高陽鄉侯。徙魯王永為甘陵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陵。他本作淩。王, 梁王理為安平王, 皆以魯、梁在吳分故也。
九年春, 丞相亮復出圍祁《函海》本作祈山。始以木牛運。參軍王平守南圍。司馬宣王拒亮, 張郃拒平。亮慮糧運不繼, 設三策劉本誤作榮。告都護李平曰:「上計斷其後道。中計與之持久。下計還住元豐錢、劉、李、《函》、廖、浙本作住。吳、何、王本作在。何一本作往。黃土。時宣王等糧亦盡, 時下六字應是夾注。盛夏雨水。平恐漕運元豐與廖本作「漕運」。他各本倒作「運漕」。不給, 書白亮宜振旅。夏六月, 亮承平指引退。張郃至青何、王、石本作清。封交戰, 為亮所殺。秋八月, 亮還漢中。平懼亮以運不辨《函海》與吳、何、王、浙本作辦見責, 欲殺督運領岑述。驚問亮何故來還。又表後主言亮偽退。亮怒, 表廢平為民, 徙梓潼。奪平子豐兵, 以為從事中郎, 與長史蔣琬共知居府事。時費禕吳、何、王本作禕, 下同。為司馬也。
十年春, 丞相亮休士勸農。
車騎將軍劉琰與劉本誤作興。軍師魏延不和, 還成都。秋旱, 亮練兵講武。
十一年, 魏青龍元年也。丞相亮治斜穀閣, 運糧穀口。吳本「穀口」二字小字。
十二年春, 丞相亮以流馬運, 從斜穀道出武功, 據五丈原, 與司馬宣王李本衍宣字。對於渭南。亮每患糧不繼, 使志不伸, 乃分兵屯田, 為久住之基。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 百姓安堵, 軍無私焉。秋八月, 亮疾病, 卒於軍, 時年五十四。《陳志》原有「遺命」二字。還葬漢中定軍山。塚足容棺, 斂以時服。謚曰忠武侯。此下補「先是」二字。〔先是〕鎮西大將軍魏延與長史楊儀素不和, 亮既恃延勇猛, 又惜儀籌畫, 不能偏有所廢, 常恨恨之, 元豐本下恨字作小二。劉本二恨並作小字, 比肩。錢、《函》、廖本作二大字。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常恨二人之不平」。為作《甘戚論》。二子不感。延常舉刃擬儀。儀元豐本無下儀字。涕淚交流。惟護軍費禕和解中閒〔間〕, 舊各本並作間。終亮之世, 盡其器用。儀欲案亮成規, 將喪引退, 使元豐本此下有魏字。延斷後, 薑維次之。延怒, 舉軍先歸「南鄭」。各相表反。《三國志‧延傳》作:「率所領徑先南歸。所過燒絕閣道。延儀各相表叛逆。」留府長史蔣琬、侍中董允保元豐本有楊字。儀疑延。延逆錢、劉、李、《函》、廖本作逆。吳、何、王、浙、石本作道。元豐本無逆道字。欲擊儀。儀遣平北將軍馬岱劉、《函》二本作武。錢寫作倵。討滅延。延自以武幹, 常元豐本作長。《延傳》作「每出輒欲」。求將數萬別行, 依韓信故事。亮不許。以亮為怯。及儀將退, 使費禕造延。延曰:「公雖亡, 吾見在, 當率眾擊賊。豈可以一人亡, 廢國家大事乎。」使禕報。儀不可。故欲討儀。以上六十八字, 疑原是常氏本注, 被寫成正文。儀率諸軍還成都。大赦。以吳懿為車騎將軍, 假節, 督漢中事。初, 亮密表後主, 以「儀性狷狹, 若臣不幸, 可以蔣琬代臣。」於是以琬為尚書令, 總統國事。以儀為中軍師, 司馬費禕為後軍師, 征西薑維為右監軍、輔漢將軍, 鄧芝前軍師、領兗州刺史, 張翼前領軍, 並典軍政。廖立在汶山, 聞亮卒, 垂泣曰:「吾終為錢、劉、李、《函》四本作於。左衽矣!」李平亦發病死。初, 立、平為亮所廢, 「安奄沒齒」。按此是廢置時詔語。常冀亮當自補復。策後人不能, 故感憤焉。
十三年, 拜尚書令蔣琬為大將軍, 領益州刺史。《琬傳》雲:「亮卒, 以琬為尚書令。俄而加行都護、假節、領益州刺史。遷大將軍錄尚書事。封安陽亭侯。」以費禕為尚書令。時新喪元帥, 遠近危悚。琬超登大位, 既無戚容, 又無喜色, 本傳有「神守舉止有如平日」及「由是」字。眾望漸服。侍郎董允兼虎賁中郎將, 統吳、何、王、石本無統字。浙本擠補。宿衛兵。此下當有脫文一行。茲依允本傳補十九字。說詳注釋。〔甚盡匡救之理。琬以刺史讓禕及允, 皆固辭不受。〕軍師楊儀, 自以年宦元豐及張、吳、何、王、浙、廖、石本作宦。錢、劉、李、《函》本作官, 李依《三國志》改也。宋刻《三國志》與《通鑑》卷七十三俱作宦。宦字不誤。在琬前, 雖同元豐及張、吳、何、王、石本無同字。錢、劉、李、《函》、廖本有。浙本擠補。《三國志‧儀傳》作俱。《函海》小注雲本作俱。為參軍、長史, 己常征伐勤苦, 《儀傳》作「每從行, 當其勞劇」。更處琬下, 「書」各本並有書字。錢本作空位。廖本小注雲「當衍」。怨望。〔書〕謂費禕曰:「公亡際, 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雲:「按本傳雲:往者丞相亡歿之際。」吾當《儀傳》作若。舉眾降魏, 處世寧當落度如此耶?」此下張、吳、何、王、浙、石本有「令人悔不可追」句。元豐本及劉、李、《函》、廖本無。錢寫本有「令人追悔不可及」七字。禕《儀傳》有密字。表其言。廢徙漢嘉。儀又上書激切, 遂行儀重辟。吳以亮之卒也, 此下錢寫本有又字, 他本並無。增巴丘守萬元豐本作萬。人。蜀亦益白帝軍。右中郎宗預使吳, 吳主曰:「東之與西, 共為一家, 何以益白帝守?」預對曰:「東增巴丘之戍, 蜀益白帝之兵, 俱事勢宜然, 不足以相問也。」
十四年夏四月, 後主西巡, 至湔山廖本注雲:「當衍」。登廖本依《後主傳》注雲:「當有觀字」。茲不取, 說在注釋。阪, 觀汶川之流。武都氐王符《三國志‧後主傳》與《張嶷傳》並作苻。健請降, 將軍張尉迎之, 過期不〔至〕。大將軍琬憂之。牙門將巴西張嶷曰:「健求附款至, 必無返滯。張、吳、何、王、石本同《三國志‧張嶷傳》作「必無他變」。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本作「返滯」。張佳胤好用《陳志》文改《常志》, 非是。聞健弟狡, 不能同功, 各將乖離, 是以稽李本作嵇。耳。」健弟果叛就魏。健率四百家隨尉, 居廣都縣。
十五年, 魏景初元年也。夏六月, 皇后張氏薨, 謚曰敬哀。是歲, 車騎將軍吳懿卒。以後典軍、安漢將軍「王平」二字當移至「太守」下。領漢中太守〔王平〕代懿督漢中事。懿從弟班, 漢大將軍何進官屬吳匡元豐及劉本作●。錢本作●。張、吳、何、王、浙本作●。《函》、廖、石本作匡。以下同。之子也, 名常亞懿, 官至驃騎將軍、持節、鄉侯。顧廣圻校稿雲, 「假節, 綿竹侯, 見《三國志‧季漢輔臣贊》陳壽注中」, 廖本據以入注。時南郡輔匡「光」〔元〕顧校稿批雲:「《輔臣贊》輔元弼、劉南和。」廖本注雲:「當作元。」弼、零陵劉邕南和, 官亦至鎮南將軍;潁川袁綝、舊各本作淋。廖本作綝。下同。南郡高翔至大將軍, 綝征西將軍。顧校稿雲:「袁綝、高翔未見。」
延熙元年, 春正月, 立皇后張氏, 敬哀皇后妹也。大赦, 改元。立子璿為太子, 瑤為安定王。以典學從事巴西譙周為太子家令, 梓潼李譔為僕射, 皆名儒也。冬十二月, 大將軍琬錢寫本脫琬字。出屯漢中, 更錢、《函》本作夏, 他各本作更。拜王平以前護軍、署大將軍府事, 尚書僕射李福為前監軍、領大將軍司馬。元豐本作「大司馬」。他各本無大字。舊刻衍, 李刪也。
「延熙」何、王二本誤作「元熙」。浙本剜改作延。承上元年, 不當有此二字。廖本注雲「當衍」。二年春三月, 進大將軍琬大司馬, 開府。辟治中從事犍為楊「義」〔羲〕張、吳、何、王、浙、石本小注雲「蜀書作戲」。顧校稿與廖本注雲「當作羲」。下同。今按:戲、羲古通用。《南中志》舊刻亦誤作義。為東曹掾。「義」〔羲〕性簡, 琬與言, 時不應答。舊刻本作荅。王、浙、石本改竹頭。群吏以為慢。琬曰:「夫人心不同, 各如其面。面從後言, 古人所戒。「義」〔羲〕欲贊吾是耶, 則非本心;欲反吾言也, 當讀如耶。則顯吾之非;是以嘿然。此「義」〔羲〕之快也。」此下, 元豐、錢、《函》本空格。劉本提行。張、吳、何、王、浙本不空, 填「又」字。張佳胤依《蔣琬傳》文所填也。填亦是。督農楊敏常毀琬:「作事憒憒。誠非前人也。」《琬傳》作「誠非及前人」。《通鑑》作:「誠不及前人」。「前人」指亮。或以白琬。琬曰:「吾信不如前人。」主者白:張、吳、何、王、石本無白字。元豐及他本有。浙本擠補。「乞問憒憒張、吳、何、王、石本又依《琬傳》增之字。狀。」琬曰:「苟其不如, 則憒憒矣。復何問也。」張、吳、諸本又依《琬傳》改作「復問何也」。也亦讀如耶。後敏坐事下獄, 人以為必死。琬心無適莫。《琬傳》此下有「得免重罪」四字。是以上下輯睦, 歸仰於琬。元豐本此下空格。蜀猶稱治。輔漢將軍薑維領大司馬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並如此斷句。顧廣圻校稿雲:「按:此當重司馬二字。考《三國志‧後主傳》建興十三年夏四月, 進蔣琬位為大將軍。延熙二年春三月, 進蔣琬位為大司馬。《薑維傳》:琬既遷大司馬, 以維為司馬。然則領大司馬司馬者, 領蔣琬大司馬之司馬也。傳寫者誤認為複文而去之耳。」廖本據以入注。茲並補「司馬」二字。〔司馬〕。「是歲」元豐本此二字在「入羌中」下。錢、劉、李、《函》、廖本移在「西征」上。李所移也。廖本注雲:「按此二字當在下文魏明帝崩之上。」西征, 入羌中。此下, 元豐本有「是歲」二字。錢、劉、李、《函》本逕連下「魏明」字。廖本亦無「是歲」字, 但空格。茲依元豐本補。〔是歲〕魏明帝崩, 齊王即位。劉、李、《函》本此下不提行, 逕連「延熙」字。錢、廖、石本空格。張、吳、何、王、浙本則於「蜀猶稱治」下提行。並移「輔漢將軍薑維領大司馬西征入羌中」十五字於「正始元年也」句下。
延熙廖本注雲:「當衍此二字。」茲以有魏年故, 不刪。三年, 魏正始元年也。〔以〕安南將軍馬忠率〔將張嶷為〕越嶲太守「張嶷」平越嶲郡。舊刻原無以、將、為三字。「張嶷」二字倒。茲改正。說詳注釋。
四年, 冬十月, 尚書令費禕至漢中, 與大司馬琬諮張、吳、何、王、浙、石本無諮字。元豐及他各本有。論事計。歲盡還。
五年, 春正月, 薑維〔自漢中〕依《後主傳》補。還屯涪縣。大司馬琬以丞相亮數入秦川不克, 欲順沔東下征三郡。朝臣鹹以為不可。安南將軍馬忠自建寧還朝, 因至漢中宣詔旨於琬。琬亦連疾元豐本作病。動, 輟計。遷忠鎮南大將軍, 封彭鄉侯。
六年, 大司馬琬上疏曰:「臣既闇弱, 加嬰疾疹, 元豐與劉、李、《函海》作疹。錢、張、吳、何、王、浙、石本作疢。疹、疢及●音義並同。奉辭六年, 規方無元豐本作。成, 夙夜憂慘。今魏跨帶九州, 除之未易。如東西掎錢、李本作犄。角, 但當蠶食。然吳期二三, 連不克果。輒與費禕、馬忠議, 以為涼州胡塞之要, 宜以薑維為涼州刺史, 銜持河右。今涪水陸四通, 惟急是赴, 東北之便, 張、吳、何、王、浙、石本同《琬傳》作「若東北有虞」。應之不難。錢、《函》本作艱。冬十月, 琬還鎮涪。以王平為鎮北大將軍, 督漢中事。薑維鎮西大將軍、涼州刺史。十有一月, 大赦, 遷尚書令費禕大將軍、錄尚書事。就遷江州都督鄧芝車騎將軍。
七年閏月, 魏大將軍曹爽、征西將軍夏侯玄征蜀。按, 當依《劉敏傳》文作「襲蜀」。王平白:張、吳、何、王、石本無白字。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有。與護軍零陵劉敏距元豐、錢、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拒。距、拒古通用。興勢圍。以大司馬琬疾病, 假大將軍禕節, 率軍自成都赴漢中。吳、何、王、石本有「捄魏」二字。《函海》注雲「本作禦魏」。他本無。旌旗啟路, 何、王、浙、石本作「起路」。馬人《禕傳》作「人馬」。擐甲, 羽檄交馳, 嚴鼓將發, 《禕傳》作:「嚴駕已訖」。光祿大夫義陽《函海》誤作楊。來敏求共圍棋。吳、何、王、浙、石本作碁。禕留意博弈, 色守自若。《禕傳》作「留意對戲, 色無厭倦」。敏曰:「聊試君耳。君信可人, 必能辨舊各本作辦。廖本同《禕傳》作辨。賊者也。」比至, 爽等退。命鎮南將軍馬忠劉本作中平李本作守。尚書事。夏四月, 安平王卒, 子嗣。吳本作「安平王子卒」。何、王、石本同。浙本剜改, 誤作「王率」。秋九月, 禕還。大司馬琬以病, 「故」〔固〕元豐與廖本作故。他各本並同《三國志‧禕傳》作「固」。讓州職於費禕、董允。於是禕加「大將軍」舊本並有此三字。當衍。領益州刺史。允加輔國將軍, 守尚書令。《允傳》作「六年加輔國將軍。七年以侍中守尚書令, 為大將軍禕副貳。」允立朝, 正色處中, 上則匡主, 下帥群司。於時蜀人以諸葛亮、蔣、費顧觀光校戡本依《允傳》補琬、禕字。及允為四相。一號《函海》作「四英」。宦人黃皓便僻佞慧, 畏允, 不敢為非。後主欲採擇, 元豐本作「擇後」。張、吳、何、王、浙、石本此下有小注雲:「按《蜀志》雲:後主欲採擇以充後宮。」允曰:「妃後之數, 不可過十二。」本傳作:「古者天子後妃之數, 不過十二。」允嘗錢、劉、李、《函》、王、浙、石本作常。吳、何本作嘗。與〔典〕軍「典」廖本倒作軍典, 似訛, 不取。茲依錢本作典軍。義陽胡濟、大將軍禕共期遊宴, 命駕將出。郎中襄陽董恢造允脩敬。自以官卑〔年〕少, 張、吳、何、王、石本作年少。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浙本並無年字。《允傳》雲:「恢年少官微。見允停出, 逡巡求去。」當有年字。行求索去。張、吳、何、王、石本此又作「求去」二字。浙本作「行求去」三字。允曰:「本所以出者, 欲同與好劉、李、廖本作「同與好」。元豐及他各本皆同《三國志‧允傳》作「與同好」。遊談耳。君以「已」吳本同《允傳》作已。自屈, 方展闊積。舍此就彼, 非所謂也。」命解驂止駕。允之下士接物, 皆此類也。君子以為有周公之德。吳本「之德」二字作並排小字。元豐本此下空十三格。
八年秋, 皇太后吳氏薨。謚曰穆。此下, 元豐本有六空位。冬十有一月, 大將軍禕行軍漢中。
九年, 夏六月, 禕還成都。秋, 大赦。司農孟光眾責禕曰:張、吳、何、王、浙、石本同《光傳》作「於眾中責禕曰」。「夫赦者, 偏枯之物, 非明世之所宜有也。張、吳、何、王、石本同《光傳》無之字。浙本擠補之字。今主上賢仁, 百寮稱職, 有何旦夕之急, 數施非常之恩, 以惠奸軌元豐與劉、李、《函》、廖本作軌。錢、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宄。二字古通。之惡。上犯天時, 下違人理, 豈具瞻之高美, 所望於明德哉?」禕但顧謝焉。初, 丞相亮錢、《函》二本無亮字。時, 有言公惜赦者。亮《函海》本無此字荅《函》、王、浙、石本作答。曰:「治世以大德, 不以小惠。故匡元豐本作●。衡、吳漢不願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間, 每見啟告, 治亂之道「備」〔悉〕裴注引作悉。矣, 元豐、錢、劉、李、《函》本無矣字。曾劉、李本作嘗。不語赦也。若景升、元豐本作昇。季王父子, 歲歲赦宥, 何益於治?」故亮時, 軍旅屢興, 〔赦〕元豐及廖本無此赦字。他本有。不妄下也。自亮沒後, 茲制遂虧。蜀初闕三司之位, 以待天下賢人。其卿吳本誤鄉。士, 皆勳德融茂:太常杜瓊, 學通行脩;衛尉陳震, 忠惇篤粹;孟光, 亮直著聞;皆良幹也。但光好指擿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摘。字通。利病。大吳、何、浙本作太。一何本作大。長秋南陽許慈, 普記此下, 宋、明舊本並有一小闕字。其下, 元豐本空三格, 錢、劉、李本空五格, 又下並有性字。張、吳、何、王、浙、石本不空, 有「載籍掌典舊文」六字, 無性字。〔舊文, 矜妒成〕性;茲依《三國志‧許慈傳》補五字。說詳注釋。光祿來敏, 此下張、吳、何、王、浙、石本有「荊楚名族東宮耆宿以」九字。他各本無。舉措不慎, 失勢事者指;此廖刻依元豐本舊文, 錢、劉、李、《函》同。張、吳、何、王、石本無「失勢事者」四字, 改作「前後數貶」, 仍有指字。浙本剜改從舊刻。當世美名, 不及特進。太常廣漢鐔承、光祿勳河東裴雋,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雋, 他本作。字通。〔年資皆在其後, 而登據上列, 蓋以此〕也。舊刻也字上有脫。茲依《許慈傳》文補十四字。說詳注釋。其朝臣:尚書巴西司學、義陽胡博, 僕射巴西姚, 吳、何、王、浙、石本作佃。侍中汝南陳祗, 並讚吳、何、王、浙、石本作贊。事業。〔左將軍向朗〕以故丞相長史「向朗為左將軍」〔封顯明亭侯, 位特進。〕舊刻訛奪。茲依《朗傳》訂正。並補八字。說詳注釋。朗自去長史, 優遊無事, 乃鳩合經籍, 開門誘士, 講論李本無此二字。古義, 不預世務。是以上自執事,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事。張、吳、何諸本依《朗傳》改作政。下及童冠, 莫不宗敬焉。冬十有一月, 大司馬琬卒, 謚曰恭侯。「中」〔尚〕書令董允亦卒。超遷蜀郡太守南陽呂乂《函海》本作又。為尚書令。進薑維為衛將軍, 與大將軍禕並錄尚書事。「維出隴西。與魏將郭淮、夏侯霸戰, 剋之」。「與魏將」下劉、李本有「軍」字;「剋」錢寫作剋, 他本作「克」。按上十五字, 《三國志‧薑維傳》與《郭淮傳》皆當在延熙十年。疑舊傳寫者妄以《後主傳》是年未著此事, 改移。茲訂正。
十年, 〔衛將軍薑維出隴西, 與魏將郭淮、夏侯霸戰, 克之。〕涼州胡王白虎文、治無戴等率眾降, 「衛錢、《函》二本誤作魏。將軍維」舊刻訛亂, 茲訂正。徙之繁縣。汶山平康夷反, 維復討平之。「過見廖立, 意氣自若。」此舊鈔者批註誤入正文。當刪。說詳注。維還, 假節。
十一年, 鎮北將軍王平卒。以中監軍胡濟即上文典軍義陽胡濟。為驃騎將軍, 假節, 領兗州刺史, 代平督漢中事。平始出軍武, 不大知書, 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雲「按本傳雲:手不能書」。性警朗, 有思理, 與馬忠並垂事績。平同郡勾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三國志》作句。下「句安」同。扶, 亦果壯, 亞平, 官至右元豐、錢、劉、李、《函》本作右。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三國志》作左。茲仍舊本。將軍, 封宕渠侯。後張翼與襄陽廖化並為大將, 張、吳、何、王、浙、石本同裴注引有軍字。故時人為語曰:「前有何、勾, 裴注引作「王句」。後有張、廖。」平本養外家何氏。後復姓。夏五月, 大將軍禕出屯漢中。〔秋, 涪陵屬國民夷反, 車騎將軍鄧芝往討, 平之。〕此依《後主傳》補。陴與《巴志》相應。
十二年, 魏嘉平元年也。魏誅大將軍曹爽, 右將軍夏侯霸來降, 淵子也, 拜車騎將軍。四月, 大赦。秋, 衛將軍維出雍州, 不克。將軍勾安、李韶《三國志‧陳泰傳》作歆。降魏。
十三年, 衛將軍維復出西平, 不克而還。
〔十四年夏, 大將軍禕還成都。冬, 復北住漢壽。大赦。〕依《後主傳》補。〔尚書令呂乂卒。以侍中陳祇守尚書令, 加鎮軍〕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本並作軍, 張佳胤改從《三國志》作東。〔將軍〕。此上二十字, 原刻在十五年, 茲依《呂乂傳》移於此年。
十五年, 吳主孫權薨, 子亮立, 來「告」赴。〔弔〕(之)元豐與廖本無此字。他各舊本並有之字。王本之字連上斷讀, 並非。茲補弔字。如古義也。立子琮為西河王。命大將禕開府。「尚書令呂乂卒, 以侍中陳祇守尚書令, 加鎮軍將軍。」二十字當在十四年。
十六年, 春正月朔, 魏降人郭循元豐、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循。錢、劉、李本作脩。《函海》作修。因賀會, 手刃殺大將軍費禕於漢壽。謚曰敬侯。禕當國, 名略與蔣琬比, 而任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功。業相繼;雖典戎於外, 慶賞刑威鹹咨於己;承諸葛之成規, 因循不革, 故能邦家和壹。元豐及錢、李、《函》本作壹。劉、張、吳、何、王、浙、石本同《三國志》作一。自禕歿後, 閹宦「秉」〔並〕舊各本俱作並。廖本改秉。顧觀光雲, 「秉, 原誤並」。今按:並字不誤。說詳注釋。權。衛將軍維自負才兼文武, 加練西方風俗, 謂自隴以西可制而有, 禕常裁制張、吳、何、王、浙、石本此下有「不從」二字。〔之〕, 至是無「禕」〔憚〕, 廖本作禕, 錢本作憚。屢出師旅, 功績不立, 政刑失錯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措。錯, 亦讀如措。故通。矣。四月, 維將數萬攻南安。魏雍州刺史陳泰捄之。維糧盡還。
十七年, 魏正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正。張、吳、何、王、浙本作征。元元年也。春, 衛將軍維督中外軍事。大赦。夏六月, 維復出隴西。魏元豐與廖本作魏字, 他各本皆重「隴西」二字, 不作魏。當從元豐本。狄道長李簡舉縣降。維圍襄武, 魏大將徐質捄之。《維傳》雲:「魏軍敗退。維乘勝多所降下。拔河間、狄道、臨洮三縣民還。」此當有脫。維拔狄道、河「閒」〔關〕、顧廣圻校稿雲:「《三國志》作間。《通鑑》同。胡三省曰當作關。」廖本據以入注。茲並改。臨洮三縣民入蜀, 居於綿竹及繁。是歲, 魏帝「齊王」〔芳〕廢, 高貴鄉公即位。舊各本俱作祚。廖本改作位。
十八年春, 衛將軍維復議元豐與錢、劉、李、《函》、廖、石本俱作復。張、吳、何、王、浙、本作出。顧廣圻校稿雲:「《三國志》文也。」蓋指《張翼傳》「維議復出軍」句。出征。征西大元豐本無大字。將軍張翼廷爭, 以「小」國〔小〕元豐與廖本作「小國」。他各本皆同《張翼傳》作「國小」。翼不當自雲小國。作「國小」是。不宜黷武。維不聽, , 率車騎將軍夏侯霸及翼出狄道, 大破魏雍州刺史王經於洮西。經眾死數萬。經退保狄道城。翼曰:「可矣!不宜進。或毀此成功, 為蛇畫足。」《翼傳》作「可止矣。不宜復進。進或毀此大功。維大怒曰:為蛇畫足。」蓋翼先有為蛇畫足語。維承之以示悍然必為。維必進。魏征西將軍陳泰捄狄道。維退駐鍾題。
十九年, 魏甘露元年也。春, 進衛將軍薑維為大將軍。秋張、吳、何、王本無秋字。他舊本有。浙本擠補。八月, 維復出天水, 至上邽, 鎮西大將軍胡濟失期《三國志‧維傳》作誓。不至, 大為魏將鄧艾所破, 死者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無甚字。他本有。張佳胤補也。眾。士庶由是怨維, 而隴以西亦無寧歲。冬, 維還, 《後主傳》作「維退軍還成都」。謝過引負, 求自貶削。於是以維為後將軍, 行大將軍事。錢、劉、李本無事字。他各本同《薑維傳》有。立子瓚為新平王, 大赦。
二十年春, 大赦。魏征東大將軍諸葛誕以淮南叛, 連吳。魏分關中兵東下。後將軍薑維復從駱穀出長城, 軍芒水, 與魏大將「軍」廖本有「軍」字, 他本無, 不當有。司馬望、鄧艾相持。
景耀元年, 維以誕破, 退。還成都, 復拜大將軍。史官言景星見。大赦, 改元。宦人黃皓與尚書令陳祗相表里, 始預政。皓自黃門丞至今年為奉車騎宋、明、清刻本俱作騎。錢寫本同《三國志》作都。尉、中常侍。姜維雖班在祗右, 權任不如。蜀人無不追思董允者。時兵車久駕, 百姓疲弊, 太吳、何、王本作大。中大夫《三國志》作「中散大夫」。譙周著《仇國論》, 言可為文王, 難為漢祖。人莫察焉。征北大將軍宗預自永安徵, 拜鎮南顧廣圻校稿雲:「考《三國志》, 是鎮軍大將軍。此恐誤也。」廖本注雲, 「當作軍, 見《三國志》」。今按, 《常志》與《陳志》恆多歧互。往往能證《陳志》之訛。時陳祗為尚書令加鎮軍大將軍則預不能亦為鎮軍矣。「鎮南」字不誤。說詳注釋。將軍, 領兗州刺史。以襄陽羅憲為「鎮」〔領〕依《晉書‧憲傳》改。《巴志》亦雲「領軍」。軍, 督永安事。吳大臣廢其主亮, 立孫休, 來告難, 如同盟也。大將軍維議, 以為:「漢中錯守諸圍, 適可禦敵, 不獲大利。不若退據漢、樂二城, 積穀堅壁。聽敵入平, 顧校稿雲:「廣圻按, 後作坪。」且重關鎮守以禦「大」〔之〕廖本注雲:「當作之, 句絕。見《三國志》。」茲據改。敵攻關不克, 野無散穀, 千里懸糧, 自然疲退。此殄元豐本作餌。敵之術也。」於是督漢中胡濟卻守漢壽, 將軍王含守樂城, 護軍蔣「舒」〔斌〕《函海》本注雲:「《蜀書》蔣琬、薑維二傳俱作蔣斌。」顧廣圻校稿亦註「斌」字。廖本注雲:「當作斌, 見《三國志》。」守漢城。又於西安、建威、武衛、當作「武街」。石門、武《函海》本脫武字。城、建昌、臨遠皆立圍守。
二年夏六月, 立子諶為北地王, 恂為新興王, 虔為上黨王。以征西張翼為左車騎將軍, 領冀州刺史。廣武督元豐本無督字。顧廣圻校稿雲「當有督」。廖化為右車騎將軍, 領並州刺史。時南郡閻宇為右「衛」依《薑維傳》及裴注引《襄陽記》刪。大將軍。秋八月丙子, 領中護軍陳祗卒。謚曰忠侯。祗在朝, 上希主指, 下接閹宦, 後主甚善焉。以僕射南鄉侯董厥為尚書令。
三年, 《函海》本上衍「景耀」二字。魏景初元年也。秋「八」〔九〕廖本「八月」。他各本同《後主傳》並作「九月」。月, 追謚故前將軍關羽曰壯繆侯, 車騎將軍張飛曰桓侯, 驃騎將軍馬超曰威侯, 軍師龐統曰靖元豐本作靜。侯, 後將軍黃忠曰剛侯。是歲, 魏帝高貴鄉公卒, 張、吳、何、王、石本無卒字。浙本擠補。常道鄉公即「帝」位。舊各本有帝字。當衍。
四年, 春三月, 追謚故鎮軍趙雲元豐本作雲。曰順平侯。冬十月, 大赦。拜丞相亮子武鄉侯瞻中都護、衛將軍。遷董厥輔國大將軍, 與瞻輔政。以侍中義陽樊建守尚書令。自瞻、厥用事, 黃皓秉權, 無能正張、吳、何、王、浙本同《三國志》作匡。矯者, 惟建特錢、《函》二本作持。不與皓和好往來。而秘書令河南王、浙本作郤。正與皓比屋周旋, 皓從微至著, 既不憎正, 又不愛之, 官不過六百石, 常免於憂患。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雲:「按《晉百官表》, 厥字龔襲亦義陽人。建字長元。」張佳胤錄裴注文也。
五年, 春正月, 西河王琮卒。大將軍維惡皓之恣擅, 啟後主, 欲殺之。後主曰:「皓趨走小臣耳。往者董允切齒, 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維本羈旅自託, 而功效無稱, 見皓枝附葉連, 懼於失言, 遜辭而出。後主敕皓詣維陳謝。維誘《三國志》裴注引此作說。皓求遝中種麥, 以避內逼。皓承白後主。秋, 維出侯和, 為魏將鄧艾所破, 還駐遝中。皓協比閻宇, 欲廢維樹宇。故維懼不敢還。張、吳、何、王、浙、石本有小注曰:「按, 遝中即古松州。去文州三百里。」亦張佳胤所增注。
六年春, 魏相國晉文王命征南廖本注雲:「當作西, 見《三國志》。」將軍鄧艾、鎮西將軍鍾會、雍州刺史諸葛緒, 「益州刺史師纂李本作慕。」五道伐蜀。顧廣圻校稿雲:「艾自狄道, 緒自祁山, 會分從駱谷、斜穀、子午穀。是為五道。」大將軍薑維表後主, 求遣左、右車騎張翼、廖化督諸軍分護陽安關口及陰平橋頭。黃皓信巫鬼, 謂敵不來, 啟後主寢其事。群臣不「知」〔敢言〕。依元豐本改。夏, 艾將入遝中, 會將向駱谷, 蜀方聞之。遣張翼、董厥為陽安關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安陽關」。外助, 廖化為維援繼。大赦, 改元元豐本作年。炎興。「比」〔化〕各舊本俱訛作比。《三國志‧薑維傳》同誤。茲改正, 說詳注釋。至陰平, 聞諸葛緒向建威, 故待月餘。維為鄧艾所摧, 還陰平。鍾會圍〔漢〕樂〔二〕城, 依《薑維傳》補。遣別將攻關。《薑維傳》作關口, 謂陽安關也。分將蔣舒開門降, 都元豐與廖本有都字。他各本無。督傅僉奮戰而死。冬, 會以〔漢〕樂〔二〕城不下, 徑長驅而前。翼、厥之至漢壽也, 維、化〔亦〕捨陰平, 〔皆〕還保劍閣, 拒會。《薑維傳》雲:「翼、厥甫至漢壽, 維、化亦舍陰平而退, 適與翼、厥合, 皆還保劍閣以拒會。」會不能剋, 糧運懸遠, 議欲還。而鄧艾由陰平、景穀傍字當作旁。謂非正路。入。後主又遣都護諸葛瞻督諸軍拒艾, 至「漢」涪, 各舊本並有漢字。下文只作涪。《三國志‧諸葛瞻傳》亦作涪。漢字當衍。不進。尚書郎黃崇, 權子也, 勸瞻速行固險, 無令敵得入「坪」〔平〕。各舊本皆作坪。《三國志‧黃權子崇傳》作「平地」。上文言漢中城守, 亦曰「入平」。故改。言至流涕。瞻不從。前鋒已破, 艾徑至涪。瞻退保綿竹。艾書誘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並作誘。張佳胤改作與。吳、何、王、石本依之。浙本剜改作誘。瞻曰:若降者, 必表封琅琊王。舊各本並作「琅邪」。廖本改「琅琊」。瞻怒, 殺艾使, 戰於綿竹。瞻軍敗績。瞻臨陣死。崇及羽林督李球、尚書張遵, 皆必死, 沒命。瞻長子尚歎曰:「父子荷恩, 不早斬黃皓, 以致敗國殄民, 用生何為。」乃驅馬赴魏軍而死。百姓聞艾入「坪」〔平〕, 驚迸山野。後主會群臣議, 欲南入七郡。顧廣圻校稿雲:「胡三省曰:越嶲、朱提、牂柯、雲南、興古、建寧、永昌也。」或欲奔吳。光祿大夫譙周勸:「降魏, 魏必裂土封「後主」。」後主從之。遣侍中張紹、駙馬都尉鄧良齎元豐、錢、吳、何、王、浙、石本作。劉、《函》、廖本作齎。音義通。璽綬, 奉牋, 詣艾降。北地王諶恚憤, 殺妻子而後自殺。艾至成都, 後主輿櫬、面縛、銜璧迎之。艾親釋其縛, 受其璧, 焚其櫬, 承制拜驃騎將軍, 使止其宮。執黃皓, 將殺之。受賄元豐及廖本作賄。他各本作賂。而赦之。諸圍守皆奉後主敕《函海》本此下空格。令乃下。
薑維未知後主降, 謂且固城。素與執政者不平, 欲使其知衛讀如禦。捍也。敵之難, 而後逞志, 乃由巴西出郪、五城。此說頗謬實際形勢。注釋辨訂。會被後主手令, 乃投戈釋甲詣鍾會, 降於涪。軍士莫不奮激, 舊各本並作擊。《函海》注雲「本作激」。廖本改作激。以刃斫石。
明年, 春正月, 會構艾, 檻車見徵。會圖異計, 奇維雄勇, 還其節蓋元豐及錢、劉、李、《函》本作益, 句下屬。張佳胤依《三國志》改作蓋。吳、何、王、浙、石本同。當作蓋。本兵, 《三國志‧薑維傳》作「印號」。《常志》改作本兵。元豐、劉、李、錢、《函》、廖本俱同。張佳胤改依《三國志》作「印號」二字。吳、何、王、浙、石本同。還印號則還本兵。張改非。謂長史杜預曰:「姜伯約比中州名士, 夏侯太初、諸葛公休不如也。」《薑維傳》作「以伯約比中州名士, 公休、太初不能勝也」。鄧艾亦謂蜀人曰:「薑維, 雄兒也。」《三國志‧鄧艾傳》作:「薑維自一時雄兒也。與某相值, 故窮耳」。會〔則與〕維「則」出同車, 坐同席, 《三國志‧薑維傳》作「會與維出則同轝, 坐則同席」。《常志》舊本前三字劉本作「會到維」。錢本作「會維到」。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會維每」。廖本作「會維則」。將至成都, 將字, 攜同義。《三國志》作「因將維等詣成都」。〔自〕稱益州牧以叛。錢、劉、李、張、吳、何、《函》、王諸本益作「自稱」。元豐與廖本無自字。恃維牙爪。元豐與廖本作「牙爪」。他各本皆倒作「爪牙」。欲遣維為前將軍伐中國。維既失策, 又知會錢寫本此下衍意字。他各本無。志廣, 教會誅北〔來〕諸將。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北來諸將」。張佳胤依裴注引增也。〔欲〕欲字原倒在下, 當移此。諸將既死, 徐「欲」殺會, 盡坑魏兵, 還後主。張、吳、何、王、石本作「還復蜀祚」。浙本剜改「還後主」。密書通裴注引作與。後主曰:「願陛下忍數日之辱, 臣欲使社稷危而復安, 日月幽而復明。」魏太后崩, 會命〔諸〕將發喪, 各本舊無諸字。廖本注雲:「按《通鑑考異》引, 有諸字。當補。」因欲誅錢、《函》本訛作追。之。諸將半入, 而南安太守胡烈等知其謀, 燒成都東門, 以襲殺會及維、張翼、後主太子璿何、王、浙、石本作璩。等。軍眾抄掠, 數日乃定。三月, 後主舉家東遷洛陽。丁亥, 封安樂縣公, 食邑萬元豐本作萬。戶。賜絹萬匹, 元豐本作萬疋。奴婢百人, 他物稱此。弟兄各舊本俱作「兄弟」, 廖本倒作「弟兄」。子孫為郡《三國志‧後主傳》無「弟兄」二字, 郡作三。都尉, 侯者五十餘人。以譙周全國濟民, 封城陽亭侯。秘書令正, 舍妻子, 隨侍後主, 相導威儀, 封關內侯。於是尚書令樊建、殿中督張通、侍中張紹亦封侯。此下舊各本連, 當空格。
劉氏凡得蜀五十年正, 稱尊號四十二年。
蜀郡太守王崇論後主曰:「昔世祖內資神武之大才, 外拔四「屯」〔七〕顧廣圻校稿雲:「屯, 當作七。《東京賦》曰:授鉞四七。丁卯五月, 得此一條。」廖本援之為注。並續雲, 「薛綜注:四七, 二十八將」, 則顧槐三補也。之奇將, 猶勤而獲濟。然乃錢本下有外字, 他各本無。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後。登天衢, 車不輟駕, 坐不安席。非淵明弘鑒, 則中興之業何容易哉。後主庸常之君, 雖有一亮之經緯, 內無附元豐及廖本作附。讀「疏附」。他各本皆訛作骨附。顧廣圻雲:「附見《詩》。」之謀, 外無爪牙之將, 焉可包錢、劉、李、《函》本作苞。括天下也。」又曰:「鄧艾以疲兵二萬元豐本作萬。溢張、吳、何、王、浙、石本作遠。出江油。薑維舉十萬之師, 案道南歸, 艾為字當作易。成禽。禽艾已訖, 復還拒會, 則蜀之存亡未可量也。乃迴道之巴, 遠至五城。使艾輕進, 徑及成都。兵分家滅, 己自招之。然以鍾會之知元豐本作志。廖本作知, 他各本並作智。略, 稱為子房;姜維陷之莫至, 剋揵錢、劉、李、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剋捷」。籌斥●元豐、錢、《函》、廖本作●。劉、李本作筭。張、吳、何、王、浙、石本作策。相應優劣。惜哉!」愚以為維徒能謀一會, 不慮窮兵十萬難為制禦, 美意播越矣。

譔曰:元豐、《函海》作「讚曰」。諸葛亮雖資英霸之能, 而主非中興之器, 欲以區區之蜀, 假已廢之命, 北吞強魏, 抗衡上國, 不亦難哉。似宋襄求霸者乎!然亮政脩民理, 威武外振。爰迄琬、禕, 遵脩弗革, 攝乎大國之間, 以弱為強, 猶可自保。薑維才非亮匹, 志繼洪軌, 民嫌其勞, 家國亦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