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國志卷九.李特雄壽勢志》

《華陽國志卷九李特雄壽勢志

李特雄期壽勢志(元豐與錢、張、吳、《函》、浙本無期字。劉、李本無期勢二字。何、王、石本作《李志》。此依廖本。)
李特, 字玄休, 略陽臨渭人也。祖世本巴西宕渠賨民, 種黨勁勇, 俗好鬼巫。漢末, 劉本作求。張魯居漢中, 以鬼道教百姓, 賨人敬信;值天下大亂, 自巴西之宕渠移入漢中。魏武定漢中, 曾祖父虎顧廣圻校稿云:「曾當作特。」廖本注云:「曾字不當有。」皆緣《晉書載記》有「魏武帝剋漢中, 特祖將五百家歸之」句而疑之也。今按:魏武北徙巴氐距李特入蜀, 已閱八十四年, 應歷三世。又後文李雄追尊三代, 至曾祖庸, 不及虎, 則虎為其父特之曾祖明矣。是此文不誤。《晉書》稱「特祖」乃誤。與杜〔濩〕、舊各本有脫字。顧廣圻稿云:「杜下當有濩字。約上當有袁字。見前。」廖本注同。茲補入二字。朴胡、〔袁〕約、楊車、李黑等移於略陽北土, 復號曰巴「人」〔氐〕廖本注云, 「當作氐」, 亦依《晉書》也。本書《大同志》亦稱「巴氐」。茲據改。特父慕, 為東羌獵將。特兄弟五人:長兄輔, 字玄政。次特。特弟庠, 字玄序。庠弟流, 字玄通。流弟驤, 字玄龍。皆銳驍有武幹。特長子蕩, 字仲平, 好學, 有容觀。少子雄, 字仲雋。初, 特妻羅氏顧觀光本補「妊雄」二字, 注云:「依《初學記》二, 《書鈔》百五十一, 《御覽》十四補。」今按:彙書引文, 每意為增省, 不足盡據。設雙虹果應蕩雄, 則不當妊雄時獨夢之。此易辨也。夢雙虹自門同上《初學記》等三書引作「自地」。升舊各本作昇。廖本作升。天, 一虹中斷。羅曰:「吾二兒, 若有先亡, 在者必大貴。」雄少時, 辛冉相當貴。有劉化者, 道術士也, 言:「關隴民皆當南移。元豐本倒作「南移當」。李氏子中惟仲雋天姿奇異, 終為人主。」「鄉里人多善之」與叔父庠並以烈氣聞, 〔鄉里人多善之。〕六字舊倒在上, 茲移正。〔庠死〕, 舊無此二字。於文當有。人多歸之。既克成都, 眾皆飢元豐與錢、《函》、廖本作飢。他各本作饑。餓, 驤乃將民入郪王城食穀、芋。顧廣圻校稿於此句上批改三次:初云「王當作五。郪縣、五城縣皆屬廣漢。癸亥十月, 千里校」。次云:「《通鑑》太安二年注, 引宋白曰:郪王城基址見在。然則, 郪舊有此名耳。癸酉三月。」其下又云:「郪、五城又見《蜀後主志》。意以前說為長。宋白恐未足據。」廖本取其後說, 注王字下云「當作五」。今按, 郪王城為秦漢郪縣故治, 已詳《蜀志‧廣漢郡》郪縣註。其地僻遠, 故當時猶有野穀野芋可採。若五城縣與五城水口之郪縣新治, 則屬接近涪與綿竹之河原孔道, 人糧早絕矣。郪王城字不誤。雄遣信奉迎范賢, 欲推戴之。賢不許, 更勸雄自立。
永興元年, 冬十月, 楊褒、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褒或。張本訛作驤。吳、何、王、浙、石本沿誤。下文「褒為僕射」、張、吳諸本亦作驤。《通鑑》作「楊褒」。楊珪共勸雄稱王。雄遂稱成都王。〔母羅曰王太后。〕舊刻作「母曰太后」並移在「父特」句下。茲改正。追尊曾祖「虎」庸元豐以下各舊本皆作庸。廖本與顧觀光本改作虎, 非是。曰巴郡張、吳、何、王、浙、石本此下有桓字。公, 祖父張、吳諸本刪父字。而於公上加桓字。並非。慕隴西王。〔追謚〕父特景王, 景上省成都二字。「母曰太后。追謚」追謚二字舊鈔誤移。世父輔齊烈王, 仲父庠梁武王, 仲父流秦文王, 兄蕩廣漢壯文公。以叔父驤為太傅, 庶兄始為太保, 外兄李國為太宰, 國弟離為太尉, 從弟雲為司徒, 璜為司空, 閻式為尚書令, 褒張、吳諸本作驤。為僕射, 發為侍中, 珪為尚書, 「洪」〔溥〕舊誤作洪, 茲改溥字。說在注釋。為益州刺史, 徐輿鎮南, 王達軍師, 〔並將軍〕。按前後文例當有此三字。具置百官。下赦, 「建」〔改〕元「大武」〔建興〕。顧廣圻校稿云:「《通鑑考異》載《十六國春秋》目錄, 雄年號建興二, 晏平五, 與《華陽國志》同。則不應如《晉書‧載記》有大武之元也。」廖本注云:「按, 建元大武, 當作改元建興國號大成。(《通鑑考異》引, 見注釋)……諸書雄改元晏平, 無大武年號。惟《晉‧載記》改元大武, 無晏平年號。按雄國號大成。《魏書‧雄傳》云:雄稱帝, 號大成, 改年晏平。故《三十國春秋》誤云改年大成。《載記》轉寫誤為大武。今從諸書。李校刊此書, 轉依《載記》誤改。甚非。」今按:雄初稱成都王, 不得云已國號大成。但當云「改元建興」耳。關於李雄年號考訂, 另詳注釋。迎范賢為丞相。從弟置, 流子也, 以不陪列, 誅之。賢既至, 當作見。尊為〔四時八節〕顧廣圻稿云:「(《通鑑考異》)又載:《國志》天地上有四時八節四字。則此本非溫公所見之舊明矣。」廖本據以入注。茲補四字。天地太師, 封西山侯, 復其部曲, 軍征不預, 租稅皆入賢家。賢名長生, 一名延久, 又名九重。一曰支, 字元。涪陵丹興人也。
光熙元年, 雄稱皇帝, 改元晏平, 〔國號大成, 追尊父特曰景帝, 廟號始祖。母羅為皇太后。〕依《十六國春秋》與《晉‧載記》補。
永嘉三年, 羅羕、訇琦等殺李離於梓潼。時閻式去雄依離, 并見殺。驤攻不克, 「時」舊各本有。當衍。李雲、李璜皆戰死。
「明」〔四〕年, 舊各本作明年, 承上文也。茲用本紀體, 當作「四年。」文碩殺李國, 以巴西「梓潼」廖本注云:「當衍此二字。」為晉。平寇將軍李鳳在晉壽。梁州先以元豐、錢、劉、張、吳、《函》本作已。為雄所破, 不守。而譙登在涪, 平西參軍向奮屯「安」漢〔安〕舊各本皆作漢安, 廖本誤倒作安漢。之宜福, 張羅屯平無張、吳、何、王、浙、石本並有小注云:「《後漢書》, 越嶲郡有會無城。」蓋張佳胤不明地理, 妄以會無擬平無也。顧廣圻校稿云:「平無已見《公孫述志》。」謂彭亡聚。參看卷三12章之注〔8〕。逼雄。雄將張寶, 元豐本作賢。弟全在訇琦中。雄遣寶反為奸, 許以代離。寶素凶勇, 先殺人, 而後奔梓潼, 密結心腹。會羅尚遣使慰勞琦。琦等出送其使, 寶從後閉城門。琦等奔巴西。雄得梓潼, 拜寶為太尉。雄自攻奮。奮走。遣驤攻登。登初將驤子壽, 欲以誘驤;被攻急, 救援不至, 還驤壽。
五年春, 驤獲登。遣李始督李鳳攻巴西, 殺文碩。是歲, 雄姨弟任小受張羅募, 手刃雄頭, 雄幾死。改元玉衡。是「後」〔時〕, 扶風鄧「芝」〔定〕、後當作時, 「芝」當作定。並詳注釋。楊虎等各率流民前後數千家入蜀。以鳳為征北、梁州, 任回鎮南、南夷、寧州, 李恭征東、南蠻、荊州, 皆大將軍、校尉、刺史。雄、驤勤卹百姓於內, 鳳、回、恭招流民於外, 「稱」〔並〕有功〔稱〕。氐符成、隗文既降復叛, 手傷雄母;及其來也, 咸釋其罪, 厚加待納, 皆以為將。天水陳安舉隴右來降。武都氐王楊茂搜奉貢稱臣。杜弢自湘州使使求援。晉涼州刺史張駿遣信交好。漢嘉夷王沖顧廣圻校稿云:「《通鑑》建興二年云沖歸, 當再考。」遣子入質。張、吳、何、王本脫入字, 浙本擠補。頃之, 朱提「審」〔雷〕舊各本作審, 依《南中志》改。炤率民歸降, 建寧爨「」〔量〕舊本皆作量。廖本作。顧校稿云:「《通鑑》量作。」茲依依《南中志》作量。蒙險舊各本作嶮。廖本改。字通。委誠。其餘附者日月而至。雄乃虛己受錢寫作愛。人, 寬和政役。遠至邇安。年豐穀登, 乃興文教, 立學官。其賦, 男丁一歲穀三斛, 女丁一斛五, 元豐、錢、劉、張、吳、何、《函》、王、浙石本作斗。劉、廖二本作。疾病半之。戶調劉本作綢。絹不過數丈, 綿不過數兩。事少役稀, 民多富實。至乃閭門不閉, 路無張、吳、何、王、浙石本作不。拾遺, 獄無滯囚, 刑不濫及。但為國威儀無則, 官無秩祿, 職署委積, 班序無別, 君子小人, 服章不殊, 貨賄公行, 懲勸不明。行軍無號令, 用兵無部伍。其戰, 勝不相讓, 敗不相救;攻城破邑, 動以虜獲為先。故綱紀莫稱。
李鳳在北, 數有戰、降之功。時蕩子稚元豐本作推。劉、錢、《函》、廖本作稚。張、吳、何、王、浙、石本作雉。屯晉壽, 害其功。
大興何本作太興。元年, 鳳以巴西叛。驤討之, 久駐梓潼不「敢」進。雄自至涪, 驤遂斬鳳。以壽代鳳「以」知州、征事。廖本注云「以知州征事, 當作梁州知北事。」今按:此承上「以鳳為征北梁州」文, 省作「知州、征」字。但上衍以字耳。
二年, 驤伐越嶲。「又分伐朱提。」此後人所加註文, 誤鈔入正。說詳注釋。
三年, 獲此下原省越嶲二字太守西夷校尉李釗。夏, 進伐寧州, 大敗於螳蜋,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螂。後文同。還。初, 氐王楊茂搜子難敵、堅頭為劉曜所破, 奔晉壽。晉壽守將李稚, 元豐本作雅。下同。錢、劉、張、吳、何等各本俱作稚。同上稚字皆李依《晉書》改也。蕩第二子也, 受其賂遺, 不送成都。曜既引還, 稚遣難敵兄弟還武都。遂即叛稚。稚悔失計, 連白雄求伐氐。雄許之。群臣多諫, 雄不從。遣稚兄琀以侍中、中領軍統稚攻難敵, 由白劉本作迫。水道;廖本注云:「當作入, 句絕。」「壽」遣〔壽〕顧廣圻校稿云:「二字當倒。」廖本據以入注。與張、吳、何、王、浙、石本誤作田。稚弟玝由陰平入, 二道討氐。難敵等先拒壽、玝。玝、壽不進。而琀、稚逕至下辨;以深入無繼, 大為氐所破, 稚、琀皆死;死者千餘人。雄深自咎責, 以謝百姓。琀, 蕩之元子, 有名望志尚, 雄欲傳以後嗣, 《通鑑》卷九十二, 用此文, 作「雄欲以為嗣」。甚痛惜之。雄妻任無子, 養琀弟班為子。雄自有庶子十五人。群臣上立嗣。雄曰:「孫仲謀割有江東, 伯符〔基〕兆「基」舊各本並作基兆。廖本作兆基。子止侯爵, 《國志》恥之。〔宋〕宣公舍子立弟, 君子以為知人。吾將彌縫《國志》之恥, 以繼宣公之美。」驤與司徒王達諫, 以為不可, 雄不從。
永昌元年, , 立班為太子。驤泣曰:「亂始於是矣。」
泰寧元年, 越嶲斯叟反, 攻圍任回及太守李謙。遣「其」李本作兵。今按, 其字當衍。征南費黑救之。
咸和元年夏, 斯叟破。
二年, 謙越嶲太守李謙。移郡民於蜀。
三年冬, 驤死, 追贈相國, 謚曰漢獻王。壽以喪還。拜玝征北、梁州, 代壽。以班行撫軍將軍, 脩晉壽軍屯。
五年, 拜壽都督中外諸軍大將軍、中護軍、西夷校尉, 錄尚書, 總統如驤。冬, 壽率征南費黑、征東任邵伐巴東, 至建平。〔晉〕監軍舊本作毋, , 當作, 音貫。丘奧退保宜都。
六年春, 壽還, 遣任邵屯巴。雄以子越為車騎〔將軍〕, 住廣漢。秋, 壽伐陰平。〔楊難敵降〕。冬, 城涪「陵」。舊各本俱作「涪縣」。廖本作涪陵, 當是訛。然縣字亦當省。
七年秋, 壽南征寧州, 以費黑為司馬, 與邵攀邵《晉書‧載記》作卬。顧廣圻校稿云:「《載記》作卬攀。當考。」今按本書各本前後俱作邵。是《晉書》訛。等為前軍, 由南廣顧校稿云:「《通鑑》作廣漢。」又批云:「此南廣郡也。見《南中志》。《通鑑》非。」入。又別遣任回子調顧校稿云:「任回之子名調也。任調, 後屢見。」由越嶲「入」。元豐本無入字, 但空一格。錢、劉、李、《函》本同。張、吳、何、王、浙、石本亦無入字, 但句連。廖本填入字, 不空格。今按:於文不當補入字。冬十月, 壽、黑至朱提。朱提太守董炳固城。寧州刺史尹奉遣建寧太守霍彪、大姓爨深等助炳。時壽已圍城, 欲逆拒之。黑曰:「料城中食少。霍彪等雖至, 齎糧不多。宜令人入城, 共消其穀。猶嫌其少, 何緣拒之?」彪等皆入城。城久不下, 壽欲急攻之。黑諫曰:「南廖本注云:「當有中字。「〔中〕道險,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險。張吳諸本作儉。俗好反亂, 宜必待其詐勇已困。但當日月制之, 全軍取勝, 謂不戰而勝。以求有錢寫及唐百川校字作其。他本皆作有。餘。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本皆作余。溷牢之物, 何足汲汲也。」壽必欲戰, 果不利。乃悉錢寫作率。以軍事任黑。
八年, 春正月, 炳、彪等出降。威震十三郡。三月, 刺史尹奉舉州委質。遷奉於蜀。壽領寧州。南夷初平, 威禁甚肅。後轉淩掠民。秋, 建寧「州」民毛衍、羅屯等反, 殺太守邵攀。柯太守謝恕舉郡元豐本作邵。為晉。壽〔討〕破之。
九年春, 分寧州置交州。以霍彪為寧州, 「建寧」上文已言深為建寧大姓。當衍。爨深為交州刺史。封壽建寧王。張駿使參軍傅穎、治中張淳遺雄書, 勸去尊號, 稱藩於晉。雄引見, 謂曰:「吾過為士大夫所推, 然本無心於帝王也。貴州將指張駿也。令行河、元豐本作何。沙, 顧校稿云:「河州、沙州也。」常所希冀。進思共為晉室元功之臣, 退思錢寫本作異。共為守藩之將, 掃除氛埃, 以康帝宇。而晉室「淩」〔陵〕舊各本作陵。廖本作淩。遲, 德聲不振。引領東望有年月矣。會獲來貺, 情鈞當讀如韻。闇至, 李本鈞作均。張、吳、何、王本作「情在闇室。」浙、石二本作「情鈞闇室。」廖同元豐、錢、劉、《函》本。有何已已。」穎、淳以為然。使聘相繼。巴郡告急, 云有東軍。劉、李本訛作君。雄曰:「吾常慮石勒跋扈, 侵逼瑯琊, 以為元豐本脫為字。耿耿。不圖乃能舉軍。使人欣然。」雄之雅談, 多如此類。三月, 壽還。夏六月癸亥, 雄「疾」病〔瘍〕依《晉書》改。卒, 時年六十一。偽謚曰武帝, 廟稱太宗。凡自立三十年。顧廣圻校稿云:「十下當有一字。雄以惠帝永興元年甲子自立。至成帝咸和九年甲午卒, 凡自立三十一年也。《晉書‧載記》云:「咸和八年, 雄生瘍於頭, 六日死。時年六十一。在位三十年。」未詳何據。宋人用《載記》校《華陽國志》, 此處必係其所誤改者也。不知雄卒之年, 《國志》在甲午, 《載記》在癸巳, 本有一年之差也。《通鑑》:九年六月丁卯, 雄卒。胡三省曰, 「《載記》在去年」, 得之矣。澗●校定。」廖本小注依此, 但改「未詳何據……誤改者也」二十四字為「者, 必有所出耳。李校刊此書, 轉依《載記》刪去一字」二十字。及「得之矣」句為「最為明晰」四字。今按:李雄稱王於永興元年(304)十月。稱帝於光熙元年(306)六月。卒於咸和九年甲午(334)六月。合稱王計, 僅三十年又四個月, 史舉成數, 非脫一字。《通鑑》繫雄咸和九年, 不誤。《晉書‧載記》正因誤解「三十年」推雄卒於癸巳, 乃誤, 不足據改也。冬十二月丙寅, 葬成都, 墓號安都陵也。
班劉李本作斑。字世文, 蕩第四子也。少見養於雄。年二舊脫。當補。說詳注釋。十六, 立為太子。好學愛士。每觀書傳, 謂其師友天水文夔、隴西董融等曰:「吾見周「景」〔靈〕按《國語》, 字當作靈。王太子晉、魏太子丕、吳太子「孫」登, 文章鑒識, 超然卓絕, 未不有慚色。何古人之難及乎!」進止周旋, 勤於咨問。但性輕躁, 失在田獵。甲子襲位。玝來奔喪, 勸遣雄子越還江陽, 而欲令期代己知北錢寫本訛作此。事。班以未葬, 不許。遣玝還涪。冬十月癸亥, 期、越殺班於臨次。并殺班仲兄領軍〔將軍〕依《通鑑》卷九十五補。都。弟玝奔晉。期偽謚班曰戾太子。壽追謚曰哀皇帝。子幽、顒, 為期所殺。班兄弟五人皆兵死, 四人無後。玝在晉, 歷巴郡、襄陽、宜都太守, 龍驤將軍。永和三年, 從征西, 於山陽戰死也。
期字世運, 雄第四子也。母冉, 賤。雄妻任養為子。少攻學問, 有容錢寫作客。觀。雄時, 令諸子各募合部曲, 多者纔得數百人, 而期獨得千餘人。為安東將軍。雄亡, 越自江陽來赴喪, 兄弟怏怏。既以班非雄所生, 又慮玝不利己, 與「兄」越密謀圖班。太史令韓約張、吳、何、王、浙、石本同《晉書》作豹。他舊本作約。上言:「宮室有陰元豐本作●。謀兵氣, 戒在親戚。」班不悟。遂因夜哭, 越殺班。期「自」立, 舊刻作「期自立」, 為句。茲改作「期立」屬下句。以越為相國, 與壽並錄尚書事。進壽大都督, 徙封漢王, 使討玝於涪。封越、建寧王。以仲兄霸為中領軍、鎮南;弟保鎮西、西夷校尉、汶山太守;從「兄」〔父〕舊本并作兄。茲改正。始征東, 代越;皆大將軍。玝走, 即拜壽梁州、知北事。
咸「熙」〔康〕廖本注云:「當作康。」元年, 春正月, 立妻閻氏為后, 下赦, 改元玉恆。秋, 以司隸錢寫本作穎。景騫為尚書令, 征南費黑為司隸, 班舅羅演為僕射。「舅」舊各本有。當衍。羅演與漢王相、天水上官澹謀襲期, 立班子幽。謀泄。殺廖本注此下云:「當有演字。」茲補。〔演〕、澹, 并「誅」班母羅、琀子礹、稚妻昝。
二年, 忌從子載多才藝, 託他事誅之。而霸、保皆暴病死。《晉書‧載記》作「不病而死」。於是大臣自疑, 骨肉不相親。而期志益廣, 忽慢父時張、吳、何、王、本無父時二字。元豐、錢、劉、《函》、廖本有。浙本剜補。公卿, 政刑失錯。措字通。
四年, 夏四月, 壽自涪還襲期, 假以誅越、蹇為言。越請散財募「民」〔士〕元豐以下舊本皆作士。廖本作民。格戰。期謂字當作意。壽不自薄, 不許。〔壽〕既誅越, , 初廢期為邛都縣公, 〔至〕於文當有至字。五月, 乃殺期, 「及」誅李始等, 「殺」〔及期〕舊本訛亂。茲訂正。兄弟十餘人。期死時, 年二十四。《十六國春秋》作「二十五」。謚曰幽「王」〔公〕。舊各本作王。茲依《十六國春秋》改正。
五年, 徙「其」〔期〕妻子劉本作丁。於越嶲。勢又使人就越嶲誅其子。
壽字武考, 有幹局, 愛尚學義, 志度少殊於諸子。雄奇之。自代父為將, 志在功名, 故東征南伐, 每有效劉、李、廖本作效。元豐與錢、張、吳、何諸本作效。事。雄疾病, 侍疾左右。左右侍臣元豐本重臣字。造雄顧命, 寄託於壽。期之殺班也, 李始初欲附壽, 圖共討期。壽不敢。始怒, 說期取壽。〔期〕憚李玝在北, 欲藉壽討之, 故不許。舊各本無不字。廖本依《通鑑》補。原本當有。壽既受漢封, 北伐玝, 告以去就利害, 假道。故玝得由巴順水東下吳。壽雖代劉、李本誤作伐。玝鎮涪, 歲終劉、李本作中。當入朝覲, 常自危嫌, 李本作慊。輒造漢中守將張才急書告方外寇警。咸康二年冬, 北入漢中, 破走司馬勳。壽見期、越兄弟十餘人, 年方壯大而手下有強兵, 懼不自全。數聘命高士巴西龔壯。壯雖不應, 恐見害, 不得已, 數見壽。時岷山崩, 江水竭, 壽緣劉向之言而惡之, 每謀壯以自安之術。壯之父及叔皆為特所殺, 欲假手報讎, 未有其由, 因說立事:「何如舍小從大, 以危易安。開國裂土, 長為諸侯。名高桓文, 勳流百代矣。」壽從之。因與長史略陽羅恆、劉本、《函海》作桓。《函海》注云:「原本作●, 避宋諱。」下同。巴西解思明共謀據成都為晉, 稱藩。會養弟攸從成都病還, 死道中。乃「陽」〔揚〕元豐本作揚。錢、劉、張、吳、何、《函》諸本作佯。廖本作陽。言越藥殺之。又詐造「姝」〔妹〕各舊本作妹。婿任調元豐本作謂。書, 言期、越當廢壽, 以惑群元豐本作郡。下同。下。群下信之。乃誓文武, 許賞城中資財。得數千人。此下舊本直連「南攻成都」句。茲補「四年四月」字。
〔四年, 四月〕, 依上《李期志》補。南攻成都。子勢為開門內應, 遂獲期、越。誅其宗族十餘人。兵入, 擄掠民家, 奸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奸,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姦。淫雄公主及李氏諸婦, 多所殘害。數日乃張、吳、何、王、浙、石本作迺。定。恆與思明及李奕、王利等勸壽稱鎮西將軍、益州牧、成都王, 以壯元豐本此作杜。下同。為長史, 告下。又勸令送期於晉。任調與司馬蔡興、侍中李豔及張烈等勸壽自立。壽亦生心, 遂背思明所陳之計, 稱漢皇帝。尊父驤曰獻帝, 母昝氏曰太后。下赦, 改元漢興。以恆為尚書令, 思明為廣漢太守, 任調鎮北、梁州、知東羌校尉, 廖本於知下注云:「當有北事二字。」又於校尉下注云:「當衍此二字。」茲不取, 仍舊。李奕鎮西、西夷校尉。更代諸郡及卿佐, 皆用宿人及己參佐。省交州, 以從子權為鎮南、南夷、寧州。於是成都諸李子弟, 無復秉兵馬形勢者, 雄時舊臣及六郡人, 皆斥廢也。秋七月, 李奕從兄乾, 與大臣合謀, 欲廢壽。壽懼, 使子廣與大臣盟要, 為兄弟。進李閎為征東、荊州, 移鎮巴郡。八月, 天連陰雨, 禾稼傷損, 百姓飢疫。草莽臣龔壯上封事曰:「臣聞陰德必有陽報。故于公理獄, 高門待封。伏惟獻皇帝寬仁厚惠, 宥罪甚眾。靈德洪洽, 誕鍾陛下。陛下天性忠篤, 受遺建節, 志齊周、霍, 誠貫神明。而志元豐本作至。他各本作志。緒違理, 顛覆顧命。管蔡既興, 讒諛滋蔓。大義滅親, 撥亂濟危。上指星辰, 昭告天地, 歃血盟眾, 舉國稱藩。天應人悅, 白魚登舟, 霆震助威, 烈風順義。神誠允暢, 日月光明。而論者未喻, 權時定制。淫雨氾濆, 垂向百日, 禾稼傷損。加之飢疫, 百姓愁望。或者天以監示陛下。又, 元豐本作反。他各本作又。前日元豐本無日字。他各本有。之舉, 止以救禍。陛下至心, 本無大圖。而今久不變, 天下之人, 誰復分明李本作盟。知陛下本心者哉?且玄宮之讖難知, 而盟誓顧違, 一旦疆場錢寫本、《函海》作埸, 從易當音邑。他各本均作場, 從昜。有急, 內外騷動。不可不深思長久之策, 永李本作求。為子孫之計也。愚謂宜遵前盟誓, 結援吳會, 以親天子。彼必崇重, 封國歷世。雖降階一等, 永為靈當讀如令。德。宗廟相承, 《函海》作丞。福祉無窮。君臣銘勳於上, 生民寧息於下, 通天下之高理, 弘信慎之美義, 元豐本倒, 作「義美」。垂拱南面, 歌詩興禮, 上與彭、韋爭美, 下與齊、晉抗德, 豈不休哉!論者或言:「二劉、李本作一。州人附晉必榮, 六郡人事之不便。」昔豫州入蜀, 荊、楚人貴。公孫述時, 流民元豐本無民字。康濟, 及漢征蜀, 殘民太半。鍾鄧之役, 放兵大掠, 誰復別楚、蜀者乎?論者或不達安固之基, 惜其名位。在昔諸侯, 自有卿相, 司徒、司空, 宋、魯皆然。及漢, 藩王亦有丞相。今義歸彼, 但當崇重, 豈當減削。昔劉氏郡守令長方仕州郡者, 國亡主易故也。今日義舉, 主榮臣賴, 寧可同日而論也?當讀如耶。論者又謂, 臣當為法正。陛下覆臣如天, 養臣如地, 恣臣所安。至於名榮, 漢、晉不處, 臣復何為當侔法正?論者或言:晉家必責質任, 及徵兵伐胡, 何以應之?案晉不煩尺兵, 一國來附, 威卷四海, 廣地萬里, 何任之責?胡之在北, 亦此之憂。今平居有東北之虞, 縱令徵兵, 但援漢川, 猶差二門耳。臣託附深重, 忘疲病之穢。實感殊遇, 冀以微言少補明時。常懼殞歿, 不寫愚心, 辜負恩顧。謹進悾悾, 伏願罪戮。」壽不悅, 然拘前言, 祕藏之。九月, 僕射任顏, 雄妻弟也, 謀反, 誅。并殺雄子豹等。元豐本與廖本作豹。他各本并作約。
五年, 春二月, 晉將伐巴郡, 獲李閎。閎, 恭子也。初, 壽許自牛鞞以東土斷與閎, 執政者以為不可, 乃止。復不益兵, 故覆沒。閎弟元豐本作地。豔以是怨故, 與朝右有隙。是時, 壽疾病。恆、思明等復議奉晉計。尋巴郡破。壽以為附晉, 晉當以兵威, 故不能自斷。遂輟計。三月, 拜李奕鎮東, 原省將軍字。代閎。夏, 建寧太守孟彥率州人縛寧州刺史霍彪於晉, 舉建寧為晉。遣右將軍李位都討之。時權在越嶲。秋, 又遣尚書廣漢李攄張、吳、何、王、浙本此誤作擴。下仍作攄。為御史, 入南中。攄祖毅, 晉故寧州刺史, 以向與南人有舊, 故遣之。攄從兄演, 自越嶲上書, 勸壽歸正返本, 釋帝稱王。壽怒, 殺之。
〔六年, 三月, 李位都克建寧。〕依《晉書‧成帝紀》補。〔李閎自建康奔於石虎。壽遣散騎常侍王嘏、中常侍王廣聘趙請閎。虎報書, 約分天下。壽大悅。乃大修船艦, 繕甲兵, 備餱糧。夏六月, 壽下書伐吳, 以尚書令馬當為六軍都督, 假節鉞〕, 車騎將軍王韜為參軍。元豐以來各本并有舊注云:「右, 車騎將軍王韜為參軍九字, 前後文不相屬, 不知記何事也。今仍舊本存此九字於後以待攷。」(李本在書頭)今按《李壽載記》, 蓋壽下詔親征時所授官也。補上文二十一字自明。顧廣圻校稿批此下「晉康帝建元」字上云:「自此盡封歸義侯, 非元文。」蓋此下舊文與上注, 皆宋人整補文字。有篇末按語可證。原所整補失於疏略, 與序例語不相稱。茲更依《晉‧載記》與《通鑑》及《十六國春秋鈔》本補之。〔九月, 大閱軍士七萬餘人, 舟師集成都, 鼓譟盈江, 壽登城觀之。從臣咸諫。龔壯書曰:「陛下與胡通, 孰若與晉通。胡, 豺狼國也。設晉既滅, 不得不北面事之。若與之爭天下, 則強弱勢異。此虞虢之成範, 已然之明戒。願陛下熟慮之。」壽乃止。閎從鄴還, 盛稱石虎威彊, 鄴中殷實, 宮觀美麗。言虎虐用刑法, 故能控制邦域。壽心欣慕, 乃徙旁郡戶三丁以上實成都。興尚方御府, 發州郡工巧以充之。廣修宮室。引水入城。治器玩, 務於奢侈。人有小過輒殺, 以立威。左僕射蔡興切諫, 壽以為誹謗, 誅之。右僕射李嶷數直言, 託他罪下獄, 殺之。依《晉‧載記》, 參用《通鑑》文補。李奕征牂柯, 不克。糧盡, 引還。〕依《晉書‧載記》補。
〔七年, 以太子勢領大將軍、錄尚書事。〕
「晉康帝」建元元年, 〔分南中六郡置漢州。〕疑此句為《常志》原有, 茲依《晉書》與《十六國春秋鈔》文補, 詳見注釋。〔夏四月, 壽寢疾。〕依《十六國春秋鈔》補。〔晉將周撫、曹據襲江陽。〕依《晉書‧帝紀》補。〔八月〕, 壽卒。〔年四十四〕。勢立, 〔謚曰昭文皇帝, 廟號中宗。葬安昌陵。〕依《十六國春秋鈔》, 參《晉書‧載記》補。
〔勢字子仁, 壽之長子, 李鳳女所生也。〕依《晉書‧載記》補。〔身長七尺九寸, 腰帶十四圍, 善於俯仰, 時人異之。〕用《十六國春秋鈔》文補。〔壽封漢王, 立為世子, 拜翊軍將軍。壽稱帝, 立為太子。至是即位, 大赦。〕割《李勢載記》文補。
〔建元二年正月, 勢〕改元太和, 四字舊本有。〔尊母閻為皇太后, 立妻季氏〕《晉書‧載記》作李氏。《通鑑》同。〔為皇后。〕依《十六國春秋鈔》參《通鑑》文補。太史令韓皓上言:「熒惑守心, 乃宗廟不脩之譴。」勢乃更命祀成始祖、太宗, 皆謂之漢。上三十二字, 宋槧舊有。
勢〔之〕弟大將軍廣, 以勢無子, 求為太弟。勢不許。馬當、解思明固請《晉‧載記》作勸。許之。勢疑與廣有謀, 收當、思明, 斬之, 〔夷三族。遣太保李奕襲廣於涪城, 貶廣為臨邛侯〕。廣自殺。思明被收, 歎曰:「國之不亡, 以我數人在也。今其殆矣。」思明有智略, 敢諫諍;馬當素得人心, 及其死, 士民無不哀之。上文宋舊槧有。《通鑑》文同。
〔二年〕, 依《通鑑》補年。冬, 李奕自晉壽舉兵反, 〔蜀人多從之, 眾至數萬。勢登城拒戰。奕〕以上用《通鑑》文補。單騎突門, 門者射殺〔之〕。宋槧舊本無之字。《晉載記》與《通鑑》作「射而殺之」。眾〔乃〕潰〔散〕。舊本作「眾潰」。茲依《晉書‧載記》補乃、散二字。勢大赦境內, 改年嘉寧。勢驕淫, 不卹國事。〔多居禁中, 罕接公卿, 疏忌舊臣, 信任左右, 讒諂並進, 刑罰苛濫, 由是〕中外離心。原有字同《通鑑》文。奪二十六字。茲補足。蜀土無獠, 舊本小注云:「魯皓切。西南夷別族。」自元豐本以下各本皆有。《晉書‧載記》作:「初, 蜀土無獠。」《通鑑》卷九十七作:「蜀土先無獠。」至元豐、錢、劉、李、《函》、廖本有, 張、吳諸本脫。是始從山出, 自巴《通鑑》有西字。至犍為、梓潼, 布滿《晉書》作在。《通鑑》作滿。山谷, 〔十餘萬落, 不可禁制, 〕依《晉書》補八字。《通鑑》同有。大為民患。加以飢饉, 境內蕭條。《晉‧載記》文略同。無「加以飢饉」等八字。《通鑑》有, 末句作:「四境之內, 遂至蕭條。」
三年, 春二月, 桓溫伐蜀。軍至青衣。勢大發兵, 遣〔叔父右衛將軍福, 從兄鎮南將軍權, 前將軍〕依《通鑑》文補。昝堅等將之, 此下各舊本有小注云:「昝, 子感切, 姓也。」各舊本文同《通鑑》, 奪十七字, 茲補足。自山陽趣合水。諸將欲設伏《通鑑》此下有於字。江南, 以待晉兵。《晉載記》作:「溫從步道而上。諸將皆欲設伏於江南以待王師。」昝堅不從, 引兵自江北鴛鴦碕渡向犍為。舊小註:「碕, 渠羈切, 曲岸曰碕。」各本俱有。溫自將步卒元豐本作涉率。直指成都。〔進遇李權, 三戰三捷。李位都詣溫降。〕依《通鑑》補。昝堅元豐本脫堅字。至犍為, 乃知與溫異道, , 自沙頭津濟。比元豐、錢、劉、張、吳、王、浙、石本作北。何、李、《函海》與廖本依《通鑑》改作比。至, 溫已軍於成都之十里陌。堅眾自潰。〔三月, 〕依《十六國春秋鈔》補。勢悉眾出戰於笮橋。舊校註云「笮音昨」。〔溫大破之, 追至城下, 〕依《通鑑》補。〔縱火燒大城諸門。勢眾惶懼, 無復固志。〕用《十六國春秋鈔》文補。《晉書》與《通鑑》亦有。中書監王嘏、散騎常侍常璩勸勢降。勢〔以問侍中馮孚。孚言:「昔吳漢征蜀, 盡誅公孫氏。今晉下書, 不赦諸李。雖降, 恐無全理。」〕用《晉‧載記》文補。乃夜開東門, 〔與昝堅〕走。〔溫入成都, 引漢司空譙獻之、散騎常侍常璩等為參軍, 舉賢旌善, 蜀人悅之。〕用《通鑑》文, 參《晉書》卷七十八增「散騎常侍常璩」六字。原傳尚有「勢尚書僕射王誓、中書監王瑜、鎮東將軍鄧定」等人, 因後皆叛晉, 故不收補。〔勢〕至葭萌, 使散騎常侍王幼送降文於溫。十五字舊本有。《通鑑》文同。〔尋輿櫬面縛軍門。溫解縛焚櫬, 送勢及叔父福〕用《十六國春秋鈔》文。載記誤作弟福。〔從兄權, 親族十餘人於建康。〕用《載記》文續補。勢至建康, 封歸義侯。此下, 廖本小注云:「按, 上文晉康帝建元元年壽卒起, 至此, 乃李所續《勢志》, 非道將之舊也。今亦不更削去。」今按, 其文元豐本已有, 非李所續也。〔升平五年卒。〕此用《十六國春秋鈔》文補。
〔桓溫停蜀三旬, 漢尚書僕射王誓、鎮東將軍鄧定、平南將軍王潤等既降復叛, 溫擊走之。振旅還江陵, 留益州刺史周撫鎮彭模。鄧定、隗文等復據成都。秋七月, 立故國師范賢子賁為帝。〕
〔五年夏四月, 撫與龍驤將軍朱燾擊破賁, 獲之, 益州平。〕
李氏自起事至亡, 六世, 顧廣圻校稿云:「特、雄、班、期、壽、勢六世也。」四十七年正, 僭號四十三年。顧稿又云:「三當作二。自惠帝光熙元年丙寅雄稱皇帝至穆帝永和三年丁未勢降, 正僭號四十二年也。又上自惠帝永寧元年特起事, 歲在辛酉, 四十七年也。澗蘋校定。」又有批云:「《載記》云:始李特以太安元年起兵, 至此六世, 凡四十六年。不數辛酉, 故少一年。」廖本採其文入注。不錄後批三十字。茲仍舊文不改。說詳注釋。蜀中亦有怪異:期時, 有狗豕交, 木冬「華」〔榮〕。廖本作華, 他各本俱作榮。勢時, 涪陵民樂氏婦頭上生角, 長二寸, 凡三元豐本作二。截之。又有民馬氏婦, 妊身, 「而」〔兒〕舊本作兒。廖本作而。脅元豐本作協。下生, 其母無恙, 兒亦長育。有馬生駒一頭, 二張、吳諸本作兩。身相著, 六當作四。耳, 一牡一牝。又有天雨血於江南, 數畝許。李漢家舂米, 自臼中跳出。遽歛張、吳諸本作遂。於箕中, 又跳出。寫於簟中, 又跳出。有猿居鳥巢, 至城下。地仍震, 又連生毛。其天譴不能詳也。
譔曰:元豐、《函海》與浙本作「讚曰」。特流乘釁險害。雄能推亡固存。遭皇極不建,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建。張、吳、何諸本作見。遇元豐本作過。其時與。讀如歟。期倡為禍階, 而壽、勢終之。《詩》所謂「亂離瘼矣, 爰元豐、錢、劉、李、《函》、廖、浙本作爰。張、吳、何、王、石本作奚。顧觀光云:「原作奚。蓋妄人依俗本《毛詩》改。」其適歸」者也。長老傳譙周讖曰:「廣漢城錢、《函》二本無城字。北有大賊, 曰流曰特攻難得。歲在玄宮元豐本作「丑宮」, 他各本俱作「玄宮」, 清刻本避諱作元。自相賊。」終如其記。元豐本作計。先識預睹, 何異「古」〔聖〕人乎?歷觀前世偽僭之徒, 縱毒虔劉, 未有如茲。元豐本作此。他各本作茲。李所改也。每惟「殷」〔野〕字當作野, 舊校誤改作殷。說詳注釋。人《丘墟》之嘆, 賈生《過秦》之論, 亡國破家, 其監不遠矣。

〔附舊校跋語〕舊各本有舊校跋語六行, 百零六字, 除廖本作小注外, 他各本皆較正文低一格, 用大字鐫出。其文各本頗異, 茲仍其式寫正。并予校注。按, 何、王、盧、石本作「張佳胤曰」。常璩《華陽國志目錄》、第九卷何、王、盧、石本無此三字。及《序志》, 皆云:「述此字當衍。《李特雄期壽勢志》。」則「先」〔勢〕元豐、錢、劉、李、《函》、浙本皆作勢。張、吳、何、王、盧、石本與廖本作先。固有志也。今諸本皆無之。意其廖本作其, 錢氏等本作者。傳寫脫漏, 因循不錄, 遂失之爾。今本諸《通鑑》所述, 參以《載記》所書, 續成《勢志》, 用補其闕, 以俟後之博洽君子云。又, 史載散騎常侍常璩實勸勢降桓溫, 璩必作《志》者。因續記此「云」。元豐本無云字。錢、劉、張、吳以下各本俱有, 蓋李因上文結語有云字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