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國志卷十.先賢士女總讚一至六》

《華陽國志卷十.先賢士女總讚》
先賢士女總讚論(舊各本標目同。祇六字。並一般習呼為《先賢志》。茲據《序志》補論字。)
含和誕氣, 人倫資生。必有賢彥, 為人經紀, 宣德達教, 博化篤俗。故太上立德, 其次立功, 其次立言。品物煥炳, 彝倫攸敘也。益梁, 爰在前代, 則夏勳配天, 而彭祖體地。及至周世, 韓張本作朝。服將命, 蔓子忠堅。然顯者猶鮮。豈此下當有惟字。原省。國史簡闕, 亦將分以秦楚, 希預華同。自漢興以來, 迄乎魏晉, 多士克生, 髦俊蓋世。愷元之疇, 感於帝思。於是璽書交馳於斜谷之南, 束帛戔戔於梁益之鄉。或迺龍飛紫閣, 允陟璿璣。亦有盤錢、劉、李、《函》作磐。桓利居, 經「論」綸廖本與顧觀光記作論。錢、張、劉、李、《函》本同《蜀志》作綸。皓素。其耽懷道術, 服膺六藝, 弓錢本作空位。劉、李、《函海》本作翹。《函海》註雲:「翹字原本闕, 劉、李本有。」張本、廖本與顧觀光記並作弓。車之招, 旃旌之命, 徵名聘德, 忠臣孝子, 烈士賢女, 高劭足以振玄風, 貞淑可以方蘋蘩者, 奕世載美。是以四方述作, 來世志士, 莫不仰高軌以咨詠, 憲洪猷而儀則;擅名八區, 為世師表矣。故《耆舊》之篇, 較美《史》、《漢》。而今志, 州部區別, 未張本作殊。可總而言之。用敢撰約其善, 為之錢寫本脫之字。述讚。因自注解。甄其洪伐, 尋事釋義, 略可以知其前言往行矣。張本此下有「蜀、廣漢、犍為、漢中、梓潼五郡士女二百零三人題」及讚文;如《後賢志》例, 較他本多三百四十五行。詳注釋。
「蜀都士女」「都」, 錢、劉、張、李、《函》本作郡。此題, 常氏原著所必無。乃傳鈔所加。
「嚴」〔莊〕錢、張、《函》、廖、浙剜補本作嚴。劉、李本作莊。下同。平恬泊, 皓然沈冥。此上讚莊君平, 八字, 原為正文, 大字。此下, 為本注, 原雙行小字。茲依宋槧進為大字。下各目同。「嚴」〔莊〕遵, 字君平, 成都人也。雅性澹泊, 學業加妙。專精《大易》, 耽於《老》《莊》。常蔔筮於市, 假蓍龜以教。與人子蔔, 教以孝。與人弟卜, 教以悌。與人臣此臣, 指奴僕、隸從與官屬、吏役之屬。蔔, 教以忠。於是風移俗易, 上下茲和。日閱「人」錢、劉、李、《函》本無人字。廖、浙與顧觀光本有。茲刪。閱, 治事之數也。得百錢, 則閉肆下簾。授《老》《莊》, 著《指歸》, 著《老莊指歸》。省老莊二字。為「道書」之宗。楊廖本作楊, 下同。他各本作揚。雄少師之, 稱其德。指《法言‧問明篇》。贊蜀莊文。詳在注釋。杜陵李強為益州刺史, 謂雄曰:「吾真得君平矣。」雄曰:「君但可見, 不能屈也。」謂不可能引為從事、掾屬。強以為不然。至州, 脩禮交遵。遵見之。強服其清高, 而不敢屈也。嘆曰:「楊子雲真知人也。」年九十卒。雄稱之曰:「不慕夷, 即由矣。明本《法言》作:「不募由, 即夷矣。」謂許由與伯夷也。不作苟見, 不治苟得, 久幽而不改其操, 雖隨今《法言》訛作隋。和何以加諸。」上一百九十三字, 原作小字夾注。上承讚文。宋以來刻本進為大字, 空格續讚語下, 低一格排。下同。讚文長短並頂格。茲改讚文低格, 仍進注文大字, 空格續讚語。以下各條同式。
仲元抑抑, 邦家儀形。形, 讀如型。李弘, 字仲元, 成都人。少讀《五經》, 不為章句。處陋巷, 淬勵金石之志。威儀容止, 邦家師之。以德行為郡功曹, 一月而去。子贅, 以見辱殺人。太守曰:「賢者之子必不殺人。」放之。今按:太守欲弘自證其罪也。贅自以枉語家人。弘遣亡命。太守怒, 讓弘。弘對曰:「贅為殺人之賊。明府私弘枉法。君子不誘而誅也。石碏殺厚, 《春秋》譏之。孔子稱父子相隱, 直在其中。弘實遣贅。」太守無以詰也。州命從事。常以公正, 諫爭為志。楊子雲稱之曰:「李仲元為人也, 不屈其志, 《法言》作意。不累其身。不夷不惠, 可否之閒。見其貌者, 肅如也。觀其行者, 穆如也。聞其言者, 愀如也。非正不言。非正不行。非正不聽。吾先師之所畏。」《法言‧淵騫篇》文。詳注釋。
子雲玄達, 煥乎弘聖。楊錢寫本作揚。雄, 字子雲, 成都人也。少貧, 好道。家無擔《漢書》卷八十七引雄《法言‧自序》文作儋。石之儲, 十金之費, 雄《自序》文作:「家產不過十金。」而錢寫本無而字。晏如也。好學, 不為章句。初慕司馬相如綺麗之文, 多作詞賦。車騎將軍王音, 成帝叔舅也, 召為門下史。薦待詔。上《甘泉》、《羽獵賦》, 遷侍郎, 給事黃門。雄既升秘閣, 以為:「辭賦可尚, 則賈誼升堂, 相如入室。武帝讀《大人賦》, 飄飄劉本作●。然有淩錢、劉、李、《函》本俱作淩。雲之志;不足以諷諫。」乃輟其業。以經莫大於《易》, 故則而作《太玄》。傳莫大於《論語》, 故作《法言》。史莫善於《蒼頡》, 故作《訓纂》。箴諫張本無諫字。莫美於《虞箴》, 故作《州箴》。錢寫本無此上十一字。賦莫弘於《離騷》, 故反屈原而廣之。典莫正於《爾雅》, 故作《方言》。初與劉歆、王莽、董賢同官, 並至三公, 雄歷三帝, 獨不易官。年七十一卒。自劉向父子、桓譚等深敬服之。其玄淵源懿, 錢、劉、《函》、浙本作「玄源淵懿」。此依廖本。按文當作「淵深源懿」。後世大儒張衡、崔子玉、宋仲子、王子雍皆為注解。吳郡陸公紀尤善於玄, 稱雄聖人。雄子神童烏, 七歲預雄《玄》文。年九歲而卒。
林生清寂, 莫得而名。林閭, 字公孺, 臨邛人也。善古學。古者, 天子有輶車之使, 自漢興以來, 劉向之徒但聞其官, 不詳其職。「職」廖本衍。他本無。惟閭與「嚴」〔莊〕君平知之, 曰:「此使考八方之風雅, 通九州之異同, 主海內之音韻, 使人主居高堂知天下風俗也。」揚雄聞而師之, 因此作《方言》。閭隱遯, 世莫聞也。
氾鄉忠貞, 社稷是經。進賢為國, 稽考錢、劉、李、《函》作攷。典刑。型義通。愛莫助之, 身殞朝傾。何武, 字君公, 郫人也。初以對策甲科, 為郎。歷揚、兗州刺史, 司隸校尉, 京兆尹, 清河、楚、沛太守, 廷尉, 御史大夫。成帝初具三公, 拜大司空, 封汜鄉侯。為人忠厚公正, 推賢進士。在楚致兩龔;在沛厚兩唐;臨司隸, 致茂林何並;居公位, 進辛慶忌;皆世名賢。臨州郡, 雖無赫赫之名, 及去, 民思之。才雖不及丞相薛宣、翟方進, 而正直過之。哀帝即位, 以朱博、趙玄為公卿, 用事, 免官。諫大夫鮑子都亟言訟之。丞相王嘉亦以為慨。帝復徵武為御史大夫, 徙前將軍。時大司馬新都侯王莽避帝外家丁, 傅氏遜位, 亦以列侯見徵。哀帝詔博舉太常, 莽從武求舉。武以莽奸人之雄, 不許。哀帝崩, 王太皇太后, 莽姑也, 即日引莽入, 收大司馬董賢印綬, 詔舉大司馬。丞相孔光等逼王氏, 皆舉莽。武與左將軍公孫祿謀曰:「莽五父世朝, 權傾人主, 必危劉氏。」乃舉祿。祿亦舉武。太后不從, 用莽為大司馬。莽諷有司劾奏, 皆免。武就國。後莽浸錢、劉、李、《函》、浙本作寖。此從廖本。盛, 遂為宰衡、安漢公。欲圖篡漢, 憚武與其叔紅陽侯王立不從, 元始三年, 因呂寬、吳章事, 檻車徵武。武自殺。眾鹹冤之。莽欲厭眾心, 謚武曰刺侯。子況嗣。平帝崩, 莽因居攝。後僭王廖本注雲:「當作真。」位。
叔文播教, 變《風》為《雅》。道洽化遷, 我實西魯。張寬, 字叔文, 成都人也。蜀承秦後, 質文刻野。太守文翁遣寬詣博士。東受《七經》, 還以教授。於是蜀學比於齊魯。巴、漢亦化之。景帝嘉之, 命天下郡國皆立文學。由翁唱其教, 蜀為之始也。寬從武帝郊甘泉、泰畤, 過橋, 見一女子裸浴川中, 乳長七尺, 曰:「知我者帝後七車。」適得寬車。對曰:「天有星主祠祀, 不齊潔, 則作女令見。」帝感寤, 以為揚州刺史。復別蛇莽之妖。世稱雲七車張。作《春秋章句》十五萬言。
長卿彬彬, 文為世矩。司馬相如, 字長卿, 成都人也。遊京師。善屬文。著《子虛賦》而不自名, 武帝見而錢寫本脫而字。善之, 曰:「吾獨不得與此人同世。」楊得意對曰:「臣邑子司馬相如所作也。」召見相如, 相如又作《上林賦》。帝悅, 以為郎。又上《大人賦》以風諫, 制《封禪書》, 為漢辭宗。官至中郎將。世之作辭賦者, 自楊《函海》本作揚。雄之徒鹹則之。
王錢、《函》、廖、浙本與顧觀光本並作王。劉、李本作子。當作王。淵豔麗, 蔚若華圃。王褒, 錢寫作, 他處同。字子淵, 資中屬犍為郡。人也。以高才文藻侍宣帝。初為〔益州刺史〕依《漢書‧褒傳》補。王襄作《樂職錢寫訛賦。中和頌》。本傳作《中和樂職宣佈詩》, 顏師古注曰:「中和者, 言政治和平也。樂職者, 言百官各得其職也。宣佈者, 風化普洽, 無所不被。」宣帝「時」〔徵之。上《聖主得賢臣頌》。〕依《褒傳》補。又上《甘泉》、《洞簫賦》。帝善之, 令宮人誦之。為諫大夫, 卒。
子山翰藻, 遺篇有「厚」〔序。〕廖本注雲:「當作序」。今按:厚古文與序字易混。楊序, 《後漢書》亦訛作厚。序, 「敘陳書旨」。有序, 謂有人為之作注, 如《書序》、《詩序》也。楊終, 字子山, 成都人也。年十三, 已能作《雷賦》, 通屈原《七諫》章。「後坐太守, 徙邊, 作《孤憤詩》」。按「徙邊」謂謫徙北地, 見《後漢書》。又此十字當後移。明帝時, 與班固、賈逵並為校書郎, 刪《太史公書》為十餘萬言。作《生民詩》。〔後坐太守徙邊, 作《孤憤詩》。〕上十字當移在此。〔章帝東巡〕據《後漢書》補。又上《符瑞詩》十五章。制《封禪書》。〔免還鄉里。〕依《後漢書》補。著《〔春秋〕廖本注雲:「當有春秋二字, 見《後漢書》。」外傳》十二卷, 《章句》十五萬言, 皆傳於世者。
少遷猛毅, 垂勳三邦。陳立, 字少遷, 臨邛人也。成帝時, 柯李本作。有亂, 〔大〕依《漢書‧西南夷傳》補。將軍王鳳薦立為太守, 克平禍亂。徙守巴郡, 秩中二千石, 治有張本有作行。尤異。又徙天水太守, 為天下最, 天子賜黃金四十斤。錢寫作「觔」。入為左〔曹〕衛〔將軍〕、護軍〔都尉。〕《函海》注雲:「李本作護衛, 此改正。」茲並依《漢書》補五字。
世公賦政, 祥瑞來同。王阜, 字世公, 成都人也。太守「弟」〔第〕五倫察舉孝廉, 為重泉令, 有鸞鳥集於文學十餘日。遷益州太守, 神馬出滇池河, 甘露降, 白烏見, 民懷之如父母。
猗歟文父, 叡發幼童。德澹讀如贍。會稽, 道崇辟雍。張霸, 字伯饒, 謚曰文父, 成都人也。年數歲, 以已字通。知禮義。「諸生孫林、劉固、段著等宗之, 移家其宇下。」十六字當下移。啟母, 求就師學。母憐其稚。對曰:「饒能。」張本有小注七字雲:「《漢傳》雲:我饒為之。」故字伯饒也。〔治《嚴氏春秋》。〕依《范史‧霸傳》補。〔諸生孫林、劉固、段著等宗之, 移家其宇下。〕依《范史》移。為會稽太守, 撥亂興治。立文學, 學徒以千數, 風教大行, 道路但聞誦聲。百姓歌詠之。致達名士顧奉、公孫松、畢海、胡母官、萬虞先、王演、李根皆至大位。在郡十年, 以有道徵拜議郎。遷侍中。遂授霸五更, 尊禮於文廖本注雲:「當作大。」學。年老卒, 葬河南。張本此下尚有「梁縣」二大字, 及「按《後漢書》霸子楷、孫陵、玄, 各有傳」十三小字注。
少府委, 劉、李本作迡。錢、《函》本作遲。廖與顧觀光本作。作卿作師。趙典, 字仲經, 成都人也。太尉戒「孫」〔子〕《函海》注雲:「惠校改子。」廖本注雲「當作子」。茲依《後漢書》改。也。與潁川李膺等並號八俊。三為侍中, 自樂, 依《範書‧典傳》當作:「一為侍中, 五居卿位, 隱約自樂。」祿俸施貧。方授國師, 未拜, 病卒。張本有小注雲:「按《東漢‧典傳》, 典為戒子。《謝承書》:典為戒私子。」
何、楊研神, 貫奧入微。何英, 字叔俊, 郫人也。楊由, 字哀侯, 成都人也。二子學通經、緯。
英著《漢德春秋》十五卷。孫汶, 字景由, 亦深學;初徵, 上日食, 蝕字通。盜賊起, 有效, 為謁者;京師旱, 請雨, 即澍。遷犍為屬國。著《世務論》三十篇, 卒。楊由為太守廉範文學, 範稱能治。由言:「當有劉、李本作存。賊發。」頃之, 廣柔羌反, 寇殺長姚超。鄉人冷豐齎酒侯之, 值劉、李本作傎。客未內, 讀如納。字當從入。由為知其多少。又言:「人當致果, 其色赤黃。」果有送甘橘者。大將軍竇憲從太守索《雲氣圖》, 由諫莫與, 尋憲受誅。其明如此。著書十篇而卒。
司農劉本作司徒。明允, 國憲是維。任昉, 字文始, 成都人也。初為葉令, 治奸賊七十餘人。遷梁相, 尚書令。清身檢下。大將軍梁冀憚之。出為魏郡, 徙平原, 歲出租稅百萬。冀誅, 復入為尚書令, 司隸校尉, 遷大司農, 卒。弟愷, 徐州刺史, 亦有治名。昉父循, 字伯度, 為長沙太守, 得其父, 時為五官, 事在精通也。
翁君美秀, 牧「後」〔後〕舊作後。廖本注雲:「當作後。」今按:宋刻古籍中, 多有訛後為後者。寤機。何霸, 字翁君, 司空武兄也。為郡戶曹。刺史王尊將之官, 移諸郡不得遣迎。太守唯。霸白宜往。太守遣霸。尊大怒。霸對曰:「太守遣霸, 非脩敬也, 以去京師久, 遲知朝廷起居耳。」尊遽下車, 持節對之。因奇霸容止, 辟為別駕。舉秀才, 為屬國中郎將。
弟〔顯, 〕舊本原脫顯字, 作空位。舊校小注有「闕名」二字。張本無, 作「弟顯」。廖本注雲:「按當作顯, 見《目錄》。舊校失考也。」潁川太守。兄弟五人皆有名。
伯騫推賢, 求善如飢。柳宗, 字伯騫, 成都人也。初結九友共學, 號九子。及為州郡右職, 務在進賢。拔致求次方、張叔遼、王仲曾、殷智孫等, 終至牧守。州里為諺曰:「得黃金一笥, 不如為伯騫所識。」舉茂才, 為〔美〕陽「夏太守」〔令。〕原作「陽夏太守」。按《漢志》, 無陽夏郡。廖本注雲:「當依《目錄》作美陽令。」茲改。
文侯顒卬, 音昂。李本誤作仰。極位台衡。文侯按:此稱其謚也。《後漢書‧趙典傳》:「父戒, 為太尉。桓帝立, 以定策, 封廚亭侯。」趙戒, 字志伯, 少府典「祖」〔父〕《後漢書》引《謝承書》曰:「典, 太尉戒之叔子也。」舊刻各本作祖。當依上改文作父。也。父定, 趙戒之父, 典之祖也。以遊俠稱。戒, 順、桓帝之世歷司徒, 太尉, 登特進。屢居公輔, 免憂患於錢寫本無此於字。無劉本作。妄之世。告歸於蜀, 薨家。錢寫本無家字。唐百川校箋雲:「二字無。」
太尉頡頏, 志振頹綱。趙謙, 字彥信, 戒孫也。歷位卿尹, 初平元年, 為太尉。時董卓秉政, 欲遷天子長安。謙與司空荀爽固諫, 卓不聽;以為車騎將軍, 奉大駕西幸, 封洛亭侯。拜司隸校尉。忤卓指免。討白波賊有功, 封〔郫〕廖本注雲:「當有郫字。」侯, 進司徒。免, 拜尚書令, 太僕。三年薨, 謚曰忠侯。
司徒繼踵, 僶俛權橫。《函海》、王、李、何等本作衡。趙溫, 字子柔, 謙弟。以侍中與此下廖本注雲:「當有大駕二字。」〔帝〕同輦西遷, 封江南亭侯。兄亡。初平四年拜司空。未期, 進司徒, 當世榮之。時車騎將軍李傕與董承、張濟等爭權, 數遷移天子。溫以書切責於傕。天子聞, 為錢寫本無為字。寒心。尋曹公入, 徙天子都許, 政出諸侯, 禮待溫, 居公位十五年。建安十三年薨。張本無薨字, 移讚文, 逕以年字連下條董卓字。
猶操道柄, 董、李是讓。原當以此與趙謙、趙溫兩讚銜接。舊刻隨注隔斷。茲從其式。讓, 責也。張本移讚, 並刪此三字。董卓、李傕凶擅, 謙、溫幹張本作平。之。初, 文侯與李固、胡廣議立清河王蒜, 而〔梁〕各本舊無梁字, 當有。冀欲立蠡吾侯。「趙」戒脅而從之, 使李固枉死。君子以為, 卓、傕之惡, 甚於梁冀。謙摩卓之牙, 溫弄傕之爪, 雖逼權勢, 以道陳訓, 賢其祖遠矣。
侍中授命, 分節亦當讀如以。彰。常洽, 字茂尼, 江原人也。自荊州刺史遷京兆尹, 侍中, 長水校尉。以兵衛大駕西幸。傕等作難, 常侍衛天子張本無天子二字, 改作守字。左右。為傕所煞。錢、廖本作煞。張、劉、李、浙本與顧觀光校勘本作殺。下同。
蠻夷猾擾, 倡亂南, 錢、張、劉、李、《函》本作疆。廖、浙、顧觀光本作。子恭要傳, 醜穢於攘。楊竦, 字子恭, 成都人也。「永」〔元〕廖本注:「當作元。」茲改。初中, 越嶲、永昌夷反, 殘破郡縣, 眾十萬餘。刺史張喬以竦勇猛, 授從事, 任平南中。竦先以詔書告喻。不服, 乃加誅。煞虜三萬餘人, 獲生口千五百人, 財物四千萬。降夷三十六種。舉正奸濁長吏九十人, 黃綬六十人, 南中清平。會被傷, 卒。喬舉州弔贈。列畫東觀。
伯春、孟元, 匡正時君。張充, 字伯春, 李●, 張本作幾。下同。字孟元, 江原人也。充為治中從事。時刺史恃豪, 每見從事, 布席地坐, 己自安高床上。充入閤, 不肯進。刺史寤, 乃更禮從事。刺史辟公孫特、按, 謂「趙特」。時惟趙氏有公。大姓犍為李威、橋稚充曹, ……舊校小注雲「闕事節」。今按原有脫也。充事脫下文。●事脫上文。《耆舊傳》久佚, 無可查補。……時有水, 錢寫本與顧觀光文作災。劉、李、《函》、廖、浙本作。下同。倫謂蜀郡太守第五倫。受刺史指, 以漢中鬥平, 不足表聞。●固爭之。●言當以表聞。〔不聽〕。後刺史至, 與倫不平, 求郡短, 劾倫不言水。●對以「詔書:上異不得由州。」倫遷司空, 辟●掾。此下舊校小注雲:「●, 居希切。《說文》:微也, 殆也。●古字, 今作幾。」各本皆有。李本在書頭。錢寫本誤「殆也」為「殆出」。
楊、羅為令, 錢、張本作小。《函海》注雲:「原誤小, 劉、李本作令。」遺愛在民。此下, 鍾本誤有州字, 相連。楊班, 字仲桓, 成都人也。羅衡, 字仲伯, 郫人也。俱師徵士何「初山」〔幼正。〕名萇, 見《士女目錄》。廖本注雲:「按, 初山當作幼正。《後漢書‧楊序傳》注:何萇幼正是也。」查今本《後漢書》無此注。文在本書《廣漢士女‧楊序讚》注也。茲據改。班為不韋、茂陵令, 治化浹洽。徙西城、閬中令。號時名宰。衡為萬年令, 路不拾遺, 人家牛馬皆繫道邊曰:「屬羅公。」三府爭辟。拜廣漢長。二縣皆為立祠。
小伯溫恭, 預圖息紛。陳湛, 字小伯, 成都人也。歷數縣令, 民皆懷服。錢、劉、李、《函》作之。州辟治中從事。廣漢太守遣子詣州脩劉、李本作修。歡交。使君欲納。湛諫:「不可失羔羊義。」使君從之。後有言州郡私《函海》作秋, 並注雲:「劉、李本作私。」交者, 考之無得, 乃明也。
孟由至孝, 遐葉睎錢、《函》作晞。《函海》並注雲:「劉本誤●。」鍾本更誤作郎。廖本作睎。風。禽堅, 字孟由, 成都人也。父信, 為縣「史」〔使〕廖本注雲:「當作使。」茲逕改。越嶲, 為夷所得, 傳賣歷十一種。去時堅方妊六月。生母更嫁。堅壯, 乃知父湮沒, 鬻力傭賃。「求」字當作得。〔得〕碧珠, 以求父。一至「漢」〔南〕字當作南, 說在注釋。中, 三出徼外, 周旋萬里, 經此下當有時字。〔時〕六年四月, 突瘴毒狼虎, 乃至夷中得父。父相見悲感。夷徼哀之。即將父歸, 迎母致養。州郡嘉其孝, 召功曹, 辟從事, 列上東觀。太守王商追贈孝廉。令李苾為立碑銘, 迄今張本脫今字。祠之。
仲昱唐百川《校箋》雲:「當作種昱。」「勉」〔免〕師。仲昱〕, 成都人也。少受學於嚴季後。季後為汶江尉, 張本此下有書字。呼仲昱。仲昱許十月往。會夷反, 斷道。仲昱期於往, 經度六七, 錢、劉、李、《函》本作「經渡六千。」茲依廖本。幾死。數年, 卒得至汶江, 為季後陳策, 俱得免難。遠近嘆之。
叔本慕仁。任末, 字叔本, 「新」新字, 唐人傳鈔衍。繁人也。與董奉德俱學京師。奉德病死, 推鹿車送其喪。師亡, 身病, 齎棺赴之。道死。遺令敕子《後漢書‧末傳》作「敕兄子造。」載喪至師門, 敘平生之志也。張本此下有小注雲:「按本傳, 末子名造。」
伯禽證將。朱普, 字伯禽, 廣都人也。為郡功曹。太守與刺史王冀有隙, 錢、劉、李、《函》作隙。枉見劾。普詣新都獄, 掠笞連月, 肌張本作●。肉腐臭, 惡張本無惡字。同張本有日字。死人, 張本人字作以字, 屬下句。證太守無事。敕其子曰:「我死, 載喪詣闕, 使天子知我心。」事得情理, 劉本無理字。普以烈聞。
文寺代君。李磬, 字文寺, 嚴道人也。為長謂嚴道長。章表主簿。旄牛夷叛, 入攻縣, 表倉卒走。鋒刃交至, 磬傾身捍表。謂虜曰:「乞煞錢、劉、李、《函》本作殺。下同。我, 活我君。」虜乃煞之。表得免。太守嘉之, 圖象府庭。此下「在三義敦」讚二句與注當連。宋槧提行, 茲仍其式。
在三張本此讚未移。而脫「在三」二字。義接庭字。存注。又逕接下文「自高祖」句。義敦, 終始可稱。合讚朱普李磬。人生於三, 事〔之〕依《漢晉春秋‧霍弋傳》文補。若一, 君、父、師也。言人靡不有初, 鮮克有終, 普、磬可謂能終始也。
炎光中微, 巨、述僭亂。炎, 火光也。漢以火德王, 張本移讚, 並刪上九字注文。自高祖至平帝十二世, 國嗣三絕。平帝早崩。安漢公王莽字巨君, 遂篡天子位, 稱新室皇帝。而茂陵公孫述, 字子陽, 為莽導江卒正, 遂僭號於蜀。
章、王刎首。章明, 字公孺, 「新」繁人也。王皓, 字子離, 江原人也。明為太中大夫。莽篡位, 嘆曰:「不以一身事二主。」遂自煞。皓為美陽令, 去莽歸蜀。公孫顧觀光本此下有述字。並注雲:「依《禦覽》四百三十八補。」僭號, 《太平禦覽》引此有「高之」二字。使使聘之。皓乃自刎, 以頭付使者。以上省遺命字。述慚錢寫作慚。怒, 誅其妻子。
侯剛哭漢。剛字直孟, 「新」繁人也。為郎。見莽篡位, 佯狂, 負木鬥, 劉、李本作升。守劉、李本無守字。闕號哭。莽使人問之。對曰:「漢祚無窮, 吾寧死之, 不忍事非主也。」莽追煞錢、劉、李、《函》作殺。之。
公卿絕脰, 亦蹈節貫。王嘉, 字公卿, 江原人也。為郎。去莽還, 留張本無留字。廖本注雲「當衍」。今按:非衍。謂當還江原, 暫留成都也。蜀。公孫述先閉其妻子, 使人徵之。嘉聞王皓死, 歎曰:「吾後之哉。」亦自煞。錢、劉、李、《函》作殺。述慚, 貰張本作誅。其妻子。
羅生美至, 思濟艱難。述方遂非, 殘彼貞幹。羅衍, 字伯紀, 成都人也。為述郎, 說尚書解文卿、鄭文伯, 使諫述降漢, 為子孫福。解、鄭從之。述怒, 閉二子於薄室六年。二子守志不回, 遂幽死。衍卒錢、劉、李、《函》本二字誤倒。察孝廉, 徵博士。
劉主割據, 資我英俊。鴻臚淵通, 與道推運。何宗, 字彥若, 錢、劉、李、《函》本作彥英。郫縣人也。通經緯、天官、推步、圖讖。知劉備應漢九世之運, 讚立先主。為大鴻臚。方授公輔, 會卒。
君肅矯矯, 穎類倬群。何祇, 字君肅, 宗族人也。初, 犍為楊洪為太守李嚴功曹, 去郡數年, 以《三國志‧楊洪傳》作已。字通。為蜀郡, 嚴猶在官。祇為洪門下書佐, 去郡數年, 以為廣漢, 省太守字。洪猶在官。是以西土咸服諸葛亮之能攬拔秀異也。祇徙犍為太守, 卒。
輔漢朗錢寫作郎。捷, 劉本作●。服時之懃。劉、李本作勤。張裔, 字君嗣, 成都人也。汝南許張本脫許字。文休稱其才:「鍾元常輩也。」為輔漢將軍, 丞相長史。丞相北征, 居府統事, 足食足兵。
太常清密, 邃遠鉤深。杜瓊, 字伯瑜, 成都人也。師事任定祖, 錢、劉、李、《函》本作「任安, 粗」, 粗字下屬。茲依廖本。浙本同。通經緯術藝。為太常。沈默慎李本作●。密, 稱諸生之淳。
休休眾彥, 殊塗錢、《函》本作途。同臻。金聲玉振, 蜀之球劉本作璆。琳。休休, 美也。眾彥, 言此四十三人也。《易》曰:「殊塗同歸。」百行齊致, 貴於流光顯稱, 揚名垂世。此四十三人者, 雖立行不同, 俱以垂美, 如金玉之音器, 為世名寶。
述蜀郡人士。五字, 錢、廖、浙與顧觀光校勘記補本頂格。劉、李、《函海》本低二格。俱單行。
敬司穆穆, 暢始玄終。敬司, 〔司〕依《目錄》補司字。馬氏女, 五更張〔霸〕伯饒妻也。霸前妻有三男一女。敬司產一男。撫教五子, 恩愛若一。霸卒, 葬河南。敬司與諸子還蜀。疾病, 遺令告諸子曰:「舜葬蒼梧, 二妃不從, 汝父在梁, 吾自在蜀, 亦各其志。張本作至。勿違吾錢寫本脫吾字。舊各本作敕。字通。也。」遂葬蜀。子光超, 稟錢寫本作樂。母教, 為聘士也。
叔紀婉娩, 「十」〔士〕按注文當作士。媛仰風。叔紀, 霸承上文, 當作伯饒。女孫也。適廣漢王遵, 舊各本作尊。廖本依《目錄》改作遵。至有賢訓, 事張本脫事字。姑以禮。生子商, 錢寫作●。海內名士。廣漢周幹、古樸、彭勰、漢中祝龜為作頌曰:「少張本作小。則為「家」〔室〕家當作室, 說在注釋。之孝女。長則為家之賢婦。老則為子之慈親。終錢本此下有空位。溫且惠。秉心塞淵。宜謚曰孝錢、劉、李、《函》各舊本作化。廖本作孝。明惠母。」
公乘鍾本誤秉。氏張, 張本倒作張氏。兩髦義崇。公乘會妻, 廣都張氏女也。夫早亡, 無子。姑及兄弟欲改嫁之。張誓不許, 而言之不止, 乃斷髮割耳。養會族子, 事姑張本脫姑字。終身。
助陳撫孩, 節篤分充。助陳, 臨邛陳氏女, 犍為楊鳳珪妻也。鳳珪亡, 養遺生子守節。兄弟必欲改嫁, 乃引刀割咽, 宗族駭之, 幾死, 遂全其義。
二常煢煢, 頹搆《函海》本有諱筆。再隆。元常、靡常, 江原人也。張本無也字。元常, 廣都令常良女, 適廣漢便「敬」此字有誤, 當闕之, 說在注釋。□賓, 早亡。元常無子, 養賓族子。父母欲嫁, 乃祝刀誓志, 此下當有脫文。而死。靡常, 仲山女, 適成都殷仲孫。家遭疫氣死亡, 惟靡常在。〔年〕十八。廖本注雲:「此二字當在死亡下。讀死亡十八, 四字為一句。」今按:此說非也。「惟靡常在」, 則非死亡十八。但脫「年」字耳。靡常時年十八, 遭此而不改嫁也。收葬諸喪, 養遺生子, 立「美」〔義〕舊各本作美。茲改作義。說在注釋。成家。
紀常哀哀, 精感昭融。紀常, 常侍「常」洽女, 趙侯〔謙〕當補此字, 以別謙、溫與典。夫人也。父遇害〔在〕廖本無在, 據他本補。長安, 其「二」〔一〕廖本原作二, 他本作一, 審文意作一是。兄「皆」先沒。錢寫作歿。遣父門生翟舊各本作瞿。廖本作翟。登、張順迎喪。時寇賊蜂起, 晝夜悲哀。順、登得將喪無恙還, 時人皆以紀常精誠所感。
貢羅誓志。貢羅, 郫羅倩女, 景奇《函海》注雲:「李本無奇字。惠校加之。」妻也。奇早亡, 無子。父湣其年壯, 以許同郡何詩。貢羅白書錢寫本與《函海》作晝。張、劉、李、廖、浙本作書。誓父, 不還家。父使詩「乃」因下乃字衍。白州。州告縣, 逼遣之。羅乃訴州。刺史高而許之。
玹何忘生。玹何, 郫何氏女, 成都趙憲妻也。憲早亡, 無子。父母欲改嫁。何恚憤自幽, 「乃」字當衍。不食, 旬日而死。郡縣為立石表。
昭儀殉身。昭儀, 「新」當衍。說在前註。繁張氏女, 廣漢朱叔賢妻也。賢為郡督郵。建安十九年, 劉主圍劉璋於成都, 賢坐謀外降。璋以昭儀配兵。將見逼, 昭儀自殺。三軍莫不哀嘆。
二錢寫本作三。姚見靈。廣柔長郫姚超二女, 姚妣、饒, 未許嫁, 隨父在官。值九種夷反, 殺超。獲二女, 欲使張本脫使字。牧羊, 二女誓不辱, 乃以衣連腰, 自沈水中死。見夢告兄慰曰:「姊妹之喪, 當錢寫脫「當」字。以某日至溉下。」慰寤哀愕。如夢日得喪。郡縣圖象府庭。
峨峨淑媛, 表圖銘旌。淑, 善。媛, 婉娩也。言此十二女, 皆圖象列傳。述蜀郡列女。五字各本行款同前。
右《蜀郡士女讚》第一志古堂影刻題襟館本訛作第十。他各本皆作第一。又此下, 各本皆只空格。題襟館本獨另行低五格。茲仍舊本式。
凡五十五人。此下九字, 各本皆有, 作雙行小字。浙本補刻全作大字。當作大字。(四十三人士, 十二人女)。
「巴郡士女」舊各本全闕《巴郡士女讚》注。廖本補此四字, 作陰文。並注一百六十九字雲:「舊本自此脫去, 乃闕讚之第二也。今僅能知其標題, 而無從補其文矣。近人見舊本較張佳胤以來所刻(按, 此指吳本及何、王等《漢魏叢書》本)多第十之上、中兩卷, 謂為完書, 其實不然。又案, 卷末雲:「二州人士二百四十八人。」今存蜀、廣漢、犍為、漢中、梓潼共一百九十四人。所闕, 巴郡士女凡五十四人也。「士一百九十七。」所存者一百五十。所闕, 巴郡四十七人士也。「女五十一人。」今存四十四。所闕, 巴郡七人女也。姓名必具在《目錄》;而無讚者亦並列, 故不可推知。今但考得其凡如此。」顧觀光校勘記亦補有此標目四字, 作陽文。並注二十四字雲:「此下, 宋本亦脫。今依《目錄》補此標題, 而以諸書所引逸文附之。」(所附輯逸文七條。見下文。)
附巴郡士女讚注殘文輯佚凡各類書所引, 皆非全文。大抵各依所為部類, 摘錄一事。凡與該部類無關之部, 即節刪之, 但存姓名、籍貫備查勘而已。例如《太平禦覽》卷四百二十六「清廉」, 八百二十四「園」, 九百三「豕」, 九百七十五「芋」, 皆引《華陽國志》何隨事。皆取於本書《後賢‧何隨傳》之一段。又卷四百三「陰德」, 卷四百六十五「歌」, 七百七「被」, 八百十一「金」皆引《益部耆舊》。合之, 幾可得其全傳, 甚至有所重複。分條則各述一事, 且多節錄, 非原文。茲故稱為「殘文」, 足被參攷而已。惟仍作大字正文, 按前各篇校注例校訂夾註, 以通其意。凡兩書同引者, 取文字較多一種為正文。
〔範目〕事載《巴志》, 此篇當有讚注。原佚, 今無可補。但存其名。下僅存名各條同。參看《士女目錄》2章之注〔一〕。
〔洛下閎〕同上注。參看《目錄》2章之注〔二〕。
任文孫此條據《太平禦覽》卷四百三十二(《人事部》七十三, 「智」)原只記述「任文公智無雙」一謠, 不幹其父任文孫事, 而必引作「任文孫子」雲者, 足知原文係其父子合讚之注語。「字文公」三字當移後。字作子。閬中人……《後漢書》卷一百十二《方術上‧任文公傳》雲:「父文孫, 明曉天官風星秘要, 文公少脩父術。」以前漢人, 故略之。《益部耆舊》記任文公事(《禦覽》卷五十一、二百六十五、七百五十七並引)皆在前漢。《常志》當是合讚。〔子文公〕《常志‧目錄》子作弟, 《范史》本傳作子。而《禦覽》刻作字。顯係子字之訛。說詳《目錄》2章注〔四〕。……此下當有任文公事跡甚多。《禦覽》引文僅其末段耳。初, 《蜀志》作「公孫述時」。武擔山石折, 文公曰:「噫!西方智士死, 吾其應之。」遂卒。《蜀志》作「歲中卒」。益部為之諺《藝文類聚》卷二十一同引, 諺作謠。《蜀志》無諺。曰:「任文公, 智無雙。」
徐誦, 字子產。此條據《北堂書鈔》卷九十八, 《禦覽》卷六百十六(《學部》十。讀誦)引《華陽國志》。《常志》各卷無此文, 故知在闕讚注中。……當脫有「閬中人」等字句。少讀書, 日不過五十字, 誦千遍乃得, 終成儒學。……脫官歷行事。
譙隆, 此條據《藝文類聚》卷四十八, 《禦覽》卷二百十九引《華陽國志》。《常志》各卷無此文。故知在闕讚注。……為上林令。《類聚》令上有苑字。武帝欲廣上林。《類聚》有苑字。隆言:「堯舜至治, 廣德, 不務林苑。」帝後思其言, 徵為侍中。……當更有後文。今無考矣。
〔譙玄。〕已著《巴志》。當有讚注。原闕之。行事詳《士女目錄》2章之注〔八〕。
〔趙珜。〕同上。參《目錄》2章之注〔十〕。
〔趙宏。〕趙溫柔, 已著《巴志》。當有讚, 注其行事。原闕。參看《士女目錄》2章之注〔十三〕。
〔嚴遵。〕嚴王思見詠《巴志》。當有讚注。參看《士女目錄》2章之注〔十四〕。
玄賀, 此條據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一百六十二《潼川府路‧渠州‧人物》引《華陽國志》。《常志‧巴郡總序》著「玄文和」, 《宕渠郡》著「大司農玄賀」, 別無此文。故知為所闕讚注文也。字文若, 《巴志》與《目錄》作文和。《東觀漢記》作文宏。宕渠人也。第五倫命為主簿, 《後漢書‧倫傳》雲:「為宕渠令。顯拔鄉佐玄賀。賀後為九江、沛二郡守, 以清潔稱。所在化行。終於大司農。」袁安辟掾。袁安, 《後漢書》卷七十五有傳。永平末為河南尹。後代第五倫為司空。章和元年為司徒。其辟玄賀為掾, 惟見於此。歷九江、沛郡太守, 所在著德, 吏民皆涕泣送之。《東觀漢記‧賀傳》殘文雲:「遷鄴令, 政化大行。為九江太守, 行縣, 齎持乾糒, 但就溫湯而已。臨去日, 百姓扶車叩馬, 涕泣隨之。」遷大司農, 為時名卿。按:此條引文首尾全。惟不能視為《常志》原文如此。查王象之時, 行世之《華陽國志》已脫此篇, 故元豐、嘉泰兩刻以及舊校均闕之。《輿地紀勝》他州收列人物, 亦更無引及《華陽國志》者。此條與此下所引馮緄等宕渠人物各條, 蓋皆宋初已有之《渠州圖經》所引。王氏轉引之耳。轉引至再, 頗有刪削。如「第五倫命為主簿」句上, 必有「縣令」或「蜀郡太守」字。「袁安辟掾」句上, 亦必有「司空」或「司徒」字。「吏民皆涕泣送之」句上, 亦必有「臨去」或「每當遷轉」字, 始成文理。然以其刪省不大, 無害於義。故僅以注文補之。
〔龐〕雄, 此條據《輿地紀勝‧渠州人物》引《華陽國志》。原作「都亭侯雄」四字領起。與下文重複, 又脫其姓, 顯為轉引時改。茲改還為龐雄二字。字宣孟, 宕渠人也。始討荊揚亂賊, 有功。永初三年, 南單於「擅」〔檀〕依《後漢書‧南匈奴傳》改。與烏丸反。「殺」〔遣〕依《後漢書‧梁慬傳》改。遼東太守耿夔, 「遣」〔與〕依《梁慬傳》改。雄討之。大破〔降〕依《範書》補。單於。遷大鴻臚, 封都亭侯。此亦當是由《渠州圖經》轉引, 迭經刪節, 且多誤訛。茲僅改其訛字, 仍引《范史》為之補注如下:《後漢書‧安帝紀》:永初三年「秋七月, 海賊張伯路等寇略沿海九郡。遣侍御史龐雄督州郡兵討破之。」又《法雄傳》:「永初三年, 海賊張伯路等三千餘人, 冠赤幘, 服絳衣, 寇濱海九郡, 殺二千石、令、長。初遣侍御史龐雄督州郡兵擊之。伯路等乞降。尋復屯聚。……黨眾浸盛。」經法雄再討, 平之。此《常志》「始討荊揚亂賊有功」句注腳也。其時龐雄已作侍御史矣。又《南匈奴傳》:「萬氏屍逐鞮單于檀, 永元十年立。……永初三年夏, 漢人韓琮隨南單於入朝。既還, 說南單於雲:關東水潦, 人民飢餓死盡, 可擊也。單於信其言, 遂起兵反叛。……冬, 遣行車騎將軍何熙、副中郎將龐雄擊之。……單於見諸軍並進, 大恐怖。顧讓韓琮曰:汝言漢人死盡, 今是何等人也。乃遣使乞降。許之。單於脫帽徒跣, 對龐雄等拜, 陳道死罪。於是赦之, 待遇如初。」又《梁慬傳》雲:「三年冬, 南單於與烏桓大人俱反。以大司農何熙行車騎將軍事, 中郎將龐雄為副, 將羽林五校營士, 及發移邊郡兵二萬餘人;又遼東太守耿夔率將鮮卑種眾, 共擊之。詔慬行度遼將軍事。龐雄與耿夔共擊匈奴奧鞬日逐王, 破之。單於乃自將圍中郎將耿種於美稷。連戰數月, 攻之轉急。種移檄求救。明年正月, 慬將八千餘人馳往赴之。……三月, 何熙軍到五原曼柏, 暴疾, 不能進。遣龐雄與慬及耿種步騎萬六千人攻虎澤。連營稍前。單于怖, 遣左奧鞬日逐王詣慬乞降。慬乃大陳兵受之。單於脫帽徒跣, 面縛稽顙, 納質。……龐雄還為大鴻臚。雄, 巴郡人, 有勇略, 稱為名將。」此《常志》「破降單於」句注腳也。時為永初四年, 雄已為中郎將, 行副車騎將軍事。故還拜大鴻臚。位在梁慬上, 而《范史》附《慬傳》者。《東觀記》未為雄列傳, 《范史》蓋取《常志》文, 以附《慬傳》。其「有勇略, 稱為名將」等句, 疑皆《常志》原文, 為《渠州圖經》所刪者。再, 耿夔, 《范史》卷四十六有傳。謂其永初五年, 以雲中太守代梁慬為度遼將軍。元初元年免。建光元年復代鄧遵為度遼將軍, 見《南匈奴傳》, 與其本傳符合。則永初三年為遼東太守時未為叛胡所殺。相反, 乃為與龐雄共討匈奴有功者。則原引文之殺字, 為遣;遣字為與之訛無疑。茲並改正。度遼將軍, 東北鎮胡方面官。
馮緄, 此條據《輿地紀勝》引《華陽國志》文。《常志》今本無此文。故知是所闕讚注。字鴻卿, 宕渠人也。父煥, 安帝時為幽州刺史。有〔怨者〕依《後漢書‧ 緄傳》補。詐作詔書賜父死。父欲自殺。緄察書非禦墨, 勸父自上。果無其事。〔由是知名。〕依《緄傳》補。……延熹五年, 武陵蠻反, 荊州駭擾。拜緄車騎將軍, 將十餘萬人往〔討〕, 斬首四千, 獲生口十萬。《緄傳》作:「受降十餘萬人。」自是之後, 不復逆命。此亦迭經轉引刪節之文也。參看《目錄》2章之註〔二十〕。又《紀勝‧渠州人物》, 此條上有「馮煥, 宕渠人。馮緄之父也」十字。不雲引《華陽國志》。可知《常志》無《馮煥讚注》。僅於《緄讚》稱其辨識詐偽, 注詳其事, 因以及煥。《後漢書‧緄傳》首段亦著此事, 蓋即依仿常氏此注。「由是知名」句, 說明馮緄一生事業自此發端。不可刪省。故特補出。
陳禪, 此條據《禦覽》卷四百二十八(《人事部》六十九, 正直下)引《華陽國志》文補。與《巴志》文不同。當出《讚注》。字紀山, 安漢人也。拜諫議大夫。《巴志》作「陳紀山為司隸校尉」云云。舉其卒時官也。此作諫議大夫。與《范史‧禪傳》合。西域獻幻伎, 《巴志》作「西虜獻眩」。《范史‧禪傳》作:「西南夷撣國王獻樂及幻人。」天子與公卿觀之。禪獨伏不視。……此下當有被議譴及歷官至司隸校尉文。
〔楊仁。〕《後漢書》有傳。《常志》當有讚注。舊佚。參看《目錄》2章之注〔二六〕。
〔龔調。〕「龔升侯」著於《巴志》。當有讚。舊佚。其行事亦別無考見。
〔趙晏。〕《目錄》品題「忠貞」, 必當有讚注傳其行事。舊佚, 今無可考。
〔李顒。〕著稱於《南中志》。必當有讚。舊佚。參看《目錄》2章之注〔二八〕。
〔然溫。〕常氏既得《巴耆舊傳》, 即當能詳溫之行事, 有讚注。祇舊佚之耳。
張翕, 此條據《禦覽》卷二百六十二(《職官部》六十, 太守)引《華陽國志》文。參用《北堂書鈔》引文校補。鹹豐中, 金山顧觀光輯得任文公、徐誦、譙隆、陳禪、郝伯都與此六條。並為此帙所據。光緒中會稽陶濬宣亦輯得張翕一條, 補刻在李氏悔過齋補刻題襟館本後, 誤題為「《太平禦覽》卷六十引《華陽國志》。」茲用《禦覽》文, 而以諸家異文訂之。字子陽, 《目錄》作「字叔陽」。巴郡〔安漢〕依《目錄》及《後漢書‧邛都夷傳》文補。人。為「平」陰〔平〕原引誤倒作平陰。茲改正。郡守, 陶引本無守字。顧作「陰平郡守」, 注雲:「《禦覽》陰平二字倒。依《書鈔》三八。」布衣蔬食, 儉以化民。自乘二馬之官。久之, 一馬死, 一馬病。翕曰:「吾將步行《北堂書鈔》引作還。矣。」〔遷越嶲太守。〕《禦覽》原無此句。顧觀光依《書鈔》卷七十五補。當有。夷漢甚安其惠愛。在官十九年《後漢書》作「十七年」。卒, 百姓號慕, 送葬者千數。《後漢書》雲:「蘇祈叟二百餘人齎牛羊送喪至翕本縣安漢, 起墳祭祀。」天子嗟歎, 賜錢十萬, 為立祠堂。《後漢書》作:「詔書嘉美, 為立祠堂。」後太守數煩擾, 夷人叛亂。翕子「端」《後漢書》作湍。常氏《巴志》及《先賢‧王堂讚注》並作璊。璊字是。〔璊〕, 方察孝廉, 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 迎者如雲。……《後漢書》雲:「天子以張翕有遺愛, 乃拜其子湍為太守。夷人懽喜, 奉迎道路。曰:「郎君儀貌類我府君。」後湍頗失其心, 有欲叛者。諸夷耆老相曉語曰:「當為先府君故。」遂以得安。」此或出於《益部耆舊》。《常志》蓋亦取之, 雖文可能減削, 亦不至於「迎者如雲」斷結。故加刪節號, 而以《范史》補注之。顧觀光於此句下, 更續有「後湍亦著治績」六大字。並為之小注雲:「此條, 今本只存末三句, 而錯簡在《蜀志‧汶山郡》下。湍字又誤為蜀郡趙溫四字, 皆妄人增改也。今以諸書所引考之, 當在此。」今按:《禦覽》引文無此句。陶輯文同。顧氏誤採《蜀志‧越嶲郡》舊校者竄綴文以續讚注, 又誤以湍易馮顥(舊校整頓文誤作張溫)。說在卷三《補越嶲郡》注。茲刪正。
〔趙邵。〕行事無考。《目錄》品題「至孝」, 則當曾得其行故, 撰有讚注。
〔龔揚。〕《巴志》「墊江縣」雲:「令德為巴郡太守。」則必有讚注。今佚無可考也。
〔龔榮。〕同上墊江縣雲:「以俊才, 為荊州刺史。」當有讚注。今佚無考。
〔李溫。〕《巴志》《分巴議》與《宕渠郡》並著。當有讚注。舊佚。行事不詳。
〔趙芬。〕《巴志》建議分巴諸掾史領銜者。一郡之望, 當有讚注。舊佚無考。
〔曲庾、馮湛, 〕《目錄》並有「忠義」品題。當有讚注。《輿地紀勝‧渠州人物》載其死事, 不雲《華陽國志》。然必出於常氏之文, 但轉引歷久, 非全文, 遂並棄引據耳。茲仍錄之。皆宕渠人, 為縣主簿。黃巾賊入縣, 死之。今按:一縣不能同時有二主簿。原文省略過甚, 至失真實。但可知其為黃巾所殺, 當在中平元年, 張脩領導巴郡黃巾起義時也。或是曲、馮為前後主簿。黃巾兩次入縣, 先後殺之。故合讚焉。黃巾與官吏為敵。所至殺長吏也。
郝伯都, 此條據《北堂書鈔》卷一百三十九引《華陽國志》文。顧觀光已輯得。《常志》今本無見。當出讚注。閬中人。為郡史。太守每見之, 垂泣。伯都請白其故。太守曰:「亡男為人所殺。汝身似之, 故悲感。」伯都問其讎所在。太守曰:「臺閣。不可得也。」伯都乃交遊〔京師, 〕原脫二字。當補。「臺閣」, 謂其人方作公卿。則明指其人居京師矣。甘春卿, 當亦京師俠士, 能為人報仇者。與甘春卿為友。共伺讎。〔春卿〕原脫, 審文義, 當補。為吏所得。伯都乃還首。謂已脫走, 又復還自首主謀, 欲以免春卿之死。二人爭死。會赦, 得免。
〔程畿。〕《三國志‧楊戲傳》入《季漢輔臣讚》。本書《劉二牧志》與《先主志》並著之。當更有讚注。今佚。
〔程祁。〕《三國志‧楊戲傳》, 稱祁為一時名士冠首。本書《巴志‧巴西郡》與周群父子並稱「學兼三才」, 「精季奇逸」, 當有讚注。今佚。參《目錄》2章注〔五一〕。
〔嚴顏。〕見《三國志‧張飛傳》。本書《二牧志》亦著稱之。則必當有讚注, 今佚。《目錄》品題壯烈。讚文可想。
〔周舒、周群。〕並見《三國志‧周群傳》。本書《先主志》三言群, 一言舒。《士女目錄》並列於劉氏世。其合為讚甚明。今雖並佚, 其行事可考, 亦即可證。
〔黃權。〕《三國志》有傳。亦著本書《二牧志》、《先主志》。必有讚注。今佚。參看《目錄》2章注〔五九〕。
〔黃崇。〕見《三國志‧黃權傳》。本書《後主志》著稱之。父權仕魏至大官而能為蜀死事。必有讚注。惟當列在譙周前後。
〔甘寧。〕《三國志》有傳。本書見稱于《巴志》, 雖仕吳, 必有「讚注」, 今佚。參看《目錄》2章注〔六一〕。
〔馬忠。〕《三國志》有傳。本書《南中志》與《後主志》屢稱之。必有讚注, 今佚。
王平此條據《輿地紀勝‧渠州人物》引《華陽國志》文。《常志》他處多記平事而文與此不同。故知出於所闕讚注。字子均, 宕渠人也。丞相亮征隴西, 平以牙門屬馬謖, 在前。稷違亮旨, 大敗〔於〕街亭。眾皆星散。惟平所領不敗, 鳴鼓, 持重逆兵, 得免。其後魏曹爽入漢中, 平據興勢以拒之。已而魏軍退, 如平策焉。
〔句扶。〕《三國志》附《王平傳》。本書《後主志》稱其「果壯亞平」。以「何句」並稱(王平本姓何。《魏書》屢作何平), 必與平合贊。緣其為漢昌人, 《渠州圖經》不收, 故自讚注剔去。適巴州未收, 《輿地紀勝》亦不著也。
〔張嶷。〕《三國志》有傳。本書亦於《越嶲郡》及《後主紀》屢稱之, 當有讚注。今佚。
〔姚。〕《三國志》見《楊戲傳‧輔臣贊注》稱其鄉譽在二馬之上。必有讚注, 今佚。
〔馬勳馬參。〕《三國志‧季漢輔臣》合讚。《常志》當亦必別為合讚並注。今佚。參看《目錄》2章注〔六七〕。
〔龔祿龔皦。〕《三國志‧季漢輔臣贊注》有龔祿贊。注雲:「弟衡, 景耀中為領軍。」顧廣圻以為衡即《目錄》之皦。當是。皦景耀中為將軍, 故不入楊戲之《輔臣贊》。然其事業, 在武烈與兄祿相當。《常志》必有合讚, 今佚。參《目錄》2章之〔六九〕及〔七一〕二注。
〔譙。〕譙榮始, 與周舒叔布同見稱於《巴志》。則此篇必有讚注, 在周舒之次。今佚。參《目錄》2章注〔七二〕。
〔譙周。〕周為陳壽與常璩數所推。《三國志》有傳。常氏此篇亦必有讚。且列在上上品。敘當在前。〔述巴郡人士〕按蜀郡及他四郡例, 當有此五字。
〔馬妙祈妻義。〕巴西三貞, 出《益部耆舊傳》, 見《太平禦覽》卷四百四十一引。參看《目錄》2章注〔七四〕。《巴郡總志》載鄉人唁詩。
〔趙曼君妻華。〕同上注。《目錄》作「趙雲君」。雲字《巴志》作蔓。此依《益部耆舊》。
〔王元憒妻姬。〕同上注。
縣吏趙「名」〔妻〕姬。此下二條, 據《輿地紀勝‧渠州人物》引《華陽國志》文。原有刪移及訛誤。如此起首六字, 「縣吏」二字, 必當在縣貫下作「為縣吏」。引時移在前, 利省文也。又訛妻字為名。《巴志》有文可證。夜, 黃巾賊至。入侍, 令鄰人呼姬曰:「賊至矣!可急走。」姬曰:「婦人之義, 夜不下堂。況令男女無別乎。」乃與女英自殺舍中。時英方年十三「歲」。當衍一字。郡邑嘆之。
〔趙萬妻〕原引無此三字。當有。名娥, 宕渠人。〔隨夫〕「趙萬」之鄉邑避黃巾。原刪「隨夫」字, 則害文義。補此二字, 則趙萬二字當省。寇走。當作寇去。原引訛。謂萬夫婦臨黃巾入城時避匿入鄉。黃巾殺官吏劣紳後, 棄城去。萬夫婦相扶回城, 道遇土賊也。萬〔欲歸, 〕於文當有此二字。有足疾, 不能行。娥扶之。萬為賊所殺。賊欲汙娥。娥不肯。乃以矛擬, 怖之。娥「身」〔自〕觸刃, 貫心達背而死。《太平禦覽》卷四百四十引《列女傳》曰:「巴趙娥者, 趙萬之妻。郡縣遭亂, 萬得足疾, 不能行, 為賊所殺。欲將娥。娥守喪不去。賊舉矛指娥, 欲以怖之。娥知賊必劫略, 乃以身赴矛, 貫心達背而死。」將, 攜行也。
〔耿秉妾行。〕無考。惟《常志》必有讚注, 今佚。
〔鮮尼母薑。〕同上注。參看《目錄》2章注〔八一〕。
〔述巴郡列女〕按各郡例, 當題有此五字在末。
〔右《巴郡士女讚》第二。凡五十四人。(四十七人士, 七人女)。〕按各郡士女讚注末, 例有如此題目並結人數。
廣漢士女(各本有此四字標題。常氏原書不當有。傳鈔者所加也。)
講學沖邃, 洙泗是睎。錢、劉、李、《函》本作稀, 從禾。廖、浙、顧觀光本作睎, 從目。胤帝紹聖, 庶熙疇咨。楊宣, 字君緯, 什邡人也。少受學於楚國王子張, 天文圖緯於河內鄭子侯。師(事)錢、劉、李、《函》本有事字, 廖、浙、顧本無。楊公錢、劉、李、《函》本作翁, 廖、浙、顧本作公。叔, 能暢鳥言。長於災異。教授弟子以百數。成帝徵拜諫大夫。帝無嗣, 宣上封事, 勸宜以定陶恭王子為太子。帝從之, 出宣為交州牧。太子即位, 〔是〕為哀帝, 拜〔宣〕河內太守。徵太倉令。上言宜封周公、孔子後, 帝從之, 封周公「孫」〔後〕各本俱作孫, 當同下文作後。相如為褒魯侯, 孔子後孔孔字當衍。均為褒成侯。又薦遼東王綱、瑯「」〔琊〕廖本作。他各本俱作琊。徐吉、太原郭越、楚國龔勝等宜讚錢寫作贊。隆時雍。平帝時, 命持節為講學大夫, 與劉歆共校書。居攝中卒。門生河南李吉, 廣漢嚴象、趙翹等皆作大儒。
長伯撫遐, 聲暢中畿。析錢寫作祈。虎命邦, 綽有餘徽。鄭純, 字長伯, 郪人也。為益州西部都尉。處地金銀、琥珀、犀象、翠羽〔所〕出, 作此官者, 皆富及十世, 純獨清廉, 毫毛不犯。夷漢歌嘆, 表聞, 三司及京師貴重貴室重臣。多薦美之。明帝嘉之, 乃改西部為永昌郡, 以純為太守。在官十年, , 列畫頌東觀。
三老泱泱, 實作父師。楊統, 字仲通, 新都人也。事華里先生炎高。高戒統曰:「漢九世王出《圖書》, 與卿適應之。」建武初, 天下求通《內讖》二卷者, 不得。永平中, 刺史張志舉統方正。司徒魯恭辟掾。與恭共定音律, 上《家法章句》及二卷《解說》。遷侍中, 光祿大夫。以年老道深, 養於辟雍, 授幾杖, 為三老, 卒。張本刪此下七字。《內讖》二卷竟未「詳」〔傳。〕既雲《內讖》二卷由統而興, 著為《解說》。則此「未詳」二字牴牾。原當是未傳耳。
平劉本作王。仲淑錢、劉、李、《函》本作涉。廖、浙、顧觀光作淑。道, 殆乎庶幾。王祐, 字平仲, 郪人也。少與雒高士張浮齊名, 不應州郡辟命。司隸校尉陳紀山名知人, 稱祐天下高士。錢、劉、李、《函》本作「天下之高」。年四十二卒。弟獲, 〔濩〕《目錄》作灌。舊校小注雲「獲亦作灌」, 在文末。茲移。並改作濩。志其遺言, 撰《王子》五篇。東觀郎李勝, 文章士也, 作誄, 方之顏子。列畫學官。李本與顧觀光本作宮。「獲亦作灌」各本舊有此四字, 《函海》作大字。錢寫作小字, 單行。他各本作小字雙行。茲移注獲字下。
文父明洞, 探賾索微。楊序, 錢、張、《函》、廖、浙、顧本並作序。劉、李本依《後漢書》卷六十傳文改作厚。序字不誤, 說詳注釋。字仲桓, 《函海》作●, 遵宋槧諱筆字也。李本誤作柏, 見《函海》校注。下桓字同。統仲子也。道業侔父。三司及公車連徵, 「辟」〔辭〕錢、劉、李、《函》、浙本作辭。廖、顧本作辟。〔永建二年, 特徵〕依《後漢書》本傳補二字。拜侍中, 上言四方〔兵起〕, 及荊、揚「交」〔六〕州「當兵起」人民疫、蝗, 洛陽大水, 宮殿「當」災, 三府當免〔大臣〕, 舊刻此節訛亂甚, 茲悉訂正。此句舊無大臣二字。元豐本空二格。嘉泰本連下。廖本小注雲:「舊空二格, 當是陰臣二字。見《後漢書》。」今不取其說, 填補大臣二字。說詳注釋。近戚謀變, 皆效驗。大將軍梁冀秉權, 自退。廖本小注雲:「舊空六格。當是歸家遂脩黃老六字, 見《後漢書》。」今酌《范史》文, 改填六字。〔歸家修黃老, 教〕依《範書》本傳補。授, 門徒三千人。本初《後漢書》本傳作太初。元年及建和中, 特徵聘, 不行。年八十三卒。本傳作「八十二」。天子痛惜, 詔〔祭〕。謚曰文父。本傳作:「策書弔祭, 鄉人謚曰文父。」故知當補祭字, 斷句。弟子雒昭約節宰, 綿竹寇懽文儀, 蜀郡何萇幼正, 侯祈升伯, 巴郡周舒叔布, 及任安、董扶等, 皆徵聘辟舉, 馳名當世。
元章玄泊, 韜光匿「耀」〔輝。〕舊各本作耀, 協上聯韻, 當作輝。《函海》注雲:「劉本作耀, 朱校改輝。」謂朱小山也。顧廣圻校稿亦作輝。廖本注雲「當作輝」。顧觀光逕改作輝。並注雲:「原誤耀, 依廖校改。」段翳, 字元章, 新都人也。明經術, 妙占未來。常告大渡津「口」〔吏〕依《後漢書》本傳改。曰:「某日, 當有諸生二人, 荷擔, 問翳舍處者, 幸為告之。」後竟如其言。又有人從冀州來學, 積年, 自以精究翳術, 辭去。翳為筒, 作「書」〔膏, 〕於文當作膏。封頭與之。告曰:「有急, 發之。」至葭萌, 爭津, 此下, 《函海》本脫十六字, 逕連「破頭」句。吏撾從者頭〔破〕, 「諸」依《後漢書》改, 屬上句。生發筒。筒中有書曰:「到葭萌, 爭津, 破頭, 以膏裹之。」生乃喟然知不及翳, 還更精學。翳常隱匿不使人知。門人皆號夫子。
稚子奕奕, 古之〔愛〕畏「愛」。二字舊倒。王渙, 字稚子, 郪人也。初為河內溫令, 路不「失」〔拾〕李、廖本誤作失。遺, 臥不閉門。民歌之曰:「王稚子, 世未有, 平徭役, 百姓喜。」遷兗州刺史, 部中肅清。徵拜侍御史, 洛陽令。聰明惠斷, 公平廉正, 抑強扶弱, 化行不犯;發奸擿伏, 忽若有神;京華密疑當作謐。靜, 權豪畏敬。元興元年卒, 百姓痛哭, 二縣弔喪, 錢、劉、李、《函》本作祭。廖、浙、顧作喪。行人商旅, 莫不祭之。賈胡左威, 遭其清理, 制服三年。洛陽〔民為立祠〕弦歌〔祀〕之。「為立祠」當移三字, 補二字, 說詳注釋。天子悼惜, 每下詔書德令, 「必」「必」字當衍, 說詳註釋。賜後嗣, 與卓茂等「為伍」。張本此下有小注雲:「渙子石, 鄧太后嘉渙勤勞詔為郎中。」
敬伯愷悌, 樹德播惠。王堂, 字敬伯, 郪人也。初臨巴郡, 進賢達士, 舉孝子嚴永、隱士黃錯, 及張璊、陳髦, 〔皆至大位。〕依《巴志》文補。民為立祠。徙任右錢、劉、李、《函》本作左。《函海》注雲:「當作右。」廖、顧本同《後漢書》本傳作右。扶風, 政教嚴明;帝舅車騎將軍閻顯、大將軍竇憲、中常侍江京等囑託, 輒拒之;白鹿見象, 不以為祥。徙魯相。又徙汝南守, 舉陳蕃為功曹, 應嗣〔為主簿。〕舊本有脫。廖本注雲:「按《後漢書‧堂傳》雲:委功曹陳蕃。又雲:任主簿應嗣。此應嗣下當有脫文。今無以補之也。」茲補九字, 以通其意。說詳注釋。〔後蕃至三公, 嗣〕司隸校尉。號知人之鑑。
叔宰濟濟, 以禮進退。馮張本作馬。顥, 字叔宰, 郪人也。少師事楊仲桓, 及蜀郡張光超。後又事東平虞叔雅。初為謁者, 威儀濟濟。為成都令, 遷越嶲太守, 所在著稱。為梁冀所不善, 冀風諷字同義。州, 〔郡〕「追」〔迫〕之。張本無此五字。他各本有, 作追。當是迫字訛。迫, 偪也。遇事為難, 迫其去官也。隱居, 作《易章句》及《刺奢說》。脩黃老, 恬然終日。
大匠奇暢, 妙監鑑字通。玄察。盡言世規, 祇錢、張作秪。以隕越。翟酺, 字子超, 雒人也。少此下錢寫本有師字。衍。事段翳, 以明天官為侍中, 尚書。常嘗字通。見太史令孫懿, 歔欷涕泣曰:「《圖書》有賊臣孫登, 將以才智為黃門開路。《後漢書》本傳作「為中官所害」。君表相應之, 是以悽愴。」此下, 按《範書》本傳, 當有「懿憂懼移病」字。後為京兆尹, 光祿大夫, 將作大匠。上言:「漢四百年, 當有弱主, 閉門聽政, 數在三百年之間。」按, 此借圖緯譏安帝時女後專政也。《後漢書》本傳不載。出《益部耆舊傳》, 見章懷注引。「四百年」, 舉成數。「三百年之間」言不至四百年也。薦故太尉龐參、故司徒李郃明通三才, 忠正可以輔世。所言每指「刺」(利)錢、劉、李、《函》本作利。疾。利疾, 說詳注釋。權貴誣酺及尚書令高堂芝交搆。免死。《範書》本傳雲:「坐減死歸家。」著《援神契經說》。《範書》本傳作「著《援神鉤命解詁》十二篇」。章懷註雲:「援神契、鉤命訣, 皆《孝經‧緯篇》名也。」卒家。
司隸聰敏, 奮名劉本作興。後葉。郭賀, 字喬卿, 雒人也。初為太守黃幸戶曹。幸有事, 與漢中太守李榮俱被徵。賀勸幸星行詣詔獄自歸, 得張本作德。免。榮稽留, 詔殺之。由是顯名。太守蔡茂命為主簿。茂夢坐「太極」〔大〕殿〔極, 〕舊各本作「坐太極殿」。漢無太極殿名。當有誤。廖本小注雲:「按, 當作殿極。見《後漢書‧蔡茂傳》。章懷注雲:「屋之大者, 古通呼為殿也。極, 殿梁也。《前書音義》曰:三輔間謂屋樑為極。」可證。」茲據《茂傳》改作「大殿極」三字。上, 得嘉禾三穗。以問賀。對曰:「明府位當至三公。」旬月, 茂遷司徒。表賀明律令, 稍遷侍中, 尚書僕射, 司隸校尉。〔轉〕荊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仁明郭喬卿。」〕依《藝文類聚》卷五十引文補。《範書》卷五十六《蔡茂傳》附, 歌辭尚有「忠正朝迋上下平」一句。明帝南巡狩, 善其治。徵〔拜〕依《範書》傳文補。河南尹。卒, 據《範書》在永平七年。天子痛惜, 賜錢三十萬。《範書》作「四十萬」。
鐔、蔡翩翩, 劉本作翻翻。交友惟賢。鐔顯, 字子誦, 郪人也。蔡弓, 字子騫, 雒人也。俱攜「手」手字, 衍文。共學。冬則侍親, 春行受業。與張霸、李郃、張皓、陳禪為友, 共師司徒張本此下有一墨巴。魯恭。顯又與王稚子同見察孝於太守陳司空, 謂陳寵也。歷豫州刺史, 光祿大夫, 侍中, 衛尉。弓為廬江太守, 徵拜郎。而霸、郃、皓、禪皆至公卿。
兩李麗采, 文藻可觀。李尤, 字伯仁, 李勝, 字茂通, 雒人也。侍中賈逵薦尤有相如、楊錢、劉、李本作揚。廖、浙二本作楊。雄之才。明帝《後漢書‧尤傳》作「和帝時」。召「作」〔詣〕依《范書‧尤傳》文改。東觀, 〔作〕舊本作字當在此。《辟雍》、《德陽》諸觀賦, 「銘」舊有此銘字, 當衍。《懷戎頌》, 《百二十銘》, 著《政事論》七篇, 《範書》本傳雲:「所著詩、賦、銘、誄、頌、七、歎、哀、典凡二十八篇。」帝善之, 拜諫大夫, 樂安相。後與劉珍〔等〕依《範書》補等字。共撰《漢紀》。孫充, 有文才。勝為東觀郎, 著賦、「諫」〔誄、〕廖本注雲:「當作誄, 見《後漢書》。」論、頌數十篇。《范書》附《李尤傳》, 作:「著詩、誄、論、頌數十篇。」
憲父懸車。王稚, 字叔起, 堂幼子也。屢拒孝廉。公府十五辟, 公車徵, 及授二千石, 徵乙太常, 終不詣。年八十一卒。門人錄其本行, 錢寫作幸。謚曰憲父。癸未, 詔書以安車聘請, 會已亡。按此癸未, 建安八年, 劉璋為益州牧時也。
徵君肥遯。馮信, 字季誠, 郪人也。郡三察孝廉, 州舉茂才, 公府十辟, 公車再徵, 不詣。公孫述時, 託目青錢、李本作眚。盲, 侍錢、劉、李、《函》本作傅, 廖、浙、顧本同《後漢書》卷一百十一《李業附傳》作侍。婢姦其前, 陽不覺。述〔敗, 〕原脫, 文義不貫。茲補。卒以年老不出。錢、劉、李、《函》本作:「述卒, 以年不之出。」
董、任循志, 束帛戔戔。董扶, 字茂安;任安, 字定祖;〔俱〕依《范書‧董扶傳》文補。綿竹人「也」, 家居教授, 弟子自遠而至。此句綰董、任言之, 故知原脫俱字, 衍也字。扶初應賢良方正, 詣京師, 宰府十辟, 公車三徵, 再舉有道。為侍中。《範書‧扶傳》作:「再舉賢良方正, 博士、有道, 皆稱疾不就。靈帝時, 大將軍何進薦扶, 徵拜侍中。甚見器重。」觀漢將亂, 求為屬國〔都尉〕, 依《範書》補都尉二字。還蜀。安察孝及茂才, 公府辟, 公車徵, 皆不詣, 卒布衣。弟子杜微、何宗、杜瓊皆名士, 至卿佐。
文表汜博, 提攜士彥。王商, 字文表, 廣漢人也。博學多聞。州牧劉「璋」〔焉〕依本書《二牧志》改。辟為治中。試守蜀郡。「太守」二字舊有, 當衍。荊州牧劉表、大儒南陽宋仲子遠慕其名, 皆與交好。許文休稱:「商, 中夏王景興輩也。」商勸「璋」〔焉〕舊訛作璋, 同上俱當更正。說詳注釋。攬奇拔雋, 甚善張本作多。匡捄。薦致名士安漢趙韙張、《函》二本此下有空格。及陳實, 「盛先」按《巴郡目錄》, 盛先為陳實字。此衍也。墊江龔楊、錢寫作揚。趙敏、黎景, 閬中王澹, 江州孟彪, 皆至州右職, 郡守。又為嚴、李莊君平, 李仲元。立祠, 正諸祀典。在官「一十」〔十七〕李本作二十, 他各本作一十。茲改作十七。說詳注釋。年而卒。
超類拔萃, 實惟世信。劉寵, 《蜀志》成都縣作龐。當作寵。字世信, 綿竹人也。出自孤微。以明《公羊春秋》, 上計闕下, 見除成都令。政教明肅。時諸縣多難治, 乃換寵為郫令。又換郪、安漢, 皆垂績。還在成都。遷錢寫作牂。柯李本作。太守。初乘一馬之官, 布衣疏錢寫作蔬。食, 儉以為教, 居郡九年, 乘之而還。吏人為之立銘。王商、陳實, 當世貴士, 皆與為友。
節英亢劉本作元。烈, 仰訴錢、《函》作訢。鼎臣。段恭, 字節英, 雒人也。少周流七十餘郡, 求師受學, 經三十年, 凡劉、李作兄。事馮翊駱異孫, 泰山彥之章, 渤海紀叔陽, 遂明《天《函海》注雲:「劉本、李本並誤大。惠校改天。」文》二卷。東平虞叔雅, 學絕高當世, 絕高當衍一字。遂遊於蜀, 恭以朋友禮待之。後為上計掾, 《函海》作椽。下同。「會」〔時〕有司劾太尉龐參, 兼「舉」〔會〕茂才孝廉。《後漢書》卷八十一《龐參傳》雲:「時當會茂才孝廉。參以被奏, 稱疾, 不得會。上計掾廣漢段恭因會上書。」知此處舉當作會。會當作時。參性忠正亮直, 為貴按《范史‧龐參傳》, 貴當作近。戚所擯, 以恚發病, 遠近稱冤。恭不能耐其枉, 亢疏表參忠直, 不當以讒佞傷毀忠正。帝悟, 即日召西曹掾問疾, 尋羊酒慰勞參忠。《范史》作「詔即遣小黃門視參疾, 太醫致羊酒」。
士遊孝淳, 感物悟神。薑詩, 字士遊, 雒人也。事母至孝。母欲江水及鯉魚膾。又不能獨食, 須鄰母共之。詩常錢、劉、李、《函》本作嘗。供備。子汲江, 溺死, 秘言遣學, 不使母知。於是有湧泉出於舍側, 有江水之香, 朝朝出鯉魚二頭, 供二母之膳。其泉灌田六頃, 施及比鄰。公孫述平後, 東精《後漢書‧列女‧姜詩妻傳》作「赤眉賊」。為賊掠害, 不敢入詩里。時大荒飢, 錢、劉、李、《函》本作餓。精緻米肉與詩, 詩埋之。永平三年察孝廉。明帝詔曰:「大孝入朝, 孝廉一切皆平之。」《范史》作「凡諸舉者一聽平之。由是皆拜郎中」。除江陽符長。所居鄉皆為之立祠。《范史》雲:「卒於官。所居治, 鄉人為立祀。」
少林陰德, 陽報是甄。王忳, 字少林, 新都人也。遊學京師, 見「客」〔空〕依《後漢書》本傳改。舍有一書生困錢、《函》作因。病。忳隱視, 隱視, 謂獨往視無他人在也。奄忽便絕。有金十斤。忳以一斤買棺木, 九斤還要腰字通。下, 葬埋之。後為大度當即《蜀志》之「新都大渡」。亭長。大馬一匹來入亭中, 又有繡被一領飛墮其前, 人莫識者, 郡縣以錢寫脫以字。畀忳。後乘馬到雒縣, 馬牽忳入他舍。主人問忳所由得馬。忳具說其狀, 並及繡被。主人悵然曰:「卿何陰德而致此?」。忳說昔埋書生事。主人驚曰:「是我子也, 姓金名彥, 卿乃葬之。不報, 天彰卿德!」辟舉茂才, 除郿令。「宿斄亭。中數有人為鬼所煞。忳上樓, 夜半, 有女子稱冤曰:「妾, 涪令妻也。當之官, 宿此, 枉為亭長所煞, 大小二十口, 埋在樓下。奪取財物。」忳曰:「汝何故以恆殺人?」女子曰:「妾不得白日, 惟依夜愬。人眠不肯應。恚, 故殺之。」初來時, 言無衣, 忳以衣衣之。言訖, 投衣而去。旦, 召遊徼詰問, 具服, 即收同謀十餘人煞之。送涪令喪還鄉里。」自「宿斄亭」至「還鄉里」中, 「為鬼所煞」之「煞」, 錢、劉、李、《函》、顧本俱作殺, 下同。「當之官」之「當」張本作向。「汝何故以」之「以」字錢寫脫。「恆殺人」之「恆」字張本作恉, 李本作愔。「召遊徼詰問」下張本有小注雲:「遊徼, 忳門下人。即先殺涪令於氂亭者。」其說殊謬。當世稱之。自「宿斄亭」至「喪還鄉里」一百二十二字, 疑非常注原有。蓋歷世傳鈔者取《搜神記》附益之。常氏注語甚簡, 而此出讚辭意外。故知為後人所附入也。茲擬刪。
仲魚謙沖。羊期, 字仲魚, 郪人也。父〔甚〕依《三州士女目錄》補。為交州刺史, 卒官。期迎喪, 不敢敢字當衍。取官舍一物。郡三察孝廉, 公府辟, 州別駕, 州下省辟字。皆不應。太守尹奉, 棄刑名, 行禮樂, 請為功曹。刺史必欲借期自佐, 不得已, 為別駕, 後為太守孫寶、《蜀志》作賓。蔡茂、「祋諷」二字當衍, 說詳注釋。功曹。當錢寫本作常。欲渡津, 津吏滯, 停車待之三日。將宿中錢寫本脫中字。亭, 中有縣吏, 引車避之。二事, 證其謙沖。為野王令。
雲卿安貧。朱倉, 字雲卿, 什邡人也。受學於蜀郡張寧。錢寫作飧。劉、李、《函》、浙本作。《藝文類聚》八、《太平禦覽》三百六十四引並作「食豆屑」。又受學上有少字。豆飲水以諷誦。同業憐其貧, 資給米肉, 終不受。著《河洛解》。家貧, 恆錢寫本脫恆字。以步行。為郡功曹。每察孝廉, 羞碌碌詣公府試, 不就。州辟治中從事。以諷詠自終。
伯式玄照。折像, 劉、李本作象。字伯式, 雒人也。其先張江, 為武威太守, 封南陽折侯, 因氏焉。父國, 為鬱林太守。家貲二億, 故奴婢錢、劉、李、《函》、浙本作姬。廖、顧本作婢。八百人, 盡散以施宗族, 卹贍親舊, 葬死弔喪。事東平虞叔雅, 以道教授門人。朋友自遠而至。時人為諺曰:「折氏客誰?朱雲卿, 段節英。中有佃子趙仲平。但說天文論五經。」
孟宗當仁。杜真, 張、李本作貞, 下同。字孟宗, 綿竹人。誦書百萬言。兄事翟酺。酺免後, 尚書令與司隸校尉枉劾之, 復徵詣獄。真上章救之。受掠笞六百, 獄中明酺無事。京師壯之。以漢道微, 散財施宗族。不應公府錢、劉、李、《函》作州。辟命, 及辟錢、劉、李、《函》作辭。長吏。候迎每交於門, 乃斷髮以自絕。
味道好施, 清風邁倫。讚仲魚以錢、劉、李、《函》作已。下也。右讚及注十四字, 錢、劉、李、《函》四本嵌在上讚「孟宗當仁」句下, 注「孟真」字上。茲依廖本(浙、顧本同)。沖, , , , , , 六句為韻。
漢儒請雨, 精感慶雲。諒《太平禦覽》卷五百二十九引《華陽國志》作梁。輔, 字漢儒, 新都人。為郡五官掾, 時天大旱, 請雨, 不降。輔出禱祈, 乃積薪, 祝神曰:禦覽引此下有「二日」二字。「不雨, 則欲自焚, 為貪叨吏, 謝罪百姓。」言終暴張本作即。雨。
韓揆義烈。韓揆, 字伯彥, 綿竹人也。為令錡裒主簿。值黃巾賊入界, 扶裒走入草中。裒遣求隱翳處, 未還, 裒為賊所得, 見害。揆殯殮葬埋訖, 詣從事賈龍, 求兵討賊。賊破, 曰:「本報令君。而苟自活, 非忠。」乃自煞。錢、李二本作殺。
喬雲勇震。左喬雲, 綿竹人也。少為左通所養, 為子。通坐任徒徒逃。吏欲破通臏。通無壯子, 故為吏所侵。喬雲時年十三, 喟然憤怒, 以銳李本作●。刀殺錢、劉、《函》本作煞。吏, 解通〔將〕廖、浙、顧本將字誤倒。茲依錢、劉、李、《函》本改正。走。「將」令出追;初聞, 以為壯士;及知是小兒, 為之流涕。
楊寬證將, 烈播友人。〔楊〕張本寬上有楊字。寬, 字叔仲, 錢寫本作「字仲舒」。舒與寬為義。似當改從錢本。然錢本目錄亦作叔仲。新都人也。父斌, 證令萬世。太守祋諷以忠義「壯」〔狀〕舊各本作壯, 於文當作狀。聞。《目錄》雲:「父斌, 兄混, 皆有證明君事, 失其官位。」寬為郡吏, 鄉人馬閏, 章言太守五《函海》本誤作王。方。寬與兄〔混〕依《目錄》補兄名。皆詣獄證之, 得理。後方當遷南郡, 閏復章之。寬乃發閏臨臨字疑衍。私事。張本無臨字與事字。閏伏罪。友人汝錕為張明所煞, 寬怒, 縛明送錕家, 使自謝之「也」。
甯叔字當作升, 下同。說詳注釋。執仇。甯叔, 字錢寫作自。茂泰, 廣漢人。與友人張昌共受業太劉、李本作大。學。昌為河南大豪呂條所煞。錢、劉、李、《函》作殺。下同。叔煞條, 自拘河南獄。順帝義而赦之。
張復師讎。張鉗, 字子安, 廣漢人也。師事犍為謝裒。裒死, 負土成墳。三年。謂服三年喪。原省服喪字。裒子為人所煞, 鉗復其讎, 自拘武陽獄。會赦, 免。當世義之。
賈為士死, 分侔虞、朱。賈栩, 錢、張、劉、李、《函》本作祤, 下同。字元集, 什邡人也。雒孟伯元為父復讎, 聞栩名, 往投之。雒縣追伯元蹤。栩嘆曰:「士以義遇我, 豈可倍張本作背。哉。煞雒縣廖本此下注雲:「當有脫文。」今按, 舊脫一吏字也。茲補。〔吏〕, 必移什邡, 負我君。」乃自煞。李勝言廖本注雲:「當作誄。」之, 以方虞卿、魯之廖本注雲「當衍」。朱家。
郭玉通「直」〔方, 〕廖本注雲:「當作術。」茲改作方, 說在注釋。蓋亦所脩。郭玉, 字通直, 廖本註雲:「按, 當衍三字, 《後漢書‧玉傳》無字, 可證。」新都人《後漢書》作雒人。也。明方術, 伎妙用針。作《經方頌說》。官至太醫丞。「校尉」廖本注雲:「當衍二字。《後漢書‧玉傳》無, 可證。」錢寫本全脫此條。
爰迄劉氏, 司農含章, 爽朗翠粲, 觀國之光。秦宓, 字子敕, 綿竹人也。初隱遁, 不應州郡之命。丞相亮領益州張本無州字。牧, 此下錢寫本有以字。選為別駕中郎將。吳使張溫將反命, 亮率百官餞之。溫與宓語, 答問若「嚮」〔響〕廖本誤作嚮。他各本俱作響。應聲, 辭義雅美。溫大敬服, 以為蜀之有宓, 猶魯有仲尼也。遷長水校尉, 〔大〕司農。依《目錄》及《三國志‧宓傳》補大字。宓〔辯帝系, 論皇帝、王霸、養龍之說, 〕依《三國志‧宓傳》文補十二字。甚張本作其。有通理。弟子譙周具傳其業。謂《周古史考》之說多出於宓也。
李王四子, 並作琳瑯。李朝, 字永南;弟邵, 字偉南;郪人也。王士, 字義強;劉本同《三國志》作彊。李本誤作疆。從弟甫, 字國山;文表諸弟也。先主領牧, 朝為別駕。群下上先主為漢中王, 其文朝所造也。此下, 廖本注雲:「當有脫文。按, 李邵事, 在陳壽《季漢輔臣贊注》中。但恐道將之文不全同。今無以補之也。」〔從先主東征, 卒於永安。〕用陳壽《輔臣贊注》文, 參校《常志》補。說詳注釋。〔邵篤於行誼, 〕依《楊戲贊》補。〔先為州書佐, 部從事, 〕依陳壽《輔臣贊》文補, 說詳注釋。後丞相亮府辟西曹掾, 〔治中從事, 〕同上依《輔臣贊注》補。〔早卒, 〕依《益部耆舊雜記》文補。亦有文才。兄弟三人號三龍。兄邈, 讚注別在後。士歷宕渠、犍為、益州太守。甫善言議, 此下, 舊各本有小闕字。廖本注雲:「舊校雲闕。按, 陳壽《輔臣贊注》雲:好人流言議, 當無所闕。舊校誤耳。」今按:《常志》倒人流字, 則當自「言議」斷讀。人流美稱。自綿竹令為州右職。〔並死王事。〕原注當有此四字。說詳注釋。
優遊容與, 特進太常。鐔承, 字公文, 郪人也。歷郡守, 州右職, 為少府, 太常。時費、薑秉政, 孟光、來敏皆棲遲, 承以和獨立, 特進之也。
從事烈至, 諫君劉本作甘。刎首。王累, 新都人也。州牧璋, 從別駕張松計, 遣法正迎先主。主簿黃權諫, 不納。累為從事, 以諫不入, 乃自刎州門, 以明不可。
鄭度進規, 忠謀莫受。雖雲天時, 抑由人咎。度, 綿竹人也。先主自葭萌南攻, 說牧璋曰:「左將軍懸軍襲我, 野穀是資。急驅巴西、梓潼民「由」〔內〕廖本作由, 他本作內。涪水以南。一切燒除野穀, 固壘待之。彼請戰, 不許。久無所資, 不過百日, 必當面縛。」先主聞而惡之。璋不納。言雖在天, 亦由璋之愚。
永年負才, 自喪世主。彭羕, 字永年, 廣漢人, 有俊才。劉璋時, 坐事為徒。及先主入, 自託龐統。為州右職。失主意, 左遷江陽太守。「羕」〔恚〕張本作怨。按:於文當作恚。緣音訛。望。諸葛亮以為心大志廣, 難可保〔安, 〕依《三國志‧羕傳》文補安字。勸先主因事誅之。此下張本有「語在本傳」四大字。
漢南哽哽, 天奪其守。李邈, 字漢南, 邵兄也。牧璋時為牛鞞長。先主領牧, 為從事。正旦, 命行酒, 得進見。讓先主曰:「振威以將軍宗室肺腑, 委錢寫本脫此上七字。以討賊, 元功未效, 先寇而滅。邈以將軍之取鄙州, 甚為不宜也。」先主曰:「知其不宜, 何以不助之?」邈曰:「匪不敢也, 力不足耳。」有司將殺之。諸葛亮為請, 得免。久之, 錢寫本無此二字。為犍為太守, 丞相參軍, 安漢將軍。建興六年, 亮西征, 馬謖在前, 敗績。錢、劉、李、《函》、浙各本無敗績二字。廖、顧本有。廖本注雲:「舊無此敗績二字。《三國志》注引有, 有者是。」《函海》與顧觀光亦各有注。略之。亮將殺之, 邈諫以:「秦赦孟明, 用霸西戎。楚誅子玉, 二世不競。」失亮意, 還蜀。十三年, 亮卒。後主素服發哀三日。邈上書曰:「呂祿、霍禹, 未必懷反叛之心。孝宣不好為殺臣之君, 直以臣懼其偪, 張本誤作福。主畏其威, 故姦萌生。亮身杖張本作仗。強兵, 狼顧虎視, 錢、劉、李、浙本作臣。《函》、廖、顧本作視。廖本注雲:「舊作臣, 《三國志》注引作視。」五大不在邊, 臣常危之。張本作至。今亮殞歿, 蓋宗族得全, 西戎靜息, 大小為慶。」後主怒, 下獄, 誅之。裴松之《三國志‧楊戲傳》注引此文, 首句作:「邵兄邈, 字漢南。劉璋時為牛鞞長。」餘同此文。惟歿作沒。《常志》於罪誅者例不讚, 《目錄》亦不收。惟於彭羕、李邈讚之, 意以為冤故也。
詵詵彥造, 或哲或友。昭德音芳, 垂名厥後。此下錢寫誤連。他本空格。總讚此四十六人也。張本並此注移, 刪此字。
述廣漢人士五字, 《函海》本低二格, 他各本頂格。
任母治內, 子成名賢。任安母, 姚氏也。雍穆閨門。早寡。立義資安, 遂「事」〔成〕於文當作成。大儒。安教授, 每為賑卹其弟子, 以慰勉其志。於是安之門生益盈門。
龐行養姑, 婦師之先。龐行, 姜詩妻也, 事姑, 晝夜紡績以給供養。子汲江溺水死, , 言遣詣學。常作冬、夏衣投水中, 託言寄與子。詩呼妻使為姑舂, 應命遲, 見此下, 《函海》本有注雲:「原空一格。劉李本不空。」遣。不敢遠去, 遊於外, 供給因鄰母致。姑敕還。《後漢書》卷一百十四《列女‧姜詩妻傳》雲:「廣漢姜詩妻者, 同郡龐盛之女也。」不言名行, 而有父盛名。可互補。又雲:「母好飲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嘗泝流而汲。後值風, 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 晝夜紡績, 市珍羞, 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慚呼還。」可互校。
依依義舊, 抗疏拜錢寫作邦。庭, 誠感世主, 徙劉本作從。女輟錢寫作輒。刑。義舊, 狄道長姜穆女, 綿竹司馬雅妻也。既許婚, 父坐事, 〔隨家〕於文當有此二字。徙朔方。雅就婚, , 雇劉、李、浙本作顧。錢、《函》、廖本作雇。人送其喪。原省歸葬二字。可不補。尋父母死「朔方」, 「義舊」四字當衍。獨與弟孤居十年。士大夫求, 終不肯。乃上疏自訟, 求還鄉里。天子湣悼, 下朔方使使當作遣送。遂下詔書, 定律令:「女已許嫁, 不得從父母徙。」
紀配斷指, 以章厥貞。錢寫作身。紀配, 廣漢殷氏女, 廖伯妻也。年十六適伯。伯早亡。以己有錢、劉、李、《函》、浙本並作「已自有」, 已讀如以。廖、顧本作「以已有」。美色, 慮人求己, 作詩三章自誓心。心字當衍。而求者猶眾。父母將許。乃斷指明情。養子猛終義。太守薛鴻圖象府庭。《太平禦覽》引《益部耆舊傳》文殆全同。
彭、王、進娥, 殘體令誠。彭非, 廣漢王輔妻也。王和, 新都人, 便敬妻也。李進娥, 郪人, 馮季宰妻也。輔早亡, 叔父欲改嫁非, 乃詣太守五《函海》注雲:「應作王。」非。方, 截髮自誓。敬亦早亡, 和養孤守義。蜀郡何玉, 因媒介求之。兄曉喻以公族可憑。和恚, 割其一耳。季宰亦早亡, 父母欲改嫁。進娥亦剪髮自誓。各養子終義。
正流自沈, 玉錢、張本作水。潔冰清。正流, 廣漢李元女、楊文妻也。適文, 有一男一女而文沒。錢寫作歿。以織履為業。父欲改嫁。乃自沈水中。宗族捄之, 幾死, 得免。太守五《函海》又注雲「應作王」。方為之圖象。
相烏、袁福, 義不存生。相烏, 德陽人, 袁稚妻也。十五適稚。二十稚亡, 無子。父母欲改嫁之, 便自殺。袁福, 亦德陽人, 王上妻也。有二子。上以喪親過哀死, 福哀感終身。父母欲改嫁, 乃自殺。
汝錢寫作洪。下仍作汝。《函海》注雲:「原作洪。劉、李本作汝」。氏世胄, 李本誤胃。由婦謙柔。汝敦妻某。敦兄弟共居, 有父母時財, 《太平禦覽》卷五百十七引此, 財下有物字。嫂錢、劉、李、《函》本作。下同。廖、浙、顧作嫂。心欲得。《禦覽》此下有之字。妻勸送「二」〔與〕兄。《禦覽》引亦作二兄。於文, 敦只一兄。茲依顧觀光校語改與字。敦盡讓田宅奴婢與兄, 自出《禦覽》此下有別字。當補。〔別〕居。後敦耕, 《禦覽》此下有田字。得金一器, 妻復勸送「二」〔與〕《禦覽》此下作與。顧觀光校勘記此下注雲:「《禦覽》二作與。與字是。上文二字亦當改為與。」兄。夫妻共往。嫂性嗇, 謂欲借貸, 甚不悅;及見金, 《禦覽》此下有器字。踴躍。《禦覽》此下有「欲留之」三字。兄感悟, 即出妻, 讓財還弟。弟《禦覽》此下有又字。不受。相讓積年。後並察孝廉, 世為冠族。
思媚列媛, 美稱惟休。總讚十一人也。
述廣漢列女。《函海》本此行低二格。又列作烈。並注雲:「劉、李本作列。」
, 《廣漢士女讚》第三。八字頂格, 舊各本同。此下, 「凡五十六人」句, 錢本同行, 但空格。他各本提行低數格。
凡五十七人。(四十六人士, 十一人女)。各本並有此行, 作雙行小註蓋舊校者注。元豐本已有。茲依例亦提作大字。

「犍為士女」舊各本, 承上行。惟劉本另頁起。錢、浙本頂格。他各本空三格。皆大字。然非常氏原有。仍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