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國志卷三.蜀志一至十》

《華陽國志卷三.蜀志》

蜀志·一》
蜀之為國, 肇於人皇, 與巴同囿。至黃帝, 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 生子高陽, 是為帝嚳。封其支庶於蜀, 世為侯伯。歷廖本注:「當脫唐虞二字。」無取。夏、商、周。武王伐紂, 蜀與焉。其地東接於巴, 南接於越, 北與秦分, 西奄峨《太平禦覽》卷四十引作岷字。嶓。地稱天府, 原曰華陽。故其精靈, 則井【絡】〔狼〕舊皆作「井絡」。《蜀典》引《括地象》雲:「嶓塚之精, 上為狼星。岷山之精, 上為井絡。」常氏於此, 以井、狼與江、漢對應, 其非單言井絡甚明。垂耀, 江、漢遵流。《河圖括地象》曰:「岷山之精, 上為井絡, 帝以會昌, 神以建福。」舊本作「岷山之下為井絡」, 合下為十五字。廖本依《水經注》引補精字, 改下字, 合下為十六字, 得之。《夏書》曰:「岷山導江, 東別為沱。」泉源深盛, 為四瀆之首, 而分為九江。其寶, 則有璧玉, 金、銀、珠、碧、銅、鐵、鉛、錫、赭、堊、錦、繡、罽、氂、犀、象、氈、毦, 舊誤作眊, 從目。廖本從耳, 正。丹、黃、空青【桑、漆、麻、紵】之饒, 滇、獠、賨、僰, 僮僕六百之富。
其卦值坤, 故多班張、吳、何、王本作斑, 錢、《函》、廖本作班。綵文章。其辰值未, 故尚滋味。德在少昊, 故好辛香。星應輿鬼, 故君子精敏, 小人鬼黠。與秦同分, 故多悍勇。在《詩》, 文王之化, 被乎江漢之域, 秦豳同詠, 故有夏聲也。顧觀光校雲「《長短經》注引作『秦豳同詩, 秦蜀同分』。」其山林澤漁, 園囿瓜果, 〔百穀蕃廡〕, 借張衡《南都賦》文補此四字, 為「代熟」主語。「代熟」本是用其賦「四時代熟」文也。四節宋刻元豐本作時。張、吳、何、王本同。嘉泰本作節。劉、李、錢、《函》、廖本同。代熟。〔桑、漆、麻、紵〕靡不有焉。此句舊刻亦脫主語。審上文「其寶」, 皆記工、礦、商品之難得者, 惟「桑、漆、麻、苧」是農產品, 當在山林、田圃產物之列。應是常氏原文在此。後人傳鈔, 豔羨其文氣勢, 猶嫌二十餘種為少, 妄移此四字以助之。以其亦得為商品也。茲刪移還原。

蜀志·二》
有周之世, 限以秦巴, 雖奉王職, 不得與春秋盟會, 君長莫同書軌。
周失紀綱, 蜀先稱王。有蜀侯蠶叢, 其目縱, 始稱王。死, 作石棺、石槨。劉、李、張、吳、何、王本作槨。國人從之。故俗以石棺槨為縱目人塚也。吳、何、王本無也字。浙本擠補。按當作後。王曰柏灌。次王曰魚鳧。魚鳧廖本無此二字。王田於湔山, 忽得仙道。蜀人思之, 為立祠〔於湔〕。據《禦覽》引《蜀王本紀》文補。
後有王曰杜宇, 教民務農。一號杜主。時朱提有梁氏女利, 游江源。宇悅之, 納以為妃。移治郫邑。或治瞿上。【七】〔巴〕國稱王, 杜宇稱帝。七國稱王, 在周顯王世, 距滅蜀只數十年, 杜宇死已四百餘年矣。七字, 應是巴之訛。形近, 時間亦合。號曰望帝, 更名蒲卑。元豐本作郫。他各本作卑。自以功德高諸王。此句釋稱帝, 當斷。指杜宇時。以褒斜為前門, 熊耳、靈關為後戶, 玉壘、峨眉為城郭, 江、潛、綿、洛為池澤;以于文當衍。各本有, 宋姚寬《西溪叢語》卷下引無。汶山為畜牧, 南中為園苑。會有水災, 錢寫本作火災。其相開明, 決玉壘山以除水害。帝遂委以政事, 法堯舜禪授之義, 【遂】舊本皆有, 當衍。《西溪叢語》卷下引無。禪位於開明。帝升西山隱焉。時適二月, 子鵑鳥鳴。故蜀人悲子鵑鳥鳴也。《西溪叢語》引此句作:「蜀人悲之, 故聞子鵑之鳴, 即曰望帝也。」較長。巴亦化其教而力農務。迄今巴蜀民農, 時先祀杜主君。廖本此下注雲「當作若」, 意謂當連下「開明」讀。又重「開明」字。無取。

蜀志·三》
開明位號曰叢帝。廖本注上文「君當作若」, 注此句雲「當重有開明二字」。謂當以「先祀杜主若開明」斷句, 開明位號句另起。顧觀光校雲:「位即立字。廖校非。」茲從錢、《函》本。並提行另起。叢帝生盧帝。盧帝攻秦, 至雍。生保子帝。舊本此下有空格。而上文「盧帝」二字重。亦未空。茲仍例不空, 並補「保子」二字。〔保子〕帝攻青衣, 雄張廖本注「當作長」。按常氏意謂國威擴張。獠、僰。九世有開明帝, 《後漢書‧注》引作「開明尚」。始立宗廟。以酒曰醴, 樂曰荊。人尚赤。帝稱王。時蜀有五丁力士, 能移山, 舉萬鈞。每王薨, 輒立大石, 長三丈, 重千鈞, 為墓誌。今石筍一作筍, 下同。是也。號曰筍里。此四字是插注句。下文仍承時字。未有謚列, 但以五色為主。故其廟稱青赤【黑】黃白〔黑〕帝也。錢、廖本黑字在中。《函海》脫黃字, 黑在白前。茲依《月令》改正。開明王自夢廓移, 元豐本王自二字黑疤。嘉泰本著字。舊各本皆作廓移。廖本改作郭移。乃徙治成都。
周顯王之世, 蜀王有褒漢之地。因獵谷中, 與秦惠王遇。惠王以金一笥遺蜀王。王報珍玩之物, 物化為土。惠王怒。群臣賀曰:「天承我矣!王將得蜀土地。」惠王喜。乃作石牛五頭, 朝瀉金其後, 曰「牛便金」。有養卒百人。蜀人當作王。悅之, 使使請石牛, 惠王許之。乃當作蜀。遣五丁迎石牛。既不便金, 怒遣還之。乃嘲秦人曰:「東方牧犢兒。」秦人笑之, 曰:「吾雖牧犢, 當得蜀元豐本作●。也。」
武都有一丈夫, 化為女子, 美而豔, 蓋山精也。蜀王納為妃。不習水土, 欲去。王必留之, 乃為《東平》之歌以樂之。無幾, 物故。蜀王哀之。《西溪叢語》卷上引作「王哀念之」。乃遣五丁之武都擔土, 為妃作塚, 蓋地數畝, 高七丈。《西溪叢語》卷上引此下尚有「其石今俗名為石筍」一句。上有石鏡。今成都北角武擔錢寫本此字作簷。《函海》擔字皆作簷。是也。後, 王悲悼, 更作《臾邪歌》、《隴元豐與廖本作隴。錢、《函》, 張、吳、何、王本作龍。《函海》注雲「應作隴」。歸之曲》。其親埋作塚者, 皆立方石以志其墓。成都縣內有一方折石, 圍可六尺, 長三丈許。去城北六十里曰毗橋, 亦有一折石, 此字衍。如之, 長老傳言:五舊本脫此字, 廖本有。丁士擔土擔也。公孫述時, 武擔石折。故治中從事任文公歎曰:「噫!西方智士死。吾其應之。」歲中卒。
周顯王二當作三。十二年, 蜀侯使朝秦。秦惠王數以美張、吳、何本作薑。女進, 蜀王感之, 故朝焉。惠王知蜀王好色, 許嫁五女於蜀。蜀遣五丁迎之。還到梓潼, 見一大蛇劉、李、錢、《函》本作虵。入穴中。一人攬張、吳、何、王本作覽。其尾, 掣之, 不禁。至五人相助, 大呼抴元豐本作黑疤。嘉泰以下本作抴, 同拽。蛇。山崩, 〔同〕據《禦覽》卷五五八引文補。時壓殺五人及秦五女, 並將從;而山分為五嶺。直當作值。謂當蛇穴處。頂上有平石。蜀王痛傷, 乃登之。因命曰五婦塚山。川廖本注雲「當作穿。屬下讀。」顧觀光引《太平廣記》作於。平石上為望婦堠。作思妻臺。今其山, 或名五丁塚。

蜀志·四》
蜀王別封弟葭萌於漢中, 此處顧觀光依《史記正義》及《禦覽》卷一百六十七引補曰字。苴侯。命其邑曰葭萌焉。苴侯與巴王為好。巴與蜀仇, 元豐與廖本作仇。他各本作讎。故蜀王怒, 伐苴。【侯】舊各本有侯字, 為句。當衍。《史記正義》引此文無侯字。苴侯奔巴。〔巴為〕依《巴志》補。按《張儀傳》:「苴蜀相攻, 各來告急。」則求救於秦者非巴, 惟苴侯。當於奔巴用讀點。然與《巴志》牴牾, 非常璩意。疑傳鈔者奪。求救於秦。秦惠王方欲謀楚, 按《張儀傳》當作謀韓。此雲謀楚, 蓋常氏用譙周《古史考》文。〔與〕按《國策》、《史記》與本書文意, 均當補與字。群臣議曰:「夫蜀, 西僻之國, 戎狄為鄰, 不如伐楚。」司馬錯、中尉田真黃曰:「蜀有桀紂之亂。其國富饒, 得其布帛金銀, 足給軍用。水通於楚。有巴之勁卒, 上疑脫蜀字。浮大舶船《函海》作舡。以東向楚, 楚地可得。得蜀則得楚。楚亡, 則天下並矣。」惠王曰:「善!」
周慎王五年秋, 秦大夫張儀, 司馬錯、都尉墨等從石牛道伐蜀。蜀王自於葭萌拒之, 敗績。王遯走至武陽, 為秦軍所害。其【相】傅〔相〕廖本倒作相傅。及太子退至逢當作逄, 音彭。傳寫訛從豐。, 死於白鹿山。開明氏遂亡。凡王蜀十二世。冬十月, 蜀平。司馬錯等因取苴與巴〔焉〕。錢寫本無此十四字。張本脫馬字。廖本無焉字。

蜀志·五》
周赧王元年, 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 以陳壯《史記‧張儀傳》作陳莊。《六國表》作壯。「索隱」引常文亦作莊。為相。置巴、〔蜀〕原無蜀字。按《巴志》文當有。, 以張若為蜀【國】舊本皆有國字。當衍。守。戎伯尚強, 乃移秦民萬家實之。三年, 分巴、蜀置漢中郡。六年, 陳壯反, 殺蜀侯通國。《秦本紀》在赧王四年。秦遣庶長甘茂、張儀、司馬錯復伐蜀。誅陳壯。《秦本紀》在赧王五年。七年, 封〔公〕子惲《史記》作煇。為蜀侯。司馬錯率巴、蜀眾十萬, 大舶船張本作舡。萬艘, 米六百萬斛, 浮江伐楚, 取商於李本作淤。之地, 為黔中郡。
〔赧王〕五年, 上已敘至赧王七年, 此乃回述五年, 明是分章另起矣。當補王名。【惠王二十七年】此六字, 是傳寫者用下文旁注, 宋槧誤入正文。當刪。廖本此下有長注雲:「按, 此有誤也。考《史記》, 赧王二年, 公子繇通封蜀。四年, 蜀相殺蜀侯。五年, 誅蜀相。秦惠王立十三年, 明年更元。又十二年。凡二十五年而為赧之二年。是赧三年當惠二十六年也。赧四年, 當惠二十七年也。是年惠王卒。赧五年當秦武王元年也。必經宋人改竄遂不可通耳。」今按:廖注謂《常志》與《史記》每差謬一年耳。秦漢世曆法未精, 各家推算方法不同, 紀用年度每異。譙周、常璩之書與《史記》所紀年度固恆差異一年。《通鑑》于始皇元年, 始具干支, 確定年度之標識。始皇元年以前各書紀年皆紛歧不一, 與干支不合, 難定孰是故也。儀與若城成都, 周迴十二里, 高七丈。郫城, 周迴七里, 高六丈。臨邛城, 周迴六里, 高五丈。造作下倉, 上皆有屋。而當作門。置觀樓, 劉本倒作樓觀。射蘭。當作闌。張、吳、何、王本作「射圃」。成都縣本治赤里街。若徙置少城。內城營廣府舍, 置鹽鐵市官並長、丞。修整里闠, 市張列肆, 與鹹陽同制。其築城取土, 去城十里, 因以養魚, 今萬歲池《水經注》卷三十三作萬頃池。廖本雲「當作傾」。是也。惠王二十七年也。劉本此句作雙行夾注, 無也字。此下元豐本空四格, 劉本提行, 錢、《函》、廖本空格, 他本連。當連。城北又有龍垻池, 元豐、張、吳、何、王本作壩。嘉泰、劉、錢、《函》本作垻。《水經注》作堤。廖本作垻, 注雲「當作堤」。城東有千秋池, 城西有柳池, 〔西北有天井池, 津流徑通〕, 冬夏不竭。此四字以上至「城北」, 文與《水經注》卷三十三全同。而本書少「西北」至「徑通」十字。應是宋刻已脫。茲補。其園囿因之。平陽山亦有池澤, 蜀【之】〔王〕漁廖本作魚畋之地也。
赧王十四年, 蜀侯惲祭山川, 獻饋於秦【孝文】〔昭襄〕王, 當是昭襄王。赧王十四年, 秦昭襄王之六年。又五十年乃卒。子孝文王立, 赧王已死矣。惲後母害其寵, 加毒以進王。王將嘗之。後母曰:「饋從二千里來, 當試之。」王與近臣, 近臣即斃。【文】王大怒, 遣司馬錯賜惲劍, 使自裁。惲懼, 夫婦自殺。秦誅其臣郎中令嬰等二十七人。蜀人葬惲郭外。十五年, 王封其子綰為蜀侯。十七年, 聞惲無罪寃吳、何、王本此下有枉字。, 使使迎喪入葬【之】郭內。舊本並有之字, 於文當衍。初則炎旱三月, 後又霖雨七月, 車溺不得行。喪車至城北門, 忽陷入地中。此下當有「因葬焉」字。蜀人因名北門曰鹹陽門。為蜀侯惲立祠。其神有靈, 能興雲致雨。水旱禱之。三十年, 疑蜀侯綰反, 王復誅之。但置蜀守。張若因取笮劉、李、錢、《函》本作筰。他各本作笮。及【其】〔楚〕江南地【也】〔焉〕。其字無因。考《秦本紀》昭王三十年:「蜀守若伐取巫郡及江南, 為黔中郡。」謂取楚地也。是其乃楚字訛(參看《巴志》4章)。焉字廖本作也。

蜀志·六》
周滅後, 秦孝文王以李冰為蜀守。秦滅周移九鼎, 在昭襄王五十二年(前二五五)。又四年, 王卒, 孝文王即位。《秦本紀》謂其:「十月己亥即位, 三日辛醜卒。」秦以十月為歲首, 故史表有孝文王一年。然據《史記》、《索隱》孝文王即位時已五十三歲。則昭襄王晚年, 孝文王實際已主秦政。以此推之, 冰為蜀守在西元前二五六──二五0年間。冰能知天文、地理, 謂汶山為天彭門;乃至湔氐宋刻與劉、張、錢、吳、何、《函》、王、浙本皆作「湔及」。《函海》注雲「當作氐」。廖本徑改作氐, 是。湔氐道治今灌縣白沙。, 當作道。見兩山對如闕, 因號天彭闕;髣髴若見神。遂從水上立祀李本作祠。三所。錢寫本重所字。祭用三牲, 珪璧沈濆。漢興, 數使使者祭之。
冰乃壅江作堋。穿郫江、【檢】〔撿〕錢、《函》二本作撿。他各本作檢。, 別支流, 雙過郡下, 以行舟【舩】船。宋、明各刻本作舡。錢寫本作船。廖作舡。《函海》亦作舡, 注雲「應作船」。岷山多梓、柏、大竹, 頹隨水流, 坐致《函海》作敢。並注雲「劉、吳、何、李本作致」。李本作林。, 功省用饒。又溉灌三郡, 開稻田。於是蜀沃野千里, 號為陸海。旱則引水浸潤, 雨則杜塞水門, 故記曰:「水旱從人, 不知【飢】饑廖本作飢。按, 飢當作饑, 茲改正。饉。」「時無荒年, 天下謂之天府」也。皆引譙周《蜀記》文。外作石犀當作兕。下同。五頭以厭水精。穿石犀【溪】〔渠〕舊刻皆作溪。蜀語、山谷水為溪, 平原人工河為渠。溪、渠音近易混, 傳寫者緣音訛。茲逕改。於【江】南〔江〕, 舊刻皆倒作「江南。」李冰穿二江於成都, 郫江在北, 撿江在南。又穿撿江為石犀渠, 即今犀浦河, 故曰穿「於南江」。命曰犀牛里。「命」, 當作「今」。謂里因置石犀得名。是李冰開石犀渠之證。犀牛里唐置犀浦縣也。後轉【置犀】〔為耕〕牛此從錢、劉、《函》、浙四本。他各本作「後轉置犀牛」字。二頭, 一在府市市橋門, 《函海》刪一市字。今所謂石牛門是也。一錢、《函》本作二。《函海》並有注雲「劉、吳、何、李本並作一」。在淵中。謂在石犀淵中。乃自湔堰上分穿羊、摩江灌江西。於玉女房下白沙、郵宋明清舊刻作「自涉郵。」《函海》注雲:「自涉, 《水經注》作白沙。」廖本逕改。作三石人, 立【三】水中。舊本皆衍三字。顧廣圻校稿刪, 批「《水經注》無此字。」與江神要:水竭疑本作渴, 水乏也。不至《北堂書鈔》引作見。, 盛不沒肩。時青衣有沫水, 出蒙山下, 伏行地中, 會江南安;觸山脇溷崖;水脈同脈。漂疾, 破害舟船, 清代避諱作厯。代患之。冰發卒鑿平溷崖, 元豐本作岩。下同。通正水道。或曰:冰鑿崖時, 水神怒, 《函海》「水神」下有贔字。顧廣圻校稿同。神名。冰乃操刀入水中, 與神鬬。迄張、吳、何、王、浙本作至。今蒙福。僰道有故蜀王兵【蘭】〔闌〕, 廖本作蘭。元豐本無此字。有神, 作大灘江中。其崖嶄峻, 不可鑿;乃積薪燒之。故其處懸崖有赤白五色。冰又【通】〔作〕笮通廖本有注雲「當作道」。【文】〔汶〕廖本改從《水經注》作「文」。井江, 徑臨邛。句斷。徑猶雲通往。與字上省汶井江三字。蒙溪【分】水、白木江劉李本作白水江。, 〔至〕武陽天社山下合江。此段與《水經注》文大同小異。比而細審, 知同取材於漢魏某書, 均自以意改其文。故《志》「汶井」, 《注》作「文井」。《志》「蒙溪」, 《注》作「濛溪。」後文《志》「布濮」《注》作「布僕。」《志》「朱邑、小亭」。《注》作「朱亭。」《志》雲「白木江」(布濮水)會天社山下, 《注》則謂布僕水入文井江後「又東逕江原縣」。甚至謂「其一水南逕越嶲邛都縣西, 東南至雲南之青蛉縣入濮。」地文舛謬以極。常璩生長於江原, 應習詳此諸水源流形勢, 以衡舊說, 得其真實。而後之寫刻者, 乃妄以《水經注》文改竄之。然初猶僅衍、奪一二字。積久益謬, 遂至不通。至於廖刻, 尚欲全用《酈注》改易, 曾不考察山水形勢。茲依覆勘所及改訂, 俾復常文之舊。〔此其渠皆可行舟〕用《河渠書》、《溝洫志》文補此七字, 以明常氏本旨。又導洛通山洛水, 【或】出瀑口, 《水經注》卷三十三:「常璩雲:李冰導洛通山水, 流發瀑口逕什邡縣。」知「或」字當衍, 或「發」字訛。經什邡、【郫】〔雒〕, 別江會新都大渡。
又有緜水, 出紫巖山, 經綿竹入洛。東當作合流過資中, 會江〔江〕陽。綿、洛二水合沱江(毗河)南流經資中, 至江陽入江。故東當作合, 並重江字。皆溉灌稻田, 膏潤稼穡。是以蜀【川】舊本皆有此川字。應是唐宋人緣習俗衍。人稱郫、繁曰膏腴, 緜、洛為浸沃也。又識齊音濟, 古劑字。謂鹽水。《水經注》引作察。非。水脈, 穿廣都鹽井, 諸陂池。蜀於是盛有養生之饒焉。

蜀志·七》
漢祖自漢中出三秦伐楚, 蕭何發蜀、漢米萬船, , 舊各本作西, 廖本改作南。給助軍糧, 收其精銳, 以補傷疾。雖王有巴蜀, 南中不賓也。高祖六年, 始分置廣漢郡。高後六年, 城僰道, 開青衣。
孝文帝末年, 以廬江文翁為蜀守。〔翁〕穿湔江口, 溉灌郫繁田千七百頃。是時, 世平道治, 民物阜康;承秦之後, 學校陵夷, 俗好文刻。廖注雲, 「當作刺。」翁乃立學, 選吏子弟就學。遣雋士張叔等十八人東詣博士, 受七經, 還以教授。劉本脫教字, 存空格。李本脫, 不空。學徒鱗萃, 蜀學比於齊魯。巴、漢亦立文學。孝景帝嘉之, 令天下郡、國皆立文學。因翁倡其教, 蜀為之始也。孝武帝皆徵入叔〔等〕為博士。叔明天文張、吳本作災。同。異, 始作《春秋章句》。官至侍中, 揚州刺史。此下, 錢寫本有四空格。劉本提行。張本「章句」與下八字提為一行。而注雲「十字當接「春秋」下書。」蓋所據元豐本提行, 李氏嘉泰本已改正。
元光四年, 置蜀「四」〔西〕部都尉。舊各本皆作「四部都尉。」查《班志》各郡多有都尉治, 蜀郡無, 廣漢郡有陰平道為北部都尉治。劉昭《郡國志》廣漢屬國註。「故北部都尉, 屬蜀郡。」蜀郡屬國:「故蜀西部都尉。」犍為屬國:「故郡南部都尉。」(謂前漢犍為郡之漢陽都尉。)是蜀郡原有北、西、南部都尉, 無所謂「四部都尉」也。其北部都尉後屬廣漢郡, 南部都尉後屬犍為郡。皆當於分郡時割。則武帝元光四年安得置四部都尉?其西部都尉, 治漢嘉, 「故青衣。」青衣「高後六年」開。則武帝因開邛筰, 乃置西部都尉於青衣。非元光四年置四部都尉明矣。茲改正。元鼎二年, 立成都十八郭。廖本注雲:「當作門, 見《蜀都賦》及劉淵林注。」於是郡縣多城觀矣。
〔建元〕六年, 舊各本俱脫建元字。查《班志‧犍為郡》雲「建元六年開。」則此雲「六年」是建元六年也。上文敘蜀郡建設, 已至元鼎二年。此下敘分郡建置, 為另一分節, 故自建元另起。舊傳鈔者誤連寫之, 礙建元字, 妄刪, 作為元鼎之六年, 大謬。茲補正。分〔蜀〕、廣漢置犍為郡。《巴志》已雲:「高帝分巴、蜀置廣漢郡。武帝又兩割置犍為郡。」謂牛鞞、資中初屬廣漢、後與蜀郡之武陽、南安、僰道為犍為郡也。故補蜀字。元封元年, 分犍為置柯郡。張、吳、何、王、浙本作牂牁, 李本作。廖本註雲, 「按《地理志》, 元鼎六年開。」今按《武帝紀》, 「定西南夷, 以為武都、牂柯、越嶲、沈黎、文山郡」在元鼎六年。其明年十月改稱元封元年。開地置郡, 首尾踰年, 史家合併言之, 非錯謬也。二年, 分柯置益州郡。此下, 廖本又注, 「按《地理志》元封二年開。」既非有異, 不當注。「六年」以廣漢西部〔白馬為武都郡〕, 蜀南部邛為越嶲郡, 北部冉、駹為汶山郡, 〔西部〕「邛」笮為沈黎郡, 合置二十餘縣。此段舊刻謬亂特甚。茲按《史記》《漢書》《西南夷傳》與兩《漢志》訂正常氏原語, 說詳本注。刪六年者, 武帝開此諸郡在元鼎六年開始, 經用兵, 置縣, 升報, 定案, 於元封二年全部完成。常氏賡置益州郡敘入, 皆承上文元封二年事訖為言, 與《西南夷傳》稱元鼎六年開置此諸郡縣為一事, 只所舉始事, 訖事之年度異耳。舊傳鈔者妄依《西南夷傳》竄入「元鼎六年」字。再轉鈔者, 又以元鼎在元封前, 刪元封字, 以適二年之文。下文諸脫字、衍文, 率因傳寫訛亂。宋刻昧於地理, 忽於校勘, 混於年度、從其謬文。清代校勘諸家, 率皆迷惑不解。顧廣圻最先提出疑問於校稿中, 廖刻緣之注「越嶲郡」下曰:「按《地理志》, 元鼎六年開。考《漢書‧西南夷傳》武帝建元六年, 置犍為郡。又二十四年為元鼎六年, 置柯郡及越嶲郡、沈黎郡、文山郡、武都郡。又二年為元封二年, 置益州郡。《地理志》同。以訂此文, 先後舛駁特甚, 必經宋人改竄, 遂不可通耳。」又注「廣漢西部」下雲「當有脫」。注「汶山郡」下雲「當有西部二字」。皆不能得常氏本旨。顧觀光改「西部邛笮」句為「西部笮都」, 而不能於「蜀南部」下補邛都字, 廣漢西下補「白馬為武都郡」字。亦由昧於地理實際, 不敢肯定史文。然已得其意矣。其「校勘記」雲:「原脫西部二字。笮都誤邛笮。按《漢書‧西南夷傳》……然則越嶲治邛都, 沈黎治笮都, 不得連言邛、笮也。今改正。又上文廣漢西部, 下脫「白馬為武都郡」六字。「蜀南部」部誤郡。又脫邛都二字。冉駹駹誤龐(謂張、吳、何、李本), 並當依《漢書》改補。」此可取者。天漢四年, 罷沈黎, 置兩部都尉:一治旄牛, 主外羌;廖本注雲「當有徼字。」無取。一治青衣, 主漢民。
孝宣帝地節三年, 罷汶山郡, 置北部都尉。時又穿臨邛蒲江鹽井二十所, 增置鹽鐵官。

蜀志·八》
蜀自漢興, 至乎張、吳本作於。何、王、浙本作於。哀平, 皇德隆熙, 牧守仁明。宣德立教, 風雅英偉之士, 命世挺生, 感於帝思。於是璽書交馳於斜谷之南, 玉帛踐劉、李本作戔戔二字。乎梁、益之鄉。而西秀彥盛, 或龍飛紫闥, 允陟璿璣, 或盤桓利居, 經綸皓素。故司馬相如耀文上京, 楊劉李本作揚。他各本作楊。子雲齊聖廣淵, 嚴劉李本作莊。君平經德秉哲, 王子淵此上十字錢本寫脫。才高名廖本作明。雋, 劉、《函》本作。李仲元湛然岳立, 林翁廖本作公孺張、吳、何、王、浙本作儒。訓誥《函》、廖本作詁。玄元豐本作立。錢、《函》本作互。明刻本作玄、清刻本作元。遠, 何君公謨明弼諧, 王延世著勳河平。其次, 楊壯、《司馬相如傳》作莊。何顯、得元豐本作德。意之徒, 恂恂焉。斯蓋華岷之靈標, 江漢之精華也。元豐本作者。故益州刺史王襄悅之, 命王褒作《中和頌》, 令冑子作《鹿鳴》聲歌之, 以上孝宣帝。帝曰:「此盛德之事, 朕何以堪之。」即拜為郎。降及建武以後, 爰迄靈獻, 文化彌純, 道德彌臻, 趙志伯三遷台衡, 子柔兄弟相繼元輔, 司空張公宣融皇極, 太常仲經為天下材英, 廣陵太守張文紀, 號天下整理, 武陵太守杜伯持, 能決天下所疑, 王稚子震名華夏, 常茂尼流芳京尹。其次, 張俊、秦宓, 英辯廖本作辨。博通, 董扶、楊厚, 字當作序。究知天文, 任定祖訓徒, 同風洙泗。其孝悌則有, 薑詩感物寤靈, 禽堅精動殊俗, 隗通《先賢志》雲:「隗相字叔通。」石橫中流, 吳順赤烏來巢。其忠貞, 則王皓隕身不傾, 朱遵絆馬必死, 王累懸頸州門, 張任守節故主。其淑媛, 則有元常、紀常、程玦元豐及廖本作●, 他各本作玦。及吳幾張、吳、何、浙本作幾。《函海》注「應作「幾」。」先絡, 郫之二姚, 殷氏兩字當作貞。女, 趙公夫人。自時厥後, 龍宗有鱗, 鳳集有翼, 搢紳邵右之疇, 比肩而進, 世載其美。是以四方述作有志者, 莫不仰其高風, 範其遺則, 擅名八區, 為世師表矣。其忠臣孝子, 烈士貞女, 不勝詠述。雖魯之詠洙泗, 齊之禮稷下, 未足尚也。故「漢徵八士, 蜀有四焉」。

蜀志·九》
然秦惠文、始皇, 克定六國, 輒徙其豪俠於蜀;資我豐土, 家有鹽銅之利, 戶專山川之材, 居給人足, 以富相尚。故工商錢寫作●。致結駟連騎, 豪族服王侯美衣, 娶嫁疑當作婦。設太牢之廚膳, 歸《函海》作婦。女有百兩之徒車, 送葬必高墳錢寫作墳。瓦槨, 當作棺即陶棺。祭奠而羊豕夕牲, 贈襚兼加, 賵賻過禮, 此其所失。原其由來, 染秦化故也。若卓王孫家僮千數, 程、鄭各八百人;而公從禽, 巷無行人;簫、鼓歌吹, 擊「鍾」〔鐘〕廖本作鍾。肆懸;富侔公室, 豪過田文;漢家食貨, 以為稱首。蓋亦地元豐、張、吳、何、王本作池。沃土豐, 奢侈不期而至也。此下蜀郡文, 舊皆誤連。而廖本原作分章另起, 茲分篇。

蜀志·十》
蜀郡, 州治。屬縣五。舊各本皆作五。廖本注雲「當作六。」今按:後文成都、郫、繁、江原、臨邛、廣都, 明六縣, 而雲五者, 常氏原不計成都。李氏京邑, 比於長安、洛陽令。不同於他縣故也。國亡後重寫, 偶未改耳。當作六。戶, 漢廿七萬, 晉六萬五千。去洛三千一百二十里。東接廣漢。北接汶山。西接漢嘉。〔南接〕二字原脫。犍為。此下, 舊本或連, 或空格。敘郡治城市, 當另起。
州治「太」大廖本作太。城。郡治少城。西南兩江有七橋:直西門郫江「中」上上字, 元豐本黑巴, 嘉泰本作中。茲依《水經注》引改作上。〔曰〕舊各本脫曰字, 下各橋並有。茲依《水經注》、《初學記》引文補。沖「治」〔里〕橋。里字, 劉本作冶。他各舊本皆作治。《水經注》、《初學記》、《後漢書》注引並作里。趙一清《水經注釋》曰:「是唐人寫本避高宗諱耳。」今按, 下固雲「蜀立里多以橋名」, 沖里不誤, 沖治無義。茲改正。下同。西南石牛門曰市橋。〔其〕下, 石犀所潛淵「中」也。舊各本省其字, 衍中字。《水經注》雲:「橋下謂之石犀淵。」茲據補刪。〔大〕城南〔門〕依《水經注》補二字。曰江橋。南渡流〔江〕《括地志》:「大江, 一名汶江, 一名流江, 一名笮橋水。」《元和志》:「大江經成都縣南七里, 蜀中又謂為笮橋水。此水濯錦鮮于他水。」據此知流下原脫江字。曰萬里橋。西上曰夷里橋。《水經注》官本作夷星橋。趙本作夷里橋。朱本作夷橋。上曰笮橋。上字, 《水經注》作下。廖本注雲「當作亦」。緣《寰宇記》誤也。今按此四字, 常氏因夷里橋所加自注語也。謂夷里橋更上檢江有笮橋, 不在七星橋之列。「橋」〔又〕各本舊作橋字。廖本注雲「當作又」, 是。蓋傳寫又字小偏致誤。從沖「治」〔里〕橋西「出」〔北〕廖本注雲「當作北」。《初學記》正作北。折曰長昇橋。郫江上, 西有永平橋。長老傳言:李冰造七橋, 上應七星。故世祖謂吳漢曰:「安軍宜劉、李、錢、《函》本作置。他本同《水經注》作宜。在七星〔橋〕間。」星下當有橋字。《水經注》引作「七橋連星間」。橋字不可少。城北十里有《水經注》作曰。昇仙橋, 有送客觀。司馬相如初《水經注》引作將。入長安, 題市門曰「不乘赤《水經注》引作高。車駟馬, 不過汝下」也。市門, 《水經注》引作其門。廖本注:「當作其。」無取。「其郫西上有永平橋」此八字與上文重複, 當衍。參看附二《成都七橋考》。於是江眾多作橋, 故蜀立里多以橋為名。其大江, 自湔堰下至犍為有五津:始曰白華津;二曰里津;楊慎《丹鉛錄》, 作「萬里津」。三曰江首津;四曰涉頭津, 涉字, 劉、李本作步。錢、《函》、廖本作涉, 元豐與張、吳、何、王本作沙。顧廣圻校稿雲, 「《李志》雲, 自沙頭津濟, 即此。」今按, 西南夷語, 渡頭曰步。或加水作涉。仍讀如步。「涉頭」, 猶今雲渡口。本書《李志》沙頭津, 字訛也。劉璋時, 召東州民居此, 改曰東州頭;五曰江南津。入犍為為字, 吳本作黑巴、何本空脫。他本作為。有漢安橋, 玉津, 東沮津。「津亦七」橋、二津皆在犍為郡界。因述蜀郡津梁並及之。其時蜀地橋少, 故列舉殆盡。津渡甚多, 常氏舉其尤當衝著名者耳。何能有此三字?顧廣圻校稿, 此上有眉批雲:「此按語, 誤入正文。」又有顧秋碧泐去, 批雲「不然」。廖刻仍存此三字。茲刪。

始文翁立文學精舍, 講堂作石室, 「一作玉室」元豐本作「一曰玉室」, 小字雙行。蓋前人所加按語。嘉泰本亂入正文。廖本作字下注雲「當作名」。顧觀光改作曰。注雲:「曰, 原誤作。廖謂當作名。今依《藝文類聚》六十三, 《太平禦覽》百七十六改。」在城南。永初後, 堂遇火。太守陳留高元豐本作瞬。音舜。用目示意也。春秋文七年《公羊傳》:「晉大夫使與公盟。」更脩立, 又增造二石室。州奪郡文學為州學, 郡更於夷里橋南岸道東邊起文學, 有女墻。其道西城, 故錦官也。錦「工」〔江〕廖本改作「錦工」。非。織錦濯其中《初學記》引作「流江中」。則鮮明, 濯他江則不好。《初學記》、《事類賦注》引, 並作「不如」。故命曰錦里《初學記》引作錦城。也。西又有車官城。元豐本車作軍。緣下文訛。其城東、西、南、北, 皆有軍營壘城。此句, 舊皆誤連上文。茲分。謂郡城四方各有駐軍營壘城。其郡四出大道, 道實二十里有衢。今言十八里者, 昔蜀王女未嫁, 年二十亡, 王哀悼, 不忍言二十, 故言十八也。王女墓在城北, 今王女陌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