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國志卷八.大同志》

《華陽國志卷八.大同志》
古者, 國無大小, 必有記事之史, 表成著敗, 以明懲勸。稽之前式,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代。元豐及他舊本俱作式。州部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部。張、吳諸本作郡。顧觀光雲:「俗本式作代, 部作郡。」宜然。自劉氏祚替而元豐及錢、劉、李、《函》、廖本有而字。張、吳諸本無。顧觀光雲:「原無而字。」非。金德當陽, 天下文明, 不及曩世。逮元豐本作逢。劉、李、《函》作逯。錢、廖作逮。張、吳、何、王、浙、石作近。以多故。族祖武平府君, 顧廣圻校稿:「常寬也, 見《後賢志》。」漢嘉杜府君, 並宋、明、清各舊本作並。故字通。作《蜀後志》, 書其大同, 及其喪亂。然逮張、吳、何、王、浙、石本作近。在李氏, 未相條貫。又其始末, 此下, 劉、李、張、吳、何、王、浙、石本有或字。錢本作空位。《函海》作頗字。元豐及廖本無, 字連。有不詳第。璩往在蜀, 櫛沐艱難, 備諳諸故事, 顧廣圻校稿雲:「故事當倒。事句絕, 故下屬。」廖本以入注, 顧觀光逕改為「備諳諸事」。更敘次顯挺年號, 上以彰明德, 下以治違亂, 庶幾萬元豐本作萬。分有益國史之元豐舊本作之。張、吳、何、王、浙、石本以。非。廣識焉。
魏咸熙元年, 蜀破之明年也。以東郡袁邵劉本此誤作郡, 下仍作邵。為益州刺史, 隴西太守安平牽弘為蜀郡, 金城錢、劉、李本誤作成。太守天水楊欣為犍為太守。後主既東遷, 內移蜀此下錢、劉、李、張、吳、何、《函》、王、浙、石諸本有之字。元豐與廖本無。大臣宗預、廖化及諸葛顯等並三萬家於〔河〕舊各本無。據《三國志‧ 顯傳》文及《後賢志‧柳隱傳》補。東及關中, 復二十年田租。董厥、樊建並為相國參軍。冬, 分州置梁州, 遣厥、建兼散騎常侍, 使蜀慰勞。此下, 凡遇年, 劉、李、張、吳、何、王諸本皆提行。元豐及錢、《函》、廖、石本只空格。茲遇年提行。下同。
晉泰始元年春, 刺史袁邵以治城, 將被徵。故蜀侍郎蜀郡常忌詣相國府陳:「邵撫卹有方。遠國初附, 當以漸導化, 不宜改易州將, 失遐外心。」相國聽留。辟忌為舍人。冬十〔二〕月, 晉武帝踐祚。
二年春, 武帝弘納梁益, 引援方彥, 用故黃金督蜀郡柳隱為西河, 何本增「太守」二字。他各本無。《函海》注雲「本有太守二字」。並非。巴郡文立為濟陰太守;常忌河內縣令。
四年, 故中軍士王富, 有罪逃匿, 密結亡命刑徒, 得數百人, 自稱諸葛都護, 起臨邛, 轉侵江原。江原方略吏李高閭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閭。張、吳、何諸本作問。術今按:閭術, 高字也。作「李高問術」者非。縛富送州。刺史童策斬之。初, 諸葛瞻與鄧艾戰於綿竹也, 時身死錢寫本無死字。失喪, 或言生走深逃。瞻錢寫本脫瞻字。親兵言富貌似瞻, 故富假之也。
五年, 散騎常侍文立表復假張、吳、何、王、石本無假字。浙本擠補。故蜀大臣、名勳後五百家不預廝劇, 皆依故官號為降。張、吳、何、王、石本無「不預廝劇」四字。他各本有。浙本剜改亦有。當有。
六年, 分益州南中建寧、雲元豐本作雲。南、永昌、興古四郡為寧州。吳與浙本寧州二字小字, 並肩一格, 避及底, 混提行也。
七年, 汶山守兵呂「匡」〔臣〕舊各本作臣。廖本作匡, 無諱筆, 不詳依據。顧觀光雲:「匡原誤臣。」亦無解說。不足取。當仍舊本作臣。等殺其督將以叛。族滅之。初, 蜀以汶山西「五郡」〔部〕舊各本並誤作「五郡」。衍五字, 訛郡字。茲改正。說在注釋。北逼陰平、武都, 故於險要置守, 自汶山、龍鶴、冉駹、白馬、匡用元豐本作「匡用」, 《函海》同。錢寫作「●用」, 皆避宋諱省筆。張、吳、何、王、浙、石本改作「氐種」二字, 大謬。五圍, 皆置脩屯牙門。晉初, 以禦錢寫及廖本作禦。他各本作禦。古通。夷徼, 因仍其守。
八年, 三蜀地生毛, 如白毫, 三夕, 長七八寸, 生數里。「十」〔是〕《晉書‧武帝紀》, 皇甫晏出征遇害在八年。《通鑑》同。《常志》舊刻作「十年」, 是字訛。年, 汶山白馬胡恣縱, 掠諸種。夏, 刺史皇甫晏表出討之。別駕從事〔廣漢〕依後複衍文, 當補此二字。王紹等固諫, 不從。典學從事蜀郡何旅諫曰:「昔周宣王六月北伐者, 獫狁孔熾, 憂及諸夏故也。今胡夷相殘, 戎虜之常, 未為大患, 而盛夏出軍, 水潦將降, 必有疾疫, 宜須秋冬, 圖之未晚。」晏不聽, 遂西行。軍〔郫〕城。比「人」〔入〕, 元豐本作「軍城比入」。錢寫本同。劉、李本作「軍城比出」。廖本作「軍城比人」而注雲:「當有誤。」張、吳、何、王、浙、石則逕刪此四字, 張佳胤用「亂絲當斬」法也。今按文情, 軍下舊脫「郫」字。郫在成都西六十里, 赴都江者所必經。而在當時為成都西外軍事重地, 後文屢見。晏聚輜重於此, 故曰「軍郫城」也。得此一字, 全文即通。「比入」, 入郫之軍營也。麂入營中, 軍占以為不祥。晏不悟。胡康水子張、吳、何、王、浙、石本刪「水子」二字。非。「康水子」胡巫名。燒香, 言軍出必敗。晏以為沮眾, 斬之。夏五月, 軍至都安, 屯觀阪上。旅復諫曰:「今所安營地名觀阪上, 自元豐與廖本作「上自」。他各本皆倒作「自上」。廖本有注雲:「當作自上。」顧觀光雲:「宋本自上二字誤倒。」今按, 元豐本不誤。觀阪上, 斷讀。觀下反上廖本注雲:「當作蔔。」顧觀光雲:「卜字原誤上。」其說無據, 不取。之廖本又注雲:「按, 自上觀下反蔔之, 為一句。」今不取。象。徵不吉。昔漢祖悟柏人以免難, 岑彭惡彭亡而不去, 遂陷於禍。宜移營他所。」晏不納。其「言」夜, 舊各本有言字, 實為贅文, 茲刪正。所將中州兵蔡雄、宣班、張儀等以汶山道險, 心畏胡之強;〔而〕晏愎諫幹時, 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晏愎諫幹時。」張、吳、何、王、浙、石本改其文, 作「晏復愎諫, 於時」, 分屬兩句。今按, 「幹時」謂六月行軍也。宋本不誤。但脫而字。當補。眾庶所怨;遂引牙門張弘、督張衡等反, 殺晏。眾夜亂, 不知所為。惟兵曹從事犍為楊倉彎弓力戰, 射百餘發, 且詈, 雄眾擊之, 矢舊各本無此矢字, 惟乾隆時浙江翻刻何允中《漢魏叢書》本與廖本有。按文義, 當有。盡見殺。「從事廣漢」四字當在上文。此衍。王紹亦赴宋、明各舊本皆作赴。何允中與王謨本改作越, 盧、石本遵之。浙本剜改作赴。乾隆翻刻何允中本作禦。顧觀光雲:「赴, 原誤禦。」俱非。赴字不誤。之, 死。初, 晏未出, 蜀中傳相告錢寫本作「相傳告」。曰:「井中有人。」學士靳普言:「客星元豐與廖本有星字。他各本無。浙本擠補, 有。當有。客星, 惡星也。入東井。錢、劉二本並脫此井字。東井, 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各本但重井字, 無東字。錢、劉、李、《函》、廖本有東字。益州之分野, 憂刺史, 戒客人耳。」《太平禦覽》卷四百六十八引作「憂刺客入耳」。又有元豐本無有字。猛風, 是逆風。其日觀卦用事, 「若軍西行, 「獲」〔護〕各舊本皆作護。廖本改獲。無取。觀阪門, 人向天井, 益可慮也。」若字以下, 是靳普占風詞。故旅懃諫雲。卒如其言。弘等遂誣表晏欲率己共反, 故殺之, 求以免罪。其眾抄掠百姓。廣漢主簿李毅白太守弘農王濬:「宜急救李本倒作救急。益州禍亂。保晏無惡, 必為弘等所枉害。」濬從之。而晏主簿蜀郡何攀, 以母喪在家, 聞亂, 釋縗錢寫作衰。絰詣洛, 訴晏忠孝而弘等惡逆。何、王、盧、石本作「惡業」。事得分明。劉、李本脫明字。詔劉、李本詔下衍一謂字。書因以濬為益州刺史, 加輕車將軍。濬斬弘等。益州平。
咸寧三年春, 刺史濬誅犍為民陳瑞。瑞初以鬼道惑民。其元豐、錢、劉、李、《函海》作一。廖及他各本作其。道始用酒一, 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 他各本作鬥。魏晉一約當今一升。魚一頭, 不奉他神。貴鮮潔。其死喪、產乳者, 不百日不得至道治。其為師者曰張、吳、何、王本作日。祭酒。父母妻子之喪, 不得撫殯、入弔, 及問乳、病者。〔後〕於文, 對始字言, 當有後字。轉奢靡, 作朱衣、素帶、朱幘、進賢冠。瑞自稱天師。徒眾以千百數。各本皆作「千數百」。廖本與顧觀光校本倒作「千百數」。濬聞, 以為不孝。誅瑞及祭酒袁旌等, 焚其傳舍。益州民於文當作人。有奉瑞道者, 見官二千石長吏, 巴郡太守犍為唐定等, 皆免官或除名。蜀中山川神祠皆種松柏。濬以為非禮, 皆廢壞燒除, 取其松柏為舟船, 惟不毀禹王祠及漢武帝祠。又禁民作巫祀。於是蜀無淫祀之俗。教化大行, 有木連理、嘉禾、黃龍、甘露之祥。三月, 被詔罷屯田兵, 大作元豐本重作字。舟船, 為伐吳調。元豐、劉、李、廖本同《後賢志》作調。錢、張、吳、何、《函》、王、浙、石本並作計。別駕何攀以為佃兵但五六百人, 無所辨。元豐、錢、廖作辨。他各本皆作辦。宜召諸休兵, 借諸郡錢寫本無郡字。《後賢志》同。武吏, 並萬元豐本作萬。餘人造作, 歲終劉本作中。可成。濬從之。攀又建議:裁船入山, 動數百里, 艱難。蜀民塚墓多種松柏, 宜什四市取。入山者少。濬令攀典舟船器仗。以上一段《後賢志》重見。冬十月, 遣攀「使」舊各本並有。當是因下文使字衍。詣洛, 表可征伐狀。張、吳、何、王、石本無狀字。宋明舊本有。浙本擠補之。因使至襄陽與征南將軍羊祜、荊州刺史宗廷各舊本俱作「宋庭」。廖本依《後賢志》改作「宗廷」。顧觀光校雲「原誤宋廷」。又元豐與《函海》本, 宋上有空位。論進取計。
四年春, 漢中「都」〔郡〕舊本皆作都。當作郡, 說詳注。吏襲祚等謀殺太守姜宗以叛。宗覺, 堅守。祚等燒南鄭市及平民屋。族誅。刺史濬當《函海》本無當字。錢寫本重當字。遷大司農, 至漢壽, 重遣參軍李毅詣洛, 與何攀並表求伐吳。
五年, 詔書拜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拜。他各本作並。浙本剜改拜。濬龍驤將軍, 假節, 監梁益二州軍事。除何攀郎中, 參軍事。以典軍從事張任、趙明、李高、徐兆為牙門, 姚顯、堅元豐本作監。為督, 冬當大舉。《函海》本注雲:「四字連上段。」秋, 攀使在洛。安東將軍王渾表孫皓欲北侵。朝議征, 卻須錢本此處誤空格。六年。攀因張、吳、何、王、浙本誤作同。表可因石印本誤為引。今取之。策皓必不自送。元豐、錢、劉、李、《函》、廖、石本作送。張、吳、何、王、浙本作逆。送字不誤。帝乃許焉。冬十有二月, 濬因《太平禦覽》六百七十六引, 無因字。自成都帥水陸軍及梁州三水胡七萬人同上《禦覽》引作「梁州三十七萬人」。伐吳。臨發, 斬牙門將李延, 所愛侍錢、劉、《函》、廖四本作侍。他各本作待。將也, 以爭騎斬。同上《禦覽》引作「濬所愛將也。以爭騎斬之」。眾莫不肅。至江州, 詔書進濬平東將軍, 都督二州, 巴東監軍唐彬及平《函海》本此下有空位。南軍皆受指授。別遣參軍李毅將軍字當作兵。由涪陵入取武陵, 會巴陵。
太康元年春三月, 吳平。攀、毅以下元豐、錢、劉、李、《函》本有下字。張、吳、何、王、石本無。浙本擠補。功封各有差。以淮南胡羆李本作罷, 石印本作熊。為益州刺史, 濬遷輔國將軍。初, 濬將征, 問靳普:「今行何如?」普對曰:「客星伏南斗中, 而太白歲星在西方。占曰:東方之國破。必如志矣。」普學術, 不貪榮貴, 卒於布衣。
三年, 更以益、梁州為輕「車」〔州〕, 顧廣圻校稿雲:「車當作州。下元康六年, 復以梁、益州為重州。是其證。癸亥十月。」廖本依以入注。刺史乘傳奏事。以蜀多羌夷, 置西夷府, 以平吳軍司張「牧」〔收〕依《晉書‧張載傳》改。說詳注釋。為校尉, 持節統兵。州別立治。西夷治蜀。各置長史、司馬。按下文, 西夷校尉亦得舉秀才、廉、良。
五年, 罷寧州, 諸郡還益州。置南夷校尉, 持節, 如西夷, 皆舉秀才、廉、良。
八年, 武帝子成都王穎劉、李、張、吳、何諸本作穎。錢、《函》本作潁。受封, 以此下張、吳、何、王、浙、石本並衍封字。元豐及他本無。蜀郡、廣漢、犍為、汶山十萬元豐本作萬。戶為王國。易蜀郡太守號為張、吳、何、王、石本無為字。浙本擠補。成都內史。
元康六年, 復以梁益州為重州, 遷益州刺史栗元豐、錢、廖本作。他各本作凱。、凱古今字。為梁州, 加材官將軍。揚烈將軍趙廞為益州刺史, 加折衝將軍。關中氐及馬蘭羌反, 寇天水、略陽、扶風、始平、武都、陰平。發梁州及東羌、鎮西討之, 不克。益州遣牙門馬玄、尹方捄援之。以鹿車運成都米給軍糧。
八年, 廞至州。雖崇簡約, 而性實奢泰。略陽、天水六郡民李特, 及弟庠, 閻式、趙肅、何巨、元豐本作臣。他各本作巨。李遠等及氐叟、各舊本作「氐」。廖本作叟。青叟此叟字, 各舊本同。數萬家, 以群土連年軍荒, 就穀入漢川, 詔書不聽入蜀。益州敕關禁之。而「戶曹」〔侍御史〕當作「侍御史」。說詳注釋。李苾開關放入蜀, 布散梁州及三蜀界。汶山興樂縣黃石北地盧水胡成豚堅、安角、成明石等, 與廣柔、平康文降劉、紫利羌有讎, 遂與蚌●羌郅逢等數千騎劫縣令, 求助討紫利。太守楊邠撻殺豚堅, 而降疑有誤, 當作治。其餘類, 餘類張、吳、何、王、石本不重此二字。他各本有。浙本擠補。遂叛, 殺長吏。冬, 西夷校尉西平麴炳表出軍, 遣牙門將孫眺為督護, 〔率〕萬人征之。戰於常安, 大為胡所破。
九年, 炳以敗軍徵還。「晉」舊各本有晉字。廖本注雲「當衍」。夏, 用江夏太守陳總為代。胡退散。
永康元年, 詔徵刺史廞為大長秋。遷成都內史中山耿滕為益州刺史、折衝將軍, 因廞所服佩。初, 廞以晉政衰而趙星黃, 占曰:「星黃者王。」張、吳、何、王、浙石本王作主。陰懷異計。「蜀土四塞, 可以自安。」乃傾倉賑施流民, 以收眾心。以李特弟庠衛六郡人, 勇壯此下當有者字。厚卹遇之。流民恃此, 專為劫盜。蜀民患之。滕數密表:「流民剛戇, 而蜀人懦弱, 客主不能相饒,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制。他各本作饒。宜移還元豐本作「移遷」。張、吳、何、王、浙、石本作「遷還」。其本土。不者, 與東三郡隘地。觀其情態, 劉本作熊。李本作「倩熊」。漸不可長, 將移秦雍之禍於梁益矣。」又言:「倉庫虛竭, 無以應鋒鏑之急。必益聖朝西顧之憂。」張、吳、何、王、浙、石本改作「倉庫虛, 無以應敵。萬一告急, 必益聖朝西顧之慮」。由是廞惡滕。州被詔書, 已遣文武當有吏字。士千餘人迎滕。滕張、吳、何、王、浙本此誤作滕。下同。以廞未出州, 故在郡。廞募庠黨羅安、王利等劫滕, 〔殺傳詔者, 〕大敗於「廣漢」宣化亭。「殺傳詔者」舊各本同誤, 茲刪移訂正。說詳注釋。滕議欲入州城。功曹陳恂諫曰:「今州郡並治兵, 怨搆日深。入城必有大禍。不如安住少城, 檄諸縣合村保, 以備秦氐。陳西夷行至。張、吳、何、王、石本無此五字。元豐等舊本有。浙本擠補。且觀其變。不爾, 可退住犍為, 西渡江原, 以防非常。」滕不從。冬十有二月, 滕入城, 登西門。廞遣親近代茂取滕。茂告之而去。廞又遣兵討滕。滕軍敗績, 自投少城「上」〔死〕。舊各本作上。按上下文, 當作死。吏左雄負滕子奇依民宋寧藏。廞購千金, 寧不出。廞尋敗, 錢寫脫尋字。廖本作「廞尋敗」。他各本作「尋廞敗」。得免。郡吏皆竄走, 惟陳恂面縛詣廞, 請滕死喪。廞義而不殺也。恂與戶曹掾常元豐本作尚。敞共備棺塚葬之。廞又遣軍逆陳總。總至江陽, 聞廞有異志。主簿趙模進曰:「今州郡不協, 必生大變。惟當速行。府是兵要, 助順討逆, 莫有動者也。」《通鑑》作「誰敢動者」。總更緣道遲留。至南安魚涪津, 以與廞軍遇。《通鑑》作「已遇廞軍」。以、已字通。模舊各本無此模字。廖本同, 《通鑑》有。白總:「散財貨, 募士卒距錢寫作拒。戰。若克州軍, 則州可得。不克, 順流而退, 必無害也。」總不能更, , 改其本意也。曰:「趙益州忿耿侯, 故殺之。與吾無嫌, 何為如此。」模曰:「今州起事, 必當立威。雖不戰, 無益也。」言至垂涕。總不聽。眾弛。張、吳、何、王、浙、本字作拖。《通鑑》作「眾逐自潰」。總逃草中。模衣總服格戰。廞兵殺模, 見非總, 乃搜求總殺之。《通鑑》作:「更搜求得總, 殺之。」廞自稱大此下廖本註雲:「當有都督大三字。」將軍益州牧。以武陽令蜀郡杜淑、別駕張粲、巴西張龜、西夷司馬襲各舊本俱作龔, 廖本獨作襲。尼、江原令犍為費遠等為左、右長史, 司馬, 參軍。徙犍為太守李庠為威寇將軍。召臨邛令涪陵許弇為牙門將。召諸王官, 莫敢不往。又以廣漢太守張微、廖本有注雲:「《後賢志》及《目錄》皆作徵。」今按:《晉書惠帝紀》太安元年作微, 《載記》作徵。《常志》舊本中, 元豐與錢、劉、李、《函》本作微。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徵。查裴松之《三國志‧張翼傳》注引《華陽國志》, 作微。則徵字訛也。汶山太守楊邠、成都令費立為軍祭酒。
時庠與兄廖本注雲:「當有特字。」〔特〕、弟流、驤、妹婿李含、天水任回、上官晶、張佳胤註雲:「按《晉書》作上官惇。」吳、何、王、浙、石本俱有此注。扶風李攀、始平費他、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他。張、吳、何、王、浙、石本作佗。氐符成、隗伯、董勝等四千騎在北門。廞使庠斷北道。庠素東羌良將, 曉軍陳, 錢寫作「陣」。音義並通。不用麾志, 舉矛為行伍。庠勸稱大號漢。庠部下放攪, 廞等忌之, 元豐本與錢、劉、李、《函》、廖本並如此。張、吳、何、王、浙、石本改作「不用麾幟、舉矛為行五。斬部下不用命者三人, 部陣肅然」, 接「廞等忌之」句。張佳胤依《晉書‧李特載記》改也。浙本剜改五下十三字如宋舊。遂於會所斬庠, 及其兄子弘等十餘人。慮特等為變, 又命為督將, 安慰其軍。還特庠喪。其夜, 特、流徹眾散歸綿竹。廞遣故陰平令張衡、升張、吳、何、王、石本作外。浙本剜改作升。遷費恕就綏納, 皆為特所殺。許弇張、吳、何、王、浙、石本俱有「牙門將」三字在許上。求為巴東監軍, 杜淑、張粲逆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逆。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固執」二字。不許。弇怒, 於州閤下手刃殺淑、粲。李本粲字皆作燦。即亦殺弇。二子, 廞腹心也。此下, 張、吳、何、王、盧、石本脫「永寧元年」以下共四頁六十一行, 一千一百九十三字。皆永寧元年一年事。首尾皆恰提行, 故歷久未覺也。浙本原亦脫之, 後覺, 補鐫四頁, 曰九一、九二、九三、九四、九五。
永寧元年, 春正月, 廞遣萬餘人斷北道, 次綿竹, 以長史費遠為繼。前軍宿石亭。特等相合, 得七百《晉書‧載記》作千。餘人, 夜襲之, 因放火, 殺廞軍略盡。進此下廖本注雲:「當有攻字。」〔攻〕成都。城中忷元豐本與《函海》作惱。懼。中郎常美與費遠、李苾、張微錢、《函》本及浙補本作徵。等夜斬關委廞走。文武散盡, 廞獨與妻子乘小船順水至廣都, 為下人朱竺所殺。「裒」元豐本作褎。錢、劉、李、《函》本作裒, 下並有小疑字。廖本注:「舊校雲疑。今按, 裒當衍。舊校非也。」廞字和叔, 本巴西安漢人也。祖世隨張魯內移, 家趙。趙王倫器之。歷長安令, 天門、武陵太守, 來臨州。長子昺在洛, 亦見誅。
特、流至成都, 殺西夷護軍薑發及襲舊各本作龔, 浙本補刻同。廖本作襲。尼, 「相」舊各本作相。浙、廖本同。《函海》作成。當作成。成都令袁洽, 舊各本作洽, 《函海》同, 《晉書》作治。因大抄掠。遣牙門王角、李基詣洛表狀。初, 梁州刺史羅尚聞廞反, 表:「廞非雄才, 又蜀人不願為亂, 元豐本作。必無同者, 事終無成, 敗亡可計日而俟。」惠帝因拜尚平西將軍, 假節, 領護西夷校尉, 益州刺史, 給衛節兵一千, 梁州兵二千, 又配上庸都尉義部千五百人, 合四千五百人。遷梓潼太守樂陵徐儉為蜀郡, 元豐本此下有太守二字, 作小字, 並排, 蓋傳鈔者所加注。錢、劉、李、《函》本鐫成正文。廖本刪除。是。凡連舉太守, 前者皆但稱郡, 《常志》例也。揚《函海》作楊, 並注雲「應作揚」。烈將軍隴西辛冉錢、劉、李本作●。下同。為廣漢太守。「羅」當衍。尚又表請牙門將王敦兵七千餘人入蜀。特等聞尚來, 甚懼, 使弟驤奉迎。「特」各舊本有特字。當衍。錢寫作持。厚錢、《函》二本作原。元豐與廖本, 浙補刻本作厚。劉、李本作後。《函海》註雲:「應作願。劉本作後, 李本作後。惠校雲:後一作原。」茲依廖本。進寶物。尚以驤為騎督。特、流奉牛酒勞尚於綿竹。王敦說尚曰:「特等隴上塞盜劫賊, 浙補刻本作「盜賊」二字。宜「軍無後患也」五字當移後。浙補刻本作「宜後患也」四字。會所殺之。〔軍無後患也。〕」移上文於此。辛冉本趙王倫所用, 非資次, 召當還, 欲〔以〕討廞「以自新」〔自為功〕, 舊刻各本同謬亂。茲參載記文訂正。說詳注釋。亦言之。尚不納。又冉謂特曰:「故人相逢, 不吉當凶。」特自猜懼。元豐本作懼。三浙補刻本作參。月, 尚至州治。汶山羌反於都浙補本誤作鄧。安之天拭山, 遣王敦討之。殺數千人, 大沒女弱為生口。敦浙補本脫此字。單馬馳, 為羌所殺。禦史馮該、張昌攝秦、雍州從事, 督此下, 元豐與錢、劉、李、《函》及浙補刻本衍郵字。移還元豐本及浙補刻本作遷。流民, 〔當〕徙元豐與錢、劉、李、《函》及浙補刻本並作從。茲依廖本, 並補當字。者萬元豐本作萬。餘家。而特兄輔素留鄉里, 託元豐與劉、李、廖本作託。錢、《函》作記。言迎家, 「即」既元豐、錢、劉、李、《函》及浙補本並作既。廖本誤作即。至蜀, 因謂特曰:「中國亂, 不足還。」此下當空並有特字。特遣天水閻式累詣尚, 求弛領校, 權停至秋。並進貨賂於尚、該。許之。及秋, 又求至冬。辛冉、元豐本此字作舟。李苾以為不可, 必欲移之。式浙補本誤作或。為別駕杜弢說逼移利害。弢亦欲寬迸民一年。辛冉、元豐本又作舟。李苾以為不可, 尚從之。弢致秀才板錢寫作版。出, 還家, 知計謀不行劉、李本作可。《函海》注:「惠校雲:可一作行。」故也。時何義門過錄元豐本誤記空二格號於時字下。有白虹, 頭元豐本作頸。錢、劉、李、《函》、浙、廖本俱作頭。李改也。在井里, 尾在東山, 拖「太」大舊各本作大。廖本作太。城上。治中從事巴西馬休問閻式曰:「此何祥也?」式曰:「占言下有萬廖本作萬, 他各本皆作萬。屍氣。甚迫於城, 非佳應。此下, 元豐與錢、《函》本誤作空格。劉、李、廖本不空。天孽可違乎?平西若能寬迸民, 災自消矣。」冉、苾又白尚:「流民前廞亂際, 多所枉沒。錢寫作歿。宜因移, 設關以奪取。」秋七月, 尚移書梓潼, 所在抱關。八月, 關皆城。閻式曰:「無寇而城, 讎必保之。蜀將亂矣。」九月, 遣軍軍綿竹, 揚《函海》作楊。言種麥, 實備越逸。冉又購特、流首百匹。元豐本與《函海》、浙補刻作疋。他各本作匹。特、驤悉更其購雲:「能送六郡大姓閻、趙、任、楊、李、上官及氐叟元豐、錢、劉、李、《函》作。梁、竇、符、隗、董、費等首百匹。」流民本無還意, 大驚駭, 趣特。冬十月, 特、流乃保赤祖, 為二營。特稱鎮北、益州, 流鎮東, 皆大將軍。兄輔驃騎, 弟驤驍騎, 特長子蕩鎮軍, 少子雄前軍, 李含李本作舍。下同。西夷校尉, 含子國、離及任回、上官晶、李攀、費他皆將軍。以天水任臧、上官惇、楊褒、楊發、楊珪、王達、麴歆, 陰平李遠, 武都李博, 劉、《函》二本作摶。略陽夕斌等參佐, 而閻式、何巨、李本同《晉書》作臣。趙肅亦為賓從。其餘皆有官號。錢、李、《函》本作。元豐、劉、廖及浙補本作號。辛冉遣護軍曾元攻之, 為特所殺。尚遣錢、劉、李、《函》及浙補本俱有遣字。元豐與廖本無。督護田佐、牙門劉並錢、劉、李、《函》及浙補本作並。元豐與廖本作並。助冉, 復敗。〔特等〕按下文當補。進圍廣漢。尚復遣犍為太守李苾、長史費遠助冉, 不能克。冉託罪於綿竹令南郡岐苞, 斬之, 而潰圍走德陽。特等得廣漢, 詐為表奏, 稱引梁統推舉竇融故事, 以自貴大。元豐與廖本、浙補刻本及顧觀光校補, 無大字。劉、李、《函海》有。尚此下當有一自字。書檄告喻閻式。式答曰:「辛冉傾巧。「杜景」〔張顯〕按《晉書‧載記》, 當作張顯, 舊本並訛。狂發。《通鑑》引刪此句。曾元小豎。田佐血氣不治。李叔平「才經廊廟」四字當刪, 說在注釋。無將帥之氣, 《通鑑》作「李叔平非將帥之才」。無下八字。討羸「之」乏元豐、劉、李及浙補刻本作之。錢、《函》二本作乏。當作乏。羌, 謂可長爾。元豐與浙補本作「調可長而」。式前為節下及杜景文論留徙之宜:人懷桑梓, 孰不願之。但往《通鑑》引有日字。初至, 隨穀庸賃, 錢、劉、李、《函》本誤作債。元豐、廖、及浙補作賃。一室五分。復值雨潦。乞須冬熟, 而不見聽。必此下當有使字。窮鹿抵虎。但恐繩之「大」太廖本作大, 他本作太, , 《通鑑》引倒作「繩之太過, 窮虎抵鹿」。迸民不肯延頸受刃, 錢、劉、李、《函》同《通鑑》作刀。其憂在後。《通鑑》作「以致為變」。即聽式言, 寬使治嚴, 不過去九月, 盡集, 十月「坐」他各本俱作生。然當衍。進道, 「令」舊各本同《通鑑》作令, 當是今字訛。〔今〕達鄉里。何有如此也?雅聽未察, 卹彼過言。今辛冉奴亡, 叔平長遯, 浙補本作逝。支分勢解, 事漸及己。所謂不寤劉、李本作寤。曲突遠元豐及浙補刻本作徙。薪, 而有焦爛之客也。」尚率其民盡渡郫水以南, 「尚」當衍。阻長圍, 自都安至犍為此指犍為郡治武陽。七百里, 捍錢、《函》二本作「押」。特。特錢、劉、李《函》本無此特字。等保廣漢。以上, 至「永寧元年」句, 張、吳、何、王、盧、石本全脫。浙本補刻為九之二, 九之三, 九之四, 九之五頁, 凡六十行, 千一百九十四字。九之五空十二行又六字。
太安元年春, 尚牙門夏匡攻李特於立石, 失利。征西〔大將軍河間王〕依後文及《晉書》補。遣督護衙博西征, 張、吳、何、王、石本刪「西征」二字。浙本剜補有。顧觀光校雲「此二字原脫」。今按宋明他本並有。討特。博次梓潼。晉復拜前廣漢太守張微元豐、錢、《函》、廖本作微。劉、張、吳、何、李、王、浙、石本作徵。廣漢太守, 據德陽。尚遣督護巴西張龜督四十牙門軍繁城。博方遣參軍蒙紹誘特降。尚貽博書曰:「昔年得李流牋, 降心款款。由時威帖, 得還為寇。聞特委誠於下吏, 而流、驤七八千人來寇日至。姦凶之態, 詭譎不測。不可不重以持之也。」博不從, 故為特所破於陽沔。梓潼太守張演委倉庫走巴西。巴西此下廖本注雲:「按, 此複衍二字。下文郡丞, 乃梓潼之郡丞。不得重巴西也。」顧廣圻校稿無此說, 應是顧槐三意。然元豐以來各本重此二字。按《晉書‧惠紀》與《載記》, 巴西、梓潼同時降於李特, 則重字非衍文。郡丞毛植、五官襄班元豐與錢、劉、李、《函》、廖本作班。張、吳、何、王、浙、石本同《晉書‧載記》作珍。舉郡降特。衙博才兼文武, 「征西大將軍」河間元豐本作澗王深器之。初為陰平太守, 為從事巴郡毛扶所免, 張、吳、何、王、浙、石本無免字。元豐、錢、劉、諸本有。怨梁州人。及西征, 征西許雄以陽沔之役元豐, 浙、廖本作役。他各本作沒。王謨本以沒寇斷句。寇尚未至, 聞鶴鳴便退, 博欲委罪梁州, 託以自當作糧。不供給。梁州治中表之, 博以是得罪。晉乃更用許雄為梁州刺史。八月, 特破德陽。流次成都北「上」〔郭〕。依《晉書》與《通鑑》, 當作郭。李驤在毗橋, 尚元豐本訛作上。遣將張興偽降於驤, 覘士眾。張、吳、何、王、浙、石本此下有「虛實」二字。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並無。還以告尚。尚遣叟張、吳、何、王、石本作精。元豐、錢、劉、李、《函》本作叟。浙本剜改叟。兵襲驤, 破之。流、驤並眾攻尚軍。軍函海本脫此字。失利, 喪其器甲。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本並有晉字。錢、劉、李、《函》無。梁州刺史許雄數遣軍討特。特備險宋、明各本作嶮。廖本作險。字通。不得進。征西乃遣監軍劉沈將當有兵字。西征, 以中國有事, 不果。而南夷校尉李毅遣叟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此字作。兵助尚。〔尚〕軍數挫, 特勢日盛。
二年, 春正月朔, 特攻尚水上軍。特從盎底渡, 黨徒從赤水渡, 入郫及水西南。緣江守軍皆散走。太守徐儉逼降。尚保太城。特營少城, 《晉書載記》, 無此四字。而流軍江西之檢上。張、吳、何、王、石本無「特營少城」四字而作「流軍進屯江西之檢上」, 張佳胤妄依《晉書》改也。廖刻與元豐、錢、劉、李、《函》本作此文。浙本剜改同。蜀民張、吳、何、王、石本此下有懼字。先已結村保。特分人就主之。雄書諫特:「收質任, 無得分散猛銳。」流亦諫之。特怒曰:「大事以定, 張、吳、何諸本改作已。二字故通。但當安民。何緣疑動, 而劫害元豐本此下空一位。不止。」尚從事蜀郡任叡原當避元帝諱改字。《晉書》作明。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叡, 當是依《蜀漢書》定。張、吳、何、王、石本作督, 誤。下同。浙本剜改作叡。說尚曰:《函海》本同。《晉書》有「特既凶逆」四字。他本無。「侵暴百姓, 又分人眾散在諸村, 怠忨元豐與浙本作荒。錢、劉、李、《函》、王、石本作。廖本改忨。當作忨。無備, 殆天亡特之秋也。可告諸村, 密剋戰日, 內外擊之。破特必矣。」尚從之。「從」〔夜〕各本舊有從字。當依《通鑑》作「夜」。縋張、吳、何、王、石本作縱。浙本剜改, 依元豐諸本作縋。出叡, 使宣旨告諸村, 期二月十日同時討特。手書隱語曰:「在彼「楊」〔揚〕元豐、錢、劉、李、《函》本作楊。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揚。廖本特鐫作楊。當作揚。說詳注釋。水。」叡先詣特降, 究觀虛實。特問城中。叡曰:「米穀已欲盡, 但有貨帛耳。」因求省家。特與啟元豐本作所。信。諸村悉從叡。叡還報。尚如期出軍討特, 諸村亦起, 大殺特眾。廖本注雲:「當重有特眾二字。」茲補。〔特眾〕破退。追及於繁之官桑, 斬特及兄輔〔李〕舊各本無李字。顧廣圻校稿雲:「遠上有缺文。考上文雲陰平李遠。非特兄也。」廖本亦注雲:「當有李字。」茲補。遠等。「李」流上文但稱流, 此不當有李字。歛餘張、吳、何、王、浙、石本作餘。他本作餘。眾還赤祖。尚「乘」〔雖〕於文當作雖。勝, 但施遊軍征盪。傳特首洛陽, 焚其屍。
李雄以李離為梓潼太守, 眾還赤祖, 推流為大將軍大都督。廖本注雲:「當有益州牧三字。」而荊州刺史宋廖本注「當作宗, 下同」。岱水軍三萬元豐本作萬。助尚, 次墊江。前鋒建平太守孫阜, 破特德陽守將蹇錢本空此字。元豐、劉、李、《函》、廖本作蹇。張、吳、何、王、石本作騫。浙本剜改蹇。碩、太守任臧, 徑至涪。《晉書》與《通鑑》作:「獲蹇碩。任臧退屯涪陵。」並誤。三月, 尚遣督護張龜、何沖、左汜等軍繁城, 而綿竹降。涪陵民藥元豐與劉、李本作樂。紳、杜阿應尚。〔蕩、雄攻紳。〕四字自後移此。尚又遣督護常深軍毗橋, 為流、驤禦。「蕩雄, 攻紳」四字移前。深破驤, 殺李攀。弟恭廖本注「句絕」二字。謬。李恭後為征東大將軍, 未死於此。「傷」復元豐與廖本作傷。他各本並作復。浙本剜改作傷。為主。廖本注雲「當有誤」。緣其誤於上文恭字斷句, 又疑此下有被傷人也。左汜、黃誾攻特北營。顧廣圻校稿雲:「特字衍。時特已死矣。考《載記》及《通鑑》, 皆流保東營, 蕩、雄保北營。或本其初而稱之歟?」今按:顧氏末語是也。特雖死, 妻、子、故部仍保北營。時雄與蕩外出, 故仍稱特北營也。廖本雲「當衍」, 非。營中氐羌因符成、隗伯、石定叛應汜、誾, 攻蕩、雄〔軍〕。舊本無軍字, 當有。時蕩、雄在外, 但有軍留營中耳。蕩母羅, 擐甲略陳。讀如陣。伯手刃羅, 傷目, 廖本注雲:「當重有羅字。」壯氣益烈。「又」各本舊有。當衍。時成、伯戰於內, 汜、誾攻其外, 自晨至日中, 營垂欲破;會流破深, 蕩、雄破紳還, 適與汜、誾會, 大破之。成、伯將其黨突出詣尚。蕩策馬追退軍, 為叟張、吳、何、王、浙、石本作。錢本寫作●。●叟古今字。長矛所樁, 死。羅、雄秘不發喪, 以安眾心。此下, 舊各本並有「流以特、蕩死……數破尚軍」一百七十五字。當在「五月」文內。蓋宋以前有寫本誤依《晉書》, 移後文於蕩死後。復於五月重言之, 茲移還五月。「流以特、蕩死而岱、阜並至」恐懼。李含勸流降, 流從之。雄與驤諫之, 不納。遣子世及含子胡質於阜。李離聞父、舅將降, 自梓潼還, 欲諫不及。雄與離謀襲阜, 曰:「若功成事濟, 當為人主, 要三年一更。」雄曰:「與君計雖定, 老子不從, 若何?」離曰:「當制之, 若不可, 便行大事。雖君叔, 勢不得已。老父在君, 夫復何言!」雄乃說六郡人士, 激以尚之自侵, 懼以共殘蜀民之禍。陳廖本注雲陳下「當有襲字」。阜可富貴之秋, 得以破阜。阜軍死者甚眾, 而岱病亡。荊州軍退, 轉攻尚。流慚其短, 軍事任雄。雄數破尚軍, 保太城。夏四月, 尚殺隱士劉敞。何王本作敝。此下元豐與廖本不重敞字。他本重。〔敞〕, 故州牧劉璋曾孫也, 隱居白鹿山, 高尚, 皓首未嘗屈志, 亦不預世事。尚信祅錢寫本作妖。言殺之。殺之日, 雷震人, 大雨, 城中出水。此下廖本注雲:「按此下四十四字, 事與前複, 當有誤也。」茲移上文補正。五月, 李流〔請〕降於孫阜, 遣子為質。不可。《函海》本誤作「不下」。乃舉兵與李離劉、李本作雄。他各本作離。襲阜。阜軍敗績。宋岱病卒墊江, 〔荊〕州軍退。〔初〕, 以下移上文。〔流以特、蕩死, 而岱、阜並至, 恐懼。李含勸流降, 流從之。雄與驤諫之, 不納。遣子世及含子胡質於阜。李離聞父、舅將降, 自梓潼還, 欲諫不及。雄與離謀襲阜, 曰:「若功成事濟, 當為人主, 要三年一更。」雄曰:「與君計雖定, 老子不從, 若何?」離曰:「當制〕《通鑑》作「劫」。〔之。若不可, 便行大事。雖君叔, 〕指流。〔事不得已。老父〕指含。〔在君, 夫復何言。」雄乃說六郡人士, 激以尚之自侵〕, 今雲相侵。〔懼以共殘蜀民〕字當作人, 指官紳家。〔之禍, 陳〕廖本此下注「當有襲字」。今按, 原衍阜字。非脫襲字也。〔可富貴之利。〕舊本皆作秋。茲改。〔得以破阜。阜軍死者甚眾。而岱病亡, 荊州軍退。轉攻尚。流慚其短, 軍事任雄。雄數破尚軍〕。「雄」逼攻尚, 尚保「太」廖本作太, 他各本作大。然並當衍。「城」〔成都〕「中」顧廣圻校稿雲:「事與前複, 文而有誤。蓋一本如此作。宋人校語錯入正文耳。」今按, 是舊校者改。非宋人也。六月, 雄從帛李本作冒。羊頹渡, 攻殺汶山太守陳「圖」〔〕, 依《通鑑考異》引改。說詳注釋。「據」〔趣〕於文不當作據。蓋本趣字, 音訛。郫城。秋七月朔, 雄入郫城, 流盡移營據之。三蜀民流迸, 張、吳、何、王、浙、石本作併。當作迸。南入, 東下, 野無煙火, 鹵掠無處, 亦尋飢餓。唯涪陵民千餘家在江西, 依青城山處土範賢自守。平西參軍涪陵徐輿求為汶山吳、何、王、石本誤作水。太守, 撫帥江西民, 與官元豐、錢、劉、李、《函》、廖、浙諸本作官。張、吳、何諸本作尚。掎角討雄。尚不許。輿怨之, 求使江西, 因叛降雄。《晉書》與《通鑑》作流。雄錢、函本不重雄字。以為安西將軍。廖本注雲:「當有說賢二字。」茲補。〔說賢〕給其軍糧, 雄得以振。九月, 流病死。雄復稱大將軍、都督、州牧。尚數攻郫。雄使武都樸泰譎張、吳、何、王、石本作謂。尚曰:「李驤與雄, 以飢餓孤危, 日鬥爭相咎。驤欲將民江西食穀。若潛軍來, 我為內應, 可得也。」尚以為然, 大與金寶, 泰曰:「今事故未立, 效舊各本作效。廖本作效。後取, 不晚也。」又求遣人自隨覘伺。尚從之。泰要:發火, 遣隗伯諸軍攻郫。驤使「道」設伏〔導〕, 以長梯上伯軍。伯軍見火起, 皆爭緣梯。雄因放兵擊之, 大破尚軍。雄徑追退, 夜至城下, 稱萬歲, 曰:「已元豐、錢、劉、李、函本作以。得郫城矣。」入少城, 尚乃覺, 保「太」〔大〕廖本外各本作大。城。驤別攻犍為, 斷尚運道。獲太守武陵龔恢。恢往為天水西縣令, 任回為吏。回問曰:「識故吏不?」恢曰:「識汝耳。」郡吏星散, 惟《函海》作帷。功曹楊渙侍衛。回謂曰:「卿, 義人也。吾力恐不能捄龔君, 不能免「也」卿〔也〕。舊各本皆作「免卿也。」獨廖本倒作「免也」, 卿字下屬。茲從舊本。宜早去。」渙曰:「背主求生, 何如守義而死。」遂並張、吳、何、王、浙、石本作併。見殺。以李溥元豐本作漙。為犍為太守。雄生獲伯, 知其傷, 〔宜〕意補一字死創也。伯女為梁雙妻, 為己用, 故不殺。閏十二月, 尚糧運不繼, 而被攻急, 夜退, 由張、吳、何、王、石本無由字。浙本擠補。牛鞞水東下。留牙門張羅, 持城終夜。比雄覺, 去以張、吳、何、諸本作已。遠。倉卒失節鉞, 羅「特」〔持〕元豐與廖本作特。他各本皆作持。顧觀光亦校作特。並雲:「特原誤持。」從後, 得之, 並獲資應。雄得成都。梁州刺史許雄, 以討賊不進, 檻車徵詣詔獄。惟獲軍〔張殷〕原失名。茲用《通鑑》文研覈, 定為「張殷」, 說詳注釋。與漢國《通鑑》卷八十六永嘉元年作中。太守杜孟治、都戰帥趙汶, 「荊州」〔巴西〕太守〔張燕〕、梓潼〔荊子〕舊刻訛謬, 各本俱同。元豐本小注「疑闕」二字。他各本注一闕字。則舊校人整理時已然矣。茲據下章與《通鑑》永嘉年文釐正。守漢中。
永興舊各本俱作「元興」。廖本改作「永興」, 是。元年, 春正月, 尚至江陽, 張、吳、何、王、石本誤作「江楊」。〔遣〕舊各本無。當有, 茲補。軍司辛元豐本作「同卒」二字。李改。寶詣洛表狀。詔書權統巴東、巴郡、涪陵三郡, 供其軍賦。冬, 尚移屯巴郡。遣軍掠蜀中, 斬雄從祖冉, 錢、劉、李本作冉。獲驤妻昝、子壽兄弟。十二月, 雄太尉李離伐漢中, 殺〔都〕顧廣圻校稿雲:「前有都字, 此脫。」廖本注雲:「當有都字。」戰帥趙汶。
〔二年, 都督荊州軍事劉弘, 運米三萬斛助尚。〕舊本無此。茲取《晉書‧劉弘傳》補十七字。
永嘉元年, , 尚施置關戍至漢安、僰道。元豐本脫安字。他各本有。嘉泰當有, 李補也。時益州民流移在荊、湘州及越嶲、柯。元豐、錢、廖本作柯。他各本作。尚「書」廖本注雲:「當作施。」茲改。〔施〕置郡縣, 就民所在。按謂置僑郡橋縣也。又施廖本注雲:「當有置字。」茲補。〔置〕諸村參軍。三月, 關中流民鄧定、訇氐張、吳、何、王、浙石本作氏。等〔據成固〕依《通鑑》補。掠漢中冬辰勢以叛。巴西太守張燕, 帥牙門武肇、漢國郡丞宣定遣兵圍之。氐求捄元豐、錢、劉、李、《函》、廖本作捄。張、吳諸本作救。下同。於李雄。夏五月, 雄遣李離、李雲、李璜、李鳳入漢中, 捄定。杜孟治聞離至, 命燕釋張、吳、何、王本作什。圍保州城。初, 燕攻定, 定眾飢餓, 偽降。送金一器與燕。燕納之。居七日, 氐至。定還冬辰勢。燕進圍之, 不聽孟治言。離至, 先攻肇營。營破。次攻定, 此謂宣定。又破之。燕懼戰, 將百騎走。離等大破州軍。牙門蔡松退「告」元豐、錢、劉、李、《函》、浙本作造, 張、吳、何、王、石本與廖本改作告。當還作造。〔造〕孟治曰:「州軍已舊各本作以。廖本作已。破, 賊眾, 不可待也。」孟治怖。護軍欲城守, 謂孟治曰:「賊來雖眾, 客氣之常。李元豐、張、吳本作柰。錢、劉、《函》、廖本作李。李本作理。何、王、石本作奈。區區有東南之逼, 必不分宿兵於外, 不過迎拔定氐吳本作氏耳。」孟治曰:「不然。雄冒稱帝王, 縱橫天下, 以遣重眾, 必取漢中。雖有牢城, 士民破膽, 不可與待寇也。」乃開門退走。護軍北還。孟治入大桑穀, 民數千家, 車數千兩, 一〔日〕舊脫日字說詳注釋。夜行才元豐、錢、劉、李、《函》、廖浙本作才。張、吳、何、王、石本作纔。數十里。而梓潼荊子此下, 元豐、錢、劉、李本並有小注雲:「疑字有誤。」廖本加「舊校雲」三字。《函海》作:「原注疑字有。字, 劉李本作誤。何本無此注。」今案:張、吳、何、王、浙、石本均無此注。蓋唐人舊校原有, 張佳胤刪也。以父與孟治有隙, 合顧觀光雲:「合原誤令。」子弟追《函海》誤「進」。之, 及於穀口。孟治棄元豐、《函海》二本作棄。子走。荊子獲之, 及吏民千餘家。惟漢國功曹毋建荷簷錢、劉、李三本作擔。杖元豐與廖本作杖。錢寫本與吳、何、石本作仗, 劉、李、《函》本作伏。王本作仗。曰:「吾雖不肖, 一國大夫。國亡不能存, 終不屬賊也。」餓死穀中。積十餘日, 離等引還。《通鑑》有「盡徙漢中民於蜀」句。漢中民句方、白落率吏民還守南鄭。
二年, 劉本脫此二字。詔書錄尚討特功, 加散騎常侍, 都督二州, 進爵夷陵侯。長子宇, 以佩奉車都劉本誤督。尉, 拜元豐、張、吳、何、王、浙、石本作並。錢、劉、李、《函》、廖本作拜。次子延壽騎都尉。梁州以雄所破壞, 晉更以皇甫商為梁州。商不能之官。更用順陽內史江夏張光為刺史, 治新城。漢中民逼李鳳寇掠, 東走荊沔。
三年冬, 天水訇琦、張金苟, 略陽羅羕, 殺雄太尉李離, 〔以梓潼〕依下文及《通鑑》文補。降尚。雄太傅驤〔遣〕李雲、李璜攻羕, 為所破殺。雲、璜, 雄從弟也, 為〔司徒〕廖本注雲:「當有司徒二字。雲司徒, 璜司空也。」依《通鑑》文, 當補。司空。十有二月, 琦等送離母子於尚。尚斬之, 分其室。
四年, 天水文石殺雄太宰李國, 以巴西降尚。梓潼、巴西還屬。何本作蜀。顧觀光雲:「原誤蜀。」初, 巴西譙登詣鎮南謂荊州督鎮南將軍劉弘。請兵。鎮南無兵, 表為揚烈將軍、梓潼內史, 義募三巴蜀漢民為兵, 克服州郡。先征宕渠, 殺雄巴西太守馬脫。顧觀光雲:「原誤晚。」還住劉、李、《函》本改作治。無取。涪。折衝將軍張羅進據犍為之合水。巴蜀為語曰:「譙登治涪城, 文石《載記》作碩, 《通鑑》作石。顧廣圻校稿雲:「後作碩。」今按石、碩古字通在巴西, 張羅守合水, 巴氐那錢寫誤作郡。得前。」顧廣圻校稿雲:「廣圻按, 西先合韻」。意謂前當作先。茲不取。民謠無韻也。秋七月, 尚薨於巴郡。尚字敬之, 一名仲, 字敬真, 襄陽人也。歷尚書丞、郎, 武陵、汝南太守, 徙梁州, 臨州。此謂益州刺史。詔書除長沙太守「下邳」廖本注雲「當衍此二字」。是。後文複見。按羅尚前例, 此為衍文也。皮素「泰昆」舊各本作混。張、吳、何、王、浙、石本並作「字泰混」。然當衍, 說同上注。為益州刺史, 兼西夷校尉、揚烈將軍, 領義募人及平西「將」字當衍。舊校因下文衍也。軍。當進治三關。時李驤急攻譙登, 素次巴東, 敕平西將「軍」字當衍。舊校因上軍字衍也。張順、楊顯捄登。尚子宇恚恨。加登糧運不給, 素「至涪」二字當衍, 說具注釋。欲治執事, 執事懷懼。冬十有二月, 素至巴郡, 降人天水趙攀、閻蘭等夜殺素。素字泰混, 下邳人也。張、吳、何、王、浙、石本無此八字。張佳胤刪也。元豐及他各本並有。建平都尉暴重殺宇及攀, 巴郡亂, 不果救登。三府官屬上巴東監軍, 冠軍將軍, 南陽韓松為刺史, 校尉, 治巴東。
五年, 春正月, 李驤破涪城, 獲登。承上文, 省譙字。巴西、梓潼復為雄有。荊湘有亂。氐符成、隗文作亂宜都, 西上巴東。雄眾攻僰道, 走犍為太守魏紀, 殺江陽太守姚襲。二月, 氐隗文等反於巴東。暴重討之。未下, 「重」殺刺史韓松。松字公治, 南陽人, 魏大司徒暨孫也。〔重〕上文重字, 不當有。此自領三府是重, 字不當闕。舊校誤移也。茲移正。自領三府事。三月, 三府文武與巴東太守吏共囚重及妻子, 於宜都殺之。共表巴郡太守張羅「字景治」廖本注雲:「當衍此三字。」行三府事。羅治積, 自討隗文於宮圻, 破降之。旬月復叛, 劫巴郡太守黃龕, 託以為主。龕窮急, 〔欲〕《函海》注雲:「疑脫字。」顧廣圻校稿雲:「疑脫欲字。」廖本據以入注。茲補。自殺。主簿楊預諫曰:「文之宿惡, 江川《四部備要》本改作州字。非。江川, 謂沿江郡縣。所知。拘劫明府, 誰不危心。虛假之名, 孰當信之。可使張將軍知其丹誠。何遽如此?」龕曰:「賊已道斷, 何緣得令景治知之。」預乃作龕書「遺」〔遣〕舊各本作遣。廖本作遺。訛。弟逃氐詣羅。羅曰:「子宣宣誠, 張、吳、何、王、石本訛作城。浙本剜改誠。吾自明之耳。」隗文聞, , 囚龕, 執預, 問遣信狀。龕曰:「不遣也。」文乃考預, 一日夜, 預不言。文欲殺龕。預死杖下, 文義之, 赦龕。羅遣軍討之, 字當作文。破還。羅自討之, 敗績, 身死。羅字景治, 河南梁人也。「巴中無復餘種矣」七字, 當乙至「西上降雄」下。文驅元豐本作。張、吳、何、王、石本誤作馳。浙本剜改。驅、通。略吏民, 西上降雄。〔巴中無復餘種矣〕。此下廖本注雲:「當重有雄字。」〔雄〕將任回獲犍為太守魏紀。三府文武共表平西司馬王異行三府事, 又領巴郡太守。梁州刺史張光復治漢中。
六年, 龍驤將軍江陽太守「犍為」張啟與廣漢羅琦共殺異。異字彥明, 蜀人也。啟復行三府事。羅琦行巴郡太守。啟病亡。啟字進明, 犍為人, 蜀車騎將軍張翼孫也。三府文武復共表涪陵太守義陽向沈行西夷校尉。此下廖本注雲:「當有率字。」茲不取。吏民南入涪陵。
建興元年春, 沈卒。涪陵多疫癘, 蜀郡太守江陽程融、宜都太守犍為楊芬、西夷司馬巴郡常歆, 都安令蜀郡常倉弘顧廣圻校稿雲:「當衍常。」廖本常字下注「當衍」。顧觀光校本逕作倉宏。雲「倉上原衍常字, 依廖校刪。今按蜀郡多常姓, 罕見倉姓。雙名亦晉所有。茲仍舊刻。等共推汶山太守涪陵蘭維為西夷校尉。時中原既亂, 江東有事, 捄援無所顧望, 融等共率吏民北出積, 欲下巴東, 遂為雄將李恭、費黑所破獲。五月, 梁州刺史張光討王如黨涪陵李運、巴西王建於盤蛇元豐與張、吳、何、王、浙、石本作蛇。顧廣圻校稿雲:「盤蛇, 在《南中志‧南廣郡》。」廖本未用。今按此是梁州事, 非南廣盤蛇。當連下為四字山名便作山, 疑其欲叛也。運、建走保枸元豐本作朐。錢、李、《函海》作拘。劉、張、吳、何、王、石本作枸。浙本剜改作朐。錢本拘有上空格。山, 光遣軍攻破, 殺之。建女、《函海》作, 並注雲:「即婿字, 李本作聞。」楊虎保黃金山以叛。討之。虎夜元豐、與劉、函、廖本作。他各本作棄。營, 還趨厄水, 去州城四十里住。光遣其子孟萇討之, 迭有勝負。光求助於武都氐王楊茂搜。錢別寫作●。下同。虎亦求捄於茂搜。初, 茂搜子難敵遣養子適賈梁州, 私買良人子一人。光怒, 鞭殺之。難敵以是怨光, 曰:「使君初來, 大荒之後, 兵、民之命, 仰我氐活。氐有小罪, 不能貰也。」陰謀討光。會光、虎求捄。秋八月, 茂搜遣難敵將騎入漢中, 外言助光, 內實應虎。至州城下, 光以牛酒饗勞, 遣與孟萇共討虎。孟萇自處吳本誤虎。前, 難敵繼後。與虎戰久, 難敵從後擊孟萇, 大破, 生禽孟萇, 殺之。九月, 光恚死。州人共推始平太守鬍子序領州。冬十月, 虎與氐急攻州城。子序不能守, 委城退走。氐、虎得州城, 發光塚, 廖本外各本作塚。焚其屍喪。難敵得光鼓吹妓樂, 自號刺史。虎領吏民入蜀。漢中民張鹹等討難敵。難敵退還。鹹復入蜀。於是三州沒為雄矣。
蜀自太康至於太安, 頻怪異:成都北鄉, 有人嘗劉本作常。見女子僻《函海》註雲「本作辟」。顧觀光校本亦作辟。並雲:「宋本辟誤僻」。今按:辟, 古避字。僻、辟字亦通。入草中, 往視, 物如人, 有身形、頭、目、口, 無手足, 能動搖, 不能言。廣漢有馬生角, 長大各半寸。又有驢無皮毛, 袒肉, 飲食, 數日死。繁、什邡、郫、江原生草, 高七八尺, 莖葉赤, 子青如牛角, 內史耿滕以為朱草, 表美於成都王。元康三年正月中, 欻一夜, 有火光, 地仍震。童謠曰:「郫城堅, 盎底穿。郫中細子李特細。」又曰:「江橋頭, 闕下市, 成都北門十八字《函海》本作子。」及尚在巴郡也, 又曰:「巴郡葛, 元豐本作曷。當下美。」「巴郡」舊各本誤倒。皮素之張、吳、何、王、浙本此下空一位。西上〔巴郡〕也。又曰:「有客有客, 來侵門陌, 其氣欲索。」武平府君雲:「譙周言:「「巴」〔己〕顧廣圻校稿雲:「當作己。」廖本注語因之。沒三十年後, 當有異人入蜀, 蜀由之亡。」此常寬引譙周讖。蜀亡之歲, 去周張、吳、何、王、浙石本作「州」。三十三年。」此常寬語。又曰:「宋岱不死, 則孫阜不「交」〔反〕顧廣圻校改作反。廖本注雲「當作反」「市」〔匝〕, 廖本註雲「當作匝」。亦遵顧廣圻校字。三旬之間, 流、雄張、吳、何、王、浙石本與《函海》本作離。之首懸於轅門。」以上錄常寬此下常璩語。愚以為宋岱方進, 阜見得質, 「及」〔乃〕更「推」〔摧〕廖本注「當作摧」, 亦依顧校字。敗。設岱生在, 無所保據矣。何、王二本作也。杜弢自湘中與柳監軍名純, 說在注釋。書曰:「前諸人不能寬李特一年, 又不以徐士權為汶山太守, 而屯故如此。〔此〕舊各本不重, 當有。謂失之毫釐, 差以萬元豐本作萬。里。」此錄杜弢語。斯言有似。然必「不」以〔不〕舊各本作「以不」, 廖本與顧觀光本倒作「不以。」非。杜漸為恨者, 流民初西, 當承詔書閉關不入;顧廣圻校稿雲:「事在元康八年。」其次, 易代趙廞, 選宜內遣;顧校稿雲:「事在永康元年。」平西綿竹之會, 聽王敦之計, 顧校稿雲:「事在永寧元年。」少可以寧。毫釐之覺, 顧校稿雲:「覺讀如較。」非彼之謂也。此璩駁杜弢語, 謂杜漸防微當自上三事始, 不在寬一年。蓋璩入江左後補述文。
譔元豐、《函海》本作讚。曰:先王規方萬國, 必兼親、尊、賢、能, 而任宗盟者, 蓋內藩王室, 外禦叛侮。故元牧有連率之職, 奉貢無失職之愆。爰及漢氏, 部州必卿佐之才, 郡守皆台鼎之望。是以王尊、王「褒」〔襄〕依《王褒傳》改。著名前世, 「弟」〔第〕廖本作弟, 他本作第, 據改。五倫、蔡茂, 徑登三司。斯作遠之準格, 不淩之令範也。自大同後, 能言之士, 無不以西土張曠為憂, 求王皇宗, 樹賢建德。於時莫察, 視險若夷。缺垣不防, 張、吳、何、王、石本作妨。任非其器, 啟戎長寇, 遂覆三州。《詩》所謂「四國無正, 不用其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