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國志卷四.南中志八至十五》

《華陽國志卷四.南中志》
晉寧郡, 本「益州」〔滇國〕也。舊作「益州。」審下文, 當是「滇國」二字, 傳抄者妄改之。元鼎初〔置吏, 分〕屬柯、越嶲。舊有脫, 不成文理。審係初未置郡, 但以滇王與其屬邑置吏分屬二郡, 補三字。「漢武帝」元封二年, 叟反, 上元鼎未舉帝稱, 柯郡已言「漢武帝元鼎」也。此句自不當更贅「漢武帝」三字。應是淺人旁注, 被誤入正文。故刪。《後漢書‧光武紀》建武十九年注引此文有武帝字, 亦注引時加, 非常文所固有。又其叟下有夷字, 亦注引時衍也。遣將軍郭昌討平之。因開為郡, 治滇池上, 號曰益州。時尚未置十三部刺史。元鼎五年初置部刺史、改梁曰益, 遂同郡名。漢屬縣二十四, 戶二十萬。唐百川校本塗去十, 並箋雲:「《班志》戶二萬九千。」今按《班志》:「戶八萬一千四百九十六。」《續漢志》:「戶二萬九千三十六。」唐誤。又《班志》所記, 為元始二年簿。此雲二十萬, 蓋據元封開郡時賬。因昭帝時益州夷亂用兵, 多所屠戮, 故戶口轉少。後漢又屢亂, 故更轉少也。晉縣七, 戶萬。去洛五千六百里。《續漢志》同。《宋書‧ 州郡志》雲:「去建康, , 一萬三千七百里。」多於平夷七百里, 從江道海道不同。「司馬相如」韓說初開, 得牛、馬、羊屬三十萬。舊本皆有「司馬相如」四字, 查《相如傳》, 人死於元封前, 亦未嘗入滇。常氏上文, 固言「相如持節開越嶲, 按道侯韓說開益州。」明此四字係淺人妄為傅益。非常文所有。漢乃募、徙死罪及奸豪實之。郡土大平敞, 原田。句。疑原上有「美好」字。多長松皋。疑當倒作「皋多長松」。有鸚鵡、孔雀、鹽池、田、漁之饒, 金、銀、畜產之富。俗奢豪, 難撫禦, 惟文齊、王阜、景毅、李顒及南郡董和為之防檢, 後遂為善。蜀建興三年, 丞相亮之南征, 以郡民字當作人。李恢為字當作領。時恢仍為庲降都督, 兼領郡。太守, 改曰建寧, 治味縣。寧州「別」建, 〔分西七縣別立〕為益州郡。舊作「寧州別建為益州郡」。茲依《晉書‧地理志》補五字, 並移別字在下, 以通文意。後太守李, 《南中總序》作「李易」。恢孫也, 與〔梁水〕「前」太守《總序》作梁水太守董慬, 劉李本作僅。建「興」〔寧〕錢本作寧, 是。爨量共叛。《晉書‧明帝紀》作「梁州(水)太守爨亮、益州太守李, 以興古叛, 降於李雄。」寧州刺史王遜此下當有「討平之」字。表改益州為晉寧郡。
滇池縣郡治, 故滇「國」〔邑〕也。舊傳寫訛邑為國, 並改上文滇國為益州, 茲並改正。有澤水, 「週」〔周〕錢本作周, 是。迴錢寫作圍。二百〔餘〕里。《史記‧西南夷傳》:「蹻至滇池, 地方三百里。」《班史》刪去地字, 承池字雲「方三百里」。《後漢‧郡國志》注引《南中志》雲「池周二百五十里。」《范史‧滇傳》雲:「有池周回二百餘里。」《水經注》卷三十六雲「週三百里許」, 顧廣圻校本據改二字作三。今按:古人惟目測, 不能定準。近世實測滇池周岸回曲二百二十四公里, 即約四百五十里。《范史》實用《常志》文。舊本蓋脫餘字。所出深廣, 下流淺狹, 如倒流, 故曰滇池。《漢書‧西南夷傳》注引作「澤下流淺狹, 狀如倒池, 故曰滇池。」長老傳言:池中有神馬, 《初學記》二十九, 《太平禦覽》八百九十七, 並引作「神馬四匹出滇池河中。」當是參用他書別文所衍。或交焉, 《藝文類聚》引作「與家馬交」。即生駿駒。劉、李本與上焉字均作馬。錢、《函》本此亦作馬。俗稱之曰「滇池駒」, 日行五百里。〔有黑〕水神祠「祀」。原有脫、衍。廖本注雲:「當有「有黑」二字, 見《漢書‧地理志》。」顧觀光校勘本雲:「祠下衍祀字, 並依《漢志》刪。」亦有溫泉, 如越嶲溫水。又有白蝟山, 山無石, 惟有此二字, 《禦覽》引作「而多」。蝟也。
同勞縣〔漢舊縣。〕
同安縣
連然縣有鹽泉, 南中共仰之。
建伶劉、錢、《函》本作令。縣
毋單縣〔漢舊縣, 屬柯郡。建興中度。〕據《水經注》。〔有丹。〕
秦臧縣〔漢舊。〕
建寧郡治, 故庲降都督屯也, 南人謂之「屯下」。屬縣晉〔初十七〕, 晉字下舊有脫亂。茲依《晉書‧地理志》補三字。「太安二年」四字是後人側注於「益州」者, 再傳鈔者誤入正文。平樂郡分出在建興元年, 非在太安。分「為」〔置〕益州、平樂二郡〔後〕, 「合」縣十三。舊鈔妄有衍奪, 後人未校, 改置作為, 改後作合以適誤文。宋刻更緣誤文改字, 遂益謬亂。明人寫本每以後作後, 宋刻因形似合而謬改也。戶萬。去洛五千六百三十九里。有五部都尉, 四姓及霍家部曲。
味縣郡治。《函海》注雲:「按曹學佺《名勝志》引此作夷叟。」有明月社, 夷、晉不奉官, 則官與共盟於此社也。
「牧」〔升〕麻縣廖本升字作牧。山出好升麻。有塗水。張佳胤注雲:「按《漢書》為「收靡」。李奇曰:靡音麻。《晉書》建寧郡有牧麻。」吳、何、王、浙本並有此小注。
同樂縣大姓爨舊各刻本作。氏。
穀昌縣漢武帝將軍郭昌討夷, 平之;因名郭昌, 以威夷。孝章時改為穀昌也。
同瀨縣《漢書》作「銅瀨」。古同、銅字通。〔談虜山迷水所出, 東至談入溫水。〕依《漢書‧地理志》補。劉昭《續漢志注》引《地道記》作「銅虜山, 米水所出。」前後錄音字異也。所引為《元康地道記》即《隋書‧經籍志》所雲《元康三年地記》。張嘉胤引此文作《漢書地道記》。而函海小注引何本, 又誤米水為采水, 並有訛誤。《水經注》亦作迷水。
雙柏縣〔出銀。〕用《後漢‧郡國志》文補。
存縣雍闓反, 結壘於縣山, 繫馬宋刻與錢寫本、張、吳、何、王本作「柳。」《函》、廖本作「」。, 繫馬柱, 見《先主志》。柱生成林;今夷言「無雍梁〔林。」梁, 夷〕言馬也。舊各本俱脫林梁夷三字。茲依《水經注》引補。顧觀光校本依《太平禦覽》引作「今夷言無梁林。無梁, 夷言馬也。」蓋衍後無字。
昆澤縣〔有溫水。〕依《水經注》補。
漏江縣〔有漏江。〕依《水經注》文補。九十里出蠙口。《水經注》作蝮口。
談槁《後漢志》作稿, 從禾。劉、錢、《函》本作豪, 訛。縣有濮獠。《函海》本脫縣字, 有小注雲:「何本作●。前後漢、晉書並作槁。」
伶丘張、吳、何、王、浙本作泠丘。《晉書‧地理志》作冷丘。縣主獠。
脩雲縣
「新定」〔俞元〕縣舊作新定縣。廖本注雲「當作俞元縣」茲逕改。〔在河中洲上。〕據《郡國志注》引文補。《水經注》雲:「縣治龍池洲。」〔南池〕《前漢志》雲:「池在南。」《水經注》逕稱「南池」。〔橋水所出, 東至毋單入溫水。懷山出銅。〕據《前漢志》補此十七字。懷山, 《後漢志》作裝山。當是字本作褱, 傳寫訛作裝。
平樂郡, 元帝建興元年, 顧廣圻校稿改元帝為湣帝。廖本注興字「當作武」, 並無取。元帝睿於懷帝初以瑯邪王鎮建業。懷帝被擄, 中原無君, 睿仍稱永嘉六年。踰年懷帝已死, 湣帝以秦王承稱晉帝, 建元建興。睿亦用建興年號, 於勢實不相屬。在江左人視之, 自是元帝之建興也。平樂郡是刺史王遜析置, 正建興初, 亦非建武。刺史〔王遜〕割建寧〔之〕此與王遜二字, 並依廖本注補。原無說明。考當是。新定、興遷二縣, 顧廣圻校雲:「建寧有新定, 無興遷。」今按:興遷, 永嘉中因僑民立也。說在註釋。新立平樂、三沮二縣, 合四縣為「一」郡。郡上顧廣圻校稿及廖本俱添有「一」字。無取。後太守建寧董霸叛降李雄, 郡縣遂省。寧州北屬, 雄復為郡, 以朱提李壯為太守。此下, 劉、張、吳、何、王本逕接朱提郡。錢、《函》、廖本提行。顧廣圻校稿雲:「平樂四縣全脫去。」廖本注雲:「此下脫文未詳。」茲補四縣名。並考。
〔新定縣郡治。有大澤。〕用草海意補。
〔興遷縣〕
〔平樂縣〕
〔三沮縣〕
朱提郡, 本犍為南部, 孝武帝元封二年置, 屬縣四。建武後, 省為犍為屬國。至建安二十年, 鄧方為都尉, 先主因易名太守。屬縣五, 戶八千。去洛五千三百里。先有梓潼文齊, 初為屬國。穿龍池溉稻田, 為民興利, 「亦」〔民〕舊各本脫民字。當有。亦字可省。為立祠。大姓朱、魯、雷、興、仇、遞、高、李, 亦有部曲。其民好學, 〔地〕濱犍為, 號多士人, 為寧州冠冕。
朱提縣郡治。〔山出好銀。〕依兩漢《地志》及《食貨志》補。
堂何、王本作螳。螂漢志作琅。縣因山名也。出銀、鉛、白銅、〔銅〕、雜藥。有堂螂附子。唐百川校箋雲「螂當作狼。」謂《晉志》、《宋志》並作狼也。今按:地名譯自夷語者, 但存其語音, 無定字。金石文字作「堂琅」者多。
南秦縣自僰道、南廣, 有八亭, 道通平夷。
漢陽縣有漢水, 入張、吳、何、王本無入字。延江。
南昌縣故都督治。有鄧安遠城也。
南廣郡, 蜀延熙中置, 以蜀郡常竺為太守。蜀朝召竺, 入為侍中, 巴西令狐衷代之。此下, 錢、《函》、廖本有空格。建武「九」〔元〕各本皆作九, 茲從李本。年省。按惠帝、元帝皆曾改元建武亦各只一年。舊各本皆作九年。獨李本作元年而無說。廖本九下注雲「當有誤」, 亦無說。楊守敬《三國郡縣表攷證》雲:「當是泰始九年省」, 蓋謂「建」當作「晉」, 晉武帝即位之九年即泰始九年, 於文帝字可省也。《晉書》錄《泰康地志》朱提郡五縣中有南廣, 別無南廣郡。是泰康時已省郡存縣之證。然, 常氏降江左後, 悉改其書中蜀年號從晉, 對核審慎, 無舍年號而稱晉武之例。泰始九年猶未平吳, 於蜀事多仍舊慣, 無省郡之必要。惟惠帝建武元年(三0四)李雄入成都, 羅尚敗屯巴郡, 蜀民大流徙, 南廣淪沒, 乃有省郡可能。是作建武元年省者是。楊說與作建武九年者皆非也。元帝世, 刺史王遜移朱提〔郡〕治「郡」南廣。舊各本郡治二字倒。茲改正。太守李釗數破雄, 殺「賊」〔其〕大將樂初。常氏不稱雄軍為賊。當是原文作其, 傳寫訛。後刺史尹奉卻郡還舊治。及雄定寧州, 復置郡, 以興古太守朱提李播為太守。屬縣四。戶千。自僰道至朱提, 有水、步李本作部道。水道有黑水及羊官水, 至險難行。步道度錢、《函》本作渡。他各本作度。三津, 亦艱阻。故行人為語曰:「猶顧廣圻校稿依《水經注》三十六改作楢。溪、赤木, 盤蛇七曲。盤羊、烏櫳, 氣與天通。看都濩「訿」〔泚〕, 據錢寫本改。住柱呼錢、《函》二本作乎。訛。尹。元豐本作伊。他各本同《水經注》作尹。庲降賈子, 左儋七里。」又有牛叩頭, 馬搏《函海》注雲:「李本誤摶。脫一頰字。」廖本亦雲「脫一頰字, 見《水經注》」茲逕補。〔頰〕阪。其險如此。土地無稻田、蠶桑, 多蛇、蛭、虎、狼。俗妖巫, 〔惑〕「惑」字廖本無, 據錢本等補。禁忌, 多神祠。
南廣縣郡治。漢武帝太初元年置。有鹽官。
臨何本作鹽。利縣〔有土鹽。〕
常遷縣
新興縣
十一
永昌郡, 古哀牢國。哀牢, 山名也。其先有一婦人, 名曰沙「壼」〔壺〕, 錢、劉、李本作壺。音胡。他明清刻本作壼, 音閫。今本《後漢書》作壹。顧廣圻校雲「《水經注》卅七作臺」, 所據朱、趙本也。官本亦作壹。樊綽《蠻書》卷三:「貞元中, 獻書于劍南節度使韋皋, 自言本永昌沙壺之源也。」足見唐時傳說與古本《後漢書》俱作「沙壺」。今本《後漢書》作壹與《水經注》作臺皆字訛也。下文並正。依哀牢山下居, 以捕魚自給。忽於水中觸此下廖本多一有字。「有」一沈木, 遂感而有娠。度十月, 產子男十人。後沈木化為龍, 出謂沙「壼」〔壺〕曰:「若劉、李、廖三本作若。他明清本同《後漢書》作君。為我生子, 今在乎?」而九子驚走。惟一小子不能去, 「陪」〔倍〕龍坐。舊各本皆作陪龍坐。《後漢書》、《水經注》字皆作背。倍與背古義通。小子畏見龍而不能去, 故背龍而坐。龍就之相親, 則非陪龍坐也。應是舊寫訛倍為陪, 刻本沿訛。下兩陪字同。龍就而舐之。沙「壼」〔壺〕與《後漢書》作鳥, 廖本注雲「當作鳥」謂夷語也。言語, 以龍與陪坐, 當作「與龍倍坐」。舊刻緣訛陪字而倒。因名曰元隆, 《後漢書》、《水經注》並作「九隆。」廖本注雲「當作九」。茲不取。猶漢言「陪」〔倍〕坐也。謂龍謂沙壺, 笑其子倍坐, 因以元隆為名。沙「壼」〔壺〕將元隆居龍山下。元「龍」〔隆〕廖本誤隆為龍, 據劉本改。長大, 才武。後九兄曰:「元隆能當作翕。與龍言, 而黠, 有智, 天「之」〔所〕所, 廖本作「之」。據劉本改。貴也。」共推以為王。當作長。時哀牢山下, 復有一夫一婦產十女, 元隆兄弟妻之。由是始有人民。皆象之:衣後著十尾, 臂、脛刻紋。元隆死, 世世相繼;分置小王;往往邑居, 散在溪穀;絕域荒外, 山川阻深, 生民以來, 未嘗通中國也。南中昆明祖之, 昆明上, 當有嶲字。故諸葛亮為其國譜也。此句, 疑是後人贅入。亮未嘗至永昌, 不能為之譜。後人有哀牢圖, 託於亮也。孝武時, 通博南山, 度蘭「倉」〔滄〕廖本依《後漢書》改作倉。下同。水、「耆」●元豐本與廖本作耆。溪, 置嶲唐、不韋二縣。徙南越相呂嘉子孫宗族實之, 因名不韋, 以彰其先人〔之〕惡。依劉昭《郡國志》注引文補之字, 並斷句。行人歌之曰:「漢德廣, 開不賓。渡當作度。博南, 越蘭津。渡蘭「倉」〔滄〕。為他人。」渡蘭「倉」〔滄〕水以取哀牢地。哀牢轉衰。至世祖建武二十三年, 王扈栗舊本有小注雲:「《後漢》作賢栗。」遣兵乘箄船劉、李、《函海》本作舡。南攻鹿茤。鹿茤民弱小, 將為所擒, 會天大震雷, 疾風暴雨, 水為逆流, 箄船沈沒, 溺死者數千人。後扈栗復遣六王攻鹿茤。鹿茤王迎戰, 大破哀牢軍, 殺其六王。哀牢人埋六王, , 虎掘而食之。哀牢人驚怖, 引去。扈栗懼, 謂耆老曰:「哀牢略徼, 自古以來, 初不如此。今攻鹿茤, 輒被天誅。中國有受命之王乎?是何天祐之明也!漢威甚神。」即遣使詣越嶲太守, 願率種人歸義奉貢。世祖納之, 以為西部屬國。其地東西三千里, 南北四千六百里;有穿「」〔鼻〕舊作「穿胸」, 依《後漢書‧哀牢傳》改。「襜」〔儋〕廖本作襜。耳種, 閩、越濮, 鳩獠。其渠帥皆曰王。孝明帝永平十二年, 哀牢「柳」〔抑〕狼《後漢書》作柳貌。廖本改作柳狼。遣子奉獻。明帝乃置郡, 以蜀郡鄭純為太守。屬縣八。戶六萬。去洛六千九百里。寧州之極西南也。有閩濮、鳩獠、僄越、裸濮、身毒之民。土地沃腴, 〔宜五穀。出銅、錫、〕六字原落在後。茲移還。出字下綰十五種土產。黃金、光珠、虎魄、翡翠、孔雀、犀、象、蠶、桑、綿、絹、采帛、文繡。又有貊獸, 食鐵;猩猩獸, 能言, 其血可以染朱罽。有大竹, 名濮竹, 節相去一「丈」〔尺〕, 舊各本與《後漢書》俱作丈。場終《哀牢傳》本作尺, 見《康熙字典》引。常氏用楊終文, 不當作丈。應是《范史》誇言之。舊刻又依《范史》改耳。受一斛許。斛亦當是字之訛。有錢、《函》二本作其。梧廖本小注雲當衍。桐廖本小注雲:「當作橦。下同。蜀都賦曰, 布有橦花也。李依《後漢書》誤改也。」茲仍舊本。木, 其華舊皆作花, 廖本作華。柔如絲, 民績以為布, 幅廣五尺以還, 張、吳、何、王本無以還二字, 張佳胤妄刪也。浙本剜補。潔白不受汙, 俗名曰「桐華布」, 此華字各本同。以覆亡人, 然後服之, 及張、吳、何、王、浙本作乃。賣與人。有「闌」〔蘭〕廖本作闌。幹細布, 蘭廖本此字仍作蘭。幹獠言紵字當作苧。也, 織成, 文如綾錦。又有罽、旄、帛、疊、水精靃、琉璃、軻蟲、蚌劉、李作●。珠。「宜五穀, 出銅錫」吳、何、王、浙本重出字。《函海》注雲:「本作山出。」非。太守著名績者, 自鄭純後, 有蜀郡張化、常員, 巴郡沈稚、黎彪, 然顯者猶鮮。章武初, 郡無太守, 值諸郡叛亂, 功曹呂凱奉郡丞蜀郡王伉保境此下宋明刻本及《函海》、廖本並空格。茲連下文「六年」為句。自章武初至建新三年丞相亮南征, 正六年也。章武無六年。六年。丞相亮南征, 高其義, 表曰:「不意永昌風俗〔敦直〕依《三國志‧呂凱傳》補。乃爾。」以凱為雲南太守, 伉為永昌太守, 皆封亭侯。李恢遷濮民數千落於雲南、元豐本雲南字皆作雲。建寧界, 以實二郡。凱子祥, 太康中獻光珠五百斤, 錢寫作觔。還臨本郡, 遷南夷校尉。祥子, 失名, 錢寫本空一格。裴注引《蜀世譜》亦失名。元康末為永昌太守。值南夷作亂, 閩濮反, 乃南移永壽, 去故郡千里, 遂與州隔絕。呂氏世官領郡, 於今三世矣。大姓陳、趙、〔謝〕、楊氏。廖本脫謝姓一字, 他各本有。
不韋縣故郡治。〔出鐵。〕依《後漢志》補。
比蘇縣〔有鹽。〕依《後漢‧哀牢傳》「課鹽文」補。
哀牢縣〔故哀牢王邑。〕依《後漢志》補。原作「故牢王國。」
永壽縣今郡治
嶲唐縣〔故益州西部都尉治。〕據《後漢志》注引《古今注》補。有周水, , 《函海》注雲「李本作嶲, 《後漢志》注引作同水。」《前漢志》固作周水。從徼外來。
雍鄉縣
南里元豐本與廖本作涪。縣有翡翠、孔雀。
博南縣〔西〕山張佳胤依《後漢志注》引文補西字。吳、何、王、浙本並有。他各本無之。高四十里, 《後漢書》李賢注, 劉昭《郡國志》注並引《華陽國志》作三十里。元豐本四字寫作。顧觀光校本逕改作三十里。越之, 得蘭滄水。有金沙, 以「火」〔水洗取〕, 舊各本俱訛水為火, 脫洗取字。廖本依《續漢志》注指出。茲逕改。融之, 為黃金。劉昭注引無之字。有光珠穴, 出光珠。此下顧觀光校本雲:「《禦覽》八百三引, 「珠有黃珠、白珠、青珠、碧珠」, 蓋此處有缺文。」有虎魄, 能吸芥。又有珊瑚。
十二
雲南郡, 蜀建興三年置, 屬縣七。〔晉縣九。〕增雲平、永寧二縣見《晉志》。據補。〔分置河陽郡後, 縣五。〕依下文補八字。戶萬。去洛六千三百四十三里。本雲元豐本作雲。「川」〔山〕地。舊寫刻本皆作雲川。《水經注》卷三十三作「本雲山縣地」。朱箋雲「《華陽國志》作川。」趙一清本逕改作川。然《方輿紀要》引《水經注》, 字亦作山。據此, 知酈氏原引《常志》不誤。今作川者為後人鈔寫之訛。雲山謂今之雞腳山也, 漢雲南縣因以為名, 原稱雲山縣也。有熊李本作點。倉山, 上有神鹿, 一身兩頭, 食毒草。有上方、下方夷。亦出〔桐〕華布原脫桐字, 據上文補。廖本注「當有橦字」。孔雀常以二字當作六。月來翔, 月餘而去。土地有稻田、蓄牧, 但不蠶桑。
雲南縣郡治。〔鹹寧五年, 分置雲平縣, 〕據《宋志》補。〔為刺史治。〕依《晉志》補。〔後省併。〕據《宋志》補。
葉《函海》注雲「《後漢志》注、《晉書》作楪。」榆縣〔葉榆澤在東, 〕用《前漢志》文補。有河洲。疑原作「在河洲上」, 如河陽縣例。傳鈔者緣下三縣文, 改作有河洲也。
遂久縣有繩水「也」。此下錢、《函》、廖本有也字, 當衍。張、吳、何、王、浙本並有小注雲:「按, 《廣志》曰有縹碧石, 有綠碧。」蓋張嘉胤語。
弄張、吳、何、王本同《後漢志》作梇。棟縣有無血水。「水出連山」。此四字, 錢寫本作小註。李本作注, 在書頭。元豐、張、吳、何、王、浙、廖本作大字正文。按《前漢志》「東農山, 毋血水出。」《後漢志註》引《地道記》雲「連山無血水所出。」是此四字為後人用《地道記》旁注語也。
蜻《兩漢書》、《晉書》、《宋書》、《齊書》各志作青。蛉縣有鹽官、濮水。《前漢志》作僕水。〔禺〕同「出」山, 《前漢志》「則禺同山」《後漢志》作「禺同山。」舊各本《常志》作同出山。廖本注雲「當作出禺同三字」意連濮水為句, 山字下屬。查僕水不出禺同山。舊脫禺衍出字耳。有碧雞、金馬, 光影劉李本作景。錢寫作彩。倏忽, 民多見之;有山神。漢宣帝遣諫議大夫蜀郡王褒祭之, 欲致雞、馬。褒道病卒, 故不宣著。
其縣二別為郡。「縣二」, 謂蜀漢七縣中河陽、姑復二縣也。
河陽郡, 刺史王遜分雲南置。屬張、吳、何、王本訛作蜀。縣四。戶千。顧廣圻校批雲「脫屬縣三。」茲查補。
河陽縣郡治。在河中源洲上「也」。洲, 張、吳、何、王本作州。也字, 錢、《函》、廖本有, 他各本無。《函海》小注雲「原無也字」, 當衍。
〔姑復縣〕依《晉志》補。〔有鹽池澤。〕用《前漢志》文補。依《後漢志注》易鹽字。〔本姑繒夷邑也。〕意補。說在注釋。
〔永寧縣〕依《晉志》補。
〔邪龍縣〕依《晉志》補。
十三
梁水郡, 刺史王遜分〔興古〕置。「在興古之盤南」。《南中志總序》言爨量「保興古盤南」。謂興古郡盤江之南。本書興古七縣, 自漢興與勝休外, 五縣皆在盤南。梁水郡在興古西, 非在興古之盤南也。此六字, 當是舊之讀者謬緣《總序》所加之旁注, 被寫入正文。當刪。又, 此下廖本注雲「當有脫」, 是矣。按常氏文例, 新郡敘列舊郡之後。獨此郡自興古分出而敘在興古之前。且興古原自牂柯益州分置, 乃不敘列牂柯晉寧郡後, 而敘於永昌、雲南郡後。此必由於李氏置交州, 州治梁水, 領三郡, 故常氏如此敘列。推此下文, 必脫有置省交州事。或《李蜀書》所有, 常於入江左後刪去之, 遂並刪縣、戶、與去洛道里。茲按書例所當有, 攷訂補還。〔屬縣七。〕原只存三縣, 茲依《宋書‧州郡志》攷補為七。〔戶三千。〕依《晉志》與《宋志》合推。說在註釋。〔去洛七千里。〕依鄰郡去洛道里推訂。〔大興中, 爨量保盤南以應李雄。梁水太守董慬附之。雄遣李驤援量。敗還。鹹和八年, 再遣李壽取寧州。因以量據地置交州。爨深為刺史, 治梁水。咸康中, 蜀有內難, 晉取蜀交州。殘存只數縣。李壽即位, 省交州, 仍為郡。〕依本書文意綴補。
梁水縣郡治。有振山, 出銅。
賁古縣山出銀、廖本無銀字, 他本有。銅、鉛、「鐵」〔錫〕。山字上, 張、吳、何、王本有采字。浙本剜空。按《班志》:「北, 采山出錫。西, 羊山出銀、鉛。南, 烏山出錫。」《續志》「采山出銅、錫。」未及羊山, 烏山。非二山已無礦也。《常志》通諸山言之, 故無采字。張嘉胤依《續志》加采字, 非矣。又鐵非珍貴產品, 在南中例不稱舉。此區產錫極富, 著於《兩漢志》, 迄今猶有「錫都」之目。《常志》不能無錫。錫、鐵音易混, 當是傳鈔音訛。茲逕改。
西隨縣張、吳、何、王、浙本有小注雲:「按《地道記》曰:麋水, 西受徼外, 至麋泠入斷龍谿。」援《續志》注語。實則《班志》舊文, 應劭引之耳。又《班志》與《續志》注皆作「尚龍谿」, 張引作「斷龍谿」, 亦誤。
〔毋棳縣〕《宋書‧州郡志》雲「劉氏改曰西豐。晉武帝太始五年復為毋棳。」則兩晉世固當有也。茲據以補。
〔進乘縣〕《前漢志》作進桑, 屬牂柯郡。雲「南部都尉治。有關」。《續志》與《晉志》、《宋志》並作進乘。宋屬梁水郡。茲據以補。下二縣同。
〔新豐縣〕
〔建安縣〕
興古郡, 建興三年置, 屬縣十一。〔分置梁水、西平郡後, 縣七。〕《晉志》興古郡十一縣。見於《漢志》者十縣。漢興一縣亦當是蜀新立。晉置梁水、西平二郡, 割去四縣, 只存七縣, 如《常志》。戶四萬, 為七縣數。故補。戶四萬。去洛五千八百九十里。多「鳩」獠、濮。鳩獠, 特多在永昌。興古不當有, 更何能多?《常志》恆泛稱越僚為獠, 越濮為濮。惟永昌特稱閩濮、鳩獠, 明其非一般越獠與濮也。此鳩字, 應是傳寫者緣永昌郡文而衍。茲刪正。特有瘴氣。自梁水、興古、西平三郡少穀, 有桄榔木, 可以作, 以牛酥酪食之, 人民資以為糧。欲取其木, 先當祠祀。
〔宛〕溫縣舊脫宛字, 廖本已補。郡治。元鼎二字當作六。年置。〔有盤江。〕據《續漢志》注引《地道記》補。
律高縣西有石空廖本注雲「當作室」。山, 出錫。東南有李本作盤。張、吳、何、王本作。劉、錢、《函》本同《漢志》作「」。顏注「音呼鶪反」。町山, 出錫。《兩漢志》並作「出銀鉛」。廖本注雲:「當作銀、鉛。」茲不改, 說在註。
鐔封縣有溫水。
句町縣故句町王國「名」也。名字當衍。或是邑字訛。亦當刪。其置, 自濮王。姓毋。漢時受封迄今。
漢興縣
勝《宋志》作騰。休縣有河水「也」。劉李本無也字。張、吳、何、王本有小註二十三字, 與《續漢志》註同。蓋張嘉胤所加。注釋更引訂。
都唐縣舊各本倒作唐都縣。茲依廖本改。《晉志》作。故名都夢縣。此處, 舊刻訛作「雲夢縣」。茲從廖本改。
西平郡, 刺史王遜時, 爨量保盤南, 遜出軍攻討, 不能克。「巳」〔及〕廖本作巳, 據錢本改。遜薨後, 寇掠州下, 吏民患之。刺史尹奉, 重募徼外夷, 刺殺量, 而誘降李。盤南平, 奉以功進安西將軍, 封「前」〔遷〕陵伯;舊本皆作遷陵伯。元豐本遷作前, 廖本從訛。乃割興古「雲南」之盤錢、《函》二本作。江、來如、吳、何本作南如。南零三縣〔合漏臥〕為郡。舊刻誤衍「雲南」二字, 脫「合漏臥」三字。又全脫屬縣。茲攷訂補正。
〔漏臥縣郡治〕攷補說明在註。
〔盤江縣〕
〔來如縣〕
〔南零縣〕
右寧州, 統郡十四, 縣六十八。當雲「七十六縣」。舊傳寫者各就所據本脫去數改變其總數也。
十四
咸熙元年, 吳交趾郡吏呂興殺太守孫靖, 《晉書‧陶璜傳》作「孫諝」。內附魏。魏拜興安南將軍。時南中監軍霍弋, 表遣建寧爨穀為交趾太守, 率牙《函海》作衙。門將「軍」舊本衍。建寧董元、毛炅、孟幹、孟通、爨熊、《晉書》作能。下同。李松、王素《晉書》作業。等, 領部曲以「討」〔援〕舊本作討, 訛。當作援。之。穀未至, 興已為功曹李統所殺。泰始元年, 穀等逕至郡, 撫和初附。無幾, 穀卒。晉更用馬忠子融代穀。融卒。遣犍為楊稷代之, 加綏遠將軍。又進諸牙門皆雜號將軍, 封「吳」侯。舊本皆倒吳字在上。〔吳〕交州刺史劉峻、《晉書》作俊。大都督脩則領軍, 〔前後〕依《通鑑》引文補。三攻稷, 皆為稷所敗。鬱林、九真皆附稷。稷表遣將軍毛炅、董元等攻合浦。戰於古城, 大破吳軍, 殺峻、則。稷因表炅為鬱林太守, 元為九真太守。元病亡, 更以益州王素代之。數攻交州諸郡。泰始七年春, 吳王孫皓遣大都督薛珝、交州刺史陶璜帥「二十萬」軍, 興扶嚴惡夷, 合十萬, 伐交趾。合扶嚴夷軍, 才十萬, 則上文「二十萬」三字當衍。稷遣炅及將軍建寧孟嶽等禦之。戰於封溪。眾寡不敵, 炅等敗績。僅以身還交趾, 固城自守。破敗之後, 眾才劉、李、錢、《函》本作裁。張、吳、何、王本作纔。廖本作才。千人;並新附可有四千;男女萬餘口。陶璜圍之。杜塞蹊徑。救援不至。雖班糧張、吳、何、王本作量。約食, 猶不供繼。至秋七月, 城中食盡, 病、餓死者大半。交趾人廣野將軍王約, 反應陶璜, 以梯援外。吳人遂得入城。得稷等, 皆囚之。即斬稷長史張登、將軍孟通及炅, 並交趾人邵暉等二千餘人。受皓詔:傳稷秣陵。故梏何、王本作皓。別有翻本作致。稷及孟幹、爨熊、李松四人於吳。通四遠消息。按謂露布傳告四方。稷至合浦, 發病歐血死。傳首秣陵。棄其屍喪於海。幹、松、熊至吳, 將加斬刑;或說皓:「宥免幹等, 可以勸邊將。」皓原之。欲徙付臨海郡。初, 稷等私誓:不能死節, 困辱虜手, 若蒙未死, 必當思求北歸。稷既路死, 幹等恐北路轉遠, 以吳人愛蜀側竹弓弩, 言能作之。皓轉付部, 為弓工。《晉書‧陶璜傳》作「留付作部」。作部, 謂工藝官署。九年, 幹自吳逃返洛陽。松、熊為皓所殺。初, 晉武帝以稷為交州刺史, 大封。此下疑脫拜字。半道, 稷城陷;或傳降, 故不錄。幹至, 表狀, 乃追贈交州刺史。封松、熊後嗣侯焉。
古城之戰, 毛炅手殺脩則。則子允隨陶璜。璜以炅壯勇, 欲赦之。《函海》本作殺之。而允必「欲」求殺炅, 炅亦不屈於璜。璜怒, 乃裸身囚結面縛〔之〕, 於文當有之字。劉本縛訛縳。呵曰:「晉兵賊!」炅亦烈聲呵曰:「吳狗!何等為賊?」吳人生割其腹。允割其肝, 罵曰:「虜腹。」《三國志‧孫皓傳》注引《華陽國志》作:「允割其心肝。罵曰庸復作賊。」炅罵不斷曰:「尚欲斬汝孫皓, 汝父何死狗也。」吳人斬之。武帝聞而矜哀, 吳、何、王本同裴注引作哀矜。劉、張、錢、《函》、廖本作矜哀。即詔炅子襲爵。封諸子三人關內侯。九真太守王素, 以交趾敗, 與董元、牙門王承等欲還南中, 為陶璜別將衛濮所獲。功曹李祚, 見交趾民殘害, , 遂劉、李本作逐。率吏民保郡為晉。祚舅黎晃為吳將, 攻伐祚, 不下;數遣人解喻, 〔欲〕降之。祚答曰:「舅自吳將。祚自晉臣。惟力是視矣。」邵暉子「允」胤, 先為父使詣洛, 拜奉車都尉。比還。暉敗亡。胤依祚固守。求救南中。南中遙為之援。〔踰時乃拔。〕依《晉書‧陶璜傳》補四字。〔南中〕諸姓, 得世有部曲。弋遣之南征。因張、吳、何、王本作固。以功相承也。舊各本皆以「諸姓」上連「為之援」句。只廖本插注雲「當有脫」茲補六字。完成結語, 為一節。
十五

譔曰:《函海》作「讚曰」。南域處邛笮劉本作。五夷之表, 不毛閩濮之鄉, 固九服之外也;而能開土列郡, 爰建方州, 踰博南, 越蘭滄, 遠撫西垂, 漢武之跡可謂大業。然, 要荒之俗, 不與華同, 安邊撫遠, 務在得才。故高祖思猛士作歌, 孝文想頗、牧咨嗟。斯靜禦之將, 信王者所詳擇《函海》作釋。也。馬、霍、王、尹, 得失之際, 足以觀矣。交趾雖異州部, 事連南中, 故並志焉。